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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简论南京国民政府民法典的制定结构及其内容、特点。”相关问题
  • 第1题:

    (2005年真题)简述南京国民政府民法典的主要特点。


    答案:
    解析:
    (1)采用“民商合一”的立法体例,即只编纂民法典,不单独编纂商法典,凡适合编人民法典的商事法律规范。其根据是民法与商法阃并无确定界限,两法并列既不便于立法,又有碍于法律适用。
    (2)在具体制度上,将外国民法的最新学理、最新立法加以吸收、整合,形成本国民法,并参照国外有关民法典,以旧民律草案为基础作了大量修正,表现出了新的历史条件下继受法与固有法结合的特点。
    (3)采用“国家本位”的立法原则,强调只有个人利益在不违背国家利益时,始予保护。同时注重维护私有财产所有权和地主土地经营权,以保护地主、官僚、买办资产阶级的利益。
    (4)婚姻家庭制度体现出浓厚的封建色彩。民法典肯定包办买卖婚姻及封建习惯,维护夫妻间的不平等和封建家长制。

  • 第2题:

    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的民法沿袭了以往制定的民法典,其中包括(  )。
    A.南京临时政府的有关法令
    B.北洋政府的《民法草案》
    C.清末《大清民律草案》
    D.南京临时政府《保护人民财产令》


    答案:B,C
    解析:
    NULL

  • 第3题:

    中国历史上最早确立“民商合一”的民法典编纂体例的政权是(  )
    A.清末政府
    B.北洋政府
    C.南京临时政府
    D.南京国民政府


    答案:D
    解析:
    【精解】南京国民政府最早确立了“民商合一”的民法典编纂体例,该编纂体例对现行民事立法的编纂体例产生了深远影响,故选D项。清末政府和北洋政府采取“民商分立”的民事立法体例,而南京临时政府则没有确立民事立法体例。

  • 第4题:

    简述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刑事立法的特点。


    正确答案: 1、刑事特别法数量多,使用时间长,虽便于政府严厉而迅速地惩治各种刑事犯罪,但也破坏了刑法典的权威性、完整性、稳定性。
    2、刑法典立法技术趋于完善,结构更趋合理、科学。
    3、进一步革除刑法中的礼教内容,如刑法适用男女平等、废除五服亲属制,但没有完全清楚礼教对刑法的影响。
    4、刑法典吸收了世界各国新的刑法理论和刑法原则如罪刑法定原则、罪责自负原则。

  • 第5题:

    试述南京国民政府民法的主要内容。


    正确答案: 南京国民政府民商事法律体系由民法典和其他单行民商法规组成。其主要内容是:
    第一,继受和移植西方法律。这主要表现在民法立法原则方面:以西方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的所有权社会化、契约自由修正、过失责任等原则为其民法的基本原则;以西方的自由、平等、博爱等精神,排斥中国传统的等级、身份等观念。
    第二,保护财产私有权。南京国民政府的民法对保护私有权作了全面而详细的规定:首先,规定了所有权的概念。其次,规定了所有人的收益权。再次规定了对所有权的保护,即所有人对无权占有或侵夺其所有物者得请求返还之。
    第三,确认永佃权、债权和典权,维护封建半封建剥削制度。南京国民政府民法在继承传统永佃权制度的基础上,将永佃权界定为:支付佃租,永久在他人土地上无限期耕作或牧畜之权。南京国民政府民法典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其民法赋予了债权人广泛的权利。其一,损害赔偿权。其二,迟延赔偿权。其三,替补赔偿权。
    第四,维护封建性婚姻家庭制度。确认包办、强迫和变相买卖婚姻制度;维护封建性半封建性的家庭制度;确认封建宗法的继承制度。

  • 第6题:

    简述南京国民政府监察制度的特点。


    正确答案:(1)监察机构独立设置,分区监察。在中央政府设置独立的监察院,将监察权与立法、行政、司法、考试等国家权力并立;划分监察区,派出监察使分赴各监察区。(2)监察机构拥有较广泛的监察权,其中最主要的两项是弹劾权和审计权,加上其他各项监察权,构成了一个主次分明的权力系统,但在实际中,监察机构往往不敢执法,形同虚设。(3)监察法规体系较为完备,但往往徒具虚文。这些法规从字面上看,似乎都很严密,但多数是抄录西方国家的法规条文,在实际中始终未能真正发挥作用。(4)南京国民政府设立的五院,虽然在形式上遵循孙中山先生的“五权分立”学说,但实际上五院包括监察院均由国民党或蒋介石个人控制。在这一政治体制下建立的监察机构,难以真正依法进行监察。

  • 第7题:

    单选题
    南京国民政府民法典立法原则是()。
    A

    国家本位

    B

    社会本位

    C

    个人本位

    D

    社会本位为主,兼顾个人本位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简述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立宪活动及其理论依据。

    正确答案: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立宪活动,在形式上主要有以下四个理论依据:
    1、孙中山的“建国三时期”,即军政、训政和宪政三个时期。
    2、“五权宪法”理论,该学说以权能分治原则为基础,将中国古时的监察、考试职能与近代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并立为五权,分别由国民大会选举出的五院行使。
    3、平均地权、节制资本,即土地归公有,大力发展国家资本,避免私人资本垄断国民生计。
    4、地方自治理论,即以县为自治区域单位,县内人民能直接选举、罢免官吏、创设制度及复决本*县法律。省制定宪法,选举省长,但省不是自治区域。
    主要立宪活动有以下三点:
    (1)1928年制定《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基本内容包括:确立国民党一党专政体制;规定了以国民政府主席为首的五院制政府体制;规定人民的各项民主自由权;规定了以发展国家资本主义为主的经济政策;规定地方制度,县级自治。
    (2)1936年制定《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即“五•五宪草”。主要内容包括:确立五院制与总统实权制的政治体制;在经济制度上增加了平均地权和节制资本的内容;实行县自治。
    (3)1947年初公布《中华民国宪法》,主要内容包括:缩小国民大会职权,推迟其创制权、复决权的行使;政体上兼采责任内阁制与总统制精神,实行总统集权;实行省、县两级自治;实行“尊重条约”的外交政策;经济政策取消了国家因紧急国防需要临时管理或征收私人企业的条款,增加了“合作事业应受国家奖励和扶助”的规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简述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刑事立法的特点。

    正确答案: 1、刑事特别法数量多,使用时间长,虽便于政府严厉而迅速地惩治各种刑事犯罪,但也破坏了刑法典的权威性、完整性、稳定性。
    2、刑法典立法技术趋于完善,结构更趋合理、科学。
    3、进一步革除刑法中的礼教内容,如刑法适用男女平等、废除五服亲属制,但没有完全清楚礼教对刑法的影响。
    4、刑法典吸收了世界各国新的刑法理论和刑法原则如罪刑法定原则、罪责自负原则。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南京国民政府制定了大量的刑事特别法,试论其主要内容和作用。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颁布于()
    A

    晚清政府时期

    B

    南京临时政府时期

    C

    北洋政府时期

    D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试述南京国民政府民法的主要内容。

    正确答案: 南京国民政府民商事法律体系由民法典和其他单行民商法规组成。其主要内容是:
    第一,继受和移植西方法律。这主要表现在民法立法原则方面:以西方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的所有权社会化、契约自由修正、过失责任等原则为其民法的基本原则;以西方的自由、平等、博爱等精神,排斥中国传统的等级、身份等观念。
    第二,保护财产私有权。南京国民政府的民法对保护私有权作了全面而详细的规定:首先,规定了所有权的概念。其次,规定了所有人的收益权。再次规定了对所有权的保护,即所有人对无权占有或侵夺其所有物者得请求返还之。
    第三,确认永佃权、债权和典权,维护封建半封建剥削制度。南京国民政府民法在继承传统永佃权制度的基础上,将永佃权界定为:支付佃租,永久在他人土地上无限期耕作或牧畜之权。南京国民政府民法典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其民法赋予了债权人广泛的权利。其一,损害赔偿权。其二,迟延赔偿权。其三,替补赔偿权。
    第四,维护封建性婚姻家庭制度。确认包办、强迫和变相买卖婚姻制度;维护封建性半封建性的家庭制度;确认封建宗法的继承制度。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关于南京国民政府制定的民法典的表述,正确的有(  )。
    A.民法典的结构顺序是总则、物权、债、亲属、继承
    B.民法典虽采民商合一的立法体例,但将商法总则和商行为编人民法债编
    C.民法典承认了买卖婚姻的合法性
    D.民法典主要采法国民法典的编纂体例


    答案:B,C
    解析:
    解析:A项错在:民法典的结构顺序是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D项错在:民法典主要仿效德国民法典的编纂体例。

  • 第14题:

    (2010年真题)颁布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民法典的政权是(  )。
    A.晚清政府
    B.南京临时政府
    C.北洋政府
    D.南京国民政府


    答案:D
    解析:
    解析:南京国民政府于1929年和1930年分编草拟、分编公布了《中华民国民法》,该部民法典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颁行的民法典。故选D项。注意:《大清民律草案》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草案,但没有正式颁行。

  • 第15题:

    试述南京国民政府民事诉讼法的主要内容特点。


    正确答案: (1)实行“不干涉原则”,又称“不干涉审理主义”或“当事人进行主义”也可称为“绝对的处分原则”。
    (2)特定案件的法院调解制度。
    ①调解事件。一是强制调解事件;二是任意调解案件。
    ②调解日期。调解应于起诉前进行。
    ③调解组织。由调解法官和调解人组成。
    ④调解方式。不用开庭形式,得不公开。
    ⑤调解结果。不能成立调解,转入诉讼程序;调解成立。
    (3)规定琐细,文字晦涩。

  • 第16题:

    南京国民政府民法典立法原则是()。

    • A、国家本位
    • B、社会本位
    • C、个人本位
    • D、社会本位为主,兼顾个人本位

    正确答案:A

  • 第17题:

    简述南京国民政府的立法特点。


    正确答案: 南京国民政府的立法特点大致可以归结为如下几个方面:
    (一)立法权由国民党直接控制
    这一点通过我们前述的立法体制可以充分加以证明,在南京国民政府统治时期,党的机关——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或中央政治会议不仅对各种法律的立法原则拥有实际的决定权,同时也对法律拥右审查权,国民政府中的立法院只是一个具体起草、部分审议法律的办事机关而已,并不真正拥有独立的立法权。此外,立法院的委员们也基本上由国民党员来担任,从而更加确保了国民党对立法活动的掌控,各种利益集团无法通过合法的渠道和机制来表达自己的意志。
    (二)法律制定的速度较快
    尽管南京国民政府所规定的立法程序较为科学,按照立法程序纲领的规定,任何一部法律要想获得通过,从议案提起,到法律案形成,直至最后审议通过,必须经过反复讨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但由于整个立法过程被执政党所完全控制,因而立法所设计的各种环节均未能发挥实际作用,导致法律制定的速度快,修改的频率高。
    (三)数量大、内部协调性较差
    南京国民政府存在期间所制定的法律数以万计。如果仅从表面看,各种门类的法律一应俱全,达到了中国近代以来的最完备的阶段。但由于立法过程中讨论不够充分,加之因人设法等问题,法律内在的协调问题一直未能解决好,从而极大地降低了其质量。

  • 第18题:

    简述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立宪活动及其理论依据。


    正确答案: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立宪活动,在形式上主要有以下四个理论依据:
    1、孙中山的“建国三时期”,即军政、训政和宪政三个时期。
    2、“五权宪法”理论,该学说以权能分治原则为基础,将中国古时的监察、考试职能与近代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并立为五权,分别由国民大会选举出的五院行使。
    3、平均地权、节制资本,即土地归公有,大力发展国家资本,避免私人资本垄断国民生计。
    4、地方自治理论,即以县为自治区域单位,县内人民能直接选举、罢免官吏、创设制度及复决本*县法律。省制定宪法,选举省长,但省不是自治区域。
    主要立宪活动有以下三点:
    (1)1928年制定《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基本内容包括:确立国民党一党专政体制;规定了以国民政府主席为首的五院制政府体制;规定人民的各项民主自由权;规定了以发展国家资本主义为主的经济政策;规定地方制度,县级自治。
    (2)1936年制定《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即“五•五宪草”。主要内容包括:确立五院制与总统实权制的政治体制;在经济制度上增加了平均地权和节制资本的内容;实行县自治。
    (3)1947年初公布《中华民国宪法》,主要内容包括:缩小国民大会职权,推迟其创制权、复决权的行使;政体上兼采责任内阁制与总统制精神,实行总统集权;实行省、县两级自治;实行“尊重条约”的外交政策;经济政策取消了国家因紧急国防需要临时管理或征收私人企业的条款,增加了“合作事业应受国家奖励和扶助”的规定。

  • 第19题:

    问答题
    简述南京国民政府的立法特点。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简述南京国民政府监察制度的特点。

    正确答案: 1、监察机构独立设置,分区监察。在中央政府设置独立的监察院,将监察院,将监察权与立法,行政,司法,考试等国家权力并立,划分监察区,派出监察使分赴各监察区。
    2、监察机构拥有较广泛的监察权,其中最主要的两项是弹劾权和审计权,加上其他各项监察权,构成了一个主次分明的权力系统,但在实际中,监察机构往往不敢执法,形同虚设。
    3、监察法规体系较为完备,但往往徒具虚文。这些法规从字面上看,似乎都很严密,但多数是抄录西方国家的法规条文,在实际中始终未能真正发挥作用。
    4、南京国民政府设立的五院,虽然在形式上遵循孙中山先生的“五权分立”学说,但实际上五院包括监察院均由国民党或蒋介石个人控制。在这一政治体制下建立的监察机构,难以真正依法进得监察。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中国历史上第-部民法典是( )
    A

    唐律

    B

    大明律

    C

    大清民律草案

    D

    1930年南京国民政府制定的民法典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试述南京国民政府民事诉讼法的主要内容特点。

    正确答案: (1)实行“不干涉原则”,又称“不干涉审理主义”或“当事人进行主义”也可称为“绝对的处分原则”。
    (2)特定案件的法院调解制度。
    ①调解事件。一是强制调解事件;二是任意调解案件。
    ②调解日期。调解应于起诉前进行。
    ③调解组织。由调解法官和调解人组成。
    ④调解方式。不用开庭形式,得不公开。
    ⑤调解结果。不能成立调解,转入诉讼程序;调解成立。
    (3)规定琐细,文字晦涩。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中华民国民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民法典,该法典编纂于()
    A

    北洋政府对期

    B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

    C

    南京临时政府时期

    D

    广州武汉国民政府时期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