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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唐六典.刑部》规定:“开元二十五年敕……自今以后,有犯死刑,除十恶死罪、造伪头首、劫杀、故杀、谋杀外,宣令中书门下与法官等祥所犯轻罪,具状闻奏.”宋太祖诏令:“自今诸州大辟,录案闻奏,付刑部复视之.”

    《隋书.刑法志》规定:“开皇十五年制:死罪者,三奏而后决.”唐太宗时期规定:“凡决死刑,虽令则杀,乃三复奏.”

    以上材料规定的是何种制度,分析评价该制度.


    正确答案:
    (1)以上材料是指唐、宋的死刑复核制度。
    (2)所谓死刑复核制度,即指死刑已定判的案件,行刑前必须奏请皇帝再次核准。隋、唐时期,死刑复核制度通常须经中央有关机关审查后再奏报皇帝核准。宋朝死刑仍然须经皇帝核准。
    (3)唐太宗时期规定了三复奏制度,后为慎重对待死刑案件,改行刑前的“三复奏”为“五复奏”,即决前一日两复奏,决日三复奏。但犯恶逆以上罪,以及部曲、奴婢杀主人罪,行一复奏即可。唐律还规定,如果审判官不待复奏而擅自执行死刑的,处以流刑二千里。
    (4)宋朝继续实行死刑复奏制度,只是在复奏的次数上有所不同,京师死罪实行一复奏、地方死刑则不复奏。

  • 第2题:

    唐太宗规定了三复奏和五复奏两种情况。判断对错


    参考答案:对

  • 第3题:

    在我国古代,比如汉朝,死刑的判决都要经过皇帝的批准才可以执行,这一制度称为( )。

    A.御批

    B.报囚

    C.三复奏

    D.五复奏


    参考答案:B

  • 第4题:

    古代法律中的“三复奏”是指( )的制度。

    A.古代立法程序

    B.皇帝处理政务

    C.死刑复奏

    D.地方向中央汇报告工作


    正确答案:C
    解析:隋、唐、宋时期均实行死刑复奏制度,即指死刑已定判的案件,行刑前必须奏请皇帝再次核准。

  • 第5题:

    唐高宗永徽年问,某地有婢女不堪主人欺凌,将主人毒杀。后该婢女被官府缉捕归案,判处斩刑。根据唐律关于死刑复奏制度的规定,该案应复奏的次数是( )

    A.无需复奏
    B.一复奏
    C.三复奏
    D.五复奏

    答案:B
    解析:
    在唐朝的司法制度中,“凡决死刑,虽令则杀,乃三复奏”。即死刑的执行必须经过三复奏程序,死囚执行前一日复奏两次,执行当日仍可复奏一次,提请皇帝审慎考虑是否立即执行。贞观初年,唐太宗以“人命至重,一死不可再生”为由,曾一度将京城死刑改为五复奏,即决前一天两复奏,决日三复奏。但各州死刑案件仍行三复奏。如果“不待复奏报下而决者,流二千里”。至于犯有恶逆以上罪以及部曲、奴婢犯杀主人罪者,则一复奏后,就可执行死刑:本题选B选项:

  • 第6题:

    实行过死刑三复奏的封建王朝有(  )。
    A.隋朝
    B.唐朝
    C.宋朝
    D.元朝


    答案:A,B
    解析:
    解析:宋朝实行一复奏,且限于京师地区。元朝没有死刑复奏制度。

  • 第7题:

    唐太宗规定了三复奏和五复奏两种情况


    正确答案:正确

  • 第8题:

    三复奏


    正确答案: 司法名。是皇帝勾决朝审、秋审情实人犯下达执行死刑命令前的必经程序。此制确立于北魏和隋,清代因之。顺治初,定朝审情实人犯,由刑科三复奏闻。雍正二年(1724)定秋审人犯亦照朝审例三复具奏。所谓三复奏,即秋审、朝审定拟情实者,冬至前在刑部尚书、侍郎及大学士、军机大臣参与下,皇帝根据招册,反复斟酌,勾决下达执行死刑命令之日,由刑科给事中三次复奏,请皇帝再予考虑。这三次复奏,勾决时一次,勾到前一次,勾到后将原本再进呈复阅一次。经三复奏后,皇帝仍然予勾的,就下旨执行,以此表示对死刑的慎重。

  • 第9题:

    唐律规定死刑的执行,京师和地方的复奏制度有()。

    • A、二复奏
    • B、三复奏
    • C、四复奏
    • D、五复奏

    正确答案:B,D

  • 第10题:

    名词解释题
    三复奏

    正确答案: 司法名。是皇帝勾决朝审、秋审情实人犯下达执行死刑命令前的必经程序。此制确立于北魏和隋,清代因之。顺治初,定朝审情实人犯,由刑科三复奏闻。雍正二年(1724)定秋审人犯亦照朝审例三复具奏。所谓三复奏,即秋审、朝审定拟情实者,冬至前在刑部尚书、侍郎及大学士、军机大臣参与下,皇帝根据招册,反复斟酌,勾决下达执行死刑命令之日,由刑科给事中三次复奏,请皇帝再予考虑。这三次复奏,勾决时一次,勾到前一次,勾到后将原本再进呈复阅一次。经三复奏后,皇帝仍然予勾的,就下旨执行,以此表示对死刑的慎重。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在死刑案件方面,唐太宗规定了三复奏和()两种情况
    A

    五重奏

    B

    报告

    C

    五复奏

    D

    复核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唐律规定死刑的执行,京师和地方的复奏制度有()。
    A

    二复奏

    B

    三复奏

    C

    四复奏

    D

    五复奏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为表现王朝的“宽仁”,唐代还规定在死刑执行前三天起,一天向皇帝报告一次,三次之后才能执行,这就是()制度。

    A、三司奏议

    B、九卿会审

    C、三复奏

    D、热审


    参考答案:C

  • 第14题:

    中国古代社会的死刑复奏制度是指奏请皇帝批准执行死刑判决的制度。关于这一制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北魏太武帝时正式确立了死刑复奏制度

    B.唐朝的死刑案件在地方实行“三复奏”,在京师实行“五复奏”

    C.明清时期的朝审制度取代了死刑复奏制度

    D.死刑复奏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既加强了皇帝对司法、审判的控制,又体现了皇帝对民众的体恤


    正确答案:ABD
    [考点]中国古代死刑复奏制度
    [解析]死刑复奏制度正式确立于南北朝之北魏。北魏太武帝明确规定,各地死刑案件一律上报,由皇帝亲自过问,必须无疑问或冤屈方可执行。可知。A项正确。
    死刑复奏制度为后世沿用,到隋唐时期,发展为死刑“三复奏”与“五复奏”制度。凡各地方的死刑判决作出后,必须三次奏报皇帝批准,待批准下达三日后方可执行。对京师判决的死刑案件要求更加严格,必须经过“五复奏”。故B项中唐朝的死刑案件在地方实行“三复奏”,在京师实行“五复奏”的说法正确。
    明朝对朝审犯人的处理有四种结果:“情真”、“可疑”、“缓决”、“可矜”。其中只有“情真”即情况属实,必须执行死刑。朝审的结果都必须报皇帝批准。由皇帝用诏旨予以宣告,其中属于“情真”的罪囚,由刑科给事中三复奏,等候圣旨下达后方可执行。清朝的朝审须押囚犯解至当场审录,且在嘉庆二十年以前一直保持“三复奏”,此后才改为“一复奏”。由上述可知。明清时期的朝审制度并未取代死刑复奏制度,故C项说法错误。
    死刑复奏制度体现了慎刑恤刑的思想,最大限度地控制了死刑程序,有助于减少冤杀错杀,同时也监督了地方和中央的司法审判活动,强化了皇帝对司法的控制。可知,D项说法正确。
    [陷阱点拔]本题B项有争议。唐朝初年沿用的是隋朝的死刑三复奏制度,后来唐太宗将京城三复奏改为五复奏。故有的考生认为B项整个唐朝的死刑案件在地方实行“三复奏”,在京师实行“五复奏”过予绝对。其实,命题者的意图只是想让考生从整体上对唐朝的死刑复奏情况有所了解。这种情况建议多做真题,揣摩一下出题风格和命题思路。
    [难度系数]***

  • 第15题:

    在死刑案件方面,唐太宗规定了三复奏和()两种情况。

    A.五重奏

    B.报告

    C.五复奏

    D.复核


    参考答案:C

  • 第16题: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司法制度的变化不包括

    A.北周时期正式设置大理寺

    B.登闻鼓直诉制度建立

    C.死刑三复奏制度确立

    D.刑讯制度化


    正确答案:AC

  • 第17题:

    唐代对犯有恶逆以上罪者实行几复奏( )

    A.一复奏
    B.三复奏
    C.五复奏
    D.不复奏

    答案:A
    解析:
    唐代实行死刑复奏制度,限制死刑执行。贞观初年,唐太宗将京城死刑从三复奏改为五复奏,但对于恶逆以上犯罪,只需要一复奏即可实施死刑。

  • 第18题:

    (一)请简释下列文字的含义,并运用中国法制史知识进行分析

    《唐律疏议·断狱律》:“死罪囚,决前一日二复奏,次日又三复奏。谓奏画已讫(音起——编者注),应行刑者,皆三复奏迄,然始下决。若不待复奏报下而决者,流二千里。复奏讫毕,听三日乃行刑,若限未满而行刑者,徒一年。即过限,违一日杖一百,二日加一等。但犯恶逆以上罪及部曲杀主罪,行一复奏。”


    答案:
    解析:
    (1)这段文字反映的是唐朝的死刑复奏制度。三国曹魏时期最早确立了死刑复奏制度。
    (2)这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人犯在死刑执行前一日,应该复奏两次,次日再复奏三次。复奏完毕后,应当执行死刑的,都应当三复奏,然后执行死刑。如果不等到奏报便执行死刑的,处流刑二千里。复奏完毕后,听奏三日才能行刑,如果期限未满而行刑的,徒一年。超过期限奏报的,多一日处杖型一百,多二日加一等处刑(此处加一等为徒一年----编者注)。但是如果是犯恶逆以上的罪以及部曲杀害主人的罪,行一复奏即可。
    (3)从死刑复奏制度的适用上看,该制度说明唐朝对于死刑执行的重视,该制度不仅体现了司法执行中的慎刑思想,而且该制度也有利于缓和阶级矛盾。
    (4)对于犯恶逆以上的大罪以及部曲杀主人的罪只行一复奏的规定,也说明对于该制度的适用必须以不妨碍封建君主专制统治和封建伦理纲常为限。

  • 第19题:

    以下是太平天国时期制定的法律内容有()。

    • A、龙凤合挥
    • B、保举制度
    • C、国库制度
    • D、保升奏贬制度

    正确答案:A,B,C,D

  • 第20题:

    中国古代社会的死刑复奏制度是指奏请皇帝批准执行死刑判决的制度。关于这一制度,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 A、北魏太武帝时正式确立了死刑复奏制度
    • B、唐朝的死刑案件在地方实行“三复奏”,在京师实行“五复奏”
    • C、明清时期的朝审制度取代了死刑复奏制度
    • D、死刑复奏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既加强了皇帝对司法、审判的控制,又体现了皇帝对民众的体恤

    正确答案:C

  • 第21题:

    在死刑案件方面,唐太宗规定了三复奏和()两种情况

    • A、五重奏
    • B、报告
    • C、五复奏
    • D、复核

    正确答案:C

  • 第22题:

    问答题
    试论中国古代死刑复奏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正确答案: (1)人死不可复生,为了慎重对待和处理死刑重罪,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开始逐步完善死刑复奏制度.南朝宋和北魏法律均有规定,主要都是规定对于已判定死刑的案件,最后决定权应属于皇帝,行刑前请皇帝再次核准,待核准后,再下达死刑执行的命令。
    (2)死刑复奏制一方面显示了对死刑重罪的慎重,同时也是使得皇帝直接控制大案要案,地方的死刑决定权收归中央,是皇权加强的表现。死刑复奏制度为隋唐所继承,并进一步发展为死刑三复奏、五复奏制度。唐朝的死刑复奏一般是“三复奏”,即要经过三次复奏。司法官违反复奏规定的,要被处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判断题
    唐太宗规定了三复奏和五复奏两种情况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唐朝的死刑复奏制度规定,凡死刑案件执行前,一般要()
    A

    二复奏

    B

    三复奏

    C

    四复奏

    D

    五复奏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