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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和乙订立合同,规定甲应于2011年2月5日交货,乙应于2月20日付款,1月底,甲有确凿证据表明乙无力付款,于是未按期履行合同。依据合同法的原理,表述正确的是( )。A.甲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要求乙提供相应的担保B.甲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除非乙提供相应的担保C.甲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仅先付部分货物D.甲应按合同约定交货,但乙不支付货款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题目

甲和乙订立合同,规定甲应于2011年2月5日交货,乙应于2月20日付款,1月底,甲有确凿证据表明乙无力付款,于是未按期履行合同。依据合同法的原理,表述正确的是( )。

A.甲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要求乙提供相应的担保

B.甲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除非乙提供相应的担保

C.甲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仅先付部分货物

D.甲应按合同约定交货,但乙不支付货款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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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与乙订立合同,规定甲应于2016年8月1日交货,乙应于同年8月7日付款。7月底,甲发现乙财务状况恶化,无支付货款的能力,并有确凿证据,遂提出终止合同,但乙未允许。基于上述因素,甲于8月1日未按约定交货。依据合同法原理,下列表述最恰当的是( )。


    A.甲应按合同约定交货,但乙不支付货款可追究违约责任

    B.甲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仅先交付部分货物

    C.甲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除非乙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D.甲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要求乙提供相应的担保

    答案:C
    解析:
    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③丧失商业信誉;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题干中,甲有权不按合同的约定交货,除非乙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 第2题:

    甲与乙订立合同,规定甲应于2010年2月5日交货,乙应于同年2月20日付款,l月底,甲有确凿证据表明乙无支付贷款的能力,于是未按期履行合同,依据合同法原理,表述正确的是()。


    A.甲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除非乙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B.甲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要求乙提供相应的担保

    C.甲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仅先交付部分货物

    D.甲应按合同约定交货,但乙不支付货款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答案:A
    解析:
    根据不安抗辩权,双务合同中有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一方,因对方当事人的财产状况恶化,有难以履行义务的可能性时,在对方未履行或提供担保前,有权拒绝自己义务的履行。

  • 第3题:

    甲与乙订立合同,规定甲应于2016年8月1日交货,乙应于同年8月7日付款。7月底,甲发现乙财务状况恶化,无支付货款的能力,并有确凿证据。遂提出终止合同,但乙未允许。基于上述因素,甲于8月1日未按约定交货。依据合同法原理,下列表述最恰当的是( )。

    A.甲应按合同约定交货,但乙不支付货款可追究违约责任
    B.甲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仅先交付部分货物
    C.甲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除非乙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D.甲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要求乙提供相应的担保

    答案:C
    解析:
    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③丧失商业信誉;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题干中,甲有权不按合同的约定交货,除非乙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 第4题:

    甲与乙订立合同,规定甲应于2016年8月1日交货,乙应于同年8月7日付款。7月底,甲发现乙财务状况恶化,无支付货款的能力,并有确凿证据。遂提出终止合同,但乙未允许。基于上述因素,甲于8月1日未按约定交货。依据合同法原理,下列表述最恰当的是( )。

    A.甲应按合同约定交货,但乙不支付货款可追究违约责任
    B.甲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仅先交付部分货物
    C.甲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除非乙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D.甲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要求乙提供相应的担保

    答案:C
    解析:
    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③丧失商业信誉;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题干中,甲有权不按合同的约定交货,除非乙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 第5题:

    甲与乙订立合同,规定甲应于1997年8月1日交货,乙应于同年8月7日付款,7月底,甲发现乙财产状况恶化,无支付贷款的能力,并有确凿证据,遂提出终止合同,但乙未允许。基于上述因素,甲于8月1日未按约定交货,依照合同法原理,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物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仅先交付部分货物
    B.甲应按合同约定交货,但乙不支付货款可追究违约责任
    C.甲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能要求乙提供相应的担保
    D.甲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除非乙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答案:D
    解析:
    甲与乙的合同中约定甲有义务先为给付,甲在履行合同义务前发现乙有财产状况恶化的情况,没有付货款的能力,并有确切证据。根据《合同法》第68条第1款的规定,甲可以中止履行。同时,根据《合同法》第69条的规定,乙方提供担保时,甲应当恢复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