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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哪些情形,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A、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B、因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C、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D、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

题目

以下哪些情形,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A、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B、因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C、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D、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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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本题答案:A, B,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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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面关于代位权和撤销权的提法中,错误的是( )。

    A.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B.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C.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债务人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D.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正确答案:C

  • 第2题:

    下列关于合同撤销权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B.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C.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D.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权人自己负担


    正确答案:D
    D【解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 第3题:

    《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结合有关司法解释,下列对该条文的理解中,正确的是(  )。

    A、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的债权,债权人因此受损而依据本规定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不应支持
    B、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高价收购他人财产,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予以撤销
    C、善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债权人因此受损而依据本规定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D、债务人只有以低于市场交易价的50%的价格转让其财产,人民法院才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予以撤销

    答案:B
    解析:
    (1)选项AC: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8条的规定,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的债权或者放弃债权担保,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依法提起撤销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2)选项B: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3)选项D: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70%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对转让价格高于当地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30%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高价。

  • 第4题:

    以下( )情形,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A.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B.因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C.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D.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

    E.以上都对


    正确答案:ABD

  • 第5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民法理论。


    答案:
    解析:
    (1)该条是关于债权撤销权的规定。
    (2)撤销权是指债权人享有的依诉讼程序申请法院撤销债务人实施的损害债权行为的权利,债务人行使撤销权有利于保全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使得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3)撤销权的成立条件因债务人所为的行为系无偿或有偿的不同而有所不同。若为无偿行为,只需具备客观要件;若为有偿行为,则需同时具备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客观要件包括:①债务人实施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具体包括放弃到期债权或未到期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恶意延长到期债务履行期、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行为。②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已经发生效力。③债务人的行为已给债权人造成损害。即债务人实施财产处分行为以后,债务人已不具有足够的财产清偿对债权人的债务。主观要件是指债务人实施以明显的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时,受让人知道该情形。
    (4)撤销权的效力表现在,撤销权人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诉讼程序行使撤销权,其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法院认定撤销权成立的,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自始无效。债权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