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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次会议邀请某单位的张某、王某、李某、赵某、孙某、周某六个人参加。但由于工作安排的原因,六个人不能同时都去。其中:张某、赵某两人只能有一个人参加会议;李某、赵某两人也只能有一个人参加会议;张某、王某两人至少有一个人参加会议;张某、孙某、周某三人中有两人参加会议;王某和李某是要么都参加会议,要么都不参加会议;如果赵某不参加会议.那么孙某也不参加会议。根据这样的安排,最后没有参加会议的可能是(  )。A.张某和王某 B.王某和李某 C.李某和赵某 D.赵某和孙某

题目
某次会议邀请某单位的张某、王某、李某、赵某、孙某、周某六个人参加。但由于工作安排的原因,六个人不能同时都去。其中:张某、赵某两人只能有一个人参加会议;李某、赵某两人也只能有一个人参加会议;张某、王某两人至少有一个人参加会议;张某、孙某、周某三人中有两人参加会议;王某和李某是要么都参加会议,要么都不参加会议;如果赵某不参加会议.那么孙某也不参加会议。根据这样的安排,最后没有参加会议的可能是(  )。

A.张某和王某
B.王某和李某
C.李某和赵某
D.赵某和孙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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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如果张某与郑某、赵某与孙某的转租合同是经王某同意的,则( )。

    A.王某与郑某、赵某与孙某的转租合同继续有效

    B.王某与郑某、赵某与孙某的转租合同无效

    C.郑某、孙某的租期不能长于张某、赵某的租期

    D.王某出卖房屋时,张某、赵某有优先购买权


    正确答案:ACD

    【解析】《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第2题:

    共用题干

    下列赠与可以撤销的是:
    A:王某将房屋赠送给女朋友黄某,几日后黄某与王某的姐姐发生争执,打斗中将王某的姐姐打成重伤
    B:张某将一辆卡车赠送给儿子张大山,张某年老,丧失了劳动能力,张大山对张某不尽赡养义务
    C:赵某将房屋赠送给女朋友李某,条件是1年内李某与赵某结婚,1年后李某提出与赵某分手,并且将房屋卖给不知情的钱某,并办理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
    D:孙某将一辆轿车赠送给周某,周某某日与孙某发生口角,将孙某推倒,孙某后脑着地摔死,孙某的妻子忙于处理孙某的后事,孙某死后8个月孙某的妻子要求撤销孙某对周某的赠与

    答案:A,B,C
    解析:
    《合同法》第144条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根据该条规定,B选项正确。
    根据《合同法》第146条的规定,A选项中乙公司违反约定不收取货物,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乙公司违反约定不收取货物之日起由乙公司承担,因此货物毁损,乙公司仍应当支付货款,所以A选项当选。《买卖合同解释》第6条规定,根据《合同法》第162条,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标的物的,可以代为保管多交部分标的物。买受入主张出卖人负担代为保管期间的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买受人主张出卖人承担代为保管期间非因买受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故C项不当选。B选项中丙公司交付的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丁公司不能使用,意味着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因此丁公司有权拒绝接受标的物,设备的风险由丙公司承担,设备毁损,丁公司有权不支付设备价款,所以B选项不当选。D选项中庚公司交付的房屋虽然有一扇玻璃破碎,但是根本未达到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程度,张某无权要求解除合同,房屋的风险应由张某承担,张某应向庚公司支付房屋价款,所以D选项当选。
    《合同法》第167条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ABD选项正确。本题中每一期的付款都达到全部价款的1/5,因此即使甲公司最后一期付款没有按时支付,乙公司都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所以C选项不正确。
    本题中租赁期限届满,赵某继续居住,李某没有提出异议,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不是2年,而是不定期,因此李某有权随时解除租赁合同,要求收回房屋,所以A选项不正确。原租赁合同有效,赵某有权居住,赵某的居住不构成不当得利,所以C选项不正确。赵某应按照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交付租金,所以D选项正确,B选项不正确。
    互易合同是互相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本题中李某仅是同意孙某在自己的房屋中居住,并不是转移房屋的所有权给孙某,所以不是互易合同。承揽合同是以一定工作的完成为目的,并且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本题中李某不是定作人,对孙某创作油画没有要求,孙某也不是按照李某的要求完成工作,所以不是承揽合同。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本题中孙某为李某画油画是以李某提供房屋给孙某居住为对价的,不是无偿的,所以不是赠与合同。租金一般以现金的方式计算,但是当事人双方可以约定以实物为租金,本题中孙某和李某约定孙某以油画作为居住李某房屋的对价,油画即为孙某租赁李某房屋的租金,所以孙某与李某之间的协议是租赁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据此,本题中仅在A选项中李某有权主张优先购买权。
    A选项中受赠人黄某严重侵害了王某的姐姐,王某的姐姐是王某的近亲属,因此王某可以撤销对黄某的赠与,所以A选项正确。B选项中张大山对张某负有赡养义务,张大山不尽赡养义务,因此张某可以撤销赠与,所以B选项正确。C选项中李某违反赠与中约定的义务,赵某有权撤销赠与,虽然李某将房屋转让给善意第三人,并且办理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赵某只是不可以要求李某返还赠与物,但是赵某有权撤销赠与,要求李某返还不当得利,所以C选项正确。依《合同法》第193条的规定,D选项中周某的行为致使孙某死亡,孙某的妻子作为孙某的继承人有权撤销赠与,但是孙某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孙某的妻子自孙某死亡之日起8个月方提出撤销,已经丧失了撤销权,所以D选项不正确。

  • 第3题:

    (2017年)张某、王某、李某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没有特别规定。李某拟将其拥有的股权全部转让给赵某。张某和王某均不愿意购买,则李某可以将股权转让给赵某。( )


    答案:对
    解析:
    张某和王某均不愿意购买,视为同意转让,李某可以将股权转让给赵某。

  • 第4题:

    李某以前在银行工作,现在上海期货交易所工作,张某、赵某、王某、罗某想要投资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其中,张某是李某同事的同学,赵某是李某的同学,王某是李某以前的同事,罗某是李某的妻子。请问这几个投资者中,( )的投资交易活动是李某应该回避的。

    A、张某
    B、罗某
    C、王某
    D、赵某

    答案:B
    解析: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一百条规定.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履行职务,遇有与本人或者其亲属有利害关系的情形时,应当回避。

  • 第5题:

    共用题干

    李某以前在银行工作,现在上海期货交易所工作,张某. 赵某. 王某. 罗某想要投资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其中,张某是李某同事的同学,赵某是李某的同学,王某是李某的以前的同事,罗某是李某的妻子。请问这几个投资者中()的投资交易活动是李某应该回避的。
    A.张某
    B.罗某
    C.王某
    D.赵某

    答案:B
    解析:
    《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百条规定,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履行职务,遇有与本人或者其亲属有利害关系的情形时,应当回避。

  • 第6题:

    2008年3月12日,张某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拘留10日。执行完毕当日,在与朋友李某、孙某、赵某吃饭时说是王某举报的。李某就对张某说:“不去教训一下王某,你这口气怎么能咽下,不如等会我们去打王某一顿。”张某、孙某表示同意,赵某说不想去,孙某就威胁赵某如果不去,就打赵某,大家别做朋友。赵某没办法,就和张某、李某、孙某一起殴打了王某,生成王某轻微伤。本案中,应从重处罚的有()。

    • A、张某
    • B、李某
    • C、孙某
    • D、赵某

    正确答案:A,B,C

  • 第7题:

    张某被判处无期徒刑,王某被判处拘役,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赵某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下,可以依法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是()。

    • A、张某和王某
    • B、王某和李某
    • C、李某和赵某
    • D、张某和李某

    正确答案:B

  • 第8题:

    张某被判处无期徒刑,王某被判处拘役,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赵某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下,对谁可以依法暂予监外执行?()

    • A、张某和王某
    • B、王某和李某
    • C、李某和赵某
    • D、张某和李某

    正确答案:B

  • 第9题:

    2008年3月12日,张某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拘留10日。执行完毕当日,在与朋友李某、孙某、赵某吃饭时说是王某举报的。李某就对张某说:“不去教训一下王某,你这口气怎么能咽下,不如等会我们去打王某一顿。”张某、孙某表示同意,赵某说不想去,孙某就威胁赵某如果不去,就打赵某,大家别做朋友。赵某没办法,就和张某、李某、孙某一起殴打了王某,造成王某轻微伤。请问,下列应从重处罚的是()。

    • A、张某
    • B、李某
    • C、孙某
    • D、赵某

    正确答案:A,B,C

  • 第10题:

    单选题
    游客王某一家在李某承包的水库戏水,李某的雇工张某和孙某以为王某在偷鱼苗将其打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李某、张某、孙某应承担连带责任

    B

    张某、孙某应先赔偿王某的损失,再向李某追偿

    C

    只能由张某和孙某承担连带责任

    D

    只能由李某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题目中,张某和孙某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王某损害,雇主李某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 第11题:

    多选题
    关于李某与赵某、孙某的效力问题,正确的说法是(  )。[2003年真题]
    A

    李某与赵某的合同有效,李某与孙某的合同无效

    B

    李某与赵某的合同无效,李某与孙某的合同有效

    C

    李某与赵某的合同及李某与孙某的合同均无效

    D

    李某与赵某的合同及李某与孙某的合同均有效


    正确答案: B,C
    解析:
    买卖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只要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且意思表示真实即可成立。本题中两个合同关系的意思表示均一致且真实,两个合同均有效。

  • 第12题:

    单选题
    甲公司董事长为李某,总经理为王某、财务总监为张某、三名独立董事为赵某、辛某、侯某。则该公司董事会在设立审计委员会时,最佳的人选是(  )。
    A

    李某、王某、张某

    B

    赵某、辛某、侯某

    C

    李某、张某、赵某

    D

    王某、张某、侯某


    正确答案: D
    解析:
    审计委员会应全部由独立、非行政董事组成,他们至少拥有相关的财务经验。

  • 第13题:

    某银行开发区支行近期召开一次新员工座谈会,本次座谈会计划邀请张平、赵宾、高娟、孙英、杨梅、周林六个人参加,但由于工作安排的原因,六个人不能同时都去,其中,张平、孙英、两人只能有一个人参加.高娟、孙英两人也只能有一个人参加,张平、赵宾两人至少有一人参加,张平、杨梅、周林三人中有两人参加,赵宾和高娟是要么都参加,要么都不参加,如果孙英不参加.那么杨梅也不参加。
    根据这样的安排,最后没有参加座谈会的可能是(  )。

    A.张平和赵宾
    B.高娟和孙英
    C. 孙英和杨梅
    D.赵宾和高娟

    答案:C
    解析:
    假设法。若赵宾和高娟都不参加,则孙英参加,张平不参加,与张平、赵宾两人至少有一人参加矛盾.则赵宾和高娟都参加.可知孙英不参加,推出杨梅也不参加,即C项正确。

  • 第14题:

    张某、王某、李某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没有特别规定。李某拟将其拥有的股权全部转让给赵某,张某和王某均不愿购买,则李某可以将股权转让给赵某。( )


    答案:对
    解析:
    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 第15题:

    张某被判处管制,王某被判处拘役,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赵某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下,对谁不得适用暂予监外执行?

    A:张某和王某
    B:王某和李某
    C:李某和赵某
    D:张某和赵某

    答案:D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4条,只有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才可以依法暂予监外执行。

  • 第16题:

    李某以前在银行工作,现在上海期货交易所工作,张某、赵某、王某、罗某想要投资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其中,张某是李某同事的同学,赵某是李某的同学,王某是李某以前的同事,罗某是李某的妻子。请问这几个投资者中,( )的投资交易活动是李某应该回避的。

    A. 张某
    B. 罗某
    C. 王某
    D. 赵某

    答案:B
    解析: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一百条规定,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履行职务,遇有与本人或者其亲属有利害关系的情形时,应当回避。

  • 第17题:

    李某以前在银行工作,现在上海期货交易所工作,张某、赵某、王某和罗某想要投资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其中,张某是李某同事的同学,赵某是李某的同学,王某是李某以前的同事,罗某是李某的妻子。请问这几个投资者中,( )的投资交易活动是李某应该回避的。

    A.张某
    B.罗某
    C.王某
    D.赵某

    答案:B
    解析: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一百条规定,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履行职务,遇有与本人或者其亲属有利害关系的情形时,应当回避。

  • 第18题:

    下列案件,哪些适用返还原物?()

    • A、张某借了王某的手表并把它卖给刘某,刘某以为是张某自己的手表而买之,王某要求刘某返还
    • B、宋某偷了李某的金项链送给女友王某,王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下,李某要求王某返还
    • C、贺某借给宋某一支金笔,宋某谎称丢失,贺某要求宋某返还
    • D、赵某向钱某购羊两只,钱某将羊交付赵某后,赵又将羊卖给孙某,赵某得款后迟迟不付钱某的羊款,钱某无奈要求赵某返还两只羊

    正确答案:B,C

  • 第19题:

    在某水利施工单位,王某电焊工,张某是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李某是叉车司机,赵某是塔吊指挥工。该施工单位应组织()参加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并渠道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以安排其上岗作业。

    • A、王某
    • B、张某
    • C、李某
    • D、赵某

    正确答案:A

  • 第20题:

    王某承租一大酒店,某日该人对酒店服务员李某称孙某欠债不还,令其从学校绑架孙某之子作为人质,逼其还债。李某信以为真,遂将孙某之子骗出后关押到酒店地下室。后王某又指使赵某打电话向孙某勒索100万元。赵某依言打出勒索电话。当王某再次要赵某打勒索电话时,赵某害怕,予以拒绝。孙某之子被扣押于酒店地下室72小时。本案中,该三人的行为如何定罪?()

    • A、王某、赵某构成绑架罪,李某构成非法拘禁罪
    • B、王某、李某、赵某构成绑架罪
    • C、王某、李某、赵某均犯罪既遂
    • D、王某、李某犯罪未遂,赵某犯罪中止

    正确答案:A,C

  • 第21题:

    多选题
    如果张某与郑某、赵某与孙某的转租合同是经王某同意的,则(  )。[2006年真题]
    A

    王某与郑某、赵某与孙某的转租合同继续有效

    B

    王某与郑某、赵某与孙某的转租合同无效

    C

    郑某、孙某的租期不能长于张某、赵某的租期

    D

    王某出卖房屋时,张某、赵某有优先购买权


    正确答案: A,C
    解析:
    《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 第22题:

    多选题
    关于一审中当事人诉讼地位的确定,正确的是(  )。[2006年真题]
    A

    张某、赵某是被告;孙某、郑某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B

    张某、赵某、孙某、郑某是被告

    C

    张某、赵某是被告;孙某、郑某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

    张某、赵某是被告;孙某、郑某不是本案当事人


    正确答案: A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由于合同的相对性,王某只能向张某赵某提出解除合同。而孙某郑某则与本案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 第23题:

    判断题
    张某、王某、李某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没有特别规定。李某拟将其拥有的股权全部转让给赵某。张某和王某均不愿意购买,则李某可以将股权转让给赵某。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1)股权受让方赵某并非甲有限责任公司原股东,本次转让属于对外转让股权。(2)除章程另有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应当书面征求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既不同意又不购买的,应视为同意;在本题中,张某和王某均不愿意购买应视为同意转让,李某可以将股权转让给赵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