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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17周岁)和李某因同时喜欢一个班花而产生矛盾,后来班花选择李某。张某对朋友孙某说自己咽不下这口气,一定要杀了李某。随后,张某购买了匕首,在李某摆摊必经的路口等待。结果等了半天,发现来人是李某的弟弟李二。张某心想谁都一样,于是举匕首对李二刺去。李二躲闪不及,被刺死。张某见李二身上钱包里有大量现金,于是将钱包拿走。后来案发张某被抓获。 张某杀死李二后拿走钱包的行为应定性为()。 A.抢劫罪 B.盗窃罪 C.侵占罪 D.抢夺罪

题目
张某(17周岁)和李某因同时喜欢一个班花而产生矛盾,后来班花选择李某。张某对朋友孙某说自己咽不下这口气,一定要杀了李某。随后,张某购买了匕首,在李某摆摊必经的路口等待。结果等了半天,发现来人是李某的弟弟李二。张某心想谁都一样,于是举匕首对李二刺去。李二躲闪不及,被刺死。张某见李二身上钱包里有大量现金,于是将钱包拿走。后来案发张某被抓获。
张某杀死李二后拿走钱包的行为应定性为()。

A.抢劫罪
B.盗窃罪
C.侵占罪
D.抢夺罪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B
解析:
本题中张某开始并没有抢劫的故意,他杀死李二是故意杀人,至于其后来拿走钱包的行为,是盗窃行为。因此选择B项。
更多“张某(17周岁)和李某因同时喜欢一个班花而产生矛盾,后来班花选择李某。张某对朋友孙某说自己咽不下这口气,一定要杀了李某。随后,张某购买了匕首,在李某摆摊必经的路口等待。结果等了半天,发现来人是李某的弟弟李二。张某心想谁都一样,于是举匕首对李二刺去。李二躲闪不及,被刺死。张某见李二身上钱包里有大量现金,于是将钱包拿走。后来案发张某被抓获。 张某杀死李二后拿走钱包的行为应定性为()。 A.抢劫罪 B.盗窃罪 C.侵占罪 D.抢夺罪”相关问题
  • 第1题:

    李某拾得邻居张某遗失在门口的钱包一个,张某请求归还,李某予以拒绝,李某的行为构成【】

    A.不当得利

    B.无因管理

    C.自助行为

    D.侵权行为


    正确答案:D
    [解析]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而获利益而使他人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不当得利在性质上来看是事实而不是行为.题中李某在张某门口拣到钱包,可推断出钱包为张某所有而不是无主物,而李某经张某请求后仍拒绝归还,其行为侵害了张某的财产所有权,是李某以自己的行为对张某财产的非法占有,故排除A项.李某的行为也不属于为他人利益而进行管理的无因管理行为,因其主观上没有为他人谋利的目的,排除B项;自助行为是在自身受到不法侵害后向国家请求救助的行为,明显不符合题意.《执行民法通则意见》第94条规定:“拾得物灭失、毁损,拾得人没有故意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拾得人将拾得物据为已有,拒不返还而引起诉讼的.按照侵权之诉处理.”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

  • 第2题:

    张某、李某共同抢劫被抓获。张某下列哪~陈述属于证人证言?( ) A.我确实参加了抢劫银行 B.李某逼我去抢的 C.李某策划了整个抢劫,抢的钱他拿走了一大半 D.李某在这次抢劫前还杀了赵某


    正确答案:D
    本题较为简单。证人证言是证人就其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A选项中,张某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B选项中,张某意图证明自己是胁从犯,具备减轻、从轻情节,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解。C选项中,张某意图证明自己在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具备减轻、从轻情节,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解。D选项中,李某在抢劫前还杀害赵某的事实与共同抢劫犯罪无关,不涉及张某。所以,就该故意杀人案而言,张某处于证人地位,张某的检举属于证人证言,D选项正确。

  • 第3题:

    张某与李某是邻居,二人因为琐事发生争执最后互相打斗,张某被打成为轻微伤。由此张某记恨在心。为讨回公道,便趁李某不在的时候将李某的儿子骗到自己家里,喂其吃了安眠药。然后恐吓李某,要李某赔偿他之前就医的花费以及精神损失费,不然就对李某的儿子不利。李某见张某迁怒于自己的儿子,怒火中烧,手持菜刀就冲到张某家中要与其拼命。在打斗过程中,张某抢过李某的菜刀顺势将李某砍成重伤并使其当场晕倒。张某误以为已将李某砍死,吓得赶紧逃至A省,张某因为生活所迫在A省抢夺了一妇女的钱包,包内有现金3000余元,张某被当场抓获,并如实交代了以前所犯的所有罪行。

    下列选项中,对张某的行为定性正确的是:( ) 查看材料

    A.张某构成绑架罪
    B.张某将李某砍伤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C.张某误以为将李某砍死,应构成故意杀人罪
    D.张某抢夺妇女钱包的行为构成抢夺罪

    答案:A,B,D
    解析:
    本题考查罪数的认定和定性问题,张某为了向李某索要钱财,将李某的儿子骗至家中并喂其吃了安眠药的行为属于绑架的性质。张某在与李某厮打中将李某砍至重伤,从其行为方式以及行为后李某的表现可看出,其对故意伤害的行为与结果是认识到的,属于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在A省抢夺钱包的行为构成抢夺罪。

  • 第4题:

    王某将与其有私仇的李某打昏在地后逃走,此时李某的熟人张某路过,见李某不省人事,遂将其手机、钱包拿走。本案中(  )。


    A.王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没有犯罪

    B.王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构成盗窃罪

    C.王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构成抢夺罪

    D.王某、张某共同构成故意伤害罪和盗窃罪

    答案:B
    解析:
    王某故意将李某打晕,构成故意伤害罪;而张某在李某“不省人事”之际,拿走了手机、钱包,构成盗窃罪。王某和张某没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故选B。

  • 第5题:

    张某(17周岁)和李某因同时喜欢一个班花而产生矛盾,后来班花选择李某。张某对朋友孙某说自己咽不下这口气,一定要杀了李某。随后,张某购买了匕首,在李某摆摊必经的路口等待。结果等了半天,发现来人是李某的弟弟李二。张某心想谁都一样,于是举匕首对李二刺去。李二躲闪不及,被刺死。张某见李二身上钱包里有大量现金,于是将钱包拿走。后来案发张某被抓获。
    如果在被抓捕后,张某称自己一年前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则对张某的行为表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供述自己以前盗窃的行为是自首行为
    B.张某构成累犯
    C.对张某应从重处罚
    D.对张某应教育为主,处罚为辅

    答案:D
    解析:
    《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张某的盗窃行为已经被判刑且执行,所以供述行为不是自首。《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因张某不满18周岁,所以不是累犯,也不应从重处罚。《刑事诉讼法》第266条规定,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因此选择D项。

  • 第6题:

    画家张某将其创作的《戏虾图》卖给画店老板李某。后来张某所在单位拟举办一次美术展览,张某于是去找李某要画展览,李某唯恐画丢失了,故不同意。张某于是请一位在机关工作的同志去吓唬一下。后来李某一怒之下将画撕毁。张某于是状告李某侵犯其著作权。
    问:(1)张某对画有什么权,为什么?
    (2)李某对画有什么权,为什么?
    (3)该画的展览权归属谁,为什么?
    (4)李某毁画行为是否侵犯张某著作权?


    答案:
    解析:
    (1)张某对该画有著作权,因为其创作了该作品。
    (2)李某对该画有所有权,因为他买的是该画的载体。
    (3)该画展览权归李某,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作品的展览权随原件所有权转移而转移。
    (4)李某不侵犯张某的著作权,因为他有权处分画的载体。

  • 第7题:

    张某赌博输了5万元钱,与李某商量能否去盗窃单位汽车卖点钱,李某告诉张某,城西加油站晚上就一个人值班,有大量现金,并提供了作案工具叫张某去抢劫,张某不同意,并到派出所告发了李某。张、李二人的行为属于()。

    • A、张某、李某均属于犯罪预备
    • B、张某不构成犯罪,李某属于犯罪预备
    • C、张某属于犯罪中止,李某属于犯罪预备
    • D、张某属于犯罪预备,李某属于犯罪预备犯罪未遂

    正确答案:B

  • 第8题:

    画家张某将其创作的《戏虾图》卖给画点老板李某。后来李某所在单位拟举办一次美术展览,张某于是去找李某要画展览,李某唯恐画丢失了,故不同意。张某于是请一位在机关工作的同志去吓唬一下。后来李某一怒之下将画撕毁。张某于是状告李某侵犯其著作权。张某该画有什么权,为什么?


    正确答案:张某对该画有著作权,因为其创作了该作品。

  • 第9题:

    画家张某将其创作的《戏虾图》卖给画点老板李某。后来李某所在单位拟举办一次美术展览,张某于是去找李某要画展览,李某唯恐画丢失了,故不同意。张某于是请一位在机关工作的同志去吓唬一下。后来李某一怒之下将画撕毁。张某于是状告李某侵犯其著作权。李某毁画行为是否侵犯张某著作权?


    正确答案:李某不侵犯张某的著作权,因为他有权处分画的载体。

  • 第10题:

    张某拦住出租车司机李某的汽车,上车后,持刀威逼李某交出财物。李某当时身上只有几百元钱,张某觉得不够本就逼迫李某开车回家,劫持李某到李某的家中欲拿走3万元现金,正好被邻居黄某发现,黄某报警。警察将李某家团团围住,张某以用刀杀死李某威逼,要求警察放其离去,并将李某的脖子割伤,同时,扬言要打开李某家的煤气罐同归于尽。经与张某谈判无效,警察果断将张某击毙。以下哪些不可以作为警察某使用武器的合法理由?()

    • A、张某劫持人质,直接危害人质安全
    • B、张某将要脱逃
    • C、张某构成了抢劫罪
    • D、张某持刀作案

    正确答案:B,C

  • 第11题:

    王某和李某有仇隙,随即找到与李也有矛盾的张某。王、张二人商量“修理修理”李。张仅想给李一点颜色看看,王则心想趁着有张帮忙,将李“干掉“。王并没有将杀人的心思透露给张。为此,二人准备了匕首和砖头。一天夜晚,二人拦住下夜班的李,对其殴打,李反抗。张用匕首刺中李腿部,王则用砖头猛砸李头部。李昏倒在地,王、张二人逃离。后李死亡。经法医鉴定,李系被锐器刺中腿部动脉,失血过多而死。 问:王、张二人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为什么?


    正确答案:1.王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张构成故意伤害(致死)罪,二人不构成共同犯罪。
    2.因为:
    (1)成立共同犯罪的各行为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所谓共同的犯罪故意,是指各共同犯罪人通过意思联络,认识到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决意参加共同犯罪,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行为人不仅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某种危害结果,而且也认识到其他共同犯罪人的行为也会引起某种危害结果;并且,各共同犯罪人都预见到共同犯罪行为与共同犯罪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2)据此,同时实施犯罪而故意内容不同,不构成共同犯罪。本案中,王、张二人同时殴打李,但二人犯罪故意的内容不同。王有杀人故意,张仅有伤害故意,结果是张的伤害行为造成了李的死亡结果。王、张不构成共同犯罪,应分别定罪。因此,根据主客观一致的定罪原则,王应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张则应负故意伤害致死的刑事责任。

  • 第12题:

    问答题
    画家张某将其创作的《戏虾图》卖给画点老板李某。后来李某所在单位拟举办一次美术展览,张某于是去找李某要画展览,李某唯恐画丢失了,故不同意。张某于是请一位在机关工作的同志去吓唬一下。后来李某一怒之下将画撕毁。张某于是状告李某侵犯其著作权。李某对画有什么权,为什么?

    正确答案: 李某对该画有所有权,因为他买的是该画的载体。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张某与王某离婚之后,儿子张大随王某共同生活,后来张某与李某结婚,生有一子张二,李某与前夫育有一女,年仅8岁,随张某和李某生活。张某后来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长达3年,上述所有子女均已成年。张某被宣告死亡,张某的汽车被张二继承,张二将之卖给刘某。下列说法中,表述正确的是?()

    A.王某、李某有权申请宣告张某失踪

    B.张某若被宣告死亡,张大、张二以及李某的女儿都有权继承张某的遗产

    C.张某若又出现,只要李某未再婚,无论李某是否愿意,二人的婚姻关系均自动恢复

    D.张某若又出现,死亡宣告被撤销,张某可以要求刘某返还汽车


    参考答案:B

  • 第14题:

    张某、李某共同抢劫被抓获。张某下列哪一陈述属于证人证言?( )。

    A.我确实参加了抢劫银行

    B.李某逼我去抢的

    C.李某策划了整个抢劫,抢的钱他拿走了一大半

    D.李某在这次抢劫前还杀了赵某


    正确答案:D

  • 第15题:

    张某对王某心存怨恨,于是在王某的食物中投放毒药,王某食用后被毒死。这时李某到张某家玩,了解情况后,与张某一同将尸体掩埋。后来民警询问李某,李某称自己对王某死亡一事不知情。关于张某、李某的行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二人构成故意杀人的共同犯罪
    B.张某构成故意杀人罪,李某构成包庇罪
    C.张某构成故意杀人罪,李某无罪
    D.张某构成故意杀人罪,李某构成遗弃罪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共同犯罪的认定。本案中,李某的行为是事前无通谋的帮助行为,张某、李某不构成共同犯罪。对这种事后帮助行为应单独定罪处罚。

  • 第16题:

    张某、李某经共谋后于夜晚持刀进入一狭窄小巷抢劫。张某叫李某把住街口,自己进入小巷抢劫了一妇女2000元钱。张某与李某会合后对李某说:“什么也没抢着,这妇女身上一分钱也没有。”李某信以为真。关于张某、李某的行为,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张某、李某均构成抢劫罪既遂
    B:张某构成抢劫罪,李某不构成犯罪
    C:张某构成抢劫罪既遂,李某构成抢劫罪未遂
    D:张某、李某均构成抢劫罪未遂

    答案:B,C,D
    解析:
    【考点】抢劫罪。详解:二人成立共同犯罪。根据本题所给案例,张某成立抢劫罪既遂,李某虽然被张某欺骗,不知道抢到2000元钱的事实,但也不影响其成立抢劫罪既遂,也就是说,在共同实行犯中,有一方既遂,所有共犯人都应当承担既遂的罪责。数额认定方面,通说认定为共犯对全部钱款承担刑事责任。盗窃罪也是这样,如果犯罪数额是2000元而张某骗李某说盗窃1000元,李某也要对2000元承担刑事责任。在共同犯罪中,实行部分行为全部责任原则。如果张某超出共同犯罪的故意,实施了强奸罪,就是实行过限,单独定罪。这里需掌握的是一个小问题,就是关于抢劫罪既遂的标准,因为抢劫罪侵害双重法益,所以造成被害人轻伤或者抢走财物都构成既遂。本题中如果说被害人没有达到轻伤,一分钱也没有抢到,那就是抢劫罪的未遂。

  • 第17题:

    张某(17周岁)和李某因同时喜欢一个班花而产生矛盾,后来班花选择李某。张某对朋友孙某说自己咽不下这口气,一定要杀了李某。随后,张某购买了匕首,在李某摆摊必经的路口等待。结果等了半天,发现来人是李某的弟弟李二。张某心想谁都一样,于是举匕首对李二刺去。李二躲闪不及,被刺死。张某见李二身上钱包里有大量现金,于是将钱包拿走。后来案发张某被抓获。
    张某已满17周岁,下列做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因不满十八周岁,因此不构成犯罪
    B.对其不适用死刑
    C.在审判的时候,没有通知其父母到场
    D.因该案在社会反响较大,法院决定对该案公开审理

    答案:B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74条规定: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第270条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因此选择B项。

  • 第18题:

    张某、李某经共谋后于深夜蒙面持刀进入一狭窄小巷抢劫。张某叫李某把住街口,自己进入小巷抢劫了一妇女2 000元。张某与李某会合后对李说:“什么也没抢着,这妇女身上一分钱也没有。”李某信以为真。张某、李某的行为(  )。
    A.张某、李某均构成抢劫罪既遂
    B.张某构成抢劫罪,李某不构成犯罪
    C.张某构成抢劫罪既遂,李某构成抢劫罪未遂
    D.张某、李某均构成抢劫罪未遂


    答案:A
    解析:
    【精解】共同犯罪是一个整体,张某与李某合谋进行抢劫,只要张某既遂,整个犯罪就是既遂。至于张某欺骗李某,只是共同犯罪人内部的分赃关系,不影响犯罪既遂的成立。故选A项。

  • 第19题:

    张某与李某是邻居,二人因为琐事发生争执而后互相打斗,最后张某被打成为轻微伤。由此张某记恨在心,为了讨回公道,便趁李某不在的时候将李某的儿子骗到自己家里,喂其吃了安眠药。然后恐吓李某,要李某赔偿他之前就医的花费以及精神损失费,不然就对李某的儿子不利。李某见张某迁怒于自己的儿子,怒火中烧手持菜刀就冲到张某家中要与其拼命。在打斗过程中,张某抢过李某的菜刀顺势将李某砍成重伤并使其当场晕倒。张某误以为已将李某砍死,吓得赶紧逃至A省,张某为生活所迫在A省抢夺了一妇女的钱包,包内有现金3000余元,张某被当场抓获,并如实交代了以前所犯的所有罪行。张某的行为应定性为:()

    • A、张某构成绑架罪
    • B、张某将李某砍伤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 C、张某误以为将李某砍死,应构成故意杀人罪
    • D、张某抢夺妇女钱包的行为构成抢夺罪

    正确答案:A,B,D

  • 第20题:

    画家张某将其创作的《戏虾图》卖给画点老板李某。后来李某所在单位拟举办一次美术展览,张某于是去找李某要画展览,李某唯恐画丢失了,故不同意。张某于是请一位在机关工作的同志去吓唬一下。后来李某一怒之下将画撕毁。张某于是状告李某侵犯其著作权。李某对画有什么权,为什么?


    正确答案:李某对该画有所有权,因为他买的是该画的载体。

  • 第21题:

    李某、张某二人共谋盗窃紧靠商场的仓库,作案前,李某提出得手后放火烧掉仓库,以免留下指纹,张某表示同意,随后,张某留在仓库外望风。李某撬窗进入仓库,窃得价值6万余元的金银首饰。在离开仓库前,李某放了一把火后逃出。本案中,关于李某、张某二人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张某二人只构成盗窃罪的共犯
    • B、李某、张某二人构成盗窃罪的共犯和放火罪的共犯
    • C、张某未实施放火行为,应由李某一人单独承担放火的刑事责任
    • D、李某、张某二人构成盗窃罪的共犯。此外,李某构成放火罪,张某构成失火罪

    正确答案:B

  • 第22题:

    李某、张某共谋盗窃黄某家,李某负责盗窃,张某负责楼下望风,并商定万一被发现,张某要立即上楼帮忙。李某进入黄某家中盗窃时,被黄某发现,李某遂逃跑。黄某紧追不舍。李某逃至楼下,让张某帮忙,张某遂将路边捡到的一根棍子递给李某,李某用棍子将黄某打倒在地。李某、张某构成抢劫罪的共犯。


    正确答案:正确

  • 第23题:

    多选题
    张某、李某经共谋后于夜晚持刀进入一狭窄小巷抢劫。张某叫李某把住街口,自己进人小巷抢劫了一妇女2000元钱。张某与李某会合后对李某说:“什么也没抢着,这妇女身上一分钱也没有。”李某信以为真。关于张某、李某的行为,下列哪些说法错误?(  )
    A

    张某、李某均构成抢劫罪既遂

    B

    张某构成抢劫罪,李某不构成犯罪

    C

    张某构成抢劫罪既遂,李某构成抢劫罪未遂

    D

    张某、李某均构成抢劫罪未遂


    正确答案: C,A
    解析:
    二人成立共同犯罪。张某成立抢劫罪既遂,李某虽然被张某欺骗,不知道抢到2000元钱的事实,但也不影响其成立抢劫罪既遂。也就是说,在共同实行犯中,有一方既遂,所有共犯人都应当承担既遂的罪责。数额认定方面。通说认为共犯对全部钱款承担刑事责任。盗窃罪也是这样,如果犯罪数额是2000元,而张某骗李某说盗窃1000元,李某也要对2000元承担刑事责任。在共同犯罪中,实行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原则。如果张某超出共同犯罪的故意,实施了强奸罪,就是实行过限,单独定罪。关于抢劫罪既遂的标准,因为抢劫罪侵害双重法益,所以造成被害人轻伤或者抢走财物都构成既遂。本题中如果被害人没有达到轻伤,一分钱也没有被抢到,张某、李某均构成抢劫罪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