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情节严重的生产单位,应没收( )。
A.生产设备
B.包装材料
C.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
D.专门用于生产假药、劣药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和生产设备
E.违法所得
1.有下列( )行为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A.生产、销售以孕产妇、婴幼儿及儿童为主要使用对象的假药、劣药的B.生产、销售的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属于假药、劣药的C.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劣药,造成人员伤害后果的D.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劣药,经处理后重犯的
2.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是( )。A.从事生产假药其情节严重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B.从事生产劣药其情节严重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C.从事生产、销售假药及劣药,其情节严重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D.从事销售、使用假药,其情节严重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E.从事销售、使用劣药,其情节严重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
3.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
4.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生产、销售假药、劣药,以生产、销售假药罪或者生产、销售劣药罪等犯罪的共犯论处的情形不包括()。A、提供资金、贷款、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的B、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设备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的C、使用假药、劣药D、提供生产技术,或者提供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E、提供广告等宣传的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