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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解除后,合同中的仲裁协议是否仍然有效?说明理由。

题目

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解除后,合同中的仲裁协议是否仍然有效?说明理由。


相似考题

1.甲公司拟购买一台大型生产设备,于2011年6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价值为80万兀的生产设备买卖合同。合同约定: (1)设备直接由乙公司的特约生产服务商丙机械厂于9月1日交付给甲公司; (2)甲公司于6月10日向乙公司交付定金16万元; (3)甲磐司于设备交付之日起10日内付清货款; (4)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向某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合同签订后,丙机械厂同意履行该合同为其约定的交货义务。6月1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定金16万元。9月1日,丙机械厂未向甲公司交付设备。甲公司催告丙机械厂,限其在9月20日之前交付设备,并将履约情况告知乙公司。至9月20日,丙机械厂仍未能交付设备。因生产任务紧急,甲公司于9月30日另行购买了功能相同的替代设备,并于当天通知乙公司解除合同,要求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32万元,同时赔偿其他损失。乙公司以丙机械厂未能按期交付设备,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应由丙机械厂承担违约责任为由,拒绝了甲公司的要求。10月10日,甲公司就此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乙公司提交答辩状并参加了开庭审理。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合同法、担保法、仲裁法等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是否有权解除合同?说明理由。 (2)乙公司主张违约责任应由丙机械厂承担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3)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解除后,合同中的仲裁协议是否仍然有效?说明理由。 (4)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的定金条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5)法院是否有权审理该合同纠纷?说明理由。

更多“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解除后,合同中的仲裁协议是否仍然有效?说明理由。 ”相关问题
  • 第1题:

    陈某是否有权解除与甲公司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陈某有权解除与甲公司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规定,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购房人享有法定解除权。在本题中,陈某所购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比合同约定的套内建筑面积缩水已经超过3%,陈某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 第2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承揽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关于合同的任何纠纷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机构仲裁。甲公司根据事先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但是甲、乙两公司对于合同履行地在何处发生争议。此时,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乙两公司可以对仲裁机构重新达成补充协议
    B:甲、乙两公司不能再对仲裁机构重新达成补充协议
    C:即使甲、乙公司不能达成补充协议,原仲裁协议仍然有效
    D:以上均不正确

    答案:A
    解析:
    根据《仲裁法》第18条的规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所以本案中甲、乙两公司可以对仲裁机构达成补充协议,否则原仲裁协议无效。

  • 第3题:

    (2013年)A市甲公司向B市乙公司购买10台专用设备,双方于7月1日签订了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约定:专用设备每台10万元,总价100万元;乙公司于7月31日交货,甲公司在收货后10日内付清款项;甲公司在合同订立后5日内向乙公司交付定金5万元;双方因合同违约而发生的纠纷,提交C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7月3日,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了5万元定金。
      7月20日,甲公司告知乙公司,因向甲公司订购该批专用设备的丙企业明确拒绝购买该批货物,甲公司一时找不到新的买家,将不能履行合同。
      7月22日,乙公司通知甲公司解除合同,定金不予返还,并要求甲公司赔偿定金未能弥补的损失。甲公司不同意赔偿损失,乙公司遂向C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于乙公司的仲裁申请,甲公司认为:
      (1)只有当合同履行期满甲公司未履行合同,乙公司才可以解除合同,所以,乙公司于7月22日主张解除合同不合法,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即使合同可以解除,那么合同被解除后,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即失去效力。所以,乙公司应向A市法院提起诉讼;
      (3)甲公司愿意承担定金责任,但乙公司不能再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
      据查,甲公司不履行合同给乙公司造成约10万元损失。
      要求:根据合同、担保、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乙公司7月22日通知解除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甲公司主张乙公司应向A市法院提起诉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3)甲公司认为乙公司不能要求赔偿损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 乙公司7月22日通知解除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合同法》规定,因预期违约解除合同。即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中,7月20日,甲公司明确告知乙公司不能在7月31日履行买卖合同,属于预期违约的情形,乙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2) 甲公司主张乙公司向A市法院提起诉讼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或者回答: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本题中,甲公司以合同解除仲裁条款失去效力为理由要求提起诉讼的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3) 甲公司认为乙公司不能要求赔偿损失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买卖合同约定的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对方请求赔偿超过定金部分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并处,但定金和损失赔偿的数额总和不应高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本题中,甲公司支付给乙公司的定金为5万元,而甲公司不履行合同给乙公司造成的损失为10万元,定金不能弥补乙公司的损失,因此乙公司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部分的损失,人民法院可以并处。

  • 第4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乙公司交付了货物,乙公司未在合同约定的支付货款期限内付款。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有权通知乙公司解除合同
    B:符合解除条件的,甲公司应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解除合同
    C:合同解除后,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返还货物
    D:合同解除后,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

    答案:C,D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对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并不能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的,对方应催告迟延履行方在合理期限内履行,迟延履行方经催告后仍不履行债务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甲公司已经交付了货物,乙公司支付货款的履行期限在合同内容上不是特别重要,即使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届满后履行,也不至于使合同目的落空。因此乙公司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付货款,甲公司应向乙公司发出履行催告,给乙公司规定一个宽限期,乙公司在该宽限期届满时仍未履行的,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甲公司不能不给乙公司宽限期,直接通知乙公司解除合同,所以A选项不正确。《合同法》第94条规定的合同解除与合同撤销不同,合同解除权是形成权,当事人依单方意思表示就可以将合同解除,不需要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除,当事人对可撤销合同必须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才能发生撤销的效力,所以B选项不正确。本题中甲公司已经交付货物,合同解除后,甲公司有权要求恢复原状,即要求乙公司返还货物,并有权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所以CD选项正确。

  • 第5题:

    甲公司拟购买一台大型生产设备,于2019年6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价值为80万元的生产设备买卖合同。合同约定:
    (1)设备直接由乙公司的特约生产服务商丙机械厂于9月1日交付给甲公司;
    (2)甲公司于6月10日向乙公司交付定金16万元;
    (3)甲公司于设备交付之日起10日内付清货款
    (4)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合同签订后,丙机械厂同意履行该合同为其约定的交货义务。 6月1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定金16万元。 9月1日,丙机械厂未向甲公司交付设备。甲公司催告丙机械厂,限其在9月20日之前交付设备,并将履约情况告知乙公司。至9月20日,丙机械厂仍未能交付设备。 因生产任务紧急,甲公司于9月30日另行购买了功能相同的替代设备,并于当天通知乙公司解除合同,要求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32万元,同时赔偿其他损失。乙公司以丙机械厂未能按期交付设备,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应由丙机械厂承担违约责任为由,拒绝了甲公司的要求。
    10月10日,甲公司就此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后,乙公司提交答辩状并参加了开庭审理。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是否有权解除合同?并说明理由。
    (2)乙公司主张违约责任应由丙机械厂承担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解除后,合同中的仲裁协议是否仍然有效?并说明理由。
    (4)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的定金条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5)人民法院是否有权审理该合同纠纷?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0.5分)根据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在本题中,经甲公司催告后,对方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因此,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1.5分)
    2.乙公司的主张不符合规定。(0.5分)根据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有瑕疵的,应当由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在本题中,丙机械厂不是合同的当事人,丙机械厂不向甲公司履行债务的,应当由债务人(乙公司)向债权人(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1.5分)
    3.仲裁协议仍然有效。(0.5分)根据规定,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1.5分)
    4.定金条款符合法律规定。(0.5分)根据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在本题中,主合同标的额为80万元,约定的定金为16万元,未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2.5分)
    5.人民法院有权审理该合同纠纷。(0.5分)根据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在本题中,甲公司提起诉讼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乙公司在首次开庭前未提出异议,而且提交了答辩状并参加了开庭审理,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