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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6月,甲公司将一台价值900万元的机床委托乙仓库保管,双方签订的保管合同约定:保管期限从6月21日至10月20日,保管费用2万元,由甲公司在保管到期提取机床时一次付清。 8月,甲公司急需向丙公司购进一批原材料,但因资金紧张,暂时无法付款。经丙公司同意,甲公司以机床做抵押,购入丙公司原料。双方约定:至12月8日,如甲公司不能偿付全部原材料款,丙公司有权将机床变卖,以其价款抵偿原材料款。 10月10日,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了转让机床合同(甲公司已通知丙公司转让机床的情况,同时也已向丁公司说明该机床已抵

题目

2003年6月,甲公司将一台价值900万元的机床委托乙仓库保管,双方签订的保管合同约定:保管期限从6月21日至10月20日,保管费用2万元,由甲公司在保管到期提取机床时一次付清。 8月,甲公司急需向丙公司购进一批原材料,但因资金紧张,暂时无法付款。经丙公司同意,甲公司以机床做抵押,购入丙公司原料。双方约定:至12月8日,如甲公司不能偿付全部原材料款,丙公司有权将机床变卖,以其价款抵偿原材料款。 10月10日,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了转让机床合同(甲公司已通知丙公司转让机床的情况,同时也已向丁公司说明该机床已抵押的事实),双方约定:甲公司将该机床作价860万元卖给丁公司,甲公司于10月31日前交货,丁公司在收货后10日内付清货款。 10月下旬,甲公司发现丁公司经营状况恶化(有证据证明),于是通知丁公司终止交货并要求丁公司提供担保,丁公司没有给予任何答复。11月上旬,甲公司发现丁公司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于是向丁公司提出解除合同。丁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

要求:

根据上述事实际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如果甲公司到期不支付机床保管费,乙仓库可以行使什么权利?

(2)甲公司向丁公司转让已抵押的机床,甲、丁订立的转让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3)甲公司能否中止履行与丁公司订立的转让机床合同?为什么?

(4)甲公司能否解除与丁公司订立的转让机床合同?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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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2003年6月,甲公司将一台价值900万元的机床委托乙仓库保管,双方签订的保管合同约定:保管期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甲公司的货物由乙公司进行保管,后乙公司由于甲公司占用其仓库而只能将其自己的货物租用丙公司的仓库存放,为此乙公司共支出费用2000元,于是,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支付保管费。甲、乙公司之间的保管合同是( )。

    A.有偿合同

    B.有约定保管费的无偿合同

    C.未约定保管费的有偿合同

    D.未约定保管费的无偿合同


    正确答案:C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保管合同的特征和分类。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保管合同具有以下特征:第一,保管合同为实践性合同。交付保管物是保管合同成立的要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保管合同在保管物交付时成立。第二,保管合同是一种提供劳务或服务的合同。保管人要提供对保管物保管的劳务或服务。第三,保管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当事人可以约定寄存人是否向保管人支付报酬。第四,保管合同以物的保管为目的,保管合同的标的是保管行为。第五,保管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对保管合同并不要求当事人必须采取何种特定形式,当事人有权自由选择合同形式。如果保管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寄存人应向保管人给付保管费,则该合同为有偿合同,寄存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数额、期限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在保管合同中,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由当事人事后进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的,寄存人应按补充协议的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如无法达成补充协议,保管费应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若按上述方法仍无法确定保管费的,保管合同是无偿合同,寄存人没有支付保管费的义务。寄存人没有依合同规定给付保管费,保管人可以对保管物行使留置权。正确答案是C.

  • 第2题:

    2009年6月,甲公司将一台价值900万元的机床委托乙仓库保管,双方签订的保管合同约定:

    保管期限自6月21日至10月20日,保管费用为2万元,由甲公司在保管到期提取机床时一次付清。

    8月,甲公司急需向丙公司购进一批原材料,但因资金紧张,暂时无法付款。经丙公司同意,甲公司以机床作抵押,购入丙公司原料。双方约定:至l2月8日,如甲公司不能偿付全部原材料款,丙公司有权将机床变卖,以其价款抵偿原材料款。

    10月10日,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了转让机床合同(该转让机床的情况已经过丙公司同意),双方约定:甲公司将该机床作价860万元卖给丁公司,甲公司于10月31日前交货,丁公司在收货后10日内付清货款。

    10月下旬,甲公司发现丁公司经营状况恶化(有证据证明),于是通知丁公司中止交货并要求丁公司提供担保,丁公司没有给予任何答复。11月上旬,甲公司发现丁公司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于是向丁公司提出解除合同。丁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如果甲公司到期不支付机床保管费,乙仓库可以行使什么担保权?

    (2)甲公司向丁公司转让已抵押的机床是否合法?说明理由。转让价款应如何处理?

    (3)甲公司能否中止履行与丁公司订立的转让机床合同?并说明理由。

    (4)甲公司能否解除与丁公司订立的转让机床合同?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答案:
    (1)如果甲公司到期不支付机床保管费,乙仓库可以行使留置权。
    (2)甲公司向丁公司转让已抵押的机床合法。根据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本题中,甲转让机床的情况已经过抵押权人丙的同意,因此该转让行为合法。对于转让价款,按规定,应将该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或者提存。
    (3)甲公司可以中止履行合同。根据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
    (4)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根据规定。当事人在中止履行合同后,如果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丁公司的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即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的担保,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 第3题:

    2019年6月,甲公司将一台价值900万元的机床委托乙仓库保管,双方签订的保管合同约定:保管期限自6月21日至10月20日,保管费用2万元,由甲公司在保管到期提取机床时一次付清。
      8月,甲公司急需向丙公司购进一批原材料,但因资金紧张,暂时无法付款。经丙公司同意,甲公司以机床作抵押,购入丙公司原料。双方约定:至12月8日,如甲公司不能偿付全部原材料款,丙公司有权将机床变卖,以其价款抵偿原材料款。
      10月10日,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了转让机床合同(该转让机床的情况已经过丙公司同意),双方约定:甲公司将该机床作价860万元卖给丁公司,甲公司于10月31日前交货,丁公司在收货后10日内付清货款。
      10月下旬,甲公司发现丁公司经营状况恶化(有证据证明),于是通知丁公司中止交货并要求丁公司提供担保,丁公司没有给予任何答复。11月上旬,甲公司发现丁公司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于是向丁公司提出解除合同。丁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如果甲公司到期不支付机床保管费,乙仓库可以行使什么权利?
    (2)甲公司向丁公司转让已抵押的机床是否合法?说明理由。转让价款应如何处理?
    (3)甲公司能否中止履行与丁公司订立的转让机床合同?为什么?
    (4)甲公司能否解除与丁公司订立的转让机床合同?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如果甲公司到期不支付机床保管费,乙仓库可以行使留置权。(1分)
    2.甲公司向丁公司转让已抵押的机床合法。(0.5分)根据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本题中,甲转让机床的情况已经过抵押权人丙公司的同意,因此该转让行为合法。对于转让价款,按规定,应将该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或者提存。(0.5分)
    3.甲公司可以中止履行合同。(0.5分)根据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1.5分)
    4.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0.5分)根据规定,当事人在中止履行合同后,如果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丁公司的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即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的担保,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1.5分)

  • 第4题:

    甲公司因转产致使一台价值1千万元的精密机床闲置。该公司董事长王某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床转让合同。合同规定,精密机床作价950万元,甲公司于10月31日前交货,乙公司在交货后10天内付清款项。在交货日前,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状况恶化,通知乙公司中止交货并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予以拒绝。又过了一个月,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的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于是提出解除合同。乙公司遂向法院起诉。

    法院查明:(1)甲公司股东会决议规定,对精密机床的处置应经股东会特别决议;(2)甲公司的机床原由丙公司保管,保管期限至10月31日,保管费50万元。11月5日,甲公司将机床提走,并约定10天内付保管费,如果10天内不付保管费,丙公司可对该机床行使留置权。现丙公司要求对该机床行使留置权。

    问题:

    (1)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转让机床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甲公司中止履行的理由能否成立?为什么?

    (3)甲公司能否解除合同?为什么?

    (4)丙公司能否行使留置权?为什么?


    正确答案:
    (1)有效。该机床转让合同完全符合合同成立、生效要件,因此该合同有效,尽管甲公司股东会决议规定对精密机床的处置应经股东会特别决议,但这一对董事长权力进行限制的规定并不具有对外效力,依《公司法》规定,作为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对该精密机床进行处分的行为应当予以认可,故该转让机床的合同有效。
    (2)成立。因为《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本案中甲乙公司还依照《合同法》第69条规定,履行了通知义务并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
    (3)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第69条之规定:“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本案中,一个月后,乙公司的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并未提供适当担保,因此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4)不能。根据《担保法》第82条之规定,留置权存在的条件之一是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本案中,11月5日,甲公司已将机床提走,丙公司已丧失对该机床的占有,所以丙公司不能行使留置权。

  • 第5题:

    2009年4月,甲公司委托乙仓库保管M机床,双方约定:保管期限为2个月,甲公司在保管期满提取M机床时一次付清保管费用。2009年6月,保管合同履行完毕。
    2009年7月,甲公司将M机床出租给丙公司,租斯1年。租赁期间,甲公司计划以M机床作抵押从丁公司购进一批原材料。2010年4月15日,甲、丁两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及抵押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于2010年9月底之前付清全部原材料款。2010年7月,甲、丙公司的租赁合同履行完毕。
    2010年8月初,经丁公司同意,甲公司与戊公司签订M机床买卖合同,双方约定:交货时间是2010年9月1日,戊公司在收货后10日内付清价款。2010年8月下旬,甲公司发现戊公司经营状况恶化并掌握了相应证据,于是通知戊公司中止交货并要求其提供担保,戊公司拒绝。之后,甲公司发现戊公司的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于是向戊公司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
    问题:
    (1)如果甲公司到期不向乙仓库支付M机床的保管费用,乙仓库可以行使什么权利?说明理由。
    (2)甲公司可否将已出租给丙公司的M机床抵押给丁公司?说明理由。
    (3) 丁公司何时取得M机床的抵押权?该抵押权设立后,对甲公司和丙公司之间的租赁关系是否产生影响?分别说明理由。
    (4)甲公司向戊公司转让M机床的行为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5)甲公司是否可以中止履行与戊公司签订的M机床买卖合同?说明理由。
    (6)甲公司是否可以解除与戊公司签订的M机床买卖合同?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乙仓库可以行使留置权。根据《物权法》,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2)可以。机床虽然已经出租,但甲仍享有处分权。根据《物权法》,当事人可以将拥有处分权的动产抵押。
    (3) 丁公司于抵押合同生效时取得抵押权。根据《物权法》,以动产设定的抵押,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抵押权设立后,对甲、丙公司之间的租赁关系没有影响。根据《物权法》,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4)甲公司转让机床的行为有效。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5)甲公司可以中止履行合同。根据《合同法》,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
    (6)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当事人在中止合同履行后,如果后履行义务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不提供适当担保的,先履行义务方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