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2010年度投资收益发生240万元,其中境内投资企业分回收益160万元;国库券转让收益30万元;境外投资企业分回收益50万元(被投资企业境外所得税率20%)。另有境内生产经营所得60万元,该企业2010年应纳所得税额为(25.63)万元。
第1题:
北京市某企业2009年主营监务收入1980万,主营业务成本880万元,转让专利技
术取得收人700万元,成本148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50万元,从境内居民企业分回投资收益150万元;国库券转让收益25万元;境外投资A企业分回税后投资收益40万元,已知境外已纳所得税8万元。
要求:(1)计算该企业2009年境内所得应纳所得税额。
(2)计算该企业2009年境外所得应该补缴我国企业所得税税额。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