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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2010年度投资收益发生240万元,其中境内投资企业分回收益160万元;国库券转让收益30万元;境外投资企业分回收益50万元(被投资企业境外所得税率20%)。另有境内生产经营所得60万元,该企业2010年应纳所得税额为(25.63)万元。

题目

某企业2010年度投资收益发生240万元,其中境内投资企业分回收益160万元;国库券转让收益30万元;境外投资企业分回收益50万元(被投资企业境外所得税率20%)。另有境内生产经营所得60万元,该企业2010年应纳所得税额为(25.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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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北京市某企业2009年主营监务收入1980万,主营业务成本880万元,转让专利技

    术取得收人700万元,成本148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50万元,从境内居民企业分回投资收益150万元;国库券转让收益25万元;境外投资A企业分回税后投资收益40万元,已知境外已纳所得税8万元。

    要求:(1)计算该企业2009年境内所得应纳所得税额。

    (2)计算该企业2009年境外所得应该补缴我国企业所得税税额。


    正确答案:
    答案:
    (1)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免税。
    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
    企业转让技术所得=700-148=552(万元),500万元免所得税,52万元减半征收所得税,技术转让应纳所得税=52×25%×50%=6.5(万元)该企业2009年境内所得应纳所得税额=
    (1980-880-50+25)×25%+6.5=275.25(万元)
    (2)境外分回投资收益补税额=(40+8)×25%-8=4(万元)。

  • 第2题:

    北京市某企业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198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880万元,转让专利技术取得收入700万元,成本148万元,税金及附加50万元,从境内居民企业分回投资收益150万元;国库券转让收益25万元;境外投资A企业分回税后投资收益40万元,已知境外已纳所得税8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该企业当年境内所得应纳所得税额。


    答案:
    解析:
    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免税。 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 企业转让技术所得=700-148=552(万元),500万元免所得税,52万元减半征收所得税,技术转让应纳所得税=52×25%×50%=6.5(万元) 该企业当年境内所得应纳所得税额=(1980-880-50+25)×25%+6.5= 275.25 (万元)(2)计算该企业当年境外所得应该补缴我国企业所得税税额。 境外分回投资收益补税额=(40+8)×25%-8=4(万元)。

  • 第3题:

    甲市某居民企业 2015 年度经税务机关核定境内亏损 20 万元,2016 年主营业务收入 1000 万元,主营业务成本 700 万元,税金及附加 60 万元,从境内其他居民企业(非上市公司)分回股息、红利性质的投资收益 80 万元;国库券转让收益 50 万元;2016 年境外营业机构亏损 30 万元。当年企业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不考虑其他因素调整项目,该企业2016 年应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A. 67.5
    B. 60
    C. 72.5
    D. 87.5

    答案:A
    解析:
    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 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 该企业 2016 年应纳企业所得税=(1 000-700-60+50-20)×25%=67.5(万元)。

  • 第4题:

    某居民企业2018年度取得投资收益550万元,税务师审核该企业的投资收益各明细核算及相关资料时发现,该企业投资收益金额由如下三部分组成:
    1.从投资超过一年的境内联营企业分回投资收益300万元;
    2.本年6月1日购买境内上市公司股票25万股,12月取得现金股利50万元,并于12月末将该股票转让;
    3.转让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收益200万元。
    问题:分别说明上述各项投资收益在计算缴纳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时应如何处理。


    答案:
    解析:
    1.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因此,该居民企业从投资超过一年的境内联营企业分回的投资收益300万元,免征企业所得税。
    2.居民企业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应并入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该居民企业12月取得的现金股利50万元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3.转让股权取得的所得应并入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该居民企业转让长期股权投资取得的收益200万元应并入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 第5题:

    某企业2017 年度投资收益发生120 万元,其中境内投资企业分回收益80 万元,国库券转让收益15 万元,境外投资企业分回收益25 万元(被投资企业境外所得税率20%)。境内生产经营所得30 万元,另转让持有的M 企业的股权未作账务处理,投资成本100 万元,转让价格为200 万元。转让时M 企业的未分配利润为60 万元,该企业持股40%。该企业2017 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额为( )万元。

    A.32.5
    B.25.31
    C.31.81
    D.37.81

    答案:D
    解析:
    境内的投资收益免税;国库券转让收益和生产经营所得纳税;境外投资收益补 税。该企业2017 年应纳所得税额=(15+30+200-100)×25%+25÷(1-20%)×(25%- 20%)=37.8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