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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持有甲上市公司股票,2006年5月1日时达到了5%,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下列有关该情况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该公司应该在2006年5月1日起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以公告B.该公司应该在2006年5月1日起2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以公告C.在法定报告和公告的期限内,该公司不得销售该上市公司的股票,但可以继续购买该上市公司的股票D.在法定报告和公告的期限内,该公司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题目

某投资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持有甲上市公司股票,2006年5月1日时达到了5%,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下列有关该情况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该公司应该在2006年5月1日起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以公告

B.该公司应该在2006年5月1日起2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以公告

C.在法定报告和公告的期限内,该公司不得销售该上市公司的股票,但可以继续购买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D.在法定报告和公告的期限内,该公司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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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D
本题考核证券转让的限制规定。根据《证券法》的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更多“某投资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持有甲上市公司股票,2006年5月1日时达到了5%,根据《证券 ”相关问题
  • 第1题: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做出书面报告。
    A.3 B.5
    C.10 D.15


    答案:A
    解析:

  • 第2题:

    投资人甲于2016年6月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持有某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5%。2016年12月1日,他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持有该公司股份的比例增加到10%,并在12月2日公告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则甲在( )前不可再行增持该公司股票。

    A.12月2日
    B.12月3日
    C.12月5日
    D.12月6日

    答案:C
    解析: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13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前述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 第3题:

    李某为甲上市公司的董事,并持有甲上市公司股票50万股,2019年6月1日和6月8日,李某以每股25元的价格先后卖出其持有的甲上市公司股票4万股和6万股。2019年12月3日,甲以每股15元的价格买入乙公司股票10万股。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甲通过上述交易所获收益中,应当收归公司所有的金额是(  )。

    A.0
    B.40万元
    C.60万元
    D.100万元

    答案:C
    解析:
    (1)6月1日卖出、12月3日买入的4万股,已经超过了6个月,不构成短线交易;(2)6月8日卖出、12月3日买入的6万股,未超过6个月,构成短线交易,应当归上市公司所有的金额=6万股×(25元-15元)=60(万元)。

  • 第4题:

    投资人甲于2016年6月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持有某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5%。2016年12月1日,他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持有该公司股份的比例增加到10%,并在12月2日公告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则甲在( )前不可再行增持该公司股票。

    A:12月2日
    B:12月3日
    C:12月5日
    D:12月7日

    答案:C
    解析: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13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前述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 第5题:

    投资人甲于2016年6月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持有某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5%。2016年12月1日,他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持有该公司股份的比例增加到10%,并在12月2日公告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则甲在()前不可再行增持该公司股票。

    A、12月2日
    B、12月3日
    C、12月5日
    D、12月6日

    答案:C
    解析: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13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前述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