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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确定的董事会成员为9人,但截止到2010年9月30日时,该公司董事会成员因种种变故,实际为5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公司应当在2010年11月30日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B.该公司应当在2010年10月30日前召开l临时股东大会C.该公司董事会人数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D.由于该公司董事会成员没有少于《公司法》所规定的人数,因此该公司可以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题目

第 5 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确定的董事会成员为9人,但截止到2010年9月30日时,该公司董事会成员因种种变故,实际为5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公司应当在2010年11月30日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B.该公司应当在2010年10月30日前召开l临时股东大会

C.该公司董事会人数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D.由于该公司董事会成员没有少于《公司法》所规定的人数,因此该公司可以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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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
本题有两个考点:一个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人数的要求,另一个是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要求。该公司董事会人数虽然符合5~19人的要求,但是董事人数已不足该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但应当在该情形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即2010年11月30日前。
更多“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确定的董事会成员为9人,但截止到2010 ”相关问题
  • 第1题:

    某股份公司其章程确定的董事会成员为9人, 但截止到2005年9月30日时,该公司董事会成员因种种变故,实际为5人,该公司应当在2005年10月30日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


    正确答案:×
    本题有两个考点,一个是股份有限公司章 事会人数的要求,另一个是临时股东会召开的要求。 该公司董事会人数虽然符合5—19人的要求,但是董事人数已不足该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应当召开临时 股东大会,但应当在该情形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 即2005年11月30日前。 

  • 第2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确定的董事会成员为9人,但截止到2018年9月30日时,该公司董事会成员因种种变故,实际为5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公司应当在2018年11月30日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B.该公司应当在2018年10月30日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C.该公司董事会人数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D.由于该公司董事会成员没有少于《公司法》所规定的人数,因此该公司可以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答案:A
    解析:
    该公司董事会人数虽然符合5~19人的要求,但是董事人数已不足该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但应当在该情形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即2018年11月30日前。

  • 第3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为9人,但截止到2015年4月25日时,该公司董事会成员实际为5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公司应当在2015年6月25日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B、该公司应当在2015年5月25日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C、该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人数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D、该公司可以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答案:A
    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108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5人至19人。根据本法第100条的规定,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甲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成员为9人,2015年4月25日董事会成员的实际人数少于公司章程的规定人数的2/3,应当在该情形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即在2015年6月25日前召开。

  • 第4题:

    某股份公司其章程确定的董事会成员为9人,但截止到2007年9月30日时,该公司董事会成员因种种变故,实际为5人,该公司应当在2007年10月30 日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


    正确答案:×
    本题有两个考点,一个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人数的要求;另一个是临时股东会召开的要求。该公司董事会人数虽然符合5~l9人的要求,但是董事人数已不足该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但应当在该情形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即2007年11月30日前。

  • 第5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为9人,但截止到2015年4月25日时,
    该公司董事会成员实际为5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该公司应当在2015年6月25日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B: 该公司应当在2015年5月25日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C: 该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人数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D: 该公司可以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答案:A
    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108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5人至19人。
    根据本法第100条的规定,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甲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成员为9
    人,2015年4月25日董事会成员的实际人数少于公司章程的规定人数的2/3,
    应当在该情形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即在2015年6月25日前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