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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增发股票的程序正确的有( )。 A.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经公司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B.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决定受理 C.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上市公司应在6个月内发行股票 D.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应由证券公司承销

题目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增发股票的程序正确的有( )。 A.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经公司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B.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决定受理 C.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上市公司应在6个月内发行股票 D.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应由证券公司承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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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BCD
股东大会对增发股票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解题技巧]重要事项应当绝对多数通过。
更多“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增发股票的程序正确的有( )。 A.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经公司股东大会股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其股票向社会公开转让。现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作公开转让的申请文件。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甲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前,董事会应当就股票公开转让的具体方案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B.甲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前,股东大会应当就股票公开转让的具体方案作出决议,董事会无权作出决议
    C.甲公司就股票公开转让的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D.甲公司就股票公开转让的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答案:B,C
    解析:
    股份公司申请其股票公开转让,董事会应当依法就股票公开转让的具体方案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 第2题:

    根据《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下列事项中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并表决的有( )。
    Ⅰ.上市公司拟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回购8%的普通股股份
    Ⅱ.上市公司拟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发行优先股
    Ⅲ.上市公司拟召开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投资权限的规定
    Ⅳ.上市公司拟召开股东大会发行普通股事项
    Ⅴ.上市公司拟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选举独立董事

    A:Ⅱ
    B:Ⅲ、Ⅳ
    C:Ⅰ、Ⅲ、Ⅴ
    D:Ⅱ、Ⅲ、Ⅳ、Ⅴ
    E:Ⅰ、Ⅱ、Ⅲ、Ⅳ、Ⅴ

    答案:A
    解析:
    《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第10条第1款规定,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通知优先股股东,并遵循《公司法》及公司章程通知普通股股东的规定程序。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就以下事项与普通股股东分类表决,其所持每一优先股有一表决权,但公司持有的本公司优先股没有表决权:①修改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相关的内容;②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10%;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④发行优先股;⑤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3题:

    经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可以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正确错误


    答案:错
    解析:
    股份的设质是指将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质押,设定质权。股份设质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在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股份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和质权人同意的除外。经质权人同意,出质人转让股份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但是,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 第4题:

    下列关于上市公司增发股票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上市公司增发股票应由董事会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B.自证券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上市公司超过6个月未发行的,核准文件失效
    C.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前发生重大事项的,应暂缓发行,并及时报告证监会
    D.增发股票,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

    答案:A,B,C,D
    解析:
    四个选项表述均正确。

  • 第5题:

    根据《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下列事项中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并表决的有()。
    Ⅰ.上市公司拟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回购8%的普通股股份
    Ⅱ.上市公司拟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发行优先股
    Ⅲ.上市公司拟召开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投资权限的规定
    Ⅳ.上市公司拟召开股东大会发行普通股事项
    Ⅴ.上市公司拟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选举独立董事

    A、Ⅱ
    B、Ⅰ、Ⅳ
    C、Ⅲ、Ⅳ、Ⅴ
    D、Ⅱ、Ⅳ

    答案:A
    解析:
    《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第10条第1款规定,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通知优先股股东,并遵循《公司法》及公司章程通知普通股股东的规定程序。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就以下事项与普通股股东分类表决,其所持每一优先股有一表决权,但公司持有的本公司优先股没有表决权:①修改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相关的内容;②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10%;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④发行优先股;⑤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