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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甲公司破产申请时,乙公司依照其与甲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已向买受人甲公司发运了该合同项下的货物,但甲公司尚未付价款。乙公司得知甲公司破产申请被受理后,立即通过传真向甲公司的管理人要求取回在运途中的货物。管理人收到乙公司传真后不久,即收到了乙公司发运的货物。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乙公司有权取回该批货物B.乙公司无权取回该批货物,但可以就买卖合同价款向管理人申报债权C.管理人已取得该批货物的所有权,但乙公司有权要求管理人立即支付全部价款D.管理人已取得该批货物的所有权,但乙公司有权要求

题目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甲公司破产申请时,乙公司依照其与甲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已向买受人甲公司发运了该合同项下的货物,但甲公司尚未付价款。乙公司得知甲公司破产申请被受理后,立即通过传真向甲公司的管理人要求取回在运途中的货物。管理人收到乙公司传真后不久,即收到了乙公司发运的货物。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公司有权取回该批货物

B.乙公司无权取回该批货物,但可以就买卖合同价款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C.管理人已取得该批货物的所有权,但乙公司有权要求管理人立即支付全部价款

D.管理人已取得该批货物的所有权,但乙公司有权要求管理人就价款支付提供担保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出卖人取回权。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只要货物尚在运途中,出卖人向管理人表示行使取回权,即发生取回法律效力;即使管理人其后收到货物,也仅处于保管人的地位。

更多“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甲公司破产申请时,乙公司依照其与甲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已向买受人甲公司发运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公司依据买卖合同,在买受人乙公司尚未付清全部货款的情况下,将货物发运给乙公司。乙公司尚未收到该批货物时,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且法院已裁定受理。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乙公司已经取得该批货物的所有权
    B:甲公司可以取回在运货物
    C:乙公司破产管理人在支付全部价款情况下,可以请求甲公司交付货物
    D:货物运到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价款债权构成破产债权

    答案:B,C,D
    解析:
    【考点】债务人财产的范围;破产案件受理后的法律效果【详解】根据《企业破产法》第39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选项BC正确,A错误。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07条的规定,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选项D正确。综上,本题应选BCD。【陷阱】本题的关键是确定在途货物在公司破产中的处理,要区分不同情况确定其所有权归属以及由此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

  • 第2题:

    (2009年)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甲公司破产申请时,乙公司依照其与甲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已向买受人甲公司发运了该合同项下的货物,但甲公司尚未支付价款。乙公司得知甲公司破产申请被受理后,立即通过传真向甲公司的管理人要求取回在运途中的货物。管理人收到乙公司传真后不久,即收到了乙公司发运的货物。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公司有权取回该批货物
    B.乙公司无权取回该批货物,但可以就买卖合同价款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C.管理人已取得该批货物的所有权,但乙公司有权要求管理人立即支付全部价款
    D.管理人已取得该批货物的所有权,但乙公司有权要求管理人就价款支付提供担保

    答案:A
    解析:
    乙公司在货物未达管理人前已经向管理人表示取回,货物到达管理人后,乙公司向管理人主张取回时,管理人应予准许。

  • 第3题: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甲公司破产申请时,乙公司依照其与甲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已向买受人甲公司发运了该合同项下的货物,但甲公司尚未支付价款。乙公司得知甲公司破产申请被受理后,立即传真向甲公司的管理人要求取回在运途中的货物。管理人收到乙公司传真后不久,即收到了乙公司发运的货物。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乙公司有权取回该批货物

    B.乙公司无权取回该批货物,但可以就买卖合同价款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C.管理人已取得该批货物的所有权,但乙公司有权要求管理人立即支付全部价款

    D.管理人已取得该批货物的所有权,但乙公司有权要求管理人就价款支付提供担保


    正确

  • 第4题: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甲公司破产申请时,乙公司依照其与甲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已向买受人甲公司发运了该合同项下的货物,但甲公司尚未支付价款。乙公司得知甲公司破产申请被受理后,立即通过传真向甲公司的管理人要求取回在运途中的货物。管理人收到乙公司传真后不久,即收到了乙公司发运的货物。根据破产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公司有权取回该批货物
    B.乙公司无权取回该批货物,但可以就买卖合同价款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C.管理人已取得该批货物的所有权,但乙公司有权要求管理人立即支付全部价款
    D.管理人已取得该批货物的所有权,但乙公司有权要求管理人就价款支付提供担保

    答案:A
    解析:
    ①确定是否是“在途标的物”;②确定发出取回货物主张的时点是否在标的物到达管理人之前。前两项得出肯定答案,即可行使取回权。

  • 第5题: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甲公司破产申请时,乙公司依照其与甲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已向买受人甲公司发运了该合同项下的货物,但甲公司尚未付价款。乙公司得知甲公司破产申请被受理后,立即通过传真向甲公司的管理人要求取回在运途中的货物。管理人收到乙公司传真后不久,即收到了乙公司发运的货物。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公司有权取回该批货物
    B.乙公司无权取回该批货物,但可以就买卖合同价款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C.管理人已取得该批货物的所有权,但乙公司有权要求管理人立即支付全部价款
    D.管理人已取得该批货物的所有权,但乙公司有权要求管理人就价款支付提供担保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取回权。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只要货物尚在运途中,出卖人向管理人表示行使取回权,即发生取回法律效力;即使管理人其后收到货物,也仅处于保管人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