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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final修饰的方法不能被子类重写
更多“下面对于final修饰方法的描述中,正确的是?”相关问题
  • 第1题:

    下面关于类及其修饰符的一些描述,正确的是______。

    A.abstract类可以用来派生子类,也可以用来创建abstract类的对象

    B.abstract能与final同时修饰一个类

    C.final类不但可以用来派生子类,也可以用来创建final类的对象

    D.abstract方法必须在abstract类中声明,但abstract类定义中可以没有abstract方法


    正确答案:D
    解析:Java程序中,用abstract说明的类是抽象类。这种类必须被继承,而且它本身并不实现任何实际操作,不能用它来实例化一个对象。从抽象类直接生成对象是没有意义的,所以选项A错误。而用final说明的类不能有子类,即该类不能被继承。Abstract和final是相对的,同时用来修饰一个类是没有意义的,所以选项B和C也是错误的。对于选项D,因为一个类如果包含一个抽象方法就必须将该类声明为抽象类,而一个抽象类中可以有也可以没有抽象方法,所以选项D正确。

  • 第2题:

    下列选项中,关于final修饰成员变量的说法正确的是?()

    A.被final修饰的成员变量可以被多次赋值

    B.被final修饰的成员变量为常量

    C.final只能在接口中修饰成员变量

    D.以上都不对


    答案:B
    解析:被final修饰的变量为常量,不能被第二次赋值或改变引用

  • 第3题:

    下面对于final的描述中,错误的是?()

    A、final修饰的局部变量可以被重新赋值

    B、final修饰的变量被称之为常量

    C、final修饰的基本数据类型变量,不能改变其值

    D、final修饰的引用数据类型变量,不能改变其地址值


    正确答案:A

  • 第4题:

    Scala里,final修饰符的描述正确的是?()

    • A、类的声明上添加final修饰符确保成员不被子类重载
    • B、类的声明上添加final修饰符把整个类声明为final,这个类不能被继承
    • C、类的声明上添加final修饰符确保成员只能被子类重载一次
    • D、以上说法都是错误的

    正确答案:B

  • 第5题:

    下面关于abstract关键字描述错误的是()。

    • A、abstract关键字可以修饰类或方法
    • B、final类的方法都不能是abstract,因为final类不能有子类
    • C、abstract类不能实例化
    • D、abstract类的子类必须实现其超类的所有abstract方法

    正确答案:D

  • 第6题:

    Java中,用final修饰的方法不能被重写。


    正确答案:正确

  • 第7题:

    下面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 A、Abstract不能和final并列修饰同一个类
    • B、一个方法使用final修饰,则该方法所在的类不能被继承
    • C、abstract方法所在的类必须是abstract类
    • D、static方法中能处理非static域

    正确答案:A,B,C

  • 第8题:

    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 A、final可修饰类、属性(变量)、方法
    • B、abstract可修饰类、方法
    • C、抽象方法只有方法声明,没有方法体
    • D、关键字final和abstract不能同时使用

    正确答案:A,B,C,D

  • 第9题:

    下面关于Java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abstract和final能同时修饰一个类
    • B、抽象类不光可以做父类,也可以做子类
    • C、抽象方法不一定声明在抽象类中,也可以在接口中
    • D、声明为final的方法不能在子类中覆写

    正确答案:A

  • 第10题:

    单选题
    下面有关java final的基本规则,描述错误的是()。
    A

    final修饰的类不能被继承

    B

    final修饰的成员变量只允许赋值一次,且只能在类方法赋值

    C

    final修饰的局部变量即为常量,只能赋值一次

    D

    final修饰的方法不允许被子类覆盖


    正确答案: A
    解析: final所修饰的成员变量只能赋值一次,可以在类方法中赋值,也可以在声明的时候直接赋值,而final修饰的局部变量可以在声明的时候初始化,也可以在第一次使用的通过方法或者表达式给它赋值

  • 第11题:

    多选题
    下面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A

    Abstract不能和final并列修饰同一个类

    B

    一个方法使用final修饰,则该方法所在的类不能被继承

    C

    abstract方法所在的类必须是abstract类

    D

    static方法中能处理非static域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判断题
    Final类中的属性和方法都必须被final修饰符修饰。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以下关于final关键字说法错误的是( )(两项)

    A)final是java中的修饰符,可以修饰类、接口、抽象类、方法和属性

    B)final修饰的类肯定不能被继承

    C)final修饰的方法不能被重载

    D)final修饰的变量不允许被再次赋值


    答案:AC

  • 第14题:

    下面的是关于类及其修饰符的一些描述,不正确的是 ( )

    A.abstract类只能用来派生子类,不能用来创建abstract类的对象

    B.abstract不能与final同时修饰一个类

    C.final类不但可以用来派生子类,也可以用来创建final类的对象

    D.abstract方法必须在abstract类中声明,但abstract类定义中可以没有abstract方法


    正确答案:C
    解析:用abstract修饰的类称为抽象类。抽象类是一种没有完全实现的类,它必须至少包含一个抽象方法,包括抽象方法的类必须声明为抽象类。抽象类不能被实例化,只能作为父类去派生其他子类,选项A正确。定义一个既用abstract又用final修饰的类是不合法的。因为抽象类本身是不完整的,它需要子类提供具体的实现方法,然而final类则不允许拥有子类,两者之间的矛盾显而易见,选项B正确。如果用abstract方法必须要在abstract类中声明,但abstract类中可以没有abstract方法,选项D正确。使用final修饰的类为最终类,它不能派生任何子类,显然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

  • 第15题:

    下面有关java final的基本规则,描述错误的是()。

    • A、final修饰的类不能被继承
    • B、final修饰的成员变量只允许赋值一次,且只能在类方法赋值
    • C、final修饰的局部变量即为常量,只能赋值一次
    • D、final修饰的方法不允许被子类覆盖

    正确答案:B

  • 第16题:

    Final类中的属性和方法都必须被final修饰符修饰。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7题:

    下面有关java实例变量,局部变量,类变量和final变量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实例变量指的是类中定义的变量,即类成员变量,如果没有初始化,会有默认值。
    • B、局部变量指的是在方法中定义的变量,如果没有初始化,会有默认值
    • C、类变量指的是用static修饰的属性
    • D、final变量指的是用final 修饰的变量

    正确答案:B

  • 第18题:

    下面关于final说法错误的是()

    • A、final修饰的类不可以继承其他类
    • B、内部类在访问局部变量的时候,局部变量需要使用final修饰
    • C、被final修饰的引用类型变量内部的内容是可以发生变化的//地址值不能发生变化
    • D、final修饰的变量称为常量,这些变量只能赋值一次。

    正确答案:A

  • 第19题:

    下面的是关于类及其修饰符的一些描述,正确的是:()。

    • A、abstract类只能用来派生子类,不能用来创建abstract类的对象。
    • B、final类不但可以用来派生子类,也可以用来创建final类的对象。
    • C、abstract不能与final同时修饰一个类。
    • D、abstract方法必须在abstract类中声明,但abstract类定义中可以没有abstract方法。

    正确答案:A,D

  • 第20题:

    下列有关final修饰符的描述中,错误的是()。

    • A、用final修饰的变量,一旦赋值,就不能改变,也称final修饰的变量为常量
    • B、由final修饰的方法不能被子类中的相同方法覆盖
    • C、由final修饰的类不能实例化生成相应的对象
    • D、由final修饰的类不能派生子类

    正确答案:C

  • 第21题:

    interface中定义的常量不要写public、static、final的修饰词,方法需要写public修饰词。


    正确答案:错误

  • 第22题:

    多选题
    下面的是关于类及其修饰符的一些描述,正确的是:()。
    A

    abstract类只能用来派生子类,不能用来创建abstract类的对象。

    B

    final类不但可以用来派生子类,也可以用来创建final类的对象。

    C

    abstract不能与final同时修饰一个类。

    D

    abstract方法必须在abstract类中声明,但abstract类定义中可以没有abstract方法。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A

    final可修饰类、属性(变量)、方法

    B

    abstract可修饰类、方法

    C

    抽象方法只有方法声明,没有方法体

    D

    关键字final和abstract不能同时使用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下列有关final修饰符的描述中,错误的是()。
    A

    用final修饰的变量,一旦赋值,就不能改变,也称final修饰的变量为常量

    B

    由final修饰的方法不能被子类中的相同方法覆盖

    C

    由final修饰的类不能实例化生成相应的对象

    D

    由final修饰的类不能派生子类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