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甲公司购进一批国内组装的彩色电视机。甲公司明知该商品为国内组装却在商品标识上及商品广告上均谎称该商品为日本原装进口的彩电,并以进口彩电价格销售。
2010年5月9日,乙咨询公司明知甲公司彩电商品谎称为进口商品而以咨询公司名义购10台彩电。第二天乙咨询公司以甲公司有欺诈行为为诉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判甲公司对其进行赔偿。
2010年5月9日下午,丙也到甲公司购置彩电.丙详细询问导购员彩电是否原装进口。导购员肯定回答:“绝对是从日本原装进口,所以不参与国产货的价格降价战,优质优价。”丙购买时,甲公司开具发票的货名上注明原装进口彩电,价款为每台人民币3000元。数日后丙偶尔发现电视一处标示为国内某地生产而产生疑惑,与甲公司交涉。甲公司依然坚持商品是原装机,只有外壳使用国内部件。丙诉诸法院要求甲公司赔偿。
(1)甲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的什么义务?
(2)乙咨询公司的诉讼请求是否能得到法院支持,能否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其进行赔偿?为什么?
(3)丙的诉讼请求是否能得到支持?如法院判决甲公司赔偿,甲公司应向丙赔偿的数额是名少?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11、甲公司于2020年10月19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1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3万元;该批商品成本为8万元。甲公司在销售该批商品时已得知乙公司资金流转发生暂时困难,但为了减少存货积压,同时为了维持与乙公司长期以来建立的商业关系,甲公司仍将商品发出。假定甲公司销售该批商品的纳税义务已经发生。不考虑其他因素,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公司应在发出商品当日确认主营业务收入10万元
B.甲公司应在发出商品当日确认主营业务成本8万元
C.甲公司在发出商品当日不需确认增值税销项税
D.甲公司应在发出商品时,借记“发出商品“8万元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