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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某公司与宁波某公司订立一加工承揽合同,由宁波公司承揽加工3万件牛仔裤,合同中未约定履行地点,依合同法规定,该合同履行地应在( )A.上海某公司所在地B.宁波某公司所在地C.上海某公司指定的地点D.宁波某公司指定的地点

题目

上海某公司与宁波某公司订立一加工承揽合同,由宁波公司承揽加工3万件牛仔裤,合同中未约定履行地点,依合同法规定,该合同履行地应在( )

A.上海某公司所在地

B.宁波某公司所在地

C.上海某公司指定的地点

D.宁波某公司指定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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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7年10月15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该合同约定:由B公司为A公司制作铝合金门窗1万件,原材料由A公司提供,加工承揽报酬总额为150万元,违约金为报酬总额的10%;A公司应在2007年11月5日前向B公司交付60%的原材料,B公司应在2008年3月1日前完成6000件门窗的加工制作并交货;A公司应在2008年3月5日前交付其余40%的原材料,B公司应在2008年5月20日前完成其余门窗的加工制作并交货;A公司应在收到B公司交付门窗后3日内付清相应款项。为确保A公司履行付款义务,B公司要求其提供担保,适值D公司委托A公司购买办公用房,D公司为此向A公司提供了盖有D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空白委托书和D公司的合同专用章。A公司遂利用上述空白委托书和合同专用章,将D公司列为该项加工承揽合同的连带保证人,与B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2007年11月1日,A公司向B公司交付60%的原材料,B公司按约加工制作门窗。2008年2月28日,B公司将制作完成的6000件门窗交付A公司,A公司按报酬总额的60%予以结算。2008年3月1日,B公司发生重组,加工型材的生产部门分立为C公司。3月5日,A公司既未按加工承揽合同的约定向B公司交付40%的原材料,也未向C公司交付。3月15日,C公司要求A公司继续履行其与B公司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A公司表示无法继续履行并要求解除合同。C公司遂在数日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A公司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加工承揽合同,同时要求D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经查明,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仅有B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的签章,而无A公司的签章。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及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2)C公司可否向A公司主张加工承揽合同的权利?为什么?(3)C公司要求判令A公司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加工承揽合同的主张能否获得支持?为什么?(4)D公司是否应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3.2009年10月15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该合同约定:由B公司为A公司制作铝合金门窗1万件,原材料由A公司提供,加工承揽报酬总额为150万元,迟延履行违约金为报酬总额的10%;A公司应在2009年11月5日前向B公司交付60%的原材料,B公司应在2010年3月1日前完成6000件门窗的加工制作并交货;A公司应在2010年3月5日前交付其余40%的原材料,B公司应在2010年5月20日前完成其余门窗的加工制作并交货。A公司应在收到B公司交付门窗后3日内付清相应款项。为确保A公司履行付款义务,B公司要求其提供担保,适值D公司委托A公司购买办公用房,D公司为此向A公司提供了盖有D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空白委托书和D公司的合同专用章。A公司遂利用上述空白委托书和合同专用章,将D公司列为该项加工承揽合同的连带保证人,与B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2009年11月1日,A公司向B公司交付60%的原材料,B公司按约加工制作门窗。2010年2月28日,B公司将制作完成的6000件门窗交付A公司,A公司按报酬总额的60%予以结算。2010年3月1日,B公司发生重组,加工型材的生产部门分立为C公司。3月5日,A公司既未按加工承揽合同的约定向B公司交付40%的原材料,也未向C公司交付。3月15日,C公司要求A公司继续履行其与B公司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A公司表示无法继续履行并要求解除合同。C公司遂在数日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A公司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加工承揽合同,同时要求D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经查明: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仅有B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的签章,而无A公司的签章。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及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2)C公司可否向A公司主张加工承揽合同的权利?为什么?(3)C公司要求判令A公司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加工承揽合同的主张能否获得支持?并说明理由。(4)D公司应否承担保证责任?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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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公司与某家具厂签订了一份办公家具加工承揽合同,由于双方不在同一城市。现家具厂位于河南驻马店,某公司位于湖北武汉,双方签订合同是在湖南长沙,加工行为将在河南郑州完成。那么,如果双方要对合同的管辖法院作出约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合同双方可以约定驻马店或者武汉的法院作为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B.加工承揽合同不同于买卖合同,不能约定管辖法院

    C.长沙作为合同的签订地也可以作为管辖法院所在地,但是郑州市法院不能成为管辖法院

    D.本合同不含有涉外因素,因此不可以约定管辖法院


    正确答案:BCD
    BCD。根据《民诉意见》第20条规定,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郑州是本合同的履行地,可以作为管辖法院所在地。

  • 第2题:

    某公司签订甲、乙两份加工承揽合同,甲合同约定:由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600万元,受托方提供辅助材料40万元,并收取加工费50万元。乙合同约定,由受托方提供主要材料400万元并收取加工费20万元。上述加工承揽合同应缴纳印花税( ) 元。( 印花税税率,加工承揽合同0.5%o,购销合同0.3%o )

    A.1550
    B.1650
    C.1750
    D.2550

    答案:C
    解析:
    受托方提供原材料及辅料,并收取加工费且分别注明的,原材料和辅料按购销合同计税贴花,加工费按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合同未分别记载原辅料及加工费金额的,一律就全部金额按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受托方收取加工费及辅料,双方就加工费及辅料按加工承揽合同计算贴花。所以应缴纳印花税= ( 40+50) x 0.5%o x 10000+400 x 0.3%o x 10000+20 x 0.5%o x 10000=1750 (元)

  • 第3题:

    2、广州某公司与长沙某公司订立一加工承揽合同,由长沙公司承揽加工3万件牛仔裤,合同中未约定履行地点,该合同履行地应在()

    A.广州某公司所在地

    B.长沙某公司所在地

    C.广州某公司指定的地点

    D.长沙某公司指定的地点


    长沙某公司所在地

  • 第4题:

    1999年10月15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该合同约定:由B公司为A公司制作铝合金门窗1万件,原材料由A公司提供,加工承揽报酬总额为150万元,违约金为报酬总额的10%;A公司应在1999年11月5日前向B公司交付60%的原材料,B公司应在2000年3月1日前完成6000件门窗的加工制作并交货;A公司应在2000年3月5日前交付其余40%的原材料,B公司应在2000年5月20日前完成其余门窗的加工制作并交货。A公司应在收到B公司交付门窗后3日内付清相应款项。

    为确保A公司履行付款义务,B公司要求其提供担保,适值D公司委托A公司购买办公用房,D公司为此向A公司提供了盖有D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空白委托书和D公司的合同专用章。A公司遂利用上述空白委托书和合同专用章,将D公司列为该项加工承揽合同的连带保证人,与B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

    1999年11月1日,A公司向B公司交付60%的原材料,B公司按约加工制作门窗。2000年2月28日,B公司将制作完成的6000件门窗交付A公司,A公司按报酬总额的60%予以结算。

    2000年3月1日,B公司发生重组,加工型材的生产部门分立为C公司。3月5日,A公司既未按加工承揽合同的约定向B公司交付40%的原材料,也未向C公司交付。3月15日,C公司要求A公司继续履行其与B公司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A公司表示无法继续履行并要求解除合同。C公司遂在数日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A公司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加工承揽合同,同时要求D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经查明: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仅有B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的签章,而无A公司的签章。

    要求:

    (1)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2)C公司可否向A公司主张加工承揽合同的权利?为什么?

    (3)C公司要求判令A公司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加工承揽合同的主张能否获得支持?并说明理由。

    (4)D公司应否承担保证责任?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成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约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在本案中,A公司虽未在加工承揽合同上签章,但已经实际履行了主要义务,且B公司已经接受,加工承揽合同成立。  
    (2)C公司可向A公司主张加工承揽合同的权利。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3)首先,C公司要求判令A公司支付违约金的主张可以获得支持。A公司未按照加工承揽合同约定的时间向B公司支付40%的原材料,已构成违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其次,C公司要求判令A公司继续履行合同的主张不能获得支持。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加工承揽合同中,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A公司作为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故无需继续履行合同。  
    (4)D公司应当承担保证责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行为人超越代理权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合同有效。本案中,A公司向B公司出具了D公司提供的盖有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空白委托书及合同专用章,B公司有理由相信A公司有代理权,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以D公司为保证人的保证合同有效,因此D公司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 第5题:

    某公司签订甲、乙两份加工承揽合同,甲合同约定:由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 600 万元,受托方提供辅助材料 40 万元,并收取加工费 50 万元。乙合同约定,由受托方提供主要材料 400 万元并收取加工费 20 万元。上述加工承揽合同应缴纳印花税( )元。

    A.1550
    B.1650
    C.1750
    D.2550

    答案:C
    解析:
    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和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若合同中未分别记载,则应就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对于由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或原料,受托方只提供辅助材料的加工合同,无论加工费和辅助材料是否分别记载,均以辅助材料和加工费的合 计数,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对委托方提供的主要材料或原料金额不计税贴花。应缴纳印花税=(40+50)×0.5‰×10000+400 ×0.3‰×10000 +20×0.5‰×10000= 175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