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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甲乙两家曾因宅基地纠纷诉至法院,尽管有法院生效裁判,但甲、乙两家关于宅基地的争议未得到根本解决。一日,甲、乙因各自车辆谁先过桥引发争执继而扭打,甲拿起车上的柴刀砍中乙颈部,乙当场死亡。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不需要用证据证明的事实?A.甲的身份状况B.甲用柴刀砍中乙颈部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C.甲用柴刀砍中乙颈部时精神失常D.法院就甲乙两家宅基地纠纷所作出的裁判事项

题目

9、甲乙两家曾因宅基地纠纷诉至法院,尽管有法院生效裁判,但甲、乙两家关于宅基地的争议未得到根本解决。一日,甲、乙因各自车辆谁先过桥引发争执继而扭打,甲拿起车上的柴刀砍中乙颈部,乙当场死亡。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不需要用证据证明的事实?

A.甲的身份状况

B.甲用柴刀砍中乙颈部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

C.甲用柴刀砍中乙颈部时精神失常

D.法院就甲乙两家宅基地纠纷所作出的裁判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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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乙为夫妻,甲因经商而暴富,遂秘密养起了情人.甲乙因此感情不和,为此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如甲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应支持乙向甲的损害赔偿请求

    B.如甲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予离婚,法院也应支持乙向甲的损害赔偿请求

    C.如乙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应支持乙向甲的损害赔偿请求

    D.如乙不起诉离婚,但起诉损害赔偿,法院应支持乙向甲的损害赔偿请求


    正确答案:AC
    67.答案:A、C 考点:离婚赔偿讲解:本题涉及离婚无过错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理解问题。依照《婚姻法解释(一)》第29条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但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当事人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应不予支持;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C。

  • 第2题:

    甲乙两家为宅基地发生争执,乡政府对此作出裁决,认为争议的宅基地归甲。乙对这一裁决不服,欲提起诉讼。现问 99~100 :

    第 99 题 乙能否直接就与甲的争议提起民事诉讼?( )

    A.可以。因为民事诉讼法没有类似于行政诉讼法“受案范围”的限制,几乎所有的民事争议大多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B.不可以。乡政府的裁决行为一经送达甲和乙,即发生了法律效力,甲只能承担该裁决行为的法律后果,不得再有异议

    C.可以。因民事诉讼即是解决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争议的

    D.不可以。本案中甲应遵循先行后民的原则,先提起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D
    在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交叉的场合,一般应遵循先行政后民事的原则。据此,本题中的甲应遵循先行后民的原则。先提起行政诉讼。注意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对可起诉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产生争执时人民法院应中止民事诉讼程序,等待行政诉讼的判决结果,而不应于民事诉讼过程中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 第3题:

    甲以乙侵占自己财物为由向法院提起自诉,法庭审理中,甲、乙都向法庭申请调取新的证据。根据乙的申请,法院依法向证人丙调取了证据。下列哪一主体在该案中负有提出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责任( )。

    A.甲

    B.乙

    C.丙

    D.法院


    正确答案:A

  • 第4题:

    甲乙两家有仇。某晚,两拨人在歌厅发生斗殴,甲、乙持刀砍伤甲小臂,甲用木棒击中乙头部,致乙死亡。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属于正当防卫

    B、属于紧急避险

    C、属于防卫过当

    D、属于故意杀人


    参考答案:D

  • 第5题:

    2012年1月,乙为了购买笔记本电脑向甲借款11000元,约定还款日期为2012年12月15日,后乙一直拒绝还款。2013年甲将乙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借款。该案中,就乙向甲借款事实的证明,下列属于直接证据的是()。

    A、甲向法院提交的乙向其借款时出具的借据

    B、甲向法院提交的其向乙的银行卡转款的银行凭条

    C、乙的朋友丙向法院提供的乙经常向朋友借钱但不按时归还的证言

    D、甲的同事丁向法院提供的曾见到甲交给过乙钱的证词


    参考答案:A

  • 第6题:

    甲对乙提起的返还借款的诉讼,就乙向甲借款事实的证明,根据民事诉讼理论,下列哪一选项属于直接证据?

    A.甲向法院提交的乙向其借款时出具的借据的复印件

    B.甲向法院提交的其向乙的银行卡转款的银行凭条

    C.甲的朋友丙向法院提供的曾听甲说乙要向甲借钱的证词

    D.甲的同事丁向法院提供的曾见到甲交给过乙钱的证词


    正确答案:A

  • 第7题:

    甲因服装买卖与乙发生纠纷,于A区法院起诉乙,A区法院依法适用小额程序审理该案,下列法院行为合法的有:( )

    A.允许甲口头起诉、乙当场答辩
    B.对乙的管辖权异议作出裁定后,允许乙就该异议上诉
    C.安排审判员丙独任审理该案
    D.未在判决书中列明所有证据

    答案:A,C,D
    解析:
    考查简易程序与小额诉讼程序的特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8条的规定,对简单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请求解决纠纷。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可以当即审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故A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278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小额诉讼案件提出管辖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故B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0条的规定,简单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不受本法第136条、第138条、第141条规定的限制,故C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282条的规定,小额诉讼案件的裁判文书可以简化,主要记载当事人基本信息、诉讼请求、裁判主文等内容,故D项正确。

  • 第8题:

    甲与乙签订协议,约定甲将其房屋赠与乙,乙承担甲生养死葬的义务。后乙拒绝扶养甲,并将房屋擅自用作经营活动,甲遂诉至法院要求乙返还房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协议是附条件的赠与合同
    B:该协议在甲死亡后发生法律效力
    C:法院应判决乙向甲返还房屋
    D:法院应判决乙取得房屋所有权

    答案:C
    解析:
    甲乙之间签订的合同属于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乙在接受赠与的同时负有对甲生养死葬。因此A项错误。合同已发生效力,因此B项错误。乙不履行赠与合同所附义务,甲有权撤销赠与并请求返还房屋,因此D项错误,C项正确。

  • 第9题:

    甲乙两家曾因宅基地纠纷诉至法院,尽管有法院生效裁判,但甲乙两家关于宅基地的争议未得到根本解决。一日,甲、乙因各自车辆谁先过桥引发争执继而扭打,甲拿起车上的柴刀砍中乙颈部,乙当场死亡。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不需要用证据证明的免证事实?

    A:甲的身份状况
    B:甲用柴刀砍乙颈部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
    C:甲用柴刀砍乙颈部时精神失常
    D:法院就甲乙两家宅基地纠纷所作出的裁判事项

    答案:D
    解析:
    【考点】证明对象的概念、内容;证明责任的分担【详解】《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437条规定:“在法庭审理中,下列事实不必提出证据进行证明:(一)为一般人共同知晓的常识性事实;(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认的并且未依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事实;(三)法律、法规的内容以及适用等属于审判人员履行职务所应当知晓的事实;(四)在法庭审理中不存在异议的程序事实;(五)法律规定的推定事实;(六)自然规律或者定律。”本案中,法院就甲乙两家宅基地纠纷所作出的裁判事项已经生效,属于前述第(二)项不需要证明之事项,故选项D正确。另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64条第1款规定:“应当运用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包括:(一)被告人、被害人的身份;(二)被指控的犯罪是否存在;(三)被指控的犯罪是否为被告人所实施;(四)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有无罪过,实施犯罪的动机、目的;(五)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案件起因等;(六)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七)被告人有无从重、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八)有关附带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理的事实;(九)有关管辖、回避、延期审理等的程序事实;(十)与定罪量刑有关的其他事实。”选项A、B、C分别属于前述第1、5、4项,是需要用证据证明之事项,故不选。

  • 第10题:

    丈夫甲与妻子乙因感情不和,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二人离婚,并对财产进行了分割。在法院判决离婚后的第三天,甲突然死亡。在分割遗产时,乙要求继承甲的遗产,而甲的母亲认为甲乙已经离婚,乙不能继承甲的遗产。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若乙在甲死亡一个月后再婚了,乙能继承遗产吗?


    正确答案: 不能。如果甲死之前甲乙二人未离婚,则乙在甲死亡后无论再婚与否,均有权处分继承遗产。

  • 第11题:

    甲某向乙某借款1万元,因时间较长,乙向甲催还借款时,甲矢口否认。为此双方发生纠纷,乙便起诉到法院。法院要求乙提供借款1万元的借据原件,但乙某说原件已丢失,只提交了借据的复印件,甲某对此复印件不予承认,说笔迹是伪造的。但乙某没有其他证据来证明甲向自己借款1万元的事实。人民法院驳回乙某的诉讼请求。 复印件是书证还是物证?


    正确答案: 乙某提交的复印件既是书证,又是物证。乙某提交的复印件是以其文字所表述的内容来证明自己提出的事实的,因而是书证。甲某根据复印件的笔迹特征,认为该借据复印件是伪造的,因而是物证。

  • 第12题:

    甲乙两家有仇。某晚,两拨人在歌厅发生斗殴,甲、乙恰巧在场并各属一方。打斗中乙持刀砍伤甲小臂,甲用木棒击中乙头部,致乙死亡。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属于正当防卫
    • B、属于紧急避险
    • C、属于防卫过当
    • D、属于故意杀人

    正确答案:D

  • 第13题:

    甲与乙签订协议,约定甲将其房屋赠与乙,乙承担甲生养死葬的义务。后乙拒绝扶养甲,并将房屋擅自用作经营活动,甲遂诉至法院要求乙返还房屋.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协议是附条件的赠与合同

    B.该协议在甲死亡后发生法律效力

    C.法院应判决乙向甲返还房屋

    D.法院应判决乙取得房屋所有权


    正确答案:C

  • 第14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哪些案件当事人不可以申请再审?( ) A.甲诉乙离婚案件,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后半年内,甲提出证据证明乙伪造证据,主审法官曾接受乙的贿赂 B.甲与乙宅基地纠纷一案,区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甲不服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C.甲下落不明满4年,甲的妻子向县法院申请宣告甲死亡。县法院依法定程序作出宣告甲死亡的判决 D.甲与乙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经过区法院与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后,甲申请再审后,法院维持原判决


    正确答案:ACD
    《民事诉讼法》第183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中请再审。”故A项不可申请再审。
    《民诉意见》208条规定:“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故B项可申请再审。《民诉意见》第207条规定:“按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以及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按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也不得申请再审,因为没有必要,如宣告失踪人和死亡人出现的,申请做出判决的法院做出新的判决,撤销原判决,无需再审。故CD项不得申请再审。

  • 第15题:

    甲乙二人发生合同纠纷。甲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乙支付所欠货款两万元。下列事实中,甲或乙仍应当举证的是:( )

    A.甲举出众所周知的事实,但乙提出了相反的证据足以推翻该事实

    B.甲举出经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但乙提出了相反的证据足以推翻该事实

    C.乙提出经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甲尚欠自己9000元借款,这可以抵消对甲的债务,但甲提出充分证据证明该判决认定的事实不成立

    D.乙提出甲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甲在庭审中表示认可,但法庭辩论终结前又矢口否认


    正确答案:ABC
    ABC。考生应当对免证事项及可以推翻的情形加以牢记。

  • 第16题:

    甲起诉乙,要求其偿还借款,下列( )证据能够作为乙向甲借款事实的直接证据。

    A.甲向法院提交的乙向其借款时出具的借据的复印件

    B.甲向法院提交的其向乙的银行卡转款的银行凭条

    C.甲的朋友丙向法院提供的曾听甲说乙要向甲借钱的证词

    D.甲的同事丁向法院提供的曾见到甲交给过乙钱的证词


    正确答案:A
    A。解析:直接证据是指能够单独、直接证明待证实事实,即乙向甲借款的全部或者部分的证据。

  • 第17题:

    甲、乙二人来到某商场购买结婚用品,甲因商场地面滑而摔倒,致使右手手臂骨折,花去2000元医药费。甲认为引发自己受伤的责任在商场,要求商场赔偿损失。商场认为甲的损失应当自负,于是双方发生争执,诉至法院,法院通知乙到庭作证。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 A.甲和法院的关系 B.乙和法院的关系 C.商场和法院的关系 D.甲、乙和商场的关系


    正确答案:ABC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与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形成的,并受民事诉讼法所调整的以诉讼上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一种社会关系;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一方恒定为人民法院。D错,因为该项排除了人民法院,不能构成一种诉讼法律关系。

  • 第18题:

    甲和乙签订合同,约定甲运送100台空调给乙,乙收到空调后的15日内一次性付清货款20万元。后甲和乙就此合同引发纠纷,甲将乙诉至法院、则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如果甲在诉讼中承认收到了乙支付的一部分货款,则乙对于该事实无需举证证明
    B.如果甲在诉讼中承认运送给乙的空调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但在法庭辩论前又否认这一事实,则乙仍然应当就甲运送给自己的空调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事实进行举证
    C.如果甲和乙就甲是否实际运送空调的事实引发争议,则应当由甲承担举证责任
    D.如果乙主张合同关系因清偿完毕而终止,则其应当对引起合同关系终止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答案:A,C,D
    解析:
    考查自认的效力和合同纠纷案件中证明责任的分配。A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92条第1款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B项错误,根据《证据规定》第8条第4款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撤回承认并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承认行为是在受到胁迫或者重大误解情况下作出且与事实不符的,不能免除对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根据《证据规定》第5条第1、2款和《民诉解释》第91条的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故CD项正确。

  • 第19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哪一案件法院不应当受理?()

    A:2009年3月甲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妻子乙的婚姻关系,法院审理后判决不准离婚。同年6月乙向法院起诉离婚
    B:甲与乙因合同履行发生纠纷,甲要求法院确认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无效
    C:甲12岁时与邻居乙(当时13岁)玩耍,被乙不慎刺伤左眼,导致失明。当时由于两家关系甚好,邹家未提出赔偿要求。15年后,乙成了远近闻名的企业家,甲却因身有残疾生活窘迫,甲以乙伤害了其眼睛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乙赔偿其经济损失
    D:甲以其养子不尽赡养义务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收养关系,法院判决维持了收养关系,3个月后甲又以相同的理由向法院起诉

    答案:D
    解析:
    【考点】不予受理的问题。详解:本题A选项中因原告并非原案件中的原告,故不受《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第(七)项限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本题B选项不存在不予受理的理由;本题C选项虽然原告的诉讼时效已过,但其丧失的仅为实体意义上的诉权,而非程序意义上的诉权,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本题D选项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第(七)项诉权限制。故本题选项为D项。

  • 第20题:

    甲乙为夫妻,甲因经商而暴富,遂秘密养起了情人。甲乙因此感情不和,为此引发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如甲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应支持乙向甲的损害赔偿请求
    B.如甲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予离婚,法院也应支持乙向甲的损害赔偿请求
    C.如乙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应支持乙向甲的损害赔偿请求
    D.如乙不起诉离婚,但起诉损害赔偿,法院应支持乙向甲的损害赔偿请求


    答案:A,C
    解析:
    A、C
    考点:离婚醅偿
    讲解:本题涉及离婚无过错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理解问题。依照《婚姻法解释 (一)》第29条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但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当事人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应不予支持;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C。

  • 第21题:

    下列选项中,甲的诉讼请求能够得到法院支持的有( )。

    A、甲在超市购买54.96 元商品,付款55 元,收银员未找零。甲诉至法院要求超市返还0.04 元
    B、恋爱期间,甲为表爱意,向乙微信转账1314 元。后二人分手。甲诉至法院要求乙返还1314 元
    C、甲购买了一辆四轮代步车,商家隐瞒了该车的机动车属性。甲因无证驾驶被交警处罚。甲诉至法院要求商家退货并给予三倍赔偿
    D、甲销售乙提供的啤酒,双方对销售过程中啤酒箱的保管费用未作约定。合作期满后,甲诉至法院要求乙支付啤酒箱保管费3000 元

    答案:A,C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常识。
    A项正确,《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该项中,超市不找零钱的行为涉嫌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超市多收的4分钱属于不当得利,应予以返还。因此,甲诉至法院要求超市返还0.04元的诉求,能够得到法院支持。
    B项错误,甲为表爱意,向乙微信转账1314元。从转账的数字来看,1314有特殊含义,代表情侣间相互爱慕、赠与含义的祝福红包,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属于自愿赠与,明显不符合一般民间借贷特征。所以二人分手,甲诉至法院要求乙返还1314元的诉请,法院不支持。
    C项正确,甲购买的四轮代步车,商家在销售过程未告知车辆属性,故意隐瞒车辆的机动车属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所以,甲诉至法院要求商家退货并给予三倍赔偿的诉请,能够得到法院支持。
    D项错误,甲销售乙提供的啤酒,双方对销售过程中啤酒箱的保管费用未作约定。根据《合同法》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是无偿的。”由此可见,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用,但是当双方并没有约定保管费用的,事后又不能达成一致的,那么保管是无偿的,寄存人无需支付保管费用。所以,甲在未与乙协商的情况下,直接诉至法院要求乙支付啤酒箱保管费3000元的诉请法院不支持。

  • 第22题:

    丈夫甲与妻子乙因感情不和,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二人离婚,并对财产进行了分割。在法院判决离婚后的第三天,甲突然死亡。在分割遗产时,乙要求继承甲的遗产,而甲的母亲认为甲乙已经离婚,乙不能继承甲的遗产。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乙有权继承甲的遗产吗?


    正确答案: 乙无权继承甲的遗产。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合法的配偶身份是夫妻遗产继承权的前提,已经离婚的男女之间不享有夫妻遗产继承权。

  • 第23题:

    甲某向乙某借款1万元,因时间较长,乙向甲催还借款时,甲矢口否认。为此双方发生纠纷,乙便起诉到法院。法院要求乙提供借款1万元的借据原件,但乙某说原件已丢失,只提交了借据的复印件,甲某对此复印件不予承认,说笔迹是伪造的。但乙某没有其他证据来证明甲向自己借款1万元的事实。人民法院驳回乙某的诉讼请求。 人民法院驳回乙某的诉讼请求是否正确?


    正确答案: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指出:证据材料为复印件,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本案中,原告乙某提供的是复印件,被告甲某又不予承认,因此,这一复印件不能作为本案的证据,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乙某的诉讼请求是正确的。

  • 第24题:

    单选题
    甲以乙侵占自己财物为由向法院提起自诉,法庭审理中,甲、乙都向法庭申请调取新的证据。根据乙的申请,法院依法向证人丙调取了证据。下列哪一主体在该案中负有提出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责任()。
    A

    B

    C

    D

    法院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