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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为一家私营企业的董事兼投资者,2005年从该公司取得董事费收入8万元,将其中2万元通过民政部门捐赠给贫困地区;以投资者的名义向该私营企业借款3万元用于非生产经营,年末未偿还借款。上述事项王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A.11200B.11400C.16190D.17440

题目

王某为一家私营企业的董事兼投资者,2005年从该公司取得董事费收入8万元,将其中2万元通过民政部门捐赠给贫困地区;以投资者的名义向该私营企业借款3万元用于非生产经营,年末未偿还借款。上述事项王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11200

B.11400

C.16190

D.17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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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中国公民郑某为某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在该公司任职)。2016年12月取得董事费9万元,当月通过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款3万元用于公益事业。郑某的董事费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10600
    B.12400
    C.16900
    D.18520

    答案:A
    解析:
    个人通过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对于独立董事取得的董事费,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缴纳个人所得税=[90000×(1-20%)-30000]×30%-2000=10600(元)。

  • 第2题:

    中国公民王某是某高校的一名教授,同时担任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19年2月份取得董事费收入3万元。则王某应被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为( )元。

    A.4800 
    B.6760 
    C.5840 
    D.5200

    答案:D
    解析:
    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情形,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性质,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大于4000的,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1-20%)=30000×(1-20%)=24000(元),应被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24000×30%-2000=5200(元)。

  • 第3题:

    2、2.中国公民郑某为某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在该公司任职)。2014年12月份取得董事费8万元,从中拿出3万元通过国家机关向贫困地区捐款。2014年12月份郑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A.8200

    B.10000

    C.11440

    D.13000


    C.11440

  • 第4题:

    中国公民郑某为某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在该公司任职)。2018年12月取得董事费9万元,当月通过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款3万元用于公益事业。郑某的董事费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元。

    A.10600
    B.12400
    C.16900
    D.18520

    答案:A
    解析:
    个人通过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对于独立董事取得的董事费,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90000x ( 1-20% ) -30000] x 30%- 2000=10600 (元)。

  • 第5题:

    陈某与王某拟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的下列情况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万元,陈某一次足额缴纳出资2万元,王某分期出资8万元
    B.陈某以货币出资,王某以设立抵押权的房屋出资,其中货币出资占20%
    C.首次股东会由出资占20%的陈某召集和主持
    D.该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陈某及王某2人

    答案:A
    解析:
    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选项B以“设立抵押权的房屋”出资,不符合规定。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陈某出资20%,王某出资80%,所以选项C不符合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3至13人,选项D不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