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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本案原告资格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乙公司可以作为原告,但只能提起侵权民事诉讼,起诉甲公司B.乙公司没有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因为乙公司与省地方税务局的批准决定没有利害关系C.乙公司没有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因为侵犯公平竞争权案件不漏子行政诉讼受案范围D.乙公司有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因为乙公司与省地方税务局的批准决定有利害关系E.乙公司有行政诉讼原告资格,侵犯公平竞争权案件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题目

根据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本案原告资格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乙公司可以作为原告,但只能提起侵权民事诉讼,起诉甲公司

B.乙公司没有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因为乙公司与省地方税务局的批准决定没有利害关系

C.乙公司没有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因为侵犯公平竞争权案件不漏子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D.乙公司有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因为乙公司与省地方税务局的批准决定有利害关系

E.乙公司有行政诉讼原告资格,侵犯公平竞争权案件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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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DE
更多“根据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本案原告资格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乙公司可以作为原告, ”相关问题
  • 第1题:

    关于甲公司在本案中是否具备原告资格,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在本案中甲公司不具备原告资格

    B. 甲公司与本案无关

    C. 甲公司不具备原告资格因为海关没收的财产针对的不是甲公司

    D. 甲公司具备原告资格


    正确答案:D
    虽然没收财产针对的不是甲公司,但对甲公司的所有权造成了直接的影响,案件的处理结果与甲公司有利害关系,所以甲公司具备原告资格。

  • 第2题:

    甲公司排污污染了松花江,某高校六名师生起诉甲公司,要求甲公司出资设立松花江流域污染治理基金,同时列为原告的还有松花江、松花江中濒临灭绝的鲟鳇鱼和松花江中的太阳岛。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松花江、太阳岛和鲟鳇鱼不能作为本案的原告,因为它们没有诉讼权利能力
    B.该六名师生虽然具有诉讼权利能力,但不能作为本案的原告,因为他们不是本案适格当事人
    C.法律规定的机关或者环保组织对于甲公司污染环境这一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公益诉讼
    D.松花江沿岸受到损害的养殖公司可以作为原告起诉甲公司

    答案:A,B,C,D
    解析:
    首先,诉讼权利能力是指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以自己名义起诉或者应诉的资格。具体而言,只有自然人、法人和符合一定条件的其他组织具有诉讼权利能力(能以自己名义起诉或者应诉),而松花江、太阳岛、鲟鳇鱼没有诉讼权利能力,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应诉,不能作为案件的当事人,所以A选项正确。其次,关于当事人适格,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判断能否作为本案的当事人起诉或者应诉,一般而言,以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为本案适格当事人,但是特殊情况下,有些主体虽然不是争议的实体法律关系当事人,但也能成为案件的适格当事人,如确认之诉中对诉讼标的享有确认利益的人和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授权,对他人民事权利或者民事法律关系享有管理权的人(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遗产管理人和遗嘱执行人、股东代表诉讼中的股东、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为保护死者名誉而起诉的死者的近亲属),所以该六名师生虽然作为自然人,享有诉讼权利能力,但是由于并非本案所争议的实体法律关系(侵权法律关系)的主体,同时也不符合例外规定,所以不是本案适格当事人,不能作为本案原告,所以B选项正确。C选项考查公益诉讼的规定,《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有权提起公益诉讼,表述正确。关于D选项,养殖公司作为法人,享有诉讼权利能力,同时由于其权利受到损害,是侵权实体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可以作为本案适格的原告起诉甲公司,表述正确。综上,本题答案为ABCD。

  • 第3题:

    1、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一审原告在再审审理程序中申请撤回起诉,法院裁定准许撤诉的,原判决视为自动撤销

    B.原审原告在二审程序中撤回起诉后再起诉的,法院应当不予受理

    C.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原告随时可以再起诉

    D.原告在一审程序中申请撤诉的,不需要被告的同意


    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可以作为共同原告提起消费者公益诉讼;公益诉讼一审案件只能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 第4题:

    关于甲公司在本案中是否具备原告资格,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在本案中甲公司不具备原告资格B.甲公司与本案无关C.甲公司不具备原告资格,因为海关没收的财产针对的不是甲公司D.甲公司具备原告资格,虽然没收财产针对的不是甲公司,但对甲公司的所有权造成了直 接的影响


    正确答案:D
    甲公司具有原告资格,因为海关的处罚决定同时没收了甲公司合法购买的200吨新闻纸,对甲公司的所有权造成直接影响。

  • 第5题:

    共用题干
    某省地方税务局拟确定一家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专用发票印制企业。甲公司、乙公司均向该省地方税务局提出了印制发票许可的申请。省地方税务局最后决定批准甲公司的申请。甲公司的申请被批准一个月后,乙公司得知此事。乙公司认为(1)甲公司不具备规定的印制专用发票的技术条件;(2)省地方税务局具体承办许可的人员滥用职权;(3)省地方税务局批准甲公司申请的决定侵犯了自己的公平竞争权。乙公司决定向法院起诉。

    根据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本案原告资格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乙公司可以作为原告,但只能提起侵权民事诉讼,起诉甲公司
    B、乙公司没有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因为乙公司与省地方税务局的批准决定没有利害关系
    C、乙公司没有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因为侵犯公平竞争权案件不漏子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D、乙公司有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因为乙公司与省地方税务局的批准决定有利害关系
    E、乙公司有行政诉讼原告资格,侵犯公平竞争权案件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答案:D,E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