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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答应儿子,若儿子考上名牌大学,就带他出国旅游。陈某对儿子的这种行为属于()。A.附义务的民事法律行为B.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C.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D.附权利的民事法律行为

题目

陈某答应儿子,若儿子考上名牌大学,就带他出国旅游。陈某对儿子的这种行为属于()。

A.附义务的民事法律行为

B.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C.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D.附权利的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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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C本题解析: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考上名牌大学"是一种不确定的事件,因此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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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陈某和其妻子经常争吵,但是其妻子又不愿意与其离婚,陈某遂萌生往其妻子饭里下毒杀害其妻的念头,但是又不忍心杀害自己的儿子。所以陈某将儿子送到相隔3里地的父母家。并嘱咐儿子千万不要回家。陈某回家后在饭菜里下了毒就出去了。其儿子不愿意在奶奶家呆,遂偷偷跑回家。陈某儿子和妻子共同将有毒的饭菜吃下,均因中毒死亡。请问陈某对其妻子和儿子死亡结果发生的主观心态分别是什么?()

    A.都是间接故意

    B.对妻子是直接故意,对儿子是间接故意

    C.对妻子是直接故意,对儿子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D.对妻子是直接故意,对儿子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正确答案:C

  • 第2题:

    陈某答应儿子,若儿子考上名牌大学,就带他儿子出国旅游。陈某对儿子的这种行为属于( )

    A.附义务的民事法律行为

    B.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C.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D.附权利的民事法律行为


    参考答案:C
    我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二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故本题选择C。

  • 第3题:

    下列投保无效的是:

    A:张某为自己的婚姻关系投保
    B:陈某为自己可能购买的房屋投保
    C:王某为自己儿子考上北京大学投保
    D:孙某自行为朋友赵某的健康投保

    答案:A,B,C,D
    解析:
    保险利益的成立,必须具备三个要件:(1)必须是法律上承认的利益;(2)必须是经济上的利益;(3)必须是可以确定的利益。A选项中婚姻关系不是经济利益,所以不能投保;B选项中可能购买的房屋不是可以确定的利益;C选项中高考成功不是法律上承认的利益,所以ABC选项均正确。D选项中孙某与朋友之间没有保险利益,所以D选项正确。

  • 第4题:

    陈某答应儿子,若儿子考上名牌大学,就带他儿子出国旅游。陈某对儿子的这种行为属于( )。

    A.附义务的民事法律行为

    B.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C.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D.附权利的民事法律行为


    参考答案:C
    我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二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故本题选择C。

  • 第5题:

    甲对其儿子乙说,若乙考上大学,甲将给乙买一台电脑。甲对乙的这种行为属于附义务法律行为。


    答案:错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第二步,附义务法律行为中的义务具有强制性,必须加以履行。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以将来不确定发生的事实的发生与否限制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或存续的意思表示。乙未来是否能考上大学是不确定的、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事实,具有未来性和或然性,故甲对儿子的允诺实际上是将某一条件的成就作为法律行为效力发生的根据,所以甲对乙的行为是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题干说法错误。因此,选择B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