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籍人李某2008年随父母定居甲国,甲国法律规定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为21周岁。2009年7月李某19岁,在其回国期间与国内某电脑软件公司签订了购买电脑软件的合同,合同分批履行。李某在部分履行合同后,以不符合甲国有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法律规定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某电脑软件公司即向我国法院起诉。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第1题:
中国籍15岁少年吴某随父赴甲国读书。其父在甲国为吴某购买住房后,因生意原因返回中国,行前安排乙国籍好友李某监护吴某在甲国期间学习生活。现有关吴某的监护问题在中国某法院涉诉。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只能适用甲国法律,因吴某在甲国有经常居所
B.只能适用中国法律,因吴某为中国籍
C.应适用乙国法律,因监护人李某为乙国籍
D.应适用甲国法或中国法中有利于保护吴某权益的法律
第2题:
中国公民张某长期定居在甲国,2009年在美国度假期间死亡。张某在甲国留有房屋和存款若干,其生前在甲国留下遗嘱,指定其全部遗产由其在中国的外甥罗某继承。其女儿玛丽以张某立遗嘱时神志不清因而无民事行为能力为由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认定该遗嘱无效。关于张某有无民事行为能力,根据中国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法院可以适用:
A.美国法或中国法
B.甲国法
C.美国法
D.《民事行为能力罗马公约》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第9题:
中国公民王某(20岁)定居于丹麦,与国内彭某是大学同学。彭某与王某订立一份购买纸张的合同。合同期满后,彭某多次催货,王某均未作答复。彭某遂向中国法院起诉。王某称丹麦法律规定25岁为成年,所以其设有民事行为能力,王某与彭某之间的合同无效。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第10题:
中国公民张某长期定居在甲国,2005年在美国度假期间死亡。张某在甲国留有房屋和存款若干,其生前在甲国留下遗嘱,指定其全部遗产由其在中国的外甥罗某继承。其女儿玛丽以张某立遗嘱时神志不清因而无民事行为能力为由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认定该遗嘱无效。关于张某有无民事行为能力,根据中国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法院可以适用?
第11题:
应适用甲国法律认定李某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应适用中国法律认定李某在中国的行为有完全行为能力
李某已在甲国定居,在中国所为行为应适用定居国法律
李某在甲国履行该合同的行为应适用甲国法律
第12题:
应适用与该票据纠纷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应适用里斯住所地的法律
如依据中国法里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则应认定其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如关于里斯行为能力的准据法无法查明,则应驳回起诉
第13题:
中国人李某定居甲国,后移居乙国,数年后死予癌症,未留遗嘱。李某在中国、乙囡分别有住房和存款,李某养子和李某妻子的遗产之争在中国法院审理。关于该遗产继承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李某动产的继承应适用甲国法
B.李某动产的继承应适用乙国法
C.李某动产的继承应适用中国法
D.李某所购房屋的继承应适用房屋所在国的法律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第19题:
第20题:
中国籍14岁少年曲某随父赴甲国读书。曲父在甲国购买住房后,因生意原因返回中国,行前安排乙国籍好友李某监护曲某在甲国期间学习生活。现有关曲某的监护问题在中国某法院涉诉。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第21题:
中国公民谭某与其父母定居意大利。1993年,20岁的谭某回国探亲期间,与刘某订立一份买卖合同,约定谭某购买刘某提供的一整套VCD设备。刘某交货后,几经催促,谭某均未付款。后来,谭某提出,意大利法律规定的成年年龄为22岁,所以其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双方订立的合同无效。刘某诉诸中国法院。就此,下列表述哪些不正确?
第22题:
王某原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
因两人定居国外且在国外结婚,我国法院不应受理
李某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
如中国法院管辖,结婚条件应适用甲国法律
第23题:
如李某之女出生时未获得甲国国籍,可以获得我国国籍
李某之女一出生就获得我国国籍
如李某之女出生时获得甲国国籍,也可以获得我国国籍
李某之女出生在甲国,不能获得我国国籍
第24题:
王某原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
因两人定居国外且在国外结婚,我国法院不应受理
李某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
如中国法院管辖,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应适用甲国法律
如中国法院管辖,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应适用中国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