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实施前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有应税行为的试点纳税人,不需要重新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手续,由主管国税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第1题:
除营改增试点实施前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有应税服务的试点纳税人外,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的试点纳税人,应向国税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手续。
第2题:
试点地区和非试点地区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试点纳税人购买增值税应税服务,可抵扣进项税额。
第3题:
关于试点纳税人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第4题:
营改增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试点纳税人,应当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手续。试点纳税人试点实施前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按以下办法确定()
第5题:
试点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的,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与应税服务销售额分别计算,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
第6题:
试点实施前,试点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可由省国税局按照本公告及相关规定制定预认定措施。
试点实施前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有应税服务的试点纳税人,不需要重新申请认定,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有应税服务的,截止到该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可以在试点后提供应税服务的应纳税额中抵扣。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第7题:
试点纳税人试点前发生的应税行为,按照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因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足以抵减允许扣除项目金额,截至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尚未扣除的部分,可以在计算增值税销售额时抵减
试点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已缴纳营业税,营改增试点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退还增值税
试点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已缴纳营业税,营改增试点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营业税
试点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发生的应税行为,因税收检查等原因需要补缴税款的,应按照营改增政策规定补缴增值税
第8题:
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万元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
已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有应税服务的试点纳税人,不需重新申请认定,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新开业的试点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第9题:
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税行为营业额合计÷(1+3%)
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税行为营业额合计÷(1+5%)
按照现行营业税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行为营业额按扣除之后的营业额计算
试点实施前,试点纳税人偶然发生的转让不动产的营业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第10题:
一个公历年度的应税服务营业额合计
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税服务营业额合计
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税服务营业额合计÷(1-3%)
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税服务营业额合计÷(1+3%)
第11题:
对
错
第12题:
对
错
第13题:
营改增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应向国税主管税务机关(以下简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手续。
第14题:
除另有规定外,营改增试点实施前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的试点纳税人,应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手续。
第15题:
试点实施前已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营应税服务的试点纳税人,无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是否超过500万元,主管国税机关应直接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不需重新认定。
第16题:
自营改增试点实施之日起,试点地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增值税应税行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除外)统一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第17题:
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有应税服务的,截止到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可以一并从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18题:
50万元
80万元
200万元
500万元
第19题:
对
错
第20题:
对
错
第21题:
对
错
第22题:
200
250
500
550
第23题:
对
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