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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某县的某卷烟厂(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A级卷烟,同时经营进口卷烟。2014年10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10月3日,自其他企业购进已税烟丝不含税买价180万元,自某烟丝加工厂购进烟丝不含税买价150万元,上述烟丝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烟丝于10月10日入库;(2)10月4日,发往B烟丝加工厂烟叶一批,委托B烟丝加工厂加工烟丝,发生烟叶成本30万元,支付不含税加工费15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该烟丝加工厂同类售价为80万元,当月烟丝收回后全部用于生产卷烟;(3)10月8日,从国外进口卷烟1000标准箱

题目

位于某县的某卷烟厂(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A级卷烟,同时经营进口卷烟。2014年10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10月3日,自其他企业购进已税烟丝不含税买价180万元,自某烟丝加工厂购进烟丝不含税买价150万元,上述烟丝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烟丝于10月10日入库; (2)10月4日,发往B烟丝加工厂烟叶一批,委托B烟丝加工厂加工烟丝,发生烟叶成本30万元,支付不含税加工费15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该烟丝加工厂同类售价为80万元,当月烟丝收回后全部用于生产卷烟; (3)10月8日,从国外进口卷烟1000标准箱(每条200支),支付买价1650万元,支付到达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用15万元、保险费用12万元; (4)10月25日,经专卖局批准,销售A级卷烟给各商场1200标准箱,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3600万元,由于货款收回及时给了各商场3%的折扣;销售A级卷烟给各卷烟专卖店80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400万元,支付销货运输费用120万元并取得了运输公司(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10月26日,没收逾期未收回的A级卷烟包装物押金12.34万元; (6)10月27日,取得下属非独立核算的专卖店销售A级卷烟延期付款的补贴收入21.06万元,已向对方开具了普通发票; (7)10月30日销售白包卷烟25箱(适用56%税率),每箱不含税售价为2.5万元; (8)以分期付款方式向某烟酒批发企业批发A级卷烟600标准箱,合同规定不含税销售额共计1800万元,本月收取60%的货款,其余货款子下月20日收取。(其他资料:10月1日,期初库存烟丝买价200万元,10月31日,期末库存烟丝买价35万元;本期进项税票据均通过认证;进口卷烟关税税率为20%;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本期向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合计为()万元。(不包含委托加工业务)

  • A、3645.77
  • B、3754.01
  • C、3879.07
  • D、3667.20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C
更多“位于某县的某卷烟厂(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A级卷烟,同时经营”相关问题
  • 第1题:

    (二)

    北京某卷烟厂(一般纳税人,位于市区)生产销售A牌、B牌卷烟,同时经营进口卷烟。2009年7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委托联营企业加工与自产B牌卷烟相同的卷烟,已经按规定提供牌号和公示的消费税计税依据,收回该加工的B牌卷烟,支付联营企业的加工费用(不含税)2800万元,取得专用发票,联营企业已经就该品牌卷烟按规定缴纳了消费税1140万;

    (2)自某烟丝加工厂购进烟丝不含税买

    B烟丝加工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 )万元。

    A.20.42

    B.28.36

    C.25.5

    D.21.43


    正确答案:D

  • 第2题:

    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9月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月初库存外购已税烟丝80万元,当月外购已税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货款金额l200万元、进项税额204万元,烟丝全部验收入库。

    (2)本月生产领用外购已税烟丝400万元。

    (3)生产卷烟1500箱(标准箱,下同),全部对外销售,取得含税销售额4563万元。支付销货运输费用60万元,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

    (4)销售外购已税烟丝50万元,开具普通发票。

    (提示: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卷烟消费税定额税率为每标准箱150元,比例税率为45%)。

    要求:

    (1)计算卷烟厂9月准予扣除的进项税额;

    (2)计算卷烟厂9月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3)计算卷烟厂9月生产领用烟丝应扣除的消费税额;

    (4)计算卷烟厂9月应缴纳的消费税。


    正确答案:
        (1)卷烟厂9月准予扣除的进项税额=204+60×7%=208.2(万元)
        (2)计算卷烟厂9月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销项税额=4563÷(1+17%)×17%+50÷(1+17%)×17%=670.26(万元)
        应纳税额=670.26—208.2=462.06(万元)
        (3)卷烟厂9月生产领用烟丝应扣除的消费税额=400×30%=120(万元)
      (4)卷烟厂9月应缴纳的消费税=4563÷(1+17%)×45%+1500×0.015—120=1657.5(万元)

  • 第3题:

    某卷烟厂(一般纳税人),2007年7月发生以下业务:

    (1)委托某烟丝加工厂(小规模纳税人)加工一批烟丝,卷烟厂提供的烟叶在委托加工合同上注明成本8万元。烟丝加工完成后卷烟厂提货时,加工厂收取加工费,开具普通发票 上注明金额1.272万元,并代收代缴了烟丝的消费税;

    (2)卷烟厂将这批加工收回的烟丝50%对外直接销售,取得不含税收入6.5万元,另50%当月全部用于生产卷烟;

    (3)本月销售卷烟40标准箱,取得不含税收入60万元。

    要求:

    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受托方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计算受托方应纳的增值税额;

    (3)计算卷烟厂应纳的消费税税额。

    (税率: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卷烟消费税税率为45%,固定税额为每标准箱150元)。


    正确答案:
    (1)受托方应代收代缴消费税: 
    ①受托方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1.272÷(1+6%)=1.2(万元) 
    ②委托加工烟丝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8+1.2)÷(1—30%)=13.1429(万元) 
    ③受托方代收代缴烟丝的消费税:13.1429×30%=3.94(万元) 
    (2)受托方应纳增值税:1.272÷(1+6%)×6%=0.072(万元) 
    (3)卷烟厂应纳消费税: 
    ①委托加工收回的上述烟丝直接对外销售,不再缴纳消费税。 
    ②卷烟厂销售卷烟应纳消费税: 
    从量定额征收的消费税=40×150÷10000=O.6(万元) 
    从价定率征收的消费税=60×45%=27(万元) 
    应纳消费税=(0.6+27)—3.94×50%=25.63(万元) 

  • 第4题:

    2019 年 4 月,某卷烟厂(一般纳税人)委托某烟丝加工厂(小规模纳税人)加工一批烟丝,卷烟厂提供的烟叶在委托加工合同上注明成本 8 万元。烟丝加工完,卷烟厂提货时,加工厂收取加工费,开具普通发票上注明金额 1.272 万元,并代收代缴了烟丝的消费税。卷烟厂将这批加工收回的烟丝 50%对外直接销售,收入 6.5 万元,另 50%当月全部用于生产卷烟。本月销售卷烟 40 标准箱,取得不含税收入 80 万元。要求:根据以上业务计算:

    受托方应纳的增值税额(烟丝消费税税率为 30%,卷烟消费税税率为 45%,固定税额为每标准箱 150 元)

    答案:
    解析:
    受托方应纳增值税:1.272×3%=0.04(万元)

  • 第5题:

    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月收购烟叶5000公斤,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为65万元,已开具烟叶收购发票,关于烟叶税的税务处理,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卷烟厂代扣代缴烟叶税14.30万元
    B.卷烟厂自行缴纳烟叶税13.00万元
    C.卷烟厂代扣代缴烟叶税13.00万元
    D.卷烟厂自行缴纳烟叶税14.30万元

    答案:B
    解析:
    烟叶税的纳税人是收购烟叶的单位,应自行缴纳的烟叶税=65×20%=13(万元)

  • 第6题:

    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6月向农场收购烟叶用于生产卷烟,支付价款总额5.5万元,已开具烟叶收购发票,同时支付运费0.6万元,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烟叶已经生产领用。当月销售自产的卷烟取得不含税收入共计12万元。则该卷烟厂2018年6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万元。

    A、1.14
    B、1.18
    C、1.07
    D、1.22

    答案:C
    解析:
    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纳税人购进烟叶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按下列公式计算:烟叶税应纳税额=收购金额×税率(20%)
    购进烟叶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收购金额+烟叶税应纳税额)×扣除率=5.5×(1+20%)×12%=0.79(万元)
    该卷烟厂6月应纳增值税=12×16%-0.79-0.6×10%=1.07(万元)

  • 第7题:

    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8月收购烟叶5000公斤,实际支付价款总额65万元,已开具烟叶收购发票,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卷烟厂代扣代缴烟叶税14.30万元
    B.卷烟厂自行缴纳烟叶税13.00万元
    C.卷烟厂代扣代缴烟叶税13.00万元
    D.卷烟厂自行缴纳烟叶税14.30万元

    答案:B
    解析:
    烟叶税的纳税人是收购烟叶的单位,应自行缴纳的烟叶税=65×20%=13(万元)。

  • 第8题:

    ()销售计划内卷烟厂超计划生产的卷烟属于销售非法生产烟草专卖品的违法行为。


    正确答案:正确

  • 第9题:

    某卷烟厂生产的某品牌卷烟在包装上标明了“吸烟有害健康”,但没有标明焦油含量级,该卷烟厂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0题:

    问答题
    计算问答题:某镇的A卷烟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2月主要经营活动和缴纳税金情况如下:(1)进口一批烟丝被海关征收关税60000元、增值税80000元、消费税100000元; (2)受位于市区的B卷烟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加工烟丝一批,B卷烟厂提供烟叶成本70000元,A卷烟厂向B卷烟厂收取代垫辅料费8000元(不含增值税)和加工费10000元(含增值税),A卷烟厂无同类烟丝的市场价格; (3)向国税机关正常缴纳消费税40000元,增值税30000元; (4)因税务检查被查补消费税10000元、增值税5000元,被处以罚款8000元,加收滞纳金600元。 已知,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要求计算:(1)A卷烟厂应代收代缴B卷烟厂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合计数额; (2)A卷烟厂自身业务应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合计数额。

    正确答案: (1)A卷烟厂应代收代缴B卷烟厂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合计数额=[70000+8000+10000/(1+17%)]/(1-30%)×30%×(5%+3%+2%)=37091.58×(5%+3%+2%)=3709.16(元)(2)A卷烟厂自身业务应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合计数额=(40000+30000+10000+5000)×(5%+3%+2%)=8500(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4月将新研制的1标准箱甲类卷烟无偿赠送给乙企业,该箱卷烟的生产成本是20000元,无同类卷烟市场销售价格。已知甲类卷烟生产环节消费税税率为56%加0.003元/支、成本利润率10%。则甲卷烟厂应缴纳的消费税和增值税合计为()元。
    A

    32983.36

    B

    36150

    C

    36395.46

    D

    34885.23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计算题: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10月从农民手中收购烟叶,支付收购价款7万元,已开具烟叶收购发票,同时支付运费1万元,取得了运输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销售卷烟取得不含税收入共计10万元,则该卷烟厂2015年10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多少?

    正确答案: 烟叶的买价包括支付的收购价款/价外补贴以及烟叶税。
    该卷烟厂10月应纳增值税=10×17%-7×(1+10%)(1+20%)×13%-1×11%=0.39(万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红叶卷烟厂委托A厂加工烟丝,卷烟厂与A厂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6%,卷烟厂提供原料55000元,A厂收取加工费20000元,增值税3200元,代扣代缴消费税32143元。卷烟厂收回烟丝再加工成卷烟对外销售,当月销售5个标准箱,每标准条调拨价90元,期初库存委托加工应税烟丝已纳消费税22770元,期末库存委托加工应税烟丝已纳消费税19860元。请进行会计处理。


    参考答案:1委托加工环节
    借:委托加工物资——烟丝 55000
    贷:原材料 55000
    借:委托加工物资——烟丝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3200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32143
    贷:银行存款等 55343
    借:原材料——烟丝 75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烟丝 75000
    2销售环节消费税
    生产环节消费税=销售额*56% +销售标准箱*150
    =5*250*90*56%+5*150=63750
    批发环节消费税
    =销售额*5%=5*250*90*5%=5625
    本期应交消费税 = 63750+5625=69375
    借:银行存款等 199875
    贷:主营业务收入112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18000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69375
    本期缴纳消费税=69375 -(22770+32143 - 19860)= 34322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34322
    贷:银行存款等 34322

  • 第14题:

    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7年9月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月初库存外购已税烟丝80万元,当月外购已税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货款金额1200万元、进项税额204万元,烟丝全部验收入库。

    (2)本月生产领用外购已税烟丝400万元。

    (3)生产卷烟1500箱(标准箱,下同),全部对外销售,取得含税销售额4563万元。支付销货运输费用60万元,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

    (4)销售外购已税烟丝50万元,开具普通发票。

    (提示: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卷烟消费税定额税率为每标准箱150元,比例税率为4%)。

    要求:

    (1)计算卷烟厂9月准予扣除的进项税额;

    (2)计算卷烟厂9月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3)计算卷烟厂9月生产领用烟丝应扣除的消费税额;

    (4)计算卷烟厂9月应缴纳的消费税。


    正确答案:
    (1)卷烟厂9月准予扣除的进项税额=204+60×7%=208.2(万元)  
    (2)计算卷烟厂9月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销项税额=4563÷(1+17%)×17%+50÷(1+17%)×17%=670.26(万元)  
    应纳税额=670.26—208.2=462.06(万元) 
    (3)卷烟厂9月生产领用烟丝应扣除的消费税额=400×30%=120(万元) 
    (4)卷烟厂9月应缴纳的消费税=4563÷(1+17%)×45%+1500×0.015-120=1657.5(万元) 

  • 第15题:

    2019 年 4 月,某卷烟厂(一般纳税人)委托某烟丝加工厂(小规模纳税人)加工一批烟丝,卷烟厂提供的烟叶在委托加工合同上注明成本 8 万元。烟丝加工完,卷烟厂提货时,加工厂收取加工费,开具普通发票上注明金额 1.272 万元,并代收代缴了烟丝的消费税。卷烟厂将这批加工收回的烟丝 50%对外直接销售,收入 6.5 万元,另 50%当月全部用于生产卷烟。本月销售卷烟 40 标准箱,取得不含税收入 80 万元。要求:根据以上业务计算:

    卷烟厂应纳的消费税税额
    (烟丝消费税税率为 30%,卷烟消费税税率为 45%,固定税额为每标准箱 150 元)

    答案:
    解析:
    委托加工烟丝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8+1.272)÷(1-30%)=13.25(万元)
    受托方代收代缴烟丝的消费税=13.25×30%=3.98(万元)
    委托加工收回的上述烟丝直接对外销售,不再缴纳消费税
    卷烟厂销售卷烟应纳消费税:
    从量定额征收的消费税=40×150÷10000=0.6(万元)
    从价定率征收的消费税=60×45%=27(万元)
    应纳消费税=(0.6+27)-3.98×50%=25.61(万元)

  • 第16题:

    (2017年)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月收购烟叶5000公斤,实际支付价款总额65万元,已开具烟叶收购发票,烟叶税税率20%,关于烟叶税的税务处理,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卷烟厂代扣代缴烟叶税14.30万元
    B.卷烟厂自行缴纳烟叶税13.00万元
    C.卷烟厂代扣代缴烟叶税13.00万元
    D.卷烟厂

    答案:B
    解析:
    烟叶税的纳税人是收购烟叶的单位,应自行缴纳的烟叶税=65×20%=13(万元)自行缴纳烟叶税14.30万元

  • 第17题:

    某卷烟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收购烟叶生产卷烟并于当月全部领用,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50万元,并向烟叶生产者支付了10%价外补贴。该卷烟厂6月份收购烟叶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万元。

    A.5
    B.5.5
    C.6.6
    D.5.94

    答案:C
    解析:
    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50×(1+10%)=55(万元);烟叶税应纳税额=55×20%=11(万元);准予抵扣进项税=(55+11)×10%=6.6(万元)。

  • 第18题:

    (2015年)甲厂为卷烟生产企业,主要生产A类卷烟,乙厂为烟丝生产企业,丙企业为卷烟批发企业,三者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9月发生下列经营业务:
    【提示】老师题目中所说的“要不要交销项税额”意思表示为“要不要确认销项税额”。
    (1)甲卷烟厂将账面成本为57.52万元的烟叶委托乙烟丝厂加工成烟丝,乙烟丝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和辅助材料分别是1万元和0.3万元,乙烟丝厂无这种烟丝售价,已履行了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甲卷烟厂委托某运输公司将烟丝运回,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0.15万元。甲卷烟厂期初无库存烟丝。
    (2)甲卷烟厂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25%对外销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30万元,剩余烟丝用于生产A类卷烟。
    (3)甲卷烟厂将80箱A类卷烟销售给丙批发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200万元,将2箱A类卷烟无偿赠送给丁批发企业供其对外销售。
    当月甲卷烟厂应缴增值税( )万元。

    A.43.20
    B.37.38
    C.35.73
    D.30.40

    答案:D
    解析:
    应纳增值税=30×13%+200/80×(80+2)×13%-(1+0.3)×13%-0.15×9%=30.4(万元)。

  • 第19题:

    2017年6月,某卷烟厂(一般纳税人)委托某烟丝加工厂(小规模纳税人)加工一批烟丝,卷烟厂提供的烟叶在委托加工合同上注明成本8万元。烟丝加工完,卷烟厂提货时,加工厂收取加工费,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金额1.272万元,并代收代缴了烟丝的消费税。卷烟厂将这批加工收回的烟丝50%直接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收入7万元;另50%当月全部用于生产卷烟。本月销售卷烟40标准箱,取得不含税收入60万元。
    要求:
    (1)计算受托方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计算卷烟厂应缴纳的消费税。
    (税率:烟丝的消费税税率为30%,卷烟消费税定额税率:每标准箱150元,比例税率:每标准条对外调拨价格在70元以下的为36%,70元以上的为56%)


    答案:
    解析:
    (1)受托方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8+1.272÷(1+3%)]÷(1-30%)×30%=3.96(万元)
    (2)卷烟厂应缴纳的消费税:
    ①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直接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7×30%-3.96×50%=0.12(万元)
    ②销售卷烟应缴纳消费税:
    因为:600000÷(40×250)=60元/条<70元/条,所以:适用36%的比例税率
    第一,卷烟应纳的从量消费税=40×150÷10000=0.6(万元)
    第二,卷烟应纳的从价消费税=60×36%=21.6(万元)
    销售卷烟应纳消费税=0.6+21.6-3.96×50%=20.22(万元)
    ③应纳消费税=0.12+20.22=20.34(万元)。

  • 第20题:

    每月末,()通过“国家局生产经营决策管理系统”接收下月生产计划码段,制定下月生产计划,并将生产计划和码段分解下发到各卷烟厂(生产点)。

    • A、省级烟草公司
    • B、省级工业公司
    • C、中烟卷烟厂
    • D、省级卷烟厂

    正确答案:B

  • 第21题:

    2018年6月,某卷烟厂(一般纳税人)委托某烟丝加工厂(小规模纳税人)加工一批烟丝,卷烟厂提供的烟叶在委托加工合同上注明成本8万元。烟丝加工完,卷烟厂提货时,加工厂收取加工费,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金额1.272万元,并代收代缴了烟丝的消费税。卷烟厂7月将这批加工收回的烟丝50%对外直接销售,取得不含税收入6.5万元。则卷烟厂7月应缴的消费税为()万元。(烟丝的消费税税率为30%)

    • A、4
    • B、0
    • C、3.96
    • D、0.14

    正确答案:B

  • 第22题:

    问答题
    2.某镇的A卷烟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2月主要经营活动和缴纳税金的情况如下:(1)进口一批烟丝被海关征收关税60000元、增值税80000元、消费税100000元;(2)受位于市区的B卷烟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加工烟丝一批,B卷烟厂提供烟叶成本70000元,A卷烟厂向B卷烟厂收取代垫辅料费8000元(不含增值税)和加工费10000元(含增值税),A卷烟厂无同类烟丝的市场价格;(3)向国税机关正常缴纳消费税40000元,增值税30000元;(4)因税务检查被查补消费税10000元、增值税5000元,被处以罚款8000元,加收滞纳金600元。已知,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要求计算:(2)A卷烟厂自身业务应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合计数额。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2.某镇的A卷烟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2月主要经营活动和缴纳税金的情况如下:(1)进口一批烟丝被海关征收关税60000元、增值税80000元、消费税100000元;(2)受位于市区的B卷烟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加工烟丝一批,B卷烟厂提供烟叶成本70000元,A卷烟厂向B卷烟厂收取代垫辅料费8000元(不含增值税)和加工费10000元(含增值税),A卷烟厂无同类烟丝的市场价格;(3)向国税机关正常缴纳消费税40000元,增值税30000元;(4)因税务检查被查补消费税10000元、增值税5000元,被处以罚款8000元,加收滞纳金600元。已知,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要求计算:(1)A卷烟厂应代收代缴B卷烟厂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合计数额;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4月将新研制的3标准箱乙类卷烟无偿赠送给某卷烟批发企业,该批卷烟的生产成本是26000元,无同类卷烟市场销售价格。已知乙类卷烟生产环节消费税税率为36%加0.003元/支、成本利润率5%。则甲卷烟厂应缴纳消费税()元。
    A

    15356.25

    B

    15806.25

    C

    16059.38

    D

    15609.38


    正确答案: B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