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usouti.com

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加以划分的,一律按()的数量为课税数量。A、稠油B、高凝油C、稀油D、原油

题目

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加以划分的,一律按()的数量为课税数量。

  • A、稠油
  • B、高凝油
  • C、稀油
  • D、原油

相似考题
更多“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加以划分的,一律按()的数量为课税数量。A、稠油B、高凝油C、稀油D、原油”相关问题
  • 第1题:

    下列有关确定资源税税额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各种应税产品,凡直接对外销售的,均以实际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B.各种应税产品,凡自产自用的,均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C.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分的,一律按原油数量课税

    D.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


    正确答案:ABC

  • 第2题:

    下列关于资源税课税数量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分的,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的数量为课税数量

    B.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液体盐和固体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

    C.对于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的,从高适用税额

    D.对于金属矿原矿自用的无法确定移送数量的,可以适用选矿比计算确定;对于非金属矿原矿自用的无法确定移送数量的,应该按照开采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正确答案:C
    解析:选项A,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分的,一律按原油的数量课税;选项B,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固体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选项D,应为对于金属矿和非金属矿自用无法确定移送数量的,均按照选矿比计算确定。

  • 第3题:

    下列关于资源税计算的有关规定正确的有( )。

    A.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B.因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移送使用原矿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C.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分的,一般按原油的数量课税

    D.以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无法确定移送使用的液体盐数量的,可按折算比将固体盐折算成液体盐的课税数量


    正确答案:ABC

  • 第4题:

    根据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资源税最高税额为60元/吨

    B.冶金矿山铁矿石资源税按规定税额标准的60%征收

    C.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销售的,则以固体盐的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D.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分的,一律按原油稀油的数量课税

    E.资源税最低税额为0.5元/吨


    正确答案:ABD
    解析:资源税最低税额为0.3元/吨,纳税人以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

  • 第5题:

    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晚划分的,一律按稠油的数量课税。( )


    正确答案:×
    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分的,一律按原油的数量课税。

  • 第6题:

    下列关于资源税计税依据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分的,一律按原油的数量课税

    B.煤炭,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数量的,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C.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原矿,因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移送使用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D.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自产液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


    正确答案:ABC
    基本原则是按原油、原煤、原矿计税。选项D错误是因为纳税人用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对于自产液体盐不用缴纳资源税。

  • 第7题:

    根据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原油是资源税的应税资源

    B.资源税实行定额税率

    C.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销售的,则以固体盐的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D.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分的,由税务机关按合理方式划分各自课税数量


    正确答案:D
    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分的,一律按原油稀油的数量课税。

  • 第8题:

    关于资源税计税依据的说法,错误的是( )。

    A.纳税人开采应税产品销售的,以开采数量为课税数量
    B.纳税人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非生产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C.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分的,一律按原油的数量课税
    D.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原矿,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移送使用原矿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以此作为课税数量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资源税。选项A错误,在从量定额征税方式下,纳税人开采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 第9题:

    关于资源税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不纳税
    B、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资源税以销售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C、纳税人将金属矿产品原矿移送加工精矿而无法准确提供移送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D、原油中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的,按原油稀油的数量课税
    E、纳税人将原煤移送加工煤炭制品而无法准确提供移送数量的,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答案:C,D,E
    解析:
    各种应税产品,凡自产自用的,均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代扣代缴税额=收购的未税矿产品数量×适用的单位税额。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因无法准确提供移送使用量而采取折算比换算课税数量办法的,具体规定如下:(1)煤炭。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作为课税数量;(2)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原矿。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移送使用原矿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作为课税数量。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分的,一律按原油稀油的数量课税。

  • 第10题:

    单选题
    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加以划分的,一律按()的数量为课税数量。
    A

    稠油

    B

    高凝油

    C

    稀油

    D

    原油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有关从量定额计征资源税的课税数量,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生产数量为课税数量

    B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移送使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C

    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分的,一律按稠油的数量课税

    D

    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


    正确答案: D,A
    解析: (1)选项A: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2)选项C://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分的,一律按原油的数量课税。

  • 第12题:

    多选题
    按照我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下列有关资源税销售数量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实际销售数量为销售数量

    B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移送时的自用数量为销售数量

    C

    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销售数量

    D

    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分的,一律按原油的数量课税


    正确答案: D,C
    解析: 本题考核资源税的计税依据。

  • 第13题:

    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分的,一律按稠油的数量课税。 (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解析: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分的,一律按原油的数量课税。

  • 第14题:

    按照现行税法,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资源税课税数量的有( )。

    A.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移送使用金属矿原矿数量的,以其产量作为课税数量

    B.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移送使用原煤数量的,以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折算的原煤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C.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的,一律按原油的数量课税

    D.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


    正确答案:BCD
    解析:现行税法规定,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移送使用金属矿原矿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以此作为课税数量。

  • 第15题:

    下列说法不符合资源税规定的是( )。

    A.与煤矿同时开采的天然气暂不征税

    B.对冶金矿山铁矿石资源税应按规定税额标准的60%征收

    C.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应当向扣缴义务人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D.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分的,一律按原油稀油的数量课税


    正确答案:C
    解析:征收资源税的天然气是指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暂不包括煤矿生产的天然气;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应当向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 第16题:

    根据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原油是资源税的应税资源,包括天然原油和人造原油

    B.资源税实行定额税率

    C.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销售的,则以固体盐的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D.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分的,一律按原油的数量课税


    正确答案:A

  • 第17题:

    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的,按照综合回收率折算成原油数量缴纳资源税。( )


    正确答案:×
    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的,一律按原油的数量课税。

  • 第18题:

    以下关于资源税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中外合作开采石油,要按规定征收资源税

    B.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要按规定征收资源税

    C.独立矿山收购未税矿产品,按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产品税额标准,依据收购的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

    D.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分的,-律按稠油的数量课税


    正确答案:B
    选项A,暂不征收资源税;选项C,应该按照本单位应税产品税额标准,依据 收购的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选项D,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分 的,-律按原油的数量课税。

  • 第19题:

    根据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资源税最高税额为60元/吨

    B.资源税实行定额税率

    C.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销售的,则以固体盐的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D.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分的,一律按原油稀油的数量课税

    E.资源税最低税额为0.5元/吨


    正确答案:ABD
    资源税最低税额为0.3元/吨,纳税以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

  • 第20题:

    关于资源税计税依据的说法,错误的是( )。

    A.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的应税产品,应分别核算
    B.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征税数量的,从高适用税额
    C.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者不易划分的,一律按照原油数量征税
    D.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数量的煤炭,按照加工产品的数量作为征税数量

    答案:D
    解析:

  • 第21题: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资源税计税依据的是()。

    • A、纳税人开采应税产品销售的,以开采数量为课税数量
    • B、纳税人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非生产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 C、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分的,一律按原油的数量课税
    • D、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

    正确答案:A

  • 第22题:

    判断题
    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晚划分的,一律按稠油的数量课税。( )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分的,一律按原油的数量课税。

  • 第23题:

    单选题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资源税计税依据的是()。
    A

    纳税人开采应税产品销售的,以开采数量为课税数量

    B

    纳税人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非生产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C

    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分的,一律按原油的数量课税

    D

    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资源税的计税依据。选项A错误,纳税人开采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 第24题:

    判断题
    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分的,暂不征收资源税。()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分的,一律按原油的数量课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