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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于2008年5月借给乙人民币2万元,但是甲因为与乙是好朋友就没要乙立借据。还款期已过多时,乙仍然不向甲偿还该借款。甲欲起诉乙,但因没有证据就没有起诉。甲非常愤恨,于是在乙的房间里偷偷地安放了一台窃听器,录下了乙对其妻子谈到了他曾向甲借了人民币2万元的话语。于是,2009年2月,甲提起诉讼,请求乙偿还2万元的借款,并向法院提供了该证据。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乙承认自己于2008年5月向甲借了人民币2万元,法院可否根据乙的承认作出甲胜诉的判决?为什么?

题目

甲于2008年5月借给乙人民币2万元,但是甲因为与乙是好朋友就没要乙立借据。还款期已过多时,乙仍然不向甲偿还该借款。甲欲起诉乙,但因没有证据就没有起诉。甲非常愤恨,于是在乙的房间里偷偷地安放了一台窃听器,录下了乙对其妻子谈到了他曾向甲借了人民币2万元的话语。于是,2009年2月,甲提起诉讼,请求乙偿还2万元的借款,并向法院提供了该证据。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乙承认自己于2008年5月向甲借了人民币2万元,法院可否根据乙的承认作出甲胜诉的判决?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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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起诉乙,要求其偿还借款,下列( )证据能够作为乙向甲借款事实的直接证据。

    A.甲向法院提交的乙向其借款时出具的借据的复印件

    B.甲向法院提交的其向乙的银行卡转款的银行凭条

    C.甲的朋友丙向法院提供的曾听甲说乙要向甲借钱的证词

    D.甲的同事丁向法院提供的曾见到甲交给过乙钱的证词


    正确答案:A
    A。解析:直接证据是指能够单独、直接证明待证实事实,即乙向甲借款的全部或者部分的证据。

  • 第2题:

    :甲曾于2000年3月1日向乙借款1万元,约定一个月偿还。一个月后,甲未偿还,乙也一直未要求甲偿还。2002年5月1日,甲偿还了1万元给乙,后经人点拨说本可以不还,甲恍然大悟,遂找乙追回,乙不予,甲即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乙返还1万元。问:法院应如何裁处?( )

    A.判决驳回甲的诉讼请求

    B.不予受理

    C.判决驳回起诉

    D.裁定驳回甲的诉讼请求


    正确答案:A

  • 第3题:

    共用题干
    乙是A市的建材经销商,因资金周转困难,便从A市甲处借了5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一批建材,并销售给了B市的丙,约定价款为60万元人民币,但丙未付款。乙与丙约定的合同履行地在A市。后来,甲要求乙还钱,乙说因为丙没有支付货款,所以无力偿还。鉴于此,甲欲直接起诉丙,要求其支付50万元。请回答以下问题

    如果甲在向丙提起诉讼前,已经向乙提起了要求返还借款的诉讼,在甲对乙提起的诉讼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以前,法院对甲与丙之间的诉讼应当如何处理?()
    A:延期审理
    B:中止该诉讼
    C:终结该诉讼
    D:继续诉讼,作出判决

    答案:B
    解析:
    【考点】代位权诉讼起诉的条件。详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合同法解释(一)》)第11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所以A项符合题意。代位权行使的前提条件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且给债权人造成损害,所以C项不合题意。《合同法解释(一)》第14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在诉讼过程中,是以次债务人为被告直接提起诉讼,应当向次债务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B项符合题意。代位权的行使,债权人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所以D项符合题意。


    【考点】第三人。详解: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原告和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而参加诉讼的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虽然对原告和被告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乙在甲对丙提起的代位权诉讼中,对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考点】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的关系。详解:《合同法解释(一)》第18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所以,A、B项正确。根据《合同法解释(一)》第19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所以,C项正确。《合同法解释(一)》第17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对次债务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所以,D项正确。


    【考点】中止诉讼。详解:《民事诉讼法》第150条第(5)项规定: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中止诉讼。《合同法解释(一)》第15条第2款规定:受理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在债权人起诉债务人的诉讼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以前,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50条第(5)项的规定中止代位权诉讼。所以,B项正确。


    【考点】代位权诉讼的执行。详解:《合同法解释(一)》第20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所以,D项正确。

  • 第4题:

    2015年1月1日,甲与好友乙达成协议,甲借给乙10万元,乙应在2015年6月1日前偿还本息共计11万元。为了让甲放心,乙同意如果其没有按期还款,不论过了多长时间,甲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然而,乙果然没有按时还款,甲出于情面没有催乙还。天有不测风云,2018年5月。乙出车祸死亡,其继承人于2019年1月才确定为丙。甲于2019年2月向法院起诉丙,要求丙偿还甲的欠款本息合计11万元,丙提出了诉讼时效抗辩。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由于甲与乙约定了不论经过了多长时间,甲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丙不能提起诉讼时效抗辩
    B.乙死后,继承人无法确定,这一事项构成诉讼时效的中止
    C.乙死后,继承人无法确定,这一事项构成诉讼时效的中断
    D.法院应对丙提出的诉讼时效抗辩不予支持

    答案:B,D
    解析:
    根据《民法总则》第197条,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因此乙同意如果其没有按期还款,不论过了多长时间,甲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的承诺并无法律效力,A选项错误。根据《民法总则》第194条,继承人无法确定是构成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并且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构成诉讼时效中止,B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根据《民法总则》第194条,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因此本案乙于2019年2月提出诉讼未超过诉讼时效,D选项正确。

  • 第5题:

    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偿还借款12万元, 并向法院提供了盖有乙的印章、指纹的借据及附件, 后法院判决乙向甲偿还“借款” 12万元。经乙申诉后查明,上述借据及附件均系甲伪造,乙根本没有向甲借款。甲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
    A.民事欺诈,不成立犯罪
    B.诈骗罪
    C.合同诈骗罪.
    D.票据诈骗罪


    答案:A
    解析:
    。甲的欺骗对象是法官,他以伪造的借据及叙件使法官产生错误认识,法官基于该错误认识“自愿”地判决乙向甲偿还“借款”12万元。这即所谓的“诉讼欺诈”,在理论上有学者认为属于诈骗罪的一种特殊形式。最高人民检察院2002年10月24日《关于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则认为对这种行为不宜认定为诈骗行为。该司法解释指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所侵害的主要是人民法院正常的审判活动,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理,不宜以诈骗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伪造证据时,实施了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以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有指使他人作伪证行为, 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 妨害作证罪追究刑事责任。”

  • 第6题:

    甲打电话向乙借款5万元,并发短信提供账号,乙当日即转款。之后,因甲拒不还款,乙起诉要求甲偿还借款。在诉讼中,甲否认向乙借款的事实,主张乙转的款是为偿还之前向自己借的款,并向法院提交了证据;乙也向法院提供了一些证据,以证明甲向其借款5万元的事实。下列关于证据种类和类别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提供的银行转账凭证属于书证,该证据对借款事实而言是直接证据
    B.乙提供的记载甲表示要向其借款5万元的手机短信属于电子数据,该证据对借款事实而言是间接证据
    C.乙提供的记载甲表示要向其借款5万元的手机通话录音属于电子数据,该证据对借款事实而言是直接证据
    D.甲提供一份乙书写的向其借款10万元的借条复印件,该证据对乙主张甲借款的事实而言属于反证

    答案:B
    解析:
    (1)选项A:银行转账凭证以其记载的内容证明案件事实,属于书证,但仅凭该转账凭证无法“单独直接证明”甲借款的事实(仅证明乙对甲转账,是否是借款无法证明),不属于直接证据。(2)选项B:手机短信属于电子数据;短信内容可证明“甲有借款的表示”,但不能证明借款真实发生,为间接证据;本选项正确。(3)选项C:手机通话录音属于电子数据,为间接证据。(4)选项D:反证是证明当事人一方所主张的事实不存在的证据。本选项中,原出借人甲所出示的借条证明“乙向甲借款10万元”,此为新的借款关系,而非否定“甲向乙借款”的事实,不属于反证。

  • 第7题:

    甲于2008年5月借给乙人民币2万元,但是甲因为与乙是好朋友就没要乙立借据。还款期已过多时,乙仍然不向甲偿还该借款。甲欲起诉乙,但因没有证据就没有起诉。甲非常愤恨,于是在乙的房间里偷偷地安放了一台窃听器,录下了乙对其妻子谈到了他曾向甲借了人民币2万元的话语。于是,2009年2月,甲提起诉讼,请求乙偿还2万元的借款,并向法院提供了该证据。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乙承认自己于2008年5月向甲借了人民币2万元,法院可否根据乙的承认作出甲胜诉的判决?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不可以。该证据是甲通过非法侵犯乙隐私所得,不能作为有效证据,法院可以认为该证据无效。同时,由于甲非法侵犯乙隐私,乙可以依法主张自己的权利。

  • 第8题:

    甲某向乙某借款1万元,因时间较长,乙向甲催还借款时,甲矢口否认。为此双方发生纠纷,乙便起诉到法院。法院要求乙提供借款1万元的借据原件,但乙某说原件已丢失,只提交了借据的复印件,甲某对此复印件不予承认,说笔迹是伪造的。但乙某没有其他证据来证明甲向自己借款1万元的事实。人民法院驳回乙某的诉讼请求。 人民法院驳回乙某的诉讼请求是否正确?


    正确答案: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指出:证据材料为复印件,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本案中,原告乙某提供的是复印件,被告甲某又不予承认,因此,这一复印件不能作为本案的证据,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乙某的诉讼请求是正确的。

  • 第9题:

    乙欠甲1万元人民币,到期仍不归还,甲得知乙对丙享有2万元债权,则甲可以直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丙偿还欠乙的1万元。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0题:

    A于1998年5月借给B人民币2万元,但是因为A与B是好朋友就没要B立借据。还款期已过多时,B仍然不向A偿还该借款。 A欲起诉B,但因没有证据就没有起诉。A非常愤恨,于是在B的房间里愉愉地安放了一台窃听器,录下了B对其妻子谈到了他曾向A错了人民币2万元的话语。于是,1999年2月,A提起诉讼,请求B偿还2万元的借款,并向法院提供了该证据。在案件定理过程中,B承认自己于1998年5月向A借了人民币2万元,法院可否根据B的承认作出A胜诉的判决?为什么?


    正确答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B承认自己于1998年5月向A借了人民币2万元,法院可以根据B的承认作出A胜诉的判决。因为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不利于已的案件事实的承认,构成了诉讼上的自认,具有免除对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8条第1款规定:“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须举证。但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除外。”本案中,B的自认就免除了A的举证责任,所以人民法院可判决A胜诉。

  • 第11题:

    问答题
    A于1998年5月借给B人民币2万元,但是因为A与B是好朋友就没要B立借据。还款期已过多时,B仍然不向A偿还该借款。 A欲起诉B,但因没有证据就没有起诉。A非常愤恨,于是在B的房间里愉愉地安放了一台窃听器,录下了B对其妻子谈到了他曾向A错了人民币2万元的话语。于是,1999年2月,A提起诉讼,请求B偿还2万元的借款,并向法院提供了该证据。法院审查核实该证据是A通过窃听取得的,没有采纳该证据。法院的做法是否合法?

    正确答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2条规定:“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提供复制件的,调查人员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其来源和制作经过。”本案中A采用窃听的手段获取证据,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因此,是非法证据,法院不能采纳。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甲某向乙某借款1万元,因时间较长,乙向甲催还借款时,甲矢口否认。为此双方发生纠纷,乙便起诉到法院。法院要求乙提供借款1万元的借据原件,但乙某说原件已丢失,只提交了借据的复印件,甲某对此复印件不予承认,说笔迹是伪造的。但乙某没有其他证据来证明甲向自己借款1万元的事实。人民法院驳回乙某的诉讼请求。 人民法院驳回乙某的诉讼请求是否正确?

    正确答案: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指出:证据材料为复印件,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本案中,原告乙某提供的是复印件,被告甲某又不予承认,因此,这一复印件不能作为本案的证据,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乙某的诉讼请求是正确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乙是A市的建材经销商,因资金周转困难,便从A市甲处借了5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一批建材,并销售给了B市的丙,约定价款为60万元人民币,但丙未付款。乙与丙约定的合同履行地在A市。后来,甲要求乙还钱,乙说因为丙没有支付贷款,所以无力偿还。鉴于此,甲欲直接起诉丙,要求其支付借款及利息共53万元。

    如果甲对丙提起诉讼,法院在下列情形下不应当受理的是( )。

    A.甲对乙的债权未到期

    B.甲向A市的法院起诉

    C.乙不愿意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主张对丙的到期债权

    D.甲以乙的名义起诉

    E.超过诉讼时效


    正确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条件。债权人的代位仅必须通过诉讼程序来行使。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次债务人不认为债务人有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情况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选项CE的情形法院仍应受理。

  • 第14题:

    甲向乙借2万元人民币用于购货,甲资金周转后很快还给乙,但忘了向乙要回借据。后甲与乙因生意往来发生纷争,乙借机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还其借款2万元。经人民法院调查,甲虽曾向乙借2万元,但早已还钱并有多人在场见证,此后甲再未向其借钱。据此,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A.裁定终结诉讼 B.裁定不予受理
    C.裁定驳回起诉 D.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答案:D
    解析:
    【 解析】D。裁定终结诉讼必须具备《民事诉讼法》第151条规定的情形,本题显然不符合;B、C项都是对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处理,区别在于是立案前发现还是立案后发现,两者都属于程序性处理;D项适用于人民法院受理后经调查发现诉讼请求缺乏根据和理由的情况,属于对案件的实体处理,故选D项。

  • 第15题:

    甲因办厂无资金向乙借款10万元,借期两年,并且由丙担保在甲不还钱时代甲向乙还款。两年后,甲因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借款,乙向甲和丙索款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关于甲、丙诉讼地位的判断哪些是正确的?
    A.乙可以同时向甲和丙主张权利,甲、丙是共同被告
    B.乙可以只起诉丙,但法院应通知甲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C.乙可以只起诉甲,人民法院可以只列甲为被告
    D.乙只能起诉甲、丙二人中的一人


    答案:A,B,C
    解析:
    。A项可根据《担保法解释》第134条的规定判断,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向债务人和保证人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所以A的表述正确。BC均根据《民诉意见》第53条判断,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 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歡告;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除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带责任的外,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所以BD正确。另外,也可依保证合同的法理推得答案,即就一般保证合同而言,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不对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所以无论乙如何起诉,甲都应是被告人。

  • 第16题:

    乙是A市的建材经销商,因资金周转困难,便从A市甲处借了5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一批建材,并销售给了B市的丙,约定价款为60万元人民币,但丙未付款。乙与丙约定的合同履行地在A市。后来,甲要求乙还钱,乙说因为丙没有支付货款,所以无力偿还。鉴于此,甲欲直接起诉丙,要求其支付50万元。如果甲对丙提起诉讼,法院在下列何种情形下不应当受理?()

    A.甲对乙的债权未到期
    B.甲向A市的法院起诉
    C.乙不愿意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主张对丙的到期债权
    D.甲以乙的名义起诉

    答案:A,B,D
    解析:
    本题考点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条件。《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合同法解释(一)》第11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第14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上述三条之规定,ABD三项符合题意。

  • 第17题:

    法院可以受理被害人提起的下列哪一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A.甲放火案,致乙被烧死以及乙的房屋被烧毁,乙的父亲要求甲赔偿丧葬费和被烧毁房屋的损失
    B.甲诈骗乙,乙要求甲返还诈骗的财物
    C.甲向乙借款2 万元到期不还,乙索款时被甲殴打致重伤,乙要求甲偿还其借款2 万元
    D.甲对乙刑讯逼供,乙要求甲赔偿肉刑导致的身体损害医疗费

    答案:A
    解析:
    A 选项,《高法解释》第138 条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A 选项当选。B 选项,《高法解释》第139 条规定,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B 项不当选。C 选项,2 万元借款属于引起犯罪行为的民事纠纷,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前就存在,不是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故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C 项不当选。D 选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构成犯罪,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D 项不当选。

  • 第18题:

    甲公司为开发新项目,急需资金。2000年3月12日,向乙公司借钱15万元。双方谈妥,乙公司借给甲公司15万元,借期6个月,月息为银行贷款利息的1.5倍,至同年9月12日本息一起付清,甲公司为乙公司出具了借据。甲公司因新项目开发不顺利,未盈利,到了9月12日无法偿还欠乙公司的借款。某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催促还款无果,但得到一信息,某单位曾向甲公司借款20万元,现已到还款期,某单位正准备还款,但甲公司让某单位不用还款。于是,乙公司向法院起诉,请求甲公司以某单位的还款来偿还债务,甲公司辩称该债权已放弃,无法清偿债务。 乙公司是否可针对甲公司的行为行使撤销权?为什么


    正确答案:乙公司可行使撤销权。请求法院撤销甲公司的放弃债权行为。债权人对于自己享有的债权,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决定行使或者放弃。但是,当该债权人另外又系其他债权人的债务人时,如果他放弃债权的行为使他的债权人的权利无法实现时,他的债权人享有依法救济的权利。本案中,甲公司放弃对某单位享有的债权,表面上是处分自己的权益,但实际上却损害了乙公司的债权,依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乙公司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甲公司放弃债权的行为。

  • 第19题:

    甲某向乙某借款1万元,因时间较长,乙向甲催还借款时,甲矢口否认。为此双方发生纠纷,乙便起诉到法院。法院要求乙提供借款1万元的借据原件,但乙某说原件已丢失,只提交了借据的复印件,甲某对此复印件不予承认,说笔迹是伪造的。但乙某没有其他证据来证明甲向自己借款1万元的事实。人民法院驳回乙某的诉讼请求。 复印件是书证还是物证?


    正确答案: 乙某提交的复印件既是书证,又是物证。乙某提交的复印件是以其文字所表述的内容来证明自己提出的事实的,因而是书证。甲某根据复印件的笔迹特征,认为该借据复印件是伪造的,因而是物证。

  • 第20题:

    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偿还借款12万元,并向法院提供了盖有乙的印章、指纹的借据及附件,法院判决乙向甲偿还“借款”12万元。经乙申诉后查明,上述借据及附件均系甲伪造,乙根本没有向甲借款。甲的行为属于()。

    • A、民事欺诈,不成立犯罪
    • B、虚假诉讼罪
    • C、合同诈骗
    • D、票据诈骗罪

    正确答案:B

  • 第21题:

    甲曾于2000年3月1日向乙借款1万元,约定一个月偿还。事后,甲未偿还,乙也一直未要求甲偿还。2002年5月1日,甲偿还了1万元给乙,后经人点拨说本可以不还,甲恍然大悟,遂找乙追回,乙不予。甲即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乙返还1万元。问法院应如何裁处甲的诉讼请求?()

    • A、判决驳回甲的诉讼请求
    • B、不予受理
    • C、判决驳回起诉
    • D、裁定驳回

    正确答案:A

  • 第22题:

    问答题
    甲某向乙某借款1万元,因时间较长,乙向甲催还借款时,甲矢口否认。为此双方发生纠纷,乙便起诉到法院。法院要求乙提供借款1万元的借据原件,但乙某说原件已丢失,只提交了借据的复印件,甲某对此复印件不予承认,说笔迹是伪造的。但乙某没有其他证据来证明甲向自己借款1万元的事实。人民法院驳回乙某的诉讼请求。 复印件是书证还是物证?

    正确答案: 乙某提交的复印件既是书证,又是物证。乙某提交的复印件是以其文字所表述的内容来证明自己提出的事实的,因而是书证。甲某根据复印件的笔迹特征,认为该借据复印件是伪造的,因而是物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甲于2008年5月借给乙人民币2万元,但是甲因为与乙是好朋友就没要乙立借据。还款期已过多时,乙仍然不向甲偿还该借款。甲欲起诉乙,但因没有证据就没有起诉。甲非常愤恨,于是在乙的房间里偷偷地安放了一台窃听器,录下了乙对其妻子谈到了他曾向甲借了人民币2万元的话语。于是,2009年2月,甲提起诉讼,请求乙偿还2万元的借款,井向法院提供了该证据。  问: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乙承认自己于2008年 5月向甲借了人民币2万元,法院可否根据乙的承认作出甲胜诉的判决?为什么?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甲曾于2008年3月1日向乙借款1万元,约定1个月偿还。事后,甲未偿还,乙也一直未要求甲偿还。2010年5月1日,甲偿还了1万元给乙,后经人点拨说本可以不还,甲恍然大悟,遂找乙追回,乙不予。甲即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乙返还1万元。法院的处理方式正确的是(  )。
    A

    判决驳回甲的诉讼请求

    B

    不予受理

    C

    判决驳回起诉

    D

    裁定驳回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题中,甲自愿偿还债务,乙可以不予返还,法院应当判决驳回甲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