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usouti.com

在一起强奸案中,被害人指控被告人捆绑其双手将其强奸,在法庭上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为了证明被告人不是强奸而向被害人作了如下提问:律师:“请被害人回答,你与被告人在案发前就熟悉吗?”被害人:“只见过一次面,谈不到熟悉。”律师:“在被告人将你双手捆绑之前,你有没有打过或掐过被告人?”被害人:“没有,他身高马大,我怎么敢打他呢?”律师:“这就怪了!那为什么被告人身上有一块紫色的斑痕和一块红色的斑痕呢?”被害人连忙说:“那是他身上原来就长的胎记,不是我打的。”律师:“你连他身上长的胎记都知道,你还说你对他不熟悉?”被害

题目

在一起强奸案中,被害人指控被告人捆绑其双手将其强奸,在法庭上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为了证明被告人不是强奸而向被害人作了如下提问: 律师:“请被害人回答,你与被告人在案发前就熟悉吗?” 被害人:“只见过一次面,谈不到熟悉。” 律师:“在被告人将你双手捆绑之前,你有没有打过或掐过被告人?” 被害人:“没有,他身高马大,我怎么敢打他呢?” 律师:“这就怪了!那为什么被告人身上有一块紫色的斑痕和一块红色的斑痕呢?” 被害人连忙说:“那是他身上原来就长的胎记,不是我打的。” 律师:“你连他身上长的胎记都知道,你还说你对他不熟悉?” 被害人吞吞吐吐,不能自圆其说。 律师利用了什么逻辑规律来揭露被害人的谎言?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律师利用了矛盾律揭露了被害人的谎言。
更多“在一起强奸案中,被害人指控被告人捆绑其双手将其强奸,在法庭”相关问题
  • 第1题:

    在法庭审理中,控方向法庭出示被告人实施抢劫时所持的匕首。关于该匕首,应当履行的法庭调查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8年试卷二第78题)

    A.让被害人辨认

    B.让被告人辨认

    C.听取辩护人意见

    D.听取诉讼代理人意见


    正确答案:ABCD

  • 第2题:

    关于刑事责任分配理论的表述,正确的有?()

    A.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强奸罪,辩护人发现案发时被告人在外地的证据,应当向法庭承担被告人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明责任

    B.被告人申请法庭排除自己的供述,声称遭受刑讯逼供向法庭提供了被打掉牙的X光片,检察院应当向法庭承担侦查机关没有对被告人实施刑讯逼供的证明

    C.被告人申请法庭排除自己的供述,声称在羁押期间,侦查人员将自己带出看所进行讯问并实施了刑讯逼供,被告人应当向法庭证明自己遭受刑讯逼供的证明责任

    D.自诉人向法院起诉被告人犯侵占罪,被告人提出被侵占的财产属于自己所有,被告人应当向法庭承担财产归自己所有的证明责任


    参考答案:BD

  • 第3题:

    在法庭审理中,控方向法庭出示被告人实施抢劫时所持的匕首。关于该匕首,应当履行的法庭调查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让被害人辨认

    B.让被告人辨认

    C.听取辩护人意见

    D.听取诉讼代理人意见


    正确答案:ABCD

  • 第4题:

    在法庭审理中,控方向法庭出示被告人实施抢劫时所持的匕首。关于该匕首,应当履行的法庭调查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让被害人辨认
    B:让被告人辨认
    C:听取辩护人意见
    D:听取诉讼代理人意见

    答案:A,B,C,D
    解析:
    【考点】法庭调查的程序【详解】《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445条第1款规定:“公诉人向法庭出示物证,应当对该物证所要证明的内容、获取情况作概括的说明,并向当事人、证人等问明物证的主要特征,让其辨认。”《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18条规定:“举证方当庭出示证据后,由对方进行辨认并发表意见。控辩双方可以互相质问、辩论。”根据上述规定,控方出示的物证匕首,应让当事人(包括被害人、被告人)辨认,应听取双方(包括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辩论和意见,为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CD。

  • 第5题:

    在一起强奸案中,犯罪嫌疑人甲被依法提起公诉。下列选项中,属于本案的诉讼参与人的有( )。

    A.出庭支持公诉的公诉人乙
    B.证人丙
    C.辩护律师丁
    D.对被害人的伤情进行鉴定的鉴定人戊
    E.翻译人员己

    答案:B,C,D,E
    解析:
    本题考核诉讼参与人。《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据此可知,出庭支持公诉的公诉人不是诉讼参与人,其他选项都是。

  • 第6题:

    某地在短短的两个月时间内先后发生五起强奸案。侦查人员从受害人的陈述中获知:发案的时间都是在晚上8—9时左右;作案手法都是趁被害人走路不备时,突然从后面用手捂住受害人的嘴,然后解下被害人的腰带将受害人双手反绑,再挟住被害人上身拖往黑虎岭方向,并在路边树林深处实施强奸。侦查人员据此得出“这五起强奸案是同一作案人所为”的结论旷这—里运用钓是()推理。


    正确答案:类比(或“并案侦查类比”)

  • 第7题:

    法庭调查阶段不包括下列哪项诉讼活动()。

    • A、宣读起诉书
    • B、被告人、被害人陈述指控的犯罪事实
    • C、讯问被告人
    • D、被告人陈述

    正确答案:D

  • 第8题:

    某县公安机关侦查一起强奸案,被害人提出对案情保密,办案人员认为不涉及国家秘密,拒绝了被害人的请求。()


    正确答案:错误

  • 第9题:

    在公诉人向法庭宣读起诉书后的诉讼行为有()

    • A、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
    • B、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
    • C、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
    • D、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

    正确答案:A,B,C,D

  • 第10题:

    李某系某人民法院的审判员,在审理张三强奸案中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中.被告人提出申请,要求李某回避,其理由是李某系本案被害人的兄长。请问,李某是否应当回避?为什么?谁有权做出是否应当回避的决定?


    正确答案:李某应当回避。因为李某是本案当事人的近亲属,符合法定回避事由,其所在法院院长有权作出回避决定。

  • 第11题:

    办理强奸案件,可以对被害人进行处女膜检查,但不准用检查处女膜的结论作为证据。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2题:

    单选题
    在强奸案中,被害人阴道内提取的检材,检验出的ABO血型物质是()。
    A

    被害人的;

    B

    嫌疑人的;

    C

    被害人和嫌疑人的;

    D

    既不是被害人的,也不是嫌疑人的。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强奸案中能证明性交的重要指标是(),和()。


    本题答案:阴道拭子涂片检查有精子;处女膜的破裂

  • 第14题:

    某强奸案的审理过程中,辩护律师出示、宣读了一份其本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向证人甲调查的谈话笔录,证明强奸案件发生时,被告人与证人甲在一起看电视,没有作案时间。辩护律师还向法庭提交了案发之前,被告人向被害人寄送的信件。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些?

    A.谈话笔录和信件均属书证

    B.证人甲必须出庭接受质询,否则谈话笔录不可作为定案的根据

    C.辩护人如果未经法院批准,向被害人收集信件的行为不合法

    D.辩护人找甲调查未经办案机关批准,不合法


    正确答案:ABCD
    [考点],证据的分类,证人出庭的规定,辩护律师收集证据的要求
    ABCD。从证据的分类角度讲,谈话笔录是书面的证人证言,而信件则是典型的书证,故A项表述错误,当选。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41条的规定,证人在法定情形下可以不出庭接受质询,故B项表述不正确。依据《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律师法》第35条同样规定,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所以由于这是辩护律师向被害人、证人调查取证,不再需要办案机关批准。C、D项表述不正确6故本题四项均选。

  • 第15题: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

    A.行贿案中,被告人知晓其谋取的系不正当利益的事实
    B.盗窃案中,被告人的亲友代为退赃的事实
    C.强奸案中,用于鉴定的体液检材是否被污染的事实
    D.侵占案中,自诉人申请期间恢复而提出的其突遭车祸的事实,且被告人和法官均无异议

    答案:A,B
    解析:
    选项A、B正确。《刑诉解释》第六十四条规定,应当运用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包括:(一)被告人、被害人的身份;(二)被指控的犯罪是否存在;(三)被指控的犯罪是否为被告人所实施(选项A);(四)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有无罪过,实施犯罪的动机、目的;(五)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案件起因等;(六)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七)被告人有无从重、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八)有关附带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理的事实;(九)有关管辖、回避、延期审理等的程序事实;(十)与定罪量刑有关的其他事实(选项B)。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对被告人从重处罚,应当适用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
    选项D错误。《检察院规则》第四百三十七条规定,在法庭审理中,下列事实不必提出证据进行证明:(一)为一般人共同知晓的常识性事实;(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认的并且未依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事实;(三)法律、法规的内容以及适用等属于审判人员履行职务所应当知晓的事实;(四)在法庭审理中不存在异议的程序事实(选项D);(五)法律规定的推定事实;(六)自然规律或者定律。

  • 第16题:

    共用题干

    某案开庭审理过程中,辩护人提出了一份被告人不在犯罪现场的证人证言,在对该证据进行质证之后,审判长宣布法庭辩论,请问,对该证人证言质证的顺序和法庭辩论的顺序,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A:法庭辩论的顺序:公诉人、被害人、被告人、辩护人
    B:法庭辩论的顺序:被害人、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
    C:对该证言质证的顺序:辩护人、被告人、被害人、公诉人
    D:对该证言质证的顺序:被告人、辩护人、公诉人、被害人

    答案:A,C
    解析:
    《刑诉解释》第243条规定,审判期间,人民法院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人民检察院不同意或者在7日内未回复意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依照本解释第241条的规定作出判决、裁定。由此可见,本题中是建议检察院补充起诉,而不是建议补充侦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1条,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可以进行勘验、检查、扣押、鉴定和查询、冻结。
    根据《刑诉解释》第236条的规定,被告人在最后陈述中提出新的事实、证据,合议庭认为可能影响正确裁判的,应当恢复法庭调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0条,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
    依据《刑诉解释》第212条的规定,对该证人证言质证的顺序应当是辩护人、被告人、被害人、公诉人。因此C选项表述正确。按照《刑诉解释》第229条的规定,法庭辩论应当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按照下列顺序进行:(1)公诉人发言;(2)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3)被告人自行辩护;(4)辩护人辩护;(5)控辩双方进行辩论。因此,A选项表述正确,B选项错误。
    《刑诉解释》第250条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扰乱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情节较轻的,应当警告制止并进行训诫;(2)不听制止的,可以指令法警强行带出法庭;(3)情节严重的,报经院长批准后,可以对行为人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15日以下的拘留;(4)未经许可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庭审情况的,可以暂扣存储介质或者相关设备。依据此法条,可以看出: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C选项的错误在于罚款的决定主体是院长,而不是审判长;D选项的错误在于罚款的金额超过了法定限制。
    一审的办案期限是指人民法院对第一审刑事案件从受理到宣判的最长时间限制。在此将《刑事诉讼法》对于一审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的办案期限的主要规定总结如下:(1)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的2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3个月。(2)下列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①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②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③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④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3)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4)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 第17题:

    在强奸案中,被害人阴道内提取的检材,检验出的ABO血型物质是()。

    • A、被害人的;
    • B、嫌疑人的;
    • C、被害人和嫌疑人的;
    • D、既不是被害人的,也不是嫌疑人的。

    正确答案:C

  • 第18题:

    下列情况,属于正当防卫的是()。

    • A、杀人犯正要持枪杀人时,被害人顺手拣起砖头砸向杀人犯,将其打成重伤
    • B、强奸犯正在对妇女实施暴力欲强奸时,行人路过将强奸犯打伤
    • C、抢劫犯正持刀威胁被害人,被过路群众用石头砸伤头部
    • D、在制服抢劫犯的过程中,将其打成轻伤

    正确答案:A,B,C,D

  • 第19题:

    办理强奸案件,如非收集关键证据时,禁止对被害人进行处女膜检查,也不准用检查处女膜的结论作为证据。()


    正确答案:错误

  • 第20题:

    强奸案件的基本特征?


    正确答案: 被害人与犯罪分子都有正面接触;被害人通常都有反抗行为;现场的强奸犯罪特征明显;青少年、流氓团伙作案突出;惯犯作案多有习惯性和连续性;隐案多,及时报案的少。

  • 第21题:

    在一起强奸案的审查起诉期间,被告人张某的律师,独自一人向被害人凋查取证,在取证过程中,该律师诱导、威避被害人将强奸陈述为自愿发生性关系,并在法庭审理阶段依此作无罪辩护。请问该律师的诉讼行为是否正确?为什么?


    正确答案: 本案律师的诉讼行为不正确。根据法律规定,辩护人向被害人一方调查取证,应当经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吉人一方同意,方可进行调查取证,本案中律师向被害人取证,并未征得检察机关的同意。另外,律师利用威逼、利诱手段致使被害人改变证言,也违反了法定诉讼义务。

  • 第22题:

    强奸案件的侦查方法?


    正确答案: 抓紧访问,了解被害经过;勘查现场,查清犯罪情况;确定范围,排查犯罪嫌疑;运用措施,获取犯罪证据。

  • 第23题:

    单选题
    法庭调查阶段不包括下列哪项诉讼活动()。
    A

    宣读起诉书

    B

    被告人、被害人陈述指控的犯罪事实

    C

    讯问被告人

    D

    被告人陈述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在一起强奸案中,被害人指控被告人捆绑其双手将其强奸,在法庭上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为了证明被告人不是强奸而向被害人作了如下提问: 律师:“请被害人回答,你与被告人在案发前就熟悉吗?” 被害人:“只见过一次面,谈不到熟悉。” 律师:“在被告人将你双手捆绑之前,你有没有打过或掐过被告人?” 被害人:“没有,他身高马大,我怎么敢打他呢?” 律师:“这就怪了!那为什么被告人身上有一块紫色的斑痕和一块红色的斑痕呢?” 被害人连忙说:“那是他身上原来就长的胎记,不是我打的。” 律师:“你连他身上长的胎记都知道,你还说你对他不熟悉?” 被害人吞吞吐吐,不能自圆其说。 律师利用了什么逻辑规律来揭露被害人的谎言?

    正确答案: 律师利用了矛盾律揭露了被害人的谎言。
    解析: 逻辑中的矛盾律是指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互相否定的思想不能同时是真的。它要求人们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也就是在同一时间、同一关系下,对于具有矛盾关系或反对关系的命题,不应该承认它们都是真的。如果违反这一要求,就会犯“自相矛盾”的逻辑错误。通常人们所说的“出尔反尔”,“前言不搭后语”,“自己打自己嘴巴”,都是自相矛盾的表现。
    在本案例中,被害人一方面说她与被告人只见过、次面,根本不熟悉;另一方面当律师询问到被告身上红色和紫色的痕迹时,她却十分肯定地说是胎记,这充分说明她与被告人己经非常熟悉。熟悉与不熟悉这样两个论断是互相否定的,它们不能同真,其中必有一个是假的。但被害人却同时肯定了两个互相否定的论断,违反了矛盾律,犯了自相矛盾的逻辑错误,那么她的整个证词就是不可信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