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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先后向数十名年轻人传授扒窃技术,为考验新人,锻炼队伍,甲还多次带他们去火车站“见习”,整个“见习”活动过程共窃得他人财物价值6万元。甲的行为构成()。A、传授犯罪方法罪B、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C、盗窃罪D、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题目

甲先后向数十名年轻人传授扒窃技术,为考验新人,锻炼队伍,甲还多次带他们去火车站“见习”,整个“见习”活动过程共窃得他人财物价值6万元。甲的行为构成()。

  • A、传授犯罪方法罪
  • B、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
  • C、盗窃罪
  • D、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C
更多“甲先后向数十名年轻人传授扒窃技术,为考验新人,锻炼队伍,甲还多次”相关问题
  • 第1题:

    某市举办了一场职业技能竞赛有甲、乙、丙、丁四支代表队进入决赛每支队伍有两名参赛选手获得第一名的选手将得10分第二名得8分第三名到第八名分别是6、5、4、3、2、1分最后总分最高的队伍将获得冠军。比赛的排名情况如下
    甲队选手的排名都是偶数乙队两名选手的排名相连丙队选手的排名一个是奇数一个是偶数丁队选手的排名都是奇数
    ?第一名是丁队选手第八名是丙队选手
    ?乙队两名选手的排名在甲队两名选手之间同时也在丙队两名选手之间。
    根据以上条件可以判断各队总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为

    A. 丁>甲>丙>乙
    B. 甲>丁>乙>丙
    C. 甲>丁>丙>乙
    D. 丁>甲>乙>丙

    答案:D
    解析:
    根据题干中信息列出下表,由将第2句填入得下表

  • 第2题:

    甲、乙、丙三人合伙,起字号为“路边油条铺”,油条铺共有资产5万元,欠丁款项7万元;乙、丙无资产,甲仍有个人资产2万元,甲欠戊个人债务2万元。此时,债务应如何清偿?
    A.先还丁 B.先还戊
    C.丁、戊平均受偿 D.由甲决定先还丁或戊


    答案:B
    解析:
    个人合伙中合伙人对个人债务和企业债务如何清偿的问题。对此,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依照民法学原理,各国法律存在两种不同的立法例:大陆法系国家在传统上采用并存债权原则,英美法系国家多采取双重优先权原则。所谓并存债权原则,是指合伙债权人就合伙财产优先受偿,不足部分,与合伙人的个人债权人就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共同受偿,彼此清偿效力不分先后顺序。多数学者认为,并存债权原则着眼于充分、全面地保护合伙债权人的债权,体现了合伙债务清偿的彻底性和无限连带性,但这种保护是以牺牲、损害合伙人个人债权的利益为前提,对合伙人个人的债权是不公平的。所谓双重优先权原则,是指合伙债权人优先于合伙人个人债权人从合伙财产中得到受偿,合伙人个人债权人优先于合伙债权人从合伙人个人财产得到受偿,即合伙债务优先以合伙财产清偿,合伙人个人债务优先以合伙人个人财产清偿。多数学者认为,双重优先原则区分了合伙债务和合伙人个人债务的不同,划分了两种财产的性质,较并存债权原则更能公平合理地维护合伙债权人和合伙人个人债权人双方的利益。我国在《合伙企业法》规定了合伙的清偿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双重优先原则的价值取向。故本题选项为B。

  • 第3题:

    甲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后被减为有期徒刑18年,服刑11年后于1998年4月1日被假释。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如果在甲的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其在监狱服刑期间犯有故意伤害罪,则应撤销假释
    B:如果甲在假释考验期满后4年内又犯故意伤害罪,应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则不应对甲从重处罚
    C:如果在甲假释后1年发现其在贪污罪判决之前还犯有故意伤害罪,则应撤销假释
    D:甲的假释考验期为7年

    答案:C
    解析:
    A选项中,考验期满应重新判决新罪。B选项构成累犯,应从重处罚。依据《刑法》第86条的规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70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故C选项正确。D选项中,无期徒刑考验期为10年,此无期徒刑指最初判决之刑,而不指减刑之后之刑。

  • 第4题:

    (2010年真题)甲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处缓刑,在缓刑考验期内去外地参与传销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监督机关得知后多次通知其即刻返回,但甲以各种理由推托拒不返回,情节严重。对甲应当(  )。
    A.撤销缓刑,同时认定构成脱逃罪,两罪并罚
    B.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C.重新确定缓刑考验期
    D.撤销缓刑,对原犯罪从重处罚


    答案:B
    解析:
    解析:则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清洁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 第5题:

    甲因爆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在服刑13年时,服刑地发生水灾,甲在抗洪救灾中表现突出,法院裁定甲假释,考验期为2年。甲能否被假释?


    正确答案:不能被假释。根据刑法第81条第2款的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甲犯的是爆炸罪,且被判刑十年以上,故不得假释。但甲有立功表现,因而可以减刑。

  • 第6题:

    甲是某专业开锁公司培训师,专门向学员讲授技术开锁的方法,乙通过学习,多次利用所学的方法入室盗窃。甲的行为()。

    • A、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
    • B、构成盗窃罪
    • C、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和盗窃罪,数罪并罚
    • D、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D

  • 第7题:

    甲向乙传授了盗窃、诈骗、抢夺技术,乙利用甲传授的犯罪方法多次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犯罪行为。甲构成()。

    • A、传授犯罪方法罪
    • B、传授犯罪方法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数罪并罚
    • C、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数罪并罚
    • D、传授犯罪方法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择一重处罚

    正确答案:A

  • 第8题:

    甲向乙传授了盗窃汽车的方法,但乙并未学会此种犯罪方法,则甲构成()。

    • A、传授犯罪方法罪(未遂)
    • B、传授犯罪方法罪(既遂)
    • C、不构成犯罪
    • D、盗窃罪(未遂)

    正确答案:B

  • 第9题:

    甲为某机关副局长,其利用主管单位财务的条件多次用假票据将公款据为己有,数额累计达360余万元。甲授意其妻乙通过开饭馆将赃款进行“清洗漂白”。对于甲、乙二人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与乙为洗钱罪的共犯,甲还单独构成贪污罪
    • B、甲构成贪污罪、洗钱罪,乙与甲是共犯关系
    • C、甲与乙为贪污罪的共犯,乙还单独构成洗钱罪
    • D、甲构成贪污罪,乙构成洗钱罪

    正确答案:D

  • 第10题:

    甲向乙传授了撬盗保险箱的方法,但乙未实施撬盗保险箱犯罪,甲的行为仍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1题:

    单选题
    甲在公共汽车上扒窃乙的钱包,得手后向车门处走去,乙发现自己的钱包被甲所盗,随即追上去一把抓住甲,甲一拳击中乙的脸部,挣脱欲逃走,乙即随手拿起车上的摇把向甲砸去,正好砸中甲的头部,致甲死亡。乙的行为是()。
    A

    正当防卫

    B

    防卫过当,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C

    防卫过当,构成故意杀人罪

    D

    事后防卫,构成故意杀人罪


    正确答案: D
    解析: 《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从上述法条可以看出,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有:
    (1)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
    (2)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3)具有防卫意识;
    (4)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进行防卫;
    (5)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由于甲的行为已从盗窃转化为抢劫,而针对抢劫等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规定了无过当防卫。由此可知乙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故A项为正确答案。

  • 第12题:

    多选题
    某出版社一名专业技术职务为副编审的编辑室主任甲组到了一部书稿,审稿中的初审和复审可以采取的做法有(  )等。[2008年中级真题]
    A

    由甲兼任初审和复审

    B

    由甲初审,聘请大学教授复审

    C

    由甲初审,担任编辑室副主任的一名老编审复审

    D

    由专业技术职务为编辑的其他编辑人员初审,甲复审

    E

    特聘一名大学教授初审,甲复审


    正确答案: A,B
    解析:
    《图书质量保障体系》第八条规定,“坚持稿件三审责任制度”,“初审,应由具有编辑职称或具备一定条件的助理编辑人员担任”,“复审,应由具有正、副编审职称编辑室主任一级的人员担任”。A项,三审环节中,任何两个环节的审稿工作不能同时由一人担任;B项,大学教授不是具有正、副编审职称的编辑室主任一级的人员,因此不能担任复审;E项,大学教授不是具有编辑职称或具备一定条件的助理编辑人员,因此不能担任初审。

  • 第13题:

    甲为周转资金,与乙签订借款合同借款100万元,丙作为连带保证人在合同上签字。后甲未按时还款,乙遂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受理乙的申请后,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如法院审查后向甲发出支付令,则该支付令对丙同样有效
    B.如法院审查后向甲发出支付令,但乙同时还就该担保关系单独起诉,则支付令自该诉被受理时失效
    C.如法院审查后向甲发出支付令,但乙同时还就该担保关系单独起诉,支付令仍然有效
    D.如法院发出支付令后,甲虽未提出异议,但就该债权债务关系向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则支付令失效

    答案:A,C,D
    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436条,对设有担保的债务的主债务人发出的支付令,对担保人没有拘束力。债权人就担保关系单独提起诉讼的,支付令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失效。故A、C项错误,B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433条第1款,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未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故D项错误、本题为选非题,故A、C、D项符合题意,

  • 第14题:

    甲在购买了一把包装精美的高档菜刀(菜刀密封在金丝楠木盒子里)后,在回家途中发现一小商店空无一人,还虚掩着门,便悄悄进去拿走了20条中华香烟。经查甲有盗窃癖,这是其3年内第3次盗窃。关于本案,下列选项说法错误的是

    A.甲属于携带凶器盗窃
    B.甲属于入户盗窃
    C.甲属于多次盗窃
    D.甲属于扒窃

    答案:A,B,C,D
    解析:
    携带凶器盗窃,是指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行为。甲携带菜刀并不是为了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而使用,因此不能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A选项说法错误。入户盗窃,是指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行为。甲进入的是小商店,属于经营场所,而不是供他人家庭生活的住所,不能认定为人户盗窃。B选项说法错误。多次盗窃,是指2年内盗窃3次以上。甲3年内盗窃3次,不能认定为多次盗窃。C选项说法错误。扒窃,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行为。甲不是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盗窃随身携带财物,不能认定为扒窃。D选项说法错误。

  • 第15题:

    甲(38岁)找来在街头流浪的乙(12周岁)、丙(13周岁)、丁(13周岁)、戊 (17周岁),另外从己那里租来庚(7周岁)、辛(5周岁),教给他们在街头扒窃行人的技 巧。然后每日带领乙等5人在过街桥或者街头扒窃财物。另外,偶尔也有人慕名而来,向甲 求教扒窃技术。甲收取300元“学费”,就教给他们扒窃技巧。乙、丙、丁、戊第一次跟随甲在街头扒窃就被发现,遭到一顿痛打后就不愿再干了。甲威胁说,我是黑道老大,你们要是不跟我干,休想逃出我的手心。并将戊的身份证扣下。如果乙、丙、丁、戊不一起上街去偷或者偷不够200元钱,甲就对他们进行毒打。有一次,戊扒窃行人申钱包得手后,被申发现。戊急逃,申紧追。甲从暗中窜出,持刀将申截住,迫使申放弃追赶。还有一次,戊趁一老人不备,突然抓住老人的提包就跑,众人急喊“捉贼”,但还是被戊逃之夭夭。而老人被包带带着摔倒在地,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戊查看包中的财物,有2500元人民币和一支手枪。戊全部交给了甲。甲大喜,将手枪藏在自己的枕头里。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甲某是盗窃集团的首要分子
    B.甲某是主犯
    C.对甲某应当从重处罚
    D.对甲某应当按照乙、丙、丁、戌、庚、辛的盗窃总额处罚


    答案:B,C,D
    解析:
    B、C、D
    考点:共犯人的认定
    讲解:犯罪集团,是指3人(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本题中,只有甲、戊2人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不具备犯罪集团3人以上犯罪主体的数量要求。因此,A选项的说法错误,不当选。甲某是主犯,对共同犯罪全部罪行负责,所以甲某应当按照乙、丙、丁、戊、庚、辛的盗窃总额处罚。因此,BD选项的说法正确。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因此,C选项的说法正确。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D。

  • 第16题:

    琼林宴是为谁举行的宴会()。

    • A、新科进士
    • B、新科三甲
    • C、入朝新人

    正确答案:A

  • 第17题:

    某出版社一名专业技术职务为副编审的编辑室主任甲组到了一部书稿,审稿中的初审和复审可以采取的做法有()等。

    • A、由甲兼任初审和复审
    • B、由甲初审,聘请大学教授复审
    • C、由甲初审,担任编辑室副主任的一名老编审复审
    • D、由专业技术职务为编辑的其他编辑人员初审,甲复审
    • E、特聘一名大学教授初审,甲复审

    正确答案:C,D

  • 第18题:

    甲先后向数十名年青人传授扒窃技术,为考验新人,锻炼队伍,甲还多次带他们去火车站见习,整个见习活动过程共窃得他人财物价值6万元。甲的行为构成()

    • A、传授犯罪方法罪
    • B、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
    • C、盗窃罪
    • D、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正确答案:A,C

  • 第19题:

    甲与乙是邻居,甲经常在乙面前讲实施盗窃很容易,并表示如果乙想学就将一些盗窃技术教给乙。乙因甲的多次鼓动决意实施盗窃,在向甲学习盗窃技术后,乙多次实施盗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
    • B、甲、乙构成盗窃罪
    • C、甲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与盗窃罪,数罪并罚
    • D、甲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与盗窃罪,属想象竞合,择一重处罚

    正确答案:D

  • 第20题:

    甲先后向数十名年轻人传授扒窃技术,为考验新人,锻炼队伍,甲还多次带他们去火车站见习,整个见习活动过程共窃得他人财物价值6万元。甲的行为构成()。

    • A、传授犯罪方法罪
    • B、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
    • C、盗窃罪
    • D、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正确答案:A,C

  • 第21题:

    甲是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下列属于撤销甲缓刑的法定情形的是()。

    • A、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甲再犯抢夺罪
    • B、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发现甲被宣告缓刑执行之前,还涉嫌盗窃罪
    • C、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甲多次无辜殴打他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情节严重
    • D、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甲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

    正确答案:A,B,C,D

  • 第22题:

    甲先后向数十名年轻人传授扒窃技术,为“考验新人,锻炼队伍”,甲还多次带他们去火车站“见习”,整个“见习”活动过程共窃得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6万元。甲的行为构成()。

    • A、传授犯罪方法罪
    • B、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
    • C、盗窃罪
    • D、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正确答案:A,C

  • 第23题:

    多选题
    某出版社一名专业技术职务为副编审的编辑室主任甲组到了一部书稿,审稿中的初审和复审可以采取的做法有(  )等。
    A

    由甲兼任初审和复审

    B

    由甲初审,聘请大学教授复审

    C

    由甲初审,担任编辑室副主任的一名老编审复审

    D

    由专业技术职务为编辑的其他编辑人员初审,甲复审

    E

    特聘一名大学教授初审,甲复审


    正确答案: A,C
    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甲因爆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在服刑13年时,服刑地发生水灾,甲在抗洪救灾中表现突出,法院裁定甲假释,考验期为2年。甲能否被假释?

    正确答案: 不能被假释。根据刑法第81条第2款的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甲犯的是爆炸罪,且被判刑十年以上,故不得假释。但甲有立功表现,因而可以减刑。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