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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某服装厂与某纺织厂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纺织厂向服装厂供给纯毛衣料100万米,按纺织厂提供的样品交货,纺织厂交货经服装厂验收后,服装厂即将衣料加工成衣服销售。后购买衣服的消费者反映衣料的质量有问题。经过检验,纺织厂提供的样品是含有8%涤纶的衣料,纺织厂亦是按该样品向服装厂交货的。本案的性质应如何认定?()A 重大误解B 民事欺诈C 违约行为D 侵权行为

题目
单选题
某服装厂与某纺织厂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纺织厂向服装厂供给纯毛衣料100万米,按纺织厂提供的样品交货,纺织厂交货经服装厂验收后,服装厂即将衣料加工成衣服销售。后购买衣服的消费者反映衣料的质量有问题。经过检验,纺织厂提供的样品是含有8%涤纶的衣料,纺织厂亦是按该样品向服装厂交货的。本案的性质应如何认定?()
A

重大误解

B

民事欺诈

C

违约行为

D

侵权行为


相似考题

4.某服饰经营公司与某服装厂签订了一份服装买卖合同。合同规定:服装厂向服饰经营公司出售高档男、女西服各200套,其中男式西服每套1000元,女式西服每套800元,共计价款36万元。款式以服饰公司在服装厂车间看到的成衣样式为准,面料为纯毛料。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服饰经营公司应向服装厂交付定金10万元,余款于提货时付清。还规定如任何一方迟延,每迟延一天按货款的1%支付违约金。服装厂在服饰经营公司的要求下请A市某贸易公司作为保证人。服装厂为组织生产与某纺织厂订立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合同规定由纺织厂为其加工一批纯毛料,原料由服装厂提供。纺织厂交货时应将有关检验单、合格证明提交服装厂。纺织厂应支付加工费5万元,于合同订立时支付定金5000元。合同订立后,纺织厂为降低成本在已有的纯毛原料中渗入了混纺成分,于合同约定期限到来时交货,并称由于时间紧迫检验证明还未拿到。服装厂急于拿回布料,又考虑到纺织厂多年的良好信誉,认为不会有问题,未仔细检验就接收货物,有关证明以后再取。服装厂用这批布料进行生产,但交货时已超过约定履行期10天。服饰公司在提货时发现质量问题,但拒绝接收。双方经过交涉同意30天后按质交货。服装厂另行购入合格布料进行生产,30天后按质按期向服饰公司履行。(1)纺织厂在生产过程中掺假并向服装厂交付的行为是何性质?由此服装厂可向纺织厂提出哪些要求?(2)服装厂能否以“服装厂不能按期履约是由于纺织厂未按规定履约造成,因此纺织厂应承担责任,并且此事件对服装厂来说属不可抗力,因此应予免责”为由向服饰公司提出抗辩?为什么?(3)假设服饰公司在与服装厂订约前已和港方某公司签订一相同标的和履行期限的合同,约定每迟一天向港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服饰公司与服装厂订约时,明确告知服装厂该情况,并要求其必须按期按质履行。现因服装厂的违约行为,服饰公司向其提出哪些要求最有利,为什么?服装厂最多向服饰公司支付多少万元?(4)假设服装厂与纺织厂签订合同一周后,均发现对方有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双方是否均可向对方提出解除合同?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更多“某服装厂与某纺织厂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纺织厂向服装厂供给纯毛衣料100万米,按纺织厂提供的样品交货,纺织厂交货经服装”相关问题
  • 第1题:

    育才中学委托利达服装厂加工500套校服,约定材料由服装厂采购,学校提供样品,取货时付款。为赶时间,利达服装厂私自委托恒发服装厂加工100套。育才中学按时前来取货,发现恒发服装厂加工的100套校服不符合样品要求,遂拒绝付款。利达服装厂则拒绝交货。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育才中学可以利达服装厂擅自外包为由解除合同

    B.如育才中学不支付酬金,利达服装厂可拒绝交付校服

    C.如育才中学不支付酬金,利达服装厂可对样品行使留置权

    D.育才中学有权要求恒发服装厂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ABC

  • 第2题:

    某服装厂兼并一家纺织厂,此种战略形式属于()。

    A.水平一体化

    B.前向一体化

    C.后向一体化

    D.水平多元化


    参考答案:C

  • 第3题:

    某服装厂与某纺织厂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纺织厂向服装厂供给纯毛衣料100万米,按纺织厂提供的样品交货。纺织厂交货经服装厂验收后,服装厂即将衣料加工成衣服销售。后购买衣服的消费者反映衣料的质量有问题。经过检验,纺织厂提供的样品是含有80%涤纶的衣料,纺织厂亦是按照该样品向服装厂交货。本案为()。

    A:重大误解
    B:民事欺诈
    C:违约行为
    D:侵权行为

    答案:A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题中购销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与样品的标准不一致,应属于服装厂对衣料质量有错误认识.因此应属于重大误解。

  • 第4题:

    某缝纫机厂与某纺织服装总厂签订了一份购买缝纫机的合同,数量为50台,总价款10万元,缝纫机由缝纫机厂用火车托运到纺织服装总厂。合同签订后不久,缝纫机厂就按照合同的约定向纺织服装厂及时运了50台缝纫机。但缝纫机厂向纺织服装厂收取货款时,纺织服装厂以“我厂正在整顿,无款可付”为由拒绝付款。缝纫机厂再一次派人去催要货款时,纺织服装厂已经分立为纺织厂和服装加工厂。纺织厂认为,缝纫机均划归为服装加工厂所有,不应由纺织厂代付货款;服装加工厂认为,合同由纺织服装厂签订,应和纺织厂共同还债。
    问:(1)纺织服装厂以“我厂正在整顿,无款可付”为由拒绝付款的理由能否成立?为什么?
    (2)本案中谁负有债务清偿责任?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纺织服装厂以“我厂正在整顿,无款可付”为由拒绝付款的理由不能成立。因为纺织服装厂与缝纫机厂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该合同订立时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其他方面也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属于合法有效的合同。
    (2)纺织厂和服装加工厂负清偿债务的责任。因为企业法人分立后,由分离后的法人享有原法人债权并承担债务。

  • 第5题:

    新疆兴都公司将五百包长绒棉通过铁路运至郑州准备出售,委托郑州的伏牛公司将棉花存放于当地仓库,并约定在棉花出售后按售价比例给伏牛公司提成。伏牛公司将棉花存放于郑州北营仓库,并将仓单的复印件、发票等凭证寄回给兴都公司。半月后,兴都公司找到买家某纺织厂,双方签订了五百包长绒棉的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先由纺织厂交付总价额50%的价金,兴都公司收到该款后将委托伏牛公司把全部货物的仓单背书给纺织厂,纺织厂在提货并验收以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过了首付款的约定期限多日,兴都公司仍未收到纺织厂的首付款,却打听到一个消息,该纺织厂因严重亏损将被其他企业收购。兴都公司立即致电伏牛公司,没有兴都公司的书面确认通知书,不得将棉花的仓单交给任何人。数日后纺织厂派人到伏牛公司取棉花仓单,并出示了与兴都公司的买卖合同和由某银行签发的付款保证书。伏牛公司见到合同及付款保证书,就将仓单背书给纺织厂,在纺织厂取完货给了回执后,就急急向兴都公司要提成。兴都公司立即回了个电传:没发给你们书面确认书怎么就随便放货,他们首付的钱还没给呢,如果这笔钱要不回来就要你们赔偿。兴都公司与纺织厂买卖合同约定的是哪种类型的交付,所交付棉花所有权从什么时候起转移?


    正确答案:兴都公司与纺织厂买卖合同约定的是拟制交付。棉花所有权自伏牛公司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盖章并转移给纺织厂时转移。

  • 第6题:

    某服装厂与某纺织厂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纺织厂向服装厂供给纯毛衣料100万米,按纺织厂提供的样品交货,纺织厂交货经服装厂验收后,服装厂即将衣料加工成衣服销售。后购买衣服的消费者反映衣料的质量有问题。经过检验,纺织厂提供的样品是含有8%涤纶的衣料,纺织厂亦是按该样品向服装厂交货的。本案的性质应如何认定?() 

    • A、重大误解
    • B、民事欺诈
    • C、违约行为
    • D、侵权行为

    正确答案:C

  • 第7题:

    王某和某服装厂签订了一份服装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王某为买方,预先支付全部货款;服装厂为卖方,收到货款后10天内发货。合同订立后,王某支付了全部货款。付款后不久,王某因与李某存在债务纠纷逃到外地避债,下落不明,致使服装厂无法向其交货。按照法律规定,服装厂可以采取的消灭债务关系的措施是()。

    • A、行使留置权
    • B、将服装向有关机关提存
    • C、行使不安抗辩权
    • D、行使代位权

    正确答案:B

  • 第8题:

    问答题
    某纺织厂于2001年10月投保了一份财产保险综合险,保险期限为一年。同年12月,该厂与一家制衣厂签订了一份棉布购销合同。按照合同规定,制衣厂于2002年2月1日来验收货物,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并准备装车运走。当制衣厂负责人验货到一半时,因为厂里有急事,必须回去,该负责人决定第二天再接着验货再装车,货物暂交纺织厂保管。不料该日夜里,该纺织厂发生火灾,仓库里的棉布全都被烧成了灰烬。制衣厂已装车的棉布也没能幸免于难。事故发生后,纺织厂立即通知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派人来到现场勘察后,确认事故是意外造成的,并决定赔偿损失。 然而当得知纺织厂与制衣厂的购销合同时,保险公司认为不该理赔制衣厂所购买部分的损失,因为这部分棉布已经售出,根据保险利益原则,被保险人因对其已经不具有保险利益而无法获得赔偿。但纺织厂方面则认为所有的棉布都还没有出仓库,仍由其负责保管,因此还属于起责任范围,对这笔损失,保险公司应当赔偿。双方争执不下,纺织厂遂提起诉讼。 已装车的棉布与未装车的棉布处理结果是否一样?

    正确答案: 本案中,已装车的棉布由于已经过购货方的验收,故完成了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这部分不再归属被保险人即纺织厂所有,当然也就不再属于保险标的。这部分财产在出险当晚由被保险人代管,说明与被保险人之间还存在着利害关系,但这已经不是保险利益了。这部分财产的损失当然也就得不到赔偿。至于未装车的棉布,发货方即纺织厂与购货方即制衣厂的购销合同只是说发货方有义务将剩余棉布的所有权转移给购货方,但因为尚未经验收合格并装车,视为所有权还未转移。在此期间仍归发货方所有。发生的一切损失自然应当由发货方承担,从而又转嫁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应当对这部分损失按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单选题
    服装厂急需一批苎麻衣料,遂将盖有服装厂公章的空白合同书和介绍信交给王某,介绍信上写明“委托王某购买苎麻衣料”。王某以服装厂的名义与一家衣料厂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衣料厂按照合同将衣料送到服装厂。服装厂称王某购买的苎麻衣料太多,拒绝付款。指出下列有关表述中正确的选项。()
    A

    服装厂应当向衣料厂支付全部价款

    B

    服装厂应支付一部分价款,多余的衣料应由王某向衣料厂支付价

    C

    王某应向衣料厂支付全部衣料的价款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某外贸公司与某服装厂签订服装加工合同,约定由外贸公司提供面料,加工服装1500件,2010年4月10日前交货。服装厂加工过程中,发现外贸公司提供的面料不足,为赶工期,自行购买面料加工200件服装,于4月1日交货。外贸公司拒收服装公司自购面料的200件服装,要求服装厂重作。经反复协商,外贸公司同意另行提供200件服装的面料。4月12日,山洪暴发,服装厂被淹,重作的200件服装全部灭失,此项损失应()。
    A

    由服装厂承担

    B

    由外贸公司承担

    C

    由双方分担

    D

    以上均不正确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兴都公司与纺织厂签订一份棉花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先由纺织厂交付总价额50%的价金,兴都公司收到该款后将全部货物的仓单背书给纺织厂,纺织厂在提货并验收以后1个月内付清余款。请问:兴都公司与纺织厂约定的是哪种类型的交付,所交付棉花所有权从什么时候起转移?()
    A

    现实交付

    B

    拟制交付

    C

    棉花所有权自纺织厂收到仓单时转移

    D

    棉花所有权自纺织厂提到货物时转移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本题涉及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所有权交付方式及交付时间的问题。兴都公司与纺织厂买卖合同约定的是拟制交付。所谓拟制交付,是指出卖人将标的物的权利凭证交给受让人以代替物的现实交付。本题中,兴都公司将货物仓单背书转让给纺织厂,以代替货物的现实交付,符合拟制交付的特征,故为拟制交付。棉花所有权自兴都公司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盖章并转移给纺织厂时转移。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C。

  • 第12题:

    单选题
    市纺织厂与市供电局签订了供用电合同,双方约定:供电局长期为纺织厂供电,并详细地规定了电力、电量、用电时间等条款。7月10日到14日,该市连降暴雨,造成纺织厂等多处地方停水停电。7月15日,纺织厂向供电局反映情况,要求立刻恢复供电。但供电局到7月底还没有恢复纺织厂酌供电。纺织厂由于停产,直接、间接损失巨大。下列表述正确的选项。()
    A

    由于断电系自然灾害所致,供电局对纺织厂不负任何责任

    B

    由于断电系不可抗力所致,供电局对纺织厂不负任何责任

    C

    供电局应当对其未及时抢修而给纺织厂造成的损失负损害赔偿责任

    D

    纺织厂的损失应当由供电局承担小部分,纺织厂自己承担大部分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张某和某服装厂签订了一份服装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张某为买方,预先支付全部货款;服装厂为卖方,收到货款后10天内发货。合同订立后,张某支付了全部货款。付款后第2日,张某因与李某存在债务纠纷逃到外地避债,下落不明,致使服装厂无法向其按时交货。按照法律规定,服装厂可以采取的消灭债务关系的措施是( )。

    A.行使留置权

    B.将服装向有关机关提存

    C.行使不安抗辩权

    D.行使代位权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核点是标的物提存的规定。根据规定,债权人下落不明,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 第14题:

    (本题19分)

    案情:2000 年7 月15 日,原告四惠贸易公司与被告隆兴百货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被告向原告提供纯毛毛线15 吨,每吨5000 元,货到付款,如有违约应给付对方四万元违约金。合同还约定,为节省被告费用,由对被告供货的第zA(暖心毛纺织厂)直接将货于2000 年12 月底以前送到原告处。该合同签订后,被告又与暖心毛纺织厂签订了合同,约定由毛纺织厂将15 吨纯毛毛线于2000 年12 月底前送至原告处,货到并经验收后;由被告向毛纺织厂按每吨4800 元支付货款。毛纺织厂在合同订立之后,因原材料价格上涨,严重影响其生产,至2000 年12 月底仍不能向原告供货。原告遂予2001 年4 月以被告百货公司违约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与百货公司所签买卖合同为有效合同。百货公司没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判决被告百货公司按合同的约定向原告商贸公司给付违约金4 万元。判决后,被告不服,提出上诉,理由是原合同约定由毛纺织厂向原告独立承担供货义务,被告不应当承担此责任。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尽管原告与毛纺织厂没订立合同,但根据原告与被告、被告与毛纺织厂之间订立的合同,毛纺织厂负有交货义务,毛纺织厂没有履行该义务就应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被告百货公司未履行合同义务也应对原告承担违约责任,但毛纺织厂与百货公司过错程度有区别。

    问题:

    1.如果在上诉期间,一审法院发现合同由于贸易公司没盖章其实是无效合同,应如何处理?

    2.如果百货公司上诉后,在上诉期间就撤回上诉,则贸易公司可否要求其履行一审判决,为什么?

    3.如果在二审中贸易公司与百货公司达成和解,欲结束此案,应如何处理?

    4.如果贸易公司在二审答辩状中要求二审法院补充判决百货公司赔偿违约给其造成的间接损失3 万元,则二审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5.如果二审法院直接追加毛纺织厂为本案共同被告,判决撤销原审判决,由毛纺织厂赔偿商 贸公司经济损失4 万元,由百货公司赔偿商贸公司经济损失1 五五,请问三审法院的做法否妥当,为什么?


    正确答案:
    【参考答案】:
    1.发生上述情况时,一审人民法院应先看当事人在上诉期内是否上诉。如果当事人在上诉期内向二审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则一审人民法院应作出一审判决可能有错误的书面意见,连案卷一同送交二审人民法院。如果当事人在上诉期内不上诉,则根据《民诉法》第177 条的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因此一审人民法院应等待判决生效后,由院长将该案提交审判委员会按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同时根据《民诉意见》第199 条的规定,经审判委员会决定再审的,应当裁定终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2.可以。因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这时撤诉上诉人即丧失了上诉权,不能再提起上诉,会导致一审判决和裁定自动生效。
    3.贸易公司与百货公司达成协议后,可以采取两种做法:一是双方可要求二审法院制作调解书;二是贸易公司可以二审人民法院申请撤诉。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36 条规定,对被上诉人在答辩状中要求变更或补充第一审判决内容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审查。
    5.二审法院直接判决二审追加的被告承担民事责任不妥当,因为我国在民事诉讼中实行两审终审,二审判决具有终审效力,当事人不得就此提起上诉,判决一经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所以如果二审法院直接判决其承担民事责任,这种判决事实上剥夺了当事人的上诉权,这种做法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此当二审法院发现有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虽然可以追加其参加诉讼,但必须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发回重审。

  • 第15题:

    兴都公司与纺织厂签订1份棉花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先由纺织厂交付总价额50%的价金,兴都公司 收到该款后将全部货物的仓单背书给纺织厂,纺织厂 在提货并验收以后1个月内付清余款。请问:兴都公 司与纺织厂约定的是哪种类型的交付,所交付棉花所 有权从什么时候起转移?( )
    A.现实交付
    B.拟制交付
    C.棉花所有权自纺织厂收到仓单时转移
    D.棉花所有权自纺织厂提到货物时转移


    答案:B,C
    解析:
    。本题涉及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所有权交付 方式及交付时间问题。兴都公司与纺织厂买卖合同约 定的是拟制交付。所谓拟制交付,是指出卖人将标的 物的权利凭证交给受让人以代替物的现实交付。本題 中,兴都公司将货物仓单背书转让给纺织厂,以代替货 物的现实交付,符合拟制交付的特征,故为拟制交付。 棉花所有权自兴都公司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 或盖章并转移给纺织厂时转移。故本题答案为BC。

  • 第16题:

    兴都公司与纺织厂签订一份棉花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先由纺织厂交付总价额50%的价金,兴都公司收到该款后将全部货物的仓单背书给纺织厂,纺织厂在提货并验收以后1个月内付清余款。请问:兴都公司与纺织厂约定的是哪种类型的交付,所交付棉花所有权从什么时候起转移?()

    • A、现实交付
    • B、拟制交付
    • C、棉花所有权自纺织厂收到仓单时转移
    • D、棉花所有权自纺织厂提到货物时转移

    正确答案:B,C

  • 第17题:

    某服装厂从纺织厂购进一批布料,服装厂应付的款项共计9945元,其中布料的销售价格为8500元。纺织厂销售这批布料应缴纳的增值税为1445元(8500元X17%),这笔增值税由纺织厂上缴国家。并在开具给服装厂的发票上明示,同时服装厂从机械设备厂购进一台机器价值3000元,服装厂要3510元给机器设备厂(其中增值税为510元)。服装厂将这批布料加工成服装出售给百货商场,服装的销售价格为15000元。服装厂应缴纳的增值税是()

    • A、1105元
    • B、595元
    • C、1200元
    • D、2550元

    正确答案:B

  • 第18题:

    某服装厂兼并一家纺织厂,此种战略形式属于()

    • A、水平一体化
    • B、前向一体化
    • C、后向一体化
    • D、水平多元化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问答题
    新疆兴都公司将五百包长绒棉通过铁路运至郑州准备出售,委托郑州的伏牛公司将棉花存放于当地仓库,并约定在棉花出售后按售价比例给伏牛公司提成。伏牛公司将棉花存放于郑州北营仓库,并将仓单的复印件、发票等凭证寄回给兴都公司。半月后,兴都公司找到买家某纺织厂,双方签订了五百包长绒棉的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先由纺织厂交付总价额50%的价金,兴都公司收到该款后将委托伏牛公司把全部货物的仓单背书给纺织厂,纺织厂在提货并验收以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过了首付款的约定期限多日,兴都公司仍未收到纺织厂的首付款,却打听到一个消息,该纺织厂因严重亏损将被其他企业收购。兴都公司立即致电伏牛公司,没有兴都公司的书面确认通知书,不得将棉花的仓单交给任何人。数日后纺织厂派人到伏牛公司取棉花仓单,并出示了与兴都公司的买卖合同和由某银行签发的付款保证书。伏牛公司见到合同及付款保证书,就将仓单背书给纺织厂,在纺织厂取完货给了回执后,就急急向兴都公司要提成。兴都公司立即回了个电传:没发给你们书面确认书怎么就随便放货,他们首付的钱还没给呢,如果这笔钱要不回来就要你们赔偿。在纺织厂提交付款保证书并请求交付时,兴都公司有何理由拒绝向纺织厂交付货物?

    正确答案: 兴都公司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拒绝向纺织厂交付货物。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2000年3月15日,某纺织厂与某服装厂签订一份布料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纺织厂于2000年4月15日前提供真丝双绉面料1000米,服装厂先支付价款8万元,并于5月20日将货款一次性全部支付。2000年4月15日,服装厂通知纺织厂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纺织厂回函言:因设备老化,按时交付有一定困难,请求暂缓履行,服装厂因为要抢在夏季到来之前上市销售该批真丝服装,没有同意纺织厂迟延履行的要求。2000年4月25日,因纺织厂没有履行合同,服装厂致函纺织厂,要求纺织厂最迟在5月10日前履行合同,否则解除合同。2000年5月20日,纺织厂仍未履行合同,服装厂只好从别的渠道用每米90元的价格购买了真丝双绉面料1000米,总价款9万元,同时通知纺织厂解除合同,返还8万元货款及利息,并要求纺织厂赔偿误工损失及购买布料多支付的1万元价款。2000年8月10日,纺织厂要求履行合同,称服装厂解除合同没有征得纺织厂的同意,因而合同没有解除,服装厂应当接受货物。在遭到拒绝后遂起诉至法院。法院能否支持纺织厂的主张?

    正确答案: 法院不能支持纺织厂的主张。这涉及到法定解除权应当如何行使的问题。依照《合同法》第96条的规定,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本案中,服装厂在解除合同时通知了纺织厂,纺织厂对此没有提出异议,依照法律的规定,合同自解除的通知到达纺织厂时就已经生效,不需要纺织厂的同意。因此纺织厂的主张,法院不能支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某纺织厂和某机床厂是长期合作单位,关系很好。1997年3月,纺织厂因资金周转困难,与机床厂协商拆借金,双方商定由机床厂借给纺织厂180万元人民币,由市政府为此笔借款作保证人,借款期限为1年,年利率依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合同签订后,市政府在合同上签字并保证,如果纺织厂不能按期偿还机床厂的借款及利息,愿承担担保责任。1年后,纺织厂无力偿还借款及利息,机床厂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纺织厂还借款及利息,并要求市政府承担保证责任。纺织厂与机床厂签定的借款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正确答案: 纺织厂与机床厂签订的借款合同无效。因为,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借款合同的贷款方是符合法定条件的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不能作为借款合同的贷款方。机床厂不是金融机构,其作为借款合同的贷款方,不具备法定主体资格,故合同无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2000年3月15日,某纺织厂与某服装厂签订一份布料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纺织厂于2000年4月15日前提供真丝双绉面料1000米,服装厂先支付价款8万元,并于5月20日将货款一次性全部支付。2000年4月15日,服装厂通知纺织厂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纺织厂回函言:因设备老化,按时交付有一定困难,请求暂缓履行,服装厂因为要抢在夏季到来之前上市销售该批真丝服装,没有同意纺织厂迟延履行的要求。2000年4月25日,因纺织厂没有履行合同,服装厂致函纺织厂,要求纺织厂最迟在5月10日前履行合同,否则解除合同。2000年5月20日,纺织厂仍未履行合同,服装厂只好从别的渠道用每米90元的价格购买了真丝双绉面料1000米,总价款9万元,同时通知纺织厂解除合同,返还8万元货款及利息,并要求纺织厂赔偿误工损失及购买布料多支付的1万元价款。2000年8月10日,纺织厂要求履行合同,称服装厂解除合同没有征得纺织厂的同意,因而合同没有解除,服装厂应当接受货物。在遭到拒绝后遂起诉至法院。服装厂是否有权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 服装厂有权解除合同。依照《合同法》第94条规定,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本案中,纺织厂迟延履行主要债务,在服装厂的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因此服装厂有权解除合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2000年3月15日,某纺织厂与某服装厂签订一份布料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纺织厂于2000年4月15日前提供真丝双绉面料1000米,服装厂先支付价款8万元,并于5月20日将货款一次性全部支付。2000年4月15日,服装厂通知纺织厂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纺织厂回函言:因设备老化,按时交付有一定困难,请求暂缓履行,服装厂因为要抢在夏季到来之前上市销售该批真丝服装,没有同意纺织厂迟延履行的要求。2000年4月25日,因纺织厂没有履行合同,服装厂致函纺织厂,要求纺织厂最迟在5月10日前履行合同,否则解除合同。2000年5月20日,纺织厂仍未履行合同,服装厂只好从别的渠道用每米90元的价格购买了真丝双绉面料1000米,总价款9万元,同时通知纺织厂解除合同,返还8万元货款及利息,并要求纺织厂赔偿误工损失及购买布料多支付的1万元价款。2000年8月10日,纺织厂要求履行合同,称服装厂解除合同没有征得纺织厂的同意,因而合同没有解除,服装厂应当接受货物。在遭到拒绝后遂起诉至法院。服装厂能否要求损害赔偿?

    正确答案: 服装厂可以要求损害赔偿。依据法律有关规定,解除合同与损害赔偿可以并存,当事人解除合同后如果有其他损失的仍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甲服装厂1996年6月31日接受外商棉睡衣5000件的订货合同,约定交货日期为8月15    日,并约定,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货款30%的违约金。为紧急完成任务,7月1日,服装)一与市乙棉纺厂签订了一份棉布供货合同,合同约定在7月8日,棉纺厂向服装厂送交1.8万米棉布,并约定一方不履行时,向对方支付总货款10%的违约金。7月6日,棉纺厂向服装厂表示,由于机器检修等原因,原订8日交货有困难,请求20口交货。服装厂表示不能推迟交货。7月8日棉纺厂未按时交货刀月9日服装厂四处联系棉布供应。当日用医装厂得知某纺织品商店存有棉布,即前去购回1.8万米,且比棉纺厂汀价相比多支付1.8万元,服装厂通知棉纺厂解除合同,棉纺厂不同意解除,于7月20日将1.8万米棉布送到服装厂,服装厂拒收,并要求棉纺厂支付违约金5000元和赔偿差价损失1.8万元,棉纺厂要求服装厂支付违约金5000元,收货付款并赔偿损失1万元。服装厂解除合同是否应予以支持,为什么?本案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1)服装厂解除合同应予支持,因合同债务人应依法全面,适当履行合同,按约定的期限供货。
    (2)债务人迟延履行属于违约,将直接影响服装厂履行与外商签订的合同。
    (3)7月20日棉纺厂将1万八千米棉布送到服装厂对服装厂而言已成为不必要,因此服装厂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处理
    (1)解除服装厂与棉纺厂的合同关系,应由棉纺厂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而给服装厂造成的差价损失。
    (2)棉纺厂要求服装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于法无据,不予支持。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