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永安运输公司负责为振邦物资公司运输货物。从2003年5月到2004年4月,产生运杂费35万余元,振邦公司已支付28万元,尚欠7.8万元。永安运输公司多次向振邦公司催要一直无果,于2004年9月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振邦公司支付剩余运杂费。受诉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清偿原告运杂费3.5万元。原告永安运输公司不服该县人民法院的判决,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经审理,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永安公司仍不服,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复查认为原一审、二审判决确有错误,于是裁定撤销原判决,将案件发回原一审人民法院重审。原一审人民法院决定仍由原合议庭组成人员审理本案。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时能否同时撤销原判决?
第5题:
张君因与A省中兴贸易公司拖欠货款纠纷于2001年11月1日诉至A省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张君在起诉状中要求被告偿还欠款及利息200万元。2002年3月7日,该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张君不服判决,向A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受理时候发现张君在上诉状中除了坚持一审诉讼请求外,还要求判决被上诉人赔偿房屋租赁费50万元。法院当即作出裁定:依法只对一审法院审理过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并告知当事人对此请求另行起诉。被上诉人在答辩中提出两项请求:第一,应在判决中认定张君的起诉系无理取闹;第二,应在判决事项中加入上诉人张君对自己的赔偿。省高院在审理过程中,张君提出了新的证据,法院经过审查认定该证据足以推翻一审判决,于是径行裁判发回重审。中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此案,当庭答辩时被告辩称,因为原告提出新证据而发回重审,所以,张君应当赔偿其花费的全部诉讼费用。 根据该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中级人民法院在重新审理此案时,中兴贸易公司是否有权提出上述赔偿请求?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第6题:
张君因与A省中兴贸易公司拖欠货款纠纷于2001年11月1日诉至A省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张君在起诉状中要求被告偿还欠款及利息200万元。2002年3月7日,该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张君不服判决,向A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受理时候发现张君在上诉状中除了坚持一审诉讼请求外,还要求判决被上诉人赔偿房屋租赁费50万元。法院当即作出裁定:依法只对一审法院审理过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并告知当事人对此请求另行起诉。被上诉人在答辩中提出两项请求:第一,应在判决中认定张君的起诉系无理取闹;第二,应在判决事项中加入上诉人张君对自己的赔偿。省高院在审理过程中,张君提出了新的证据,法院经过审查认定该证据足以推翻一审判决,于是径行裁判发回重审。中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此案,当庭答辩时被告辩称,因为原告提出新证据而发回重审,所以,张君应当赔偿其花费的全部诉讼费用。 根据该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原告张君应当在什么期间内提出上诉?如果张君因为突发车祸住进医院,一个月之后才伤愈出院,这种情况下原告应当如何保护自己的上诉权?
第7题:
永安运输公司负责为振邦物资公司运输货物。从2003年5月到2004年4月,产生运杂费35万余元,振邦公司已支付28万元,尚欠7.8万元。永安运输公司多次向振邦公司催要一直无果,于2004年9月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振邦公司支付剩余运杂费。受诉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清偿原告运杂费3.5万元。原告永安运输公司不服该县人民法院的判决,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经审理,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永安公司仍不服,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复查认为原一审、二审判决确有错误,于是裁定撤销原判决,将案件发回原一审人民法院重审。原一审人民法院决定仍由原合议庭组成人员审理本案。本案中再审人民法院能否指令原一审人民法院再审?
第8题:
第9题:
第10题:
第11题:
第12题: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张君因与A省中兴贸易公司拖欠货款纠纷于2001年11月1日诉至A省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张君在起诉状中要求被告偿还欠款及利息200万元。2002年3月7日,该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张君不服判决,向A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受理时候发现张君在上诉状中除了坚持一审诉讼请求外,还要求判决被上诉人赔偿房屋租赁费50万元。法院当即作出裁定:依法只对一审法院审理过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并告知当事人对此请求另行起诉。被上诉人在答辩中提出两项请求:第一,应在判决中认定张君的起诉系无理取闹;第二,应在判决事项中加入上诉人张君对自己的赔偿。省高院在审理过程中,张君提出了新的证据,法院经过审查认定该证据足以推翻一审判决,于是径行裁判发回重审。中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此案,当庭答辩时被告辩称,因为原告提出新证据而发回重审,所以,张君应当赔偿其花费的全部诉讼费用。 根据该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在此案中,二审法院可否径行裁判?为什么?
第16题:
甲诉乙违约损害赔偿一案,一审法院裁判作出后,甲不服一审判决,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中存在违法缺席判决的情形,遂裁定发回重审,一审法院重新作出判决,甲依旧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在审理时发现一审法院在重审时依旧存在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对此,二审法院的正确处理是:()
第17题:
张君因与A省中兴贸易公司拖欠货款纠纷于2001年11月1日诉至A省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张君在起诉状中要求被告偿还欠款及利息200万元。2002年3月7日,该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张君不服判决,向A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受理时候发现张君在上诉状中除了坚持一审诉讼请求外,还要求判决被上诉人赔偿房屋租赁费50万元。法院当即作出裁定:依法只对一审法院审理过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并告知当事人对此请求另行起诉。被上诉人在答辩中提出两项请求:第一,应在判决中认定张君的起诉系无理取闹;第二,应在判决事项中加入上诉人张君对自己的赔偿。省高院在审理过程中,张君提出了新的证据,法院经过审查认定该证据足以推翻一审判决,于是径行裁判发回重审。中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此案,当庭答辩时被告辩称,因为原告提出新证据而发回重审,所以,张君应当赔偿其花费的全部诉讼费用。 根据该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二审法院作出只对一审法院审理过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的裁定是否正确?为什么?
第18题:
永安运输公司负责为振邦物资公司运输货物。从2003年5月到2004年4月,产生运杂费35万余元,振邦公司已支付28万元,尚欠7.8万元。永安运输公司多次向振邦公司催要一直无果,于2004年9月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振邦公司支付剩余运杂费。受诉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清偿原告运杂费3.5万元。原告永安运输公司不服该县人民法院的判决,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经审理,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永安公司仍不服,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复查认为原一审、二审判决确有错误,于是裁定撤销原判决,将案件发回原一审人民法院重审。原一审人民法院决定仍由原合议庭组成人员审理本案。再审程序中原一审人民法院的合议庭组成是否合法?
第19题:
永安运输公司负责为振邦物资公司运输货物。从2003年5月到2004年4月,产生运杂费35万余元,振邦公司已支付28万元,尚欠7.8万元。永安运输公司多次向振邦公司催要一直无果,于2004年9月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振邦公司支付剩余运杂费。受诉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清偿原告运杂费3.5万元。原告永安运输公司不服该县人民法院的判决,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经审理,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永安公司仍不服,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复查认为原一审、二审判决确有错误,于是裁定撤销原判决,将案件发回原一审人民法院重审。原一审人民法院决定仍由原合议庭组成人员审理本案。如果一审判决后,原告永安运输公司没有上诉,而是等到上诉期满以后申请再审,在此种情况下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应当依何种程序处理?
第20题:
第21题:
第22题:
第23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