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商品协会
国家医药公司
国家医药管理局
原卫生部
第1题:
货值金额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货值金额五倍以上七倍以下的罚款
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2题:
已经解除生产批号的品种
对特定疾病有显著疗效的
从天然药物中提取的有效物质
从天然药物中提取的有效物质制备的特殊制剂
相当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人工制成品
第3题: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国务院公安部门
国务院其他主管部门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4题:
药品与非药品
易串味的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以及危险品等与普通药品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
甲类非处方药与乙类非处方药
内用药与外用药
第5题: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质量
药品的核心质量
药学服务的质量
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的质量
药品广告的质量
第6题:
审核处方→准确调配→正确书写药袋或标签→包装→发药→对患者用药交代与指导
审核处方→正确书写药袋或标签→准确调配→包装→发药→对患者用药交代与指导
审核处方→准确调配→正确书写药袋或标签→对患者用药交代与指导→发药→包装
准确调配→审核处方→正确书写药袋或标签→发药→包装→对患者用药交代与指导
准确调配→审核处方→正确书写药袋或标签→发药→包装→对患者用药交代与指导
第7题:
药学部门要掌握新药动态和市场信息,制定药品采购计划,加速周转,减少库存,保证药品供应
药学部门要制定和规范药品采购工作程序,建立并执行药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
药品采购实行集中管理模式,只能实行公开招标采购
药学部门应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养护,防止变质失效
药学部门应制定和执行药品保管制度,定期对贮存药品质量进行抽检
第8题: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第9题:
当日有效
2天有效
3天有效
4天有效
5天有效
第10题:
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
货值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
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
第11题:
进行托运
使用集装箱或者铁路行李车运输
由专人负责押运
随其他货物一起运输
由武警负责押运
第12题:
药品包装
药品说明书
特殊管理药品的特殊标示
药品外观质量
药品专利的标示
第13题:
执业医师制度
执业药师制度
临床药师制度
药学技术资格制度
卫生技术专业资格制度
第14题:
承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宣传、培训、研究和国际交流工作
与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组织开展全国范围内影响较大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并发布相关信息
通报全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情况
对已确认发生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或者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药品依法采取紧急控制措施,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组织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开展情况,并与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组织检查医疗机构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开展情况
第15题:
有效期至2008年08月
有效期至2008.08
有效期至2008.8.8
有效期至2008/08/08
有效期至2008年08月08日
第16题:
应当按照有关卫生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通过资格考试,并经注册取得执业证书后,方可从事中医服务活动
对于以师承学习中医学的人员以及确有专长的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资格考试,并经注册取得执业证书后,方可从事中医服务活动
对于以师承学习中医学的人员以及确有专长的人员,可以不进行资格考试,直接注册取得执业证书后,从事中医服务活动
应当遵守相应的中医诊断治疗原则、医疗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范
全科医师和乡村医生应当具备中医药基本知识以及运用中医诊断治疗知识、技术,处理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基本技能
第17题:
中药产品发明
中药生产方法发明
中药用途发明
中药方法发明
中药产品发明、中药方法发明(中药生产方法发明、中药用途发明)
第18题:
按劣药处理
撤销批准文号
进行再评价
按假药处理
进行市场调查
第19题:
现代药
传统药
处方药
非处方药
国家基本药物
第20题:
不良反应报告
使用注意事项
价格清单
药品目录
合格证明文件
第21题:
新药证书
药物临床试验批件
审查意见通知书
药品生产许可证
申请受理通知书
第22题:
国家药典委员会
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评价中心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第23题:
应当付炮制品
必须经2人以上复核无误
凭医生签名的正式处方
凭盖有医师所在的医疗单位公章的正式处方
可不凭处方《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规定
第24题:
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
农业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工商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