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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甲省A县大力公司与乙省B县铁成公司,在丙省C县签订煤炭买卖合同,由大力公司向铁成公司出售3,000吨煤炭,交货地点为C县。双方约定,因合同所生纠纷,由A县法院或C县法院管辖。合同履行中,为便于装船运输,铁成公司电话告知大力公司交货地点改为丁省D县,大力公司同意。大力公司经海运向铁成公司发运2,000吨煤炭,存放于铁成公司在D县码头的货场。大力公司依约要求铁成公司支付已发煤款遭拒,遂决定暂停发运剩余1,000吨煤炭。在与铁成公司协商无果情况下,大力公司向D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铁成公司支付货款并请求解除

题目
问答题
甲省A县大力公司与乙省B县铁成公司,在丙省C县签订煤炭买卖合同,由大力公司向铁成公司出售3,000吨煤炭,交货地点为C县。双方约定,因合同所生纠纷,由A县法院或C县法院管辖。 合同履行中,为便于装船运输,铁成公司电话告知大力公司交货地点改为丁省D县,大力公司同意。大力公司经海运向铁成公司发运2,000吨煤炭,存放于铁成公司在D县码头的货场。大力公司依约要求铁成公司支付已发煤款遭拒,遂决定暂停发运剩余1,000吨煤炭。 在与铁成公司协商无果情况下,大力公司向D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铁成公司支付货款并请求解除合同。审理中,铁成公司辩称并未收到2,000吨煤炭,要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大力公司向法院提交了铁成公司员工季某(季某是铁成公司业务代表)向大力公司出具的收货确认书,但该确认书是季某以长远公司业务代表名义出具的。经查,长远公司并不存在,季某承认长远公司为其杜撰。据此,一审法院追加季某为被告。经审理,一审法院判决铁成公司向大力公司支付货款,季某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铁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判决中关于责令自己向大力公司支付货款的内容,大力公司、季某均未上诉。经审理,二审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货款并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 二审判决送达后第10天,大力公司负责该业务的黎某在其手机中偶然发现,自己存有与季某关于2,000吨煤炭验收、付款及剩余煤炭发运等事宜的谈话录音,明确记录了季某代表铁成公司负责此项煤炭买卖的有关情况,大力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再审,坚持要求铁成公司支付货款并解除合同的请求。 一审法院在审理中存在什么错误?为什么?

相似考题

1.案情 甲省A县大力公司与乙省B县铁成公司,在丙省C县签订煤炭买卖合同,由大力公司向铁成公司出售3,000吨煤炭,交货地点为C县。双方约定,因合同所生纠纷,由A县法院或C县法院管辖。合同履行中,为便于装船运输,铁成公司电话告知大力公司交货地点改为丁省D县,大力公司同意。大力公司经海运向铁成公司发运2,000吨煤炭,存放于铁成公司在D县码头的货场。大力公司依约要求铁成公司支付已发煤款遭拒,遂决定暂停发运剩余1,000吨煤炭。在与铁成公司协商无果情况下,大力公司向D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铁成公司支付货款并请求解除合同。审理中,铁成公司辩称并未收到2,000吨煤炭,要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大力公司向法院提交了铁成公司员工季某(季某是铁成公司业务代表)向大力公司出具的收货确认书,但该确认书是季某以长远公司业务代表名义出具的。经查,长远公司并不存在,季某承认长远公司为其杜撰。据此,一审法院追加季某为被告。经审理,一审法院判决铁成公司向大力公司支付货款,季某对此承担连带责任。铁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判决中关于责令自己向大力公司支付货款的内容,大力公司、季某均未上诉。经审理,二审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货款并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二审判决送达后第10天,大力公司负责该业务的黎某在其手机中偶然发现,自己存有与季某关于2,000吨煤炭验收、付款及剩余煤炭发运等事宜的谈话录音,明确记录了季某代表铁成公司负责此项煤炭买卖的有关情况,大力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再审,坚持要求铁成公司支付货款并解除合同的请求。问题1.本案哪个(些)法院有管辖权?为什么?2.一审法院在审理中存在什么错误?为什么?3.分析二审当事人的诉讼地位。4.二审法院的判决有何错误?为什么?5.大力公司可以向哪个(些)法院申请再审?6.法院对大力公司提出的再审请求如何处理?为什么?

2.五、(本题20分)案情 甲省A县大力公司与乙省B县铁成公司,在丙省C县签订煤炭买卖合同,由大力公司向铁成公司出售3,000吨煤炭,交货地点为C县。双方约定,因合同所生纠纷,由A县法院或C县法院管辖。合同履行中,为便于装船运输,铁成公司电话告知大力公司交货地点改为丁省D县,大力公司同意。大力公司经海运向铁成公司发运2,000吨煤炭,存放于铁成公司在D县码头的货场。大力公司依约要求铁成公司支付已发煤款遭拒,遂决定暂停发运剩余1,000吨煤炭。在与铁成公司协商无果情况下,大力公司向D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铁成公司支付货款并请求解除合同。审理中,铁成公司辩称并未收到2,000吨煤炭,要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大力公司向法院提交了铁成公司员工季某(季某是铁成公司业务代表)向大力公司出具的收货确认书,但该确认书是季某以长远公司业务代表名义出具的。经查,长远公司并不存在,季某承认长远公司为其杜撰。据此,一审法院追加季某为被告。经审理,一审法院判决铁成公司向大力公司支付货款,季某对此承担连带责任。铁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判决中关于责令自己向大力公司支付货款的内容,大力公司、季某均未上诉。经审理,二审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货款并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二审判决送达后第10天,大力公司负责该业务的黎某在其手机中偶然发现,自己存有与季某关于2,000吨煤炭验收、付款及剩余煤炭发运等事宜的谈话录音,明确记录了季某代表铁成公司负责此项煤炭买卖的有关情况,大力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再审,坚持要求铁成公司支付货款并解除合同的请求。问题1.本案哪个(些)法院有管辖权?为什么?2.一审法院在审理中存在什么错误?为什么?3.分析二审当事人的诉讼地位。4.二审法院的判决有何错误?为什么?5.大力公司可以向哪个(些)法院申请再审?6.法院对大力公司提出的再审请求如何处理?为什么?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一审法院追加季某为被告是错误的,因为本案并不是必要共同诉讼;一审法院漏判当事人解除合同的请求是错误的,因为判决应针对当事人请求作出。
解析: 暂无解析
更多“甲省A县大力公司与乙省B县铁成公司,在丙省C县签订煤炭买卖合同,由大力公司向铁成公司出售3,000吨煤炭,交货地点为C县”相关问题
  • 第1题:

    2016 年 11 月,甲省乙市丙县的 X 运输公司在甲省丁市戌县 Y 公司内卸车作业时发生一起造 成 2 人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 下列关于这起事故调查工作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由丙县人民政府负责
    B.由戌县人民政府负责
    C.由丁市人民政府负责
    D.由乙市人民政府负责

    答案:B
    解析:
    2 人死亡属于一般事故,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 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 民政府应当派人参加。事故发生地是戌县,因此事故调查应当由戌县人民政府负责。
    故本题应选择 B 选项;

  • 第2题:

    (2010年)案情:甲省A县大力公司与乙省B县铁成公司,在丙省C县签订煤炭买卖 合同,由大力公司向铁成公司出售3,000吨煤炭,交货地点为C县。双方约定,因合同所 生纠纷,由A县法院或C县法院管辖。
    合同履行中,为便于装船运输,铁成公司电话告知大力公司交货地点改为丁省D县, 大力公司同意。大力公司经海运向铁成公司发运2,000吨煤炭,存放于铁成公司在D县码 头的货场。大力公司依约要求铁成公司支付已发煤款遭拒,遂决定暂停发运剩余1,000吨 煤炭。
    在与铁成公司协商无果情况下,大力公司向D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铁成公司支付货 款并请求解除合同。审理中,铁成公司辩称并未收到2,000吨煤炭,要求驳回原告诉讼请 求。大力公司向法院提交了铁成公司员工季某(季某是铁成公司业务代表)向大力公司出具 的收货确认书,但该确认书是季某以长远公司业务代表名义出具的。经查,长远公司并不存 在,季某承认长远公司为其杜撰。据此,第一审人民法院追加季某为被告。经审理,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铁成公司向大力公司支付货款,季某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铁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判决中关于责令自己向大力公司支付货 款的内容,大力公司、季某均未上诉。经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原 告要求被告支付货款并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
    二审判决送达后第10天,大力公司负责该业务的黎某在其手机中偶然发现,自己存有 与季某关于2,000吨煤炭验收、付款及剩余煤炭发运等事宜的谈话录音,明确记录了季某代 表铁成公司负责此项煤炭买卖的有关情况,大力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再审,坚持要求铁成公司 支付货款并解除合同的请求。
    问题:
    1.本案哪个(些)法院有管辖权?为什么?
    2.第一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存在什么错误?为什么?
    3.分析二审当事人的诉讼地位。
    4.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有何错误?为什么?
    5.大力公司可以向哪个(些)法院申请再审?
    6.法院对大力公司提出的再审请求如何处理?为什么?


    答案:
    解析:

    本题考核的知识点包括管辖、一审程序、二审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二审判决和申请再审 的程序。
    1.《民诉意见》第二十四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择民 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中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确定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 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本案中,虽然合同双方当事人 签订了管辖协议,但该约定因违反了法律的规定而无效,应当根据法律的规定确定管辖法 院,故本案应由被告所在地的B县人民法院或者合同履行地的D县人民法院管辖。
    2.根据《民诉意见》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必要共同诉讼人中的一人或者部 分人提出上诉的,该上诉是对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其他共同诉讼 人利益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在本案 中,原告是大力公司,被告是铁成公司,其诉讼请求为被告支付货款并解除合同,第一审人 民法院应以原告的诉求为基础进行审理和判决,漏判或是超过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的范围进行 审判都是不合法的。
    3.法院宣判后,被告铁成公司提起上诉,法院追加的被告季某没有上诉。根据法律的 规定,原审被告铁成公司为上诉人,一审的原告大力公司为被上诉人,追加的被告季某则按 原审地位列明即可。
    4.《民诉意见》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对当事人在一审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 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 的,发回重审。本案中,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了判决支持铁成公司向大力公司支付货款,但 未就解除合同进行判决,属于漏判的情形,对此二审中应对一审漏判的诉求进行先行调解, 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而不能是一并连同一审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5.《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 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据此可知,大 力公司可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即丁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6.最后要解决的是再审事由问题。《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当事人 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皖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 定的;……本案中大力公司偶然发现的“新证据”符合第(一)项的规定,构成申请再审的 理由。因为是对二审判决进行的再审,所以再审程序应按照二审程序进行,依据《民诉意 见》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对当事人在一审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 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可知。据此可知,再审时应对二审漏判的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 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参考答案丨
    1.B县和D县法院有管辖权。当事人双方约定了两个法院,管辖协议无效。本案为合 同纠纷,属特殊地域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的履行地法院管辖。
    2.第一审人民法院追加季某为被告是错误的,因为本案并不是必要共同诉讼;第一审 人民法院漏判当事人解除合同的请求是错误的,因为判决应针对当事人请求作出。
    3.本案中,上诉人为铁成公司;被上诉人为大力公司;季某按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4.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一审漏审的原告解除合同的请求进行判决是错误的。对这一请求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 重审。
    5.大力公司可以向丁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6.法院应当裁定再审,因当事人有新证据;法院应当就解除合同的请求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 第3题:

    (2017年)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进一批建材。乙按照合同约定为甲代办铁路托运,运往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 M 县。 在运输过程中,甲与丙签订合同,约定将这批建材转让给丙,在 M 县火车站交货。由于山洪暴发,火车在 运输途中出轨,建材毁损。该损失应由( )。

    A.甲承担
    B.乙承担
    C.丙承担
    D.甲与丙分担

    答案:C
    解析:
    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出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 时由买受人承担。

  • 第4题:

    A县的甲公司与B县的乙公司在C县贸易会展中心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出售自产的M型号的照相机2000台,每台单价500元;乙公司负责按期将照相机送至甲公司在D县的分支机构;甲公司交付定金25万元;如果一方违约,应支付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合同签订后,甲公司立即交付25万元定金,后乙公司没有按期履行合同,给甲公司造成实际损失23万元。
    如果乙公司不能履行合同的原因是相邻的丙公司因消防设施不完善失火,火势蔓延至乙公司所有的库房。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乙公司应当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丙公司应当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乙公司应当向甲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D.丙公司应当向甲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E.丙公司应当向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答案:A,E
    解析:
    (1)选项AB: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2)选项CD:照相机尚未交付,所有权仍未转移,甲公司对该照相机并不享有物权,无权可侵;(3)选项E:库房、照相机均为乙公司所有,丙公司因消防设施不完善导致乙公司所有的物毁损、灭失,应向其承担侵权责任。

  • 第5题:

    完善()、技术、技能人员职业发展通道,建立()职员职级序列。

    • A、专业,地市(县)公司
    • B、专业,省公司级单位
    • C、管理,地市(县)公司
    • D、管理,省公司级单位

    正确答案:C

  • 第6题:

    甲省A市某煤炭公司所属生产单位在乙省B市开采煤矿,该煤矿是由丙省C市某煤炭设计院设计的,其开采的原煤销往丁省D市,则其资源税纳税地点为()。

    • A、丁省D市
    • B、丙省C市
    • C、乙省B市
    • D、甲省A市

    正确答案:C

  • 第7题:

    A县甲水果公司经理和B县乙农贸公司经理在C县洽谈时签订了一份苹果买卖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交货地点为D县,并规定发生纠纷时由C县或D县的法院管辖。后甲公司迟迟不到D县提货,乙公司唯恐时间过长影响苹果质量,便将苹果运至与A县临近的E县,并书面通知甲公司到E县提货。甲只好自己派汽车将苹果运回A县。后发现该批苹果中掺杂了一些次品,甲公司欲起诉乙公司要求赔偿。则关于本案的管辖,说法正确的是:()

    • A、D县法院有管辖权
    • B、C县法院有管辖权
    • C、B县法院有管辖权
    • D、E县法院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C,D

  • 第8题:

    甲省A县大力公司与乙省B县铁成公司,在丙省C县签订煤炭买卖合同,由大力公司向铁成公司出售3,000吨煤炭,交货地点为C县。双方约定,因合同所生纠纷,由A县法院或C县法院管辖。 合同履行中,为便于装船运输,铁成公司电话告知大力公司交货地点改为丁省D县,大力公司同意。大力公司经海运向铁成公司发运2,000吨煤炭,存放于铁成公司在D县码头的货场。大力公司依约要求铁成公司支付已发煤款遭拒,遂决定暂停发运剩余1,000吨煤炭。 在与铁成公司协商无果情况下,大力公司向D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铁成公司支付货款并请求解除合同。审理中,铁成公司辩称并未收到2,000吨煤炭,要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大力公司向法院提交了铁成公司员工季某(季某是铁成公司业务代表)向大力公司出具的收货确认书,但该确认书是季某以长远公司业务代表名义出具的。经查,长远公司并不存在,季某承认长远公司为其杜撰。据此,一审法院追加季某为被告。经审理,一审法院判决铁成公司向大力公司支付货款,季某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铁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判决中关于责令自己向大力公司支付货款的内容,大力公司、季某均未上诉。经审理,二审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货款并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 二审判决送达后第10天,大力公司负责该业务的黎某在其手机中偶然发现,自己存有与季某关于2,000吨煤炭验收、付款及剩余煤炭发运等事宜的谈话录音,明确记录了季某代表铁成公司负责此项煤炭买卖的有关情况,大力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再审,坚持要求铁成公司支付货款并解除合同的请求。 大力公司可以向哪个(些)法院申请再审?


    正确答案: 大力公司可以向丁省高院申请再审。

  • 第9题:

    位于甲县的A公司从位于乙县的B公司购买一栋位于丙县的办公楼,根据契税的有关规定,A公司应向()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 A、甲县
    • B、乙县
    • C、甲县或乙县
    • D、丙县

    正确答案:D

  • 第10题:

    中型检修项目现场指挥部由()组成。

    • A、省检修公司分部(中心)、地市公司业务室(县公司)和外包施工单位的相关人员
    • B、省检修公司分部(中心)
    • C、地市公司业务室(县公司)
    • D、省检修公司分管生产领导

    正确答案:A

  • 第11题:

    单选题
    位于甲县的A公司从位于乙县的B公司购买一栋位于丙县的办公楼,根据契税的有关规定,A公司应向()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A

    甲县

    B

    乙县

    C

    甲县或乙县

    D

    丙县


    正确答案: B
    解析: 契税在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征收机关缴纳。

  • 第12题:

    多选题
    甲县粮油公司委托乙县的汽车运输公司,将一批大米从丙县运到丁县,在运输过程中,汽车运输公司不慎将其中的部分米袋弄坏,为此双方发生争议,甲县粮油公司可以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0年真题]
    A

    甲县

    B

    乙县

    C

    丙县

    D

    丁县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题中始发地是丙县,目的地是丁县,被告住所地是乙县。

  • 第13题:

    (2015年)位于甲省乙市丙县的某建材公司是乙市所属企业,正在进行项目改造。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该公司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向( )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变更。

    A.甲省卫生行政部门
    B.甲省安全监管部门
    C.乙市安全监管部门
    D.丙县卫生行政部门

    答案:D
    解析: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及其所属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项目,向其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修改为: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项目,向其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修改为:卫生行政部门)申报。

  • 第14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进一批建材。乙按照合同约定为甲代办铁路托运,运往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M县。在运输过程中,甲与丙签订合同,约定将这些建材转让给丙,在M县火车站交货。由于山洪爆发,火车站在运输途中出轨,建材损毁,该损失由( )。

    A、丙承担
    B、甲承担
    C、乙承担
    D、甲与乙分担

    答案:A
    解析:
    考点: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承担。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参见

  • 第15题:

    A县的甲公司与B县的乙公司在C县贸易会展中心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出售自产的M型号的照相机2000台,每台单价500元;乙公司负责按期将照相机送至甲公司在D县的分支机构;甲公司交付定金25万元;如果一方违约,应支付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合同签订后,甲公司立即交付25万元定金,后乙公司没有按期履行合同,给甲公司造成实际损失23万元。
    如果甲公司和乙公司就责任承担发生纠纷,甲公司拟提起诉讼,有权管辖的法院有(  )。

    A.A县人民法院
    B.B县人民法院
    C.C县人民法院
    D.D县人民法院
    E.上述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

    答案:B
    解析: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第16题:

    烟叶商品的调拨计划实行()三级管理体制。

    A总公司、省公司、分公司

    B省公司、分公司、县公司

    C总公司、分公司、县公司

    D省专卖局、市专卖局、县专卖局


    A

  • 第17题:

    甲县A公司与乙县B公司在丙县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履行地点为丁县;后双方发生纠纷,A公司拟提起民事诉讼。已知合同中未约定纠纷管辖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有()。

    • A、甲县人民法院
    • B、乙县人民法院
    • C、丙县人民法院
    • D、丁县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B,D

  • 第18题:

    A省B县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某土产公司委托某危险品运输公司将其从C省D县某鞭炮生产厂购买的烟花爆竹运回,应由()向()公安机关申请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

    • A、某土产公司,B县
    • B、某危险品运输公司,B县
    • C、某鞭炮生产厂,B县
    • D、某危险品运输公司,D县

    正确答案:A

  • 第19题:

    甲省A县大力公司与乙省B县铁成公司,在丙省C县签订煤炭买卖合同,由大力公司向铁成公司出售3,000吨煤炭,交货地点为C县。双方约定,因合同所生纠纷,由A县法院或C县法院管辖。 合同履行中,为便于装船运输,铁成公司电话告知大力公司交货地点改为丁省D县,大力公司同意。大力公司经海运向铁成公司发运2,000吨煤炭,存放于铁成公司在D县码头的货场。大力公司依约要求铁成公司支付已发煤款遭拒,遂决定暂停发运剩余1,000吨煤炭。 在与铁成公司协商无果情况下,大力公司向D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铁成公司支付货款并请求解除合同。审理中,铁成公司辩称并未收到2,000吨煤炭,要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大力公司向法院提交了铁成公司员工季某(季某是铁成公司业务代表)向大力公司出具的收货确认书,但该确认书是季某以长远公司业务代表名义出具的。经查,长远公司并不存在,季某承认长远公司为其杜撰。据此,一审法院追加季某为被告。经审理,一审法院判决铁成公司向大力公司支付货款,季某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铁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判决中关于责令自己向大力公司支付货款的内容,大力公司、季某均未上诉。经审理,二审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货款并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 二审判决送达后第10天,大力公司负责该业务的黎某在其手机中偶然发现,自己存有与季某关于2,000吨煤炭验收、付款及剩余煤炭发运等事宜的谈话录音,明确记录了季某代表铁成公司负责此项煤炭买卖的有关情况,大力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再审,坚持要求铁成公司支付货款并解除合同的请求。 分析二审当事人的诉讼地位。


    正确答案: 本案中,上诉人为铁成公司;被上诉人为大力公司;季某按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 第20题:

    甲省A县大力公司与乙省B县铁成公司,在丙省C县签订煤炭买卖合同,由大力公司向铁成公司出售3,000吨煤炭,交货地点为C县。双方约定,因合同所生纠纷,由A县法院或C县法院管辖。 合同履行中,为便于装船运输,铁成公司电话告知大力公司交货地点改为丁省D县,大力公司同意。大力公司经海运向铁成公司发运2,000吨煤炭,存放于铁成公司在D县码头的货场。大力公司依约要求铁成公司支付已发煤款遭拒,遂决定暂停发运剩余1,000吨煤炭。 在与铁成公司协商无果情况下,大力公司向D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铁成公司支付货款并请求解除合同。审理中,铁成公司辩称并未收到2,000吨煤炭,要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大力公司向法院提交了铁成公司员工季某(季某是铁成公司业务代表)向大力公司出具的收货确认书,但该确认书是季某以长远公司业务代表名义出具的。经查,长远公司并不存在,季某承认长远公司为其杜撰。据此,一审法院追加季某为被告。经审理,一审法院判决铁成公司向大力公司支付货款,季某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铁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判决中关于责令自己向大力公司支付货款的内容,大力公司、季某均未上诉。经审理,二审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货款并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 二审判决送达后第10天,大力公司负责该业务的黎某在其手机中偶然发现,自己存有与季某关于2,000吨煤炭验收、付款及剩余煤炭发运等事宜的谈话录音,明确记录了季某代表铁成公司负责此项煤炭买卖的有关情况,大力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再审,坚持要求铁成公司支付货款并解除合同的请求。 法院对大力公司提出的再审请求如何处理?为什么?


    正确答案: 法院应当裁定再审,因当事人有新证据;法院应当就解除合同的请求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 第21题:

    大型检修项目由()运检部组织检修前勘察

    • A、省公司
    • B、省检修公司
    • C、地市公司
    • D、县公司

    正确答案:B,C

  • 第22题:

    多选题
    A县甲水果公司经理和B县乙农贸公司经理在C县洽谈时签订了一份苹果买卖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交货地点为D县,并规定发生纠纷时由C县或D县的法院管辖。后甲公司迟迟不到D县提货,乙公司唯恐时间过长影响苹果质量,便将苹果运至与A县临近的E县,并书面通知甲公司到E县提货。甲只好自己派汽车将苹果运回A县。后发现该批苹果中掺杂了一些次品,甲公司欲起诉乙公司要求赔偿。则关于本案的管辖,说法正确的是:()
    A

    D县法院有管辖权

    B

    C县法院有管辖权

    C

    B县法院有管辖权

    D

    E县法院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 B,A
    解析: 考查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和协议管辖的基本知识。协议约定合同管辖的法院必须唯一确定,本案中的约定无效,因此,C县法院作为合同签订地法院并不能取得管辖权。《民诉意见》第19条规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本案中,E县是实际履行地,所以E县法院作为合同履行地法院、B县法院作为被告住所地法院都有管辖权。

  • 第23题:

    单选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进一批建材。乙按照合同约定为甲代办铁路托运,运往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M县。在运输过程中,甲与丙签订合同,约定将这批建材转让给丙,在M县火车站交货。由于山洪暴发,火车在运输途中出轨,建材毁损。该损失应由(  )。
    A

    甲承担

    B

    乙承担

    C

    甲与丙分担

    D

    丙承担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24题:

    多选题
    甲县A公司与乙县B公司在丙县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履行地点为丁县;后双方发生纠纷,A公司拟提起民事诉讼。已知合同中未约定纠纷管辖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有()。
    A

    甲县人民法院

    B

    乙县人民法院

    C

    丙县人民法院

    D

    丁县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A,C
    解析: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乙县)或者合同履行地(丁县)的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