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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肖某是甲公司的一名职员,在2006年12月17日出差时不慎摔伤,住院治疗两个多月,花费医疗费若干。甲公司认为,肖某伤后留下残疾已不适合从事原岗位的工作,于2007年4月9日解除了与肖某的劳动合同。因与公司协商无果,肖某最终于2007年11月27日向甲公司所在地的某省A市B区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安排其工作、支付其住院期间的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期间公司减发的工资、公司2006年三季度优秀员工奖奖金等共计3.6万元。B区法院受理了此案。之后,肖某向与其同住一小区的B区法院法官赵某

题目
问答题
肖某是甲公司的一名职员,在2006年12月17日出差时不慎摔伤,住院治疗两个多月,花费医疗费若干。 甲公司认为,肖某伤后留下残疾已不适合从事原岗位的工作,于2007年4月9日解除了与肖某的劳动合同。因与公司协商无果,肖某最终于2007年11月27日向甲公司所在地的某省A市B区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安排其工作、支付其住院期间的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期间公司减发的工资、公司2006年三季度优秀员工奖奖金等共计3.6万元。 B区法院受理了此案。之后,肖某向与其同住一小区的B区法院法官赵某进行咨询。赵某对案件谈了几点意见,同时为肖某推荐律师李某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并向肖某提供了本案承办法官刘某的手机号码。肖某的律师李某联系了承办法官刘某。刘某在居住的小区花园,听取了李某对案件的法律观点,并表示其一定会依法审理此案。两天后,肖某来到法院找刘某说明案件的其他情况,刘某在法院的谈话室接待了肖某,并让书记员对他们的谈话内容进行了记录。 本案经审理,一审判决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支付相关费用;肖某以各项费用判决数额偏低为由提起上诉。二审开庭审理时,由于一名合议庭成员突发急病住院,法院安排法官周某临时代替其参加庭审。在二审审理中,肖某提出了先予执行的申请。2008年5月12日,二审法院对该案作出了终审判决,该判决由原合议庭成员署名。履行期届满后,甲公司未履行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肖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甲公司则向法院申请再审。 二审中,肖某依法可以对哪些请求事项申请先予执行?对该申请应当由哪个法院审查作出先予执行的裁定?该裁定应当由哪个法院执行?

相似考题

1.案情:肖某是甲公司的一名职员,在2006年12月17日出差时不慎摔伤,住院治疗两个多月,花费医疗费若干。甲公司认为,肖某伤后留下残疾已不适合从事原岗位的工作,于2007年4月9日解除了与肖某的劳动合同。因与公司协商无果,肖某最终于2007年11月27日向甲公司所在地的某省A市B区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安排其工作、支付其住院期间的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期间公司减发的工资、公司2006年三季度优秀员工奖奖金等共计3.6万元。 B区法院受理了此案。之后,肖某向与其同住一小区的B区法院法官赵某进行咨询。赵某对案件谈了几点意见,同时为肖某推荐律师李某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并向肖某提供了本案承办法官刘某的手机号码。肖某的律师李某联系了承办法官刘某。刘某在居住的小区花园,听取了李某对案件的法律观点,并表示其一定会依法审理此案。两天后,肖某来到法院找刘某说明案件的其他情况,刘某在法院的谈话室接待了肖某,并让书记员对他们的谈话内容进行了记录。考试大收集整理本案经审理,一审判决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支付相关费用;肖某以各项费用判决数额偏低为由提起上诉。二审开庭审理时,由于一名合议庭成员突发急病住院,法院安排法官周某临时代替其参加庭审。在二审审理中,肖某提出了先予执行的申请。2008年5月12日,二审法院对该案作出了终审判决,该判决由原合议庭成员署名。履行期届满后,甲公司未履行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肖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甲公司则向法院申请再审。

更多“问答题肖某是甲公司的一名职员,在2006年12月17日出差时不慎摔伤,住院治疗两个多月,花费医疗费若干。 甲公司认为,肖某伤后留下残疾已不适合从事原岗位的工作,于2007年4月9日解除了与肖某的劳动合同。因与公司协商无果,肖某最终于2007年11月27日向甲公司所在地的某省A市B区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安排其工作、支付其住院期间的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期间公司减发的工资、公司2006年三季度优秀员工奖奖金等共计3.6万元。 B区法院受理了此案。之后,肖某向与其同住一小区的B区法院”相关问题
  • 第1题:

    (2008年)案情:肖某是甲公司的一名职员,在2006年12月17日出差时不慎摔伤, 住院治疗两个多月,花费医疗费若干。甲公司认为,肖某伤后留下残疾已不适合从事原岗位 的工作,于2007年4月9日解除了与肖某的劳动合同。因与公司协商无果,肖某最终于 2007年11月27日向甲公司所在地的某省A市B区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 同并安排其工作、支付其住院期间的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期间公司减发的工资、 公司2006年三季度优秀员工奖奖金等共计3. 6万元。
    B区法院受理了此案。之后,肖某向与其同住一小区的B区法院法官赵某进行咨询。赵 某对案件谈了几点意见.同时为肖某推荐律师李某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并向肖某提供了本案 承办法官刘某的手机号码。肖某的律师李某联系了承办法官刘某。刘某在居住的小区花园, 听取了李某对案件的法律观点,并表示其一定会依法审理此案。两天后,肖某来到法院找刘 某说明案件的其他情况,刘某在法院的谈话室接待了肖某,并让书记员对他们的谈话内容进 行了记录。
    本案经审理,一审判决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支付相关费用;肖某以各项费用判决数额 偏低为由提起上诉。二审开庭审理时,由于一名合议庭成员突发急病住院,法院安排法官周 某临时代替其参加庭审。在二审审理中,肖某提出了先予执行的申请。2008年5月12日, 二审法院对该案作出了终审判决,该判决由原合议庭成员署名。履行期届满后,甲公司未履 行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肖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甲公司则向法院申请再审。
    问题:
    1.纠纷发生后,肖某与甲公司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解决他们之间的纠纷?
    2.诉讼中,肖某与甲公司分别应当对本案哪些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3.二审中,肖某依法可以对哪些请求事项申请先予执行?对该申请应当由哪个法院审 査作出先予执行的裁定?该裁定应当由哪个法院执行?
    4.若执行中甲公司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采取哪些与金钱相关的执行措施?对 甲公司及其负责人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措施?
    5.根据案情,甲公司可以根据何种理由申请再审?可以向何法院申请再审?甲公司申 请再审时,已经开始的执行程序如何处理?
    6.本案中,有关法官的哪些行为违反了法官职业道德?


    答案:
    解析:

    本题围绕肖某的劳动争议纠纷展开,因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引起诉讼,解决劳动争 议,应当优先适用《劳动法》的规定。
    1.《劳动仲裁调解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 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 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 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据此可知,肖某作为甲公司的在职员工,因工伤问题与甲公 司产生劳动争议,肖某可以与甲公司通过协商解决,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是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 据。在本案中,肖某和甲公司之间应分别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以证明自己的诉求。肖某是原 告,其主张的是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安排其工作、支付相关费用。对此,其应当 就自己与甲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举证证明,并对请求支付的费用和自己工伤的事实出具证 明。甲公司则对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进行举证等。
    3.《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 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 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据此可知,肖某可以针对追索劳动报酬和医疗费 用申请先予执行,因此时本案已经处于二审阶段,故肖某应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先于执行 的请求,并由受诉人民法院作出先予执行的裁定,即本题的B区人民法院。
    4.《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 务,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 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 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冻结、划拨存款,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银行、信 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在本案中,甲公司在二审判决后迟迟不履行判 决规定的义务,故肖某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对于甲公司的负责人可以采取罚款和拘留的强 制措施。
    5.《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 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裁定由 院长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据此可知,对于当事人提出的再审申请,人民法院经过审査认为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再审条件的,应当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在本案中,甲公司以 二审审判组织不合法为由申请再审,可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出再审请求。但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影响原生效判决的执行。只有在再审人民法院依法启动再审程序并裁 定中止原判决执行的,才发生中止执行的效力。
    6.新法规必考是司法考试的一个特点,《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在2010年12月6日 修订后重新发布,最后一问通过评价当事人和法官之间的一些“行为”来考核《法官职业道 德基本准则》的相关内容,如:法官赵某向当事人泄露承办人信息,向当事人就法院未决案 件提供法律咨询、提出法律意见,法官刘某私下会见当事人的行为等均违反了《法官职业道 德基本准则》的规定。

    1.和解;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 法院起诉。
    2.肖某应当对以下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1)与甲公司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2)其受伤属工伤的事实;
    (3)各项损失的事实;
    (4)未支付全额工资和奖金的事实。
    甲公司应当对以下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1)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
    (2)减少肖某住院期间工资报酬的事实。
    3.肖某依法可以对医疗费,住院期间的工资申请先予执行;肖某应当向第二审人民法 院申请;先予执行的裁定应当由B区人民法院执行。
    4.(1)法院可采取以下与金钱有关的执行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强制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债务的利息。
    (2)法院可对甲公司采取罚款的强制措施;对甲公司的负责人可采取罚款和拘留的强制 措施。
    5.甲公司可以二审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为由申请再审;可以向某省高级人民法院申 请再审;执行程序继续进行。
    6.法官赵某向当事人泄露承办人信息;向当事人就人民法院未决案件提供法律咨询; 法官赵某提出法律意见;法官刘某在居住的小区花园私下会见原告肖某的代理人。

  • 第2题:

    甲公司职工张某在工作中因先天性心脏病突发住院治疗 3 个月,住院期间甲公司按月向其支付病假工资。出院后,张某回公司上班。因该疾病导致活动受限,张某已不能从事原工作。公司又为其另行安排了其他工作岗位,但张某仍不能从事该工作。甲公司拟单方面解除与张某之间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
    已知:张某月工资为 3000 元,实际工作年限 8年,在甲公司工作 3年;甲公司所在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 2000 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关于甲公司单方面解除与张某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应向张某支付违约金
    B.应向张某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C.应向张某支付合同解除赔偿金
    D.应向张某支付经济补偿

    答案:D
    解析:
    ( 1 )选项 A :违约金的支付主体只能是劳动者;( 2 )选项 B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属于工伤保险待遇,张某不构成工伤;( 3 )选项 CD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 1 个月工资后,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甲公司没有过错,无须向张某支付赔偿金。

  • 第3题:

    (2018年) 2017年3月 2日,高某到甲公司工作。同年5月 4日甲公司与高某签订了 1年期书面劳动合同。同年10月因工作需要,甲公司安排高某于 10月 1日(国庆节), 10月 14日(周六)加班,且未安排补休。
    2018年初,甲公司得知高某已经怀孕,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甲公司终止了劳动合同,此时高某仍处于孕期。
    已知,甲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制,高某日工资为 220元,甲公司已为高某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月从其工资中扣缴相关社会保险费用。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甲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及其法律后果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因高某在孕期,甲公司不得终止合同,劳动合同应续延
    B.甲公司终止该劳动合同后,高某不要求继续履行的,甲公司应当向其支付赔偿金
    C.甲公司终止该劳动合同后,高某要求继续履行的,甲公司应当继续履行
    D.甲公司可以终止合同,无须支付赔偿金

    答案:A,B,C
    解析:
    (1 )选项AD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 哺乳期的,用人单位既不得适用无过失性辞退或者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2)选项 BC: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不愿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履行已经不可能,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定经济补偿金标准的 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金。

  • 第4题:

    (2013年)2012年 4 月 1 日,周某开始在甲公司上班。 2012年 4 月 20 日,周某与甲公司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如下:( 1 )劳动合同期限为 1年,试用期为 3 个月;(2 )劳动合同期限内,未经甲公司同意,周某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为此,甲公司要求周某缴纳了 1 万元的保证金。
    2012年 7 月 4 日,下班后,周某在处理收尾性工作时,不幸被工场内的吊灯砸伤,住院治疗2 个月。住院期间,甲公司按周某平时工资的 50 %向周某支付工资。周某痊愈出院后,甲公司以已无适合岗位为由,通知周某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周某与甲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尚未到期。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别回答下列小题。
    关于周某受伤住院所享受的待遇,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周某享受医疗期待遇,住院期间甲公司向其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周某平时工资的80%
    B.周某享受医疗期待遇,住院期间甲公司向其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C.周某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住院期间甲公司向其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周某平时工资的80%
    D.周某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住院期间周某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答案:D
    解析:
    ( 1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劳动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工伤;( 2 )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第5题:

    (2017年)甲公司职工张某在工作中因先天性心脏病突发住院治疗 3 个月,住院期间甲公司按月向其支付病假工资。出院后,张某回公司上班。因该疾病导致活动受限,张某已不能从事原工作。公司又为其另行安排了其他工作岗位,但张某仍不能从事该工作。甲公司拟单方面解除与张某之间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
    已知:张某月工资为 3000 元,实际工作年限 8年,在甲公司工作 3年;甲公司所在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 2000 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甲公司单方面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可采用的下列方式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甲公司无须通知张某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B.甲公司可随时通知张某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向其额外支付工资
    C.甲公司可提前30日书面通知张某解除劳动合同
    D.甲公司可额外支付张某1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答案:C,D
    解析: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 1 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第6题:

    肖某是甲公司的一名职员,在2006年12月17日出差时不慎摔伤,住院治疗两个多月,花费医疗费若干。 甲公司认为,肖某伤后留下残疾已不适合从事原岗位的工作,于2007年4月9日解除了与肖某的劳动合同。因与公司协商无果,肖某最终于2007年11月27日向甲公司所在地的某省A市B区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安排其工作、支付其住院期间的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期间公司减发的工资、公司2006年三季度优秀员工奖奖金等共计3.6万元。 B区法院受理了此案。之后,肖某向与其同住一小区的B区法院法官赵某进行咨询。赵某对案件谈了几点意见,同时为肖某推荐律师李某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并向肖某提供了本案承办法官刘某的手机号码。肖某的律师李某联系了承办法官刘某。刘某在居住的小区花园,听取了李某对案件的法律观点,并表示其一定会依法审理此案。两天后,肖某来到法院找刘某说明案件的其他情况,刘某在法院的谈话室接待了肖某,并让书记员对他们的谈话内容进行了记录。 本案经审理,一审判决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支付相关费用;肖某以各项费用判决数额偏低为由提起上诉。二审开庭审理时,由于一名合议庭成员突发急病住院,法院安排法官周某临时代替其参加庭审。在二审审理中,肖某提出了先予执行的申请。2008年5月12日,二审法院对该案作出了终审判决,该判决由原合议庭成员署名。履行期届满后,甲公司未履行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肖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甲公司则向法院申请再审。 纠纷发生后,肖某与甲公司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解决他们之间的纠纷?


    正确答案: 和解;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法院起诉。

  • 第7题:

    肖某是甲公司的一名职员,在2006年12月17日出差时不慎摔伤,住院治疗两个多月,花费医疗费若干。 甲公司认为,肖某伤后留下残疾已不适合从事原岗位的工作,于2007年4月9日解除了与肖某的劳动合同。因与公司协商无果,肖某最终于2007年11月27日向甲公司所在地的某省A市B区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安排其工作、支付其住院期间的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期间公司减发的工资、公司2006年三季度优秀员工奖奖金等共计3.6万元。 B区法院受理了此案。之后,肖某向与其同住一小区的B区法院法官赵某进行咨询。赵某对案件谈了几点意见,同时为肖某推荐律师李某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并向肖某提供了本案承办法官刘某的手机号码。肖某的律师李某联系了承办法官刘某。刘某在居住的小区花园,听取了李某对案件的法律观点,并表示其一定会依法审理此案。两天后,肖某来到法院找刘某说明案件的其他情况,刘某在法院的谈话室接待了肖某,并让书记员对他们的谈话内容进行了记录。 本案经审理,一审判决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支付相关费用;肖某以各项费用判决数额偏低为由提起上诉。二审开庭审理时,由于一名合议庭成员突发急病住院,法院安排法官周某临时代替其参加庭审。在二审审理中,肖某提出了先予执行的申请。2008年5月12日,二审法院对该案作出了终审判决,该判决由原合议庭成员署名。履行期届满后,甲公司未履行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肖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甲公司则向法院申请再审。 诉讼中,肖某与甲公司分别应当对本案哪些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正确答案: 肖某应当对以下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①与甲公司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②其受伤属工伤的事实;
    ③各项损失的事实;
    ④未支付全额工资和奖金的事实。
    甲公司应当对以下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①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
    ②减少肖某住院期间工资报酬的事实。

  • 第8题:

    肖某是甲公司的一名职员,在2006年12月17日出差时不慎摔伤,住院治疗两个多月,花费医疗费若干。 甲公司认为,肖某伤后留下残疾已不适合从事原岗位的工作,于2007年4月9日解除了与肖某的劳动合同。因与公司协商无果,肖某最终于2007年11月27日向甲公司所在地的某省A市B区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安排其工作、支付其住院期间的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期间公司减发的工资、公司2006年三季度优秀员工奖奖金等共计3.6万元。 B区法院受理了此案。之后,肖某向与其同住一小区的B区法院法官赵某进行咨询。赵某对案件谈了几点意见,同时为肖某推荐律师李某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并向肖某提供了本案承办法官刘某的手机号码。肖某的律师李某联系了承办法官刘某。刘某在居住的小区花园,听取了李某对案件的法律观点,并表示其一定会依法审理此案。两天后,肖某来到法院找刘某说明案件的其他情况,刘某在法院的谈话室接待了肖某,并让书记员对他们的谈话内容进行了记录。 本案经审理,一审判决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支付相关费用;肖某以各项费用判决数额偏低为由提起上诉。二审开庭审理时,由于一名合议庭成员突发急病住院,法院安排法官周某临时代替其参加庭审。在二审审理中,肖某提出了先予执行的申请。2008年5月12日,二审法院对该案作出了终审判决,该判决由原合议庭成员署名。履行期届满后,甲公司未履行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肖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甲公司则向法院申请再审。 二审中,肖某依法可以对哪些请求事项申请先予执行?对该申请应当由哪个法院审查作出先予执行的裁定?该裁定应当由哪个法院执行?


    正确答案: 肖某依法可以对医疗费,住院期间的工资申请先予执行;肖某应当向二审法院申请;先予执行的裁定应当由B区法院执行。

  • 第9题:

    肖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的案件包括()。

    • A、郑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支付所欠的劳动报酬
    • B、徐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支付儿子的抚养费
    • C、张某将李某打伤,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医疗费
    • D、肖某与唐某对某套房屋的所有权发生争议,肖某起诉要求法院判决该房屋的所有权归自己所有
    • E、许某与赵某对买卖合同的效力发生争议,许某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确认合同无效

    正确答案:A,B,C

  • 第10题:

    多选题
    某公司员工肖某以生病为由向公司请假,并附医院证明,因请假手续齐备,公司予以批准,后经调查发现,肖某生病是假,为竞争对手做企划案是真,公司认为肖某的行为已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拟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下列关于该公司对肖某事件处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2016年真题]
    A

    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B

    该公司须提前30日通知肖某,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C

    该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D

    该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可要求肖某支付经济补偿金

    E

    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劳动行政部门


    正确答案: B,C
    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⑤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本题中,肖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 第11题:

    问答题
    肖某是甲公司的一名职员,在2006年12月17日出差时不慎摔伤,住院治疗两个多月,花费医疗费若干。 甲公司认为,肖某伤后留下残疾已不适合从事原岗位的工作,于2007年4月9日解除了与肖某的劳动合同。因与公司协商无果,肖某最终于2007年11月27日向甲公司所在地的某省A市B区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安排其工作、支付其住院期间的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期间公司减发的工资、公司2006年三季度优秀员工奖奖金等共计3.6万元。 B区法院受理了此案。之后,肖某向与其同住一小区的B区法院法官赵某进行咨询。赵某对案件谈了几点意见,同时为肖某推荐律师李某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并向肖某提供了本案承办法官刘某的手机号码。肖某的律师李某联系了承办法官刘某。刘某在居住的小区花园,听取了李某对案件的法律观点,并表示其一定会依法审理此案。两天后,肖某来到法院找刘某说明案件的其他情况,刘某在法院的谈话室接待了肖某,并让书记员对他们的谈话内容进行了记录。 本案经审理,一审判决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支付相关费用;肖某以各项费用判决数额偏低为由提起上诉。二审开庭审理时,由于一名合议庭成员突发急病住院,法院安排法官周某临时代替其参加庭审。在二审审理中,肖某提出了先予执行的申请。2008年5月12日,二审法院对该案作出了终审判决,该判决由原合议庭成员署名。履行期届满后,甲公司未履行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肖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甲公司则向法院申请再审。 若执行中甲公司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采取哪些与金钱相关的执行措施?对甲公司及其负责人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措施?

    正确答案: ①法院可采取以下与金钱有关的执行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强制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债务的利息。
    ②法院可对甲公司采取罚款的强制措施;对甲公司的负责人可采取罚款/拘留/的强制措施。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肖某是甲公司的一名职员,在2006年12月17日出差时不慎摔伤,住院治疗两个多月,花费医疗费若干。 甲公司认为,肖某伤后留下残疾已不适合从事原岗位的工作,于2007年4月9日解除了与肖某的劳动合同。因与公司协商无果,肖某最终于2007年11月27日向甲公司所在地的某省A市B区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安排其工作、支付其住院期间的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期间公司减发的工资、公司2006年三季度优秀员工奖奖金等共计3.6万元。 B区法院受理了此案。之后,肖某向与其同住一小区的B区法院法官赵某进行咨询。赵某对案件谈了几点意见,同时为肖某推荐律师李某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并向肖某提供了本案承办法官刘某的手机号码。肖某的律师李某联系了承办法官刘某。刘某在居住的小区花园,听取了李某对案件的法律观点,并表示其一定会依法审理此案。两天后,肖某来到法院找刘某说明案件的其他情况,刘某在法院的谈话室接待了肖某,并让书记员对他们的谈话内容进行了记录。 本案经审理,一审判决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支付相关费用;肖某以各项费用判决数额偏低为由提起上诉。二审开庭审理时,由于一名合议庭成员突发急病住院,法院安排法官周某临时代替其参加庭审。在二审审理中,肖某提出了先予执行的申请。2008年5月12日,二审法院对该案作出了终审判决,该判决由原合议庭成员署名。履行期届满后,甲公司未履行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肖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甲公司则向法院申请再审。 本案中,有关法官的哪些行为违反了法官职业道德?

    正确答案: 法官赵某向当事人泄露承办人信息;向当事人就法院未决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法官赵某提出法律意见;法官刘某在居住的小区花园私下会见原告肖某的代理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本题22分)


    案情:肖某是甲公司的一名职员,在2006年12月17日出差时不慎摔伤,住院治疗两个多月,花费医疗费若干。甲公司认为,肖某伤后留下残疾已不适合从事原岗位的工作,于2007年4月9日解除了与肖某的劳动合同。因与公司协商无果,肖某最终于2007年11月27日向甲公司所在地的某省A市B区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安排其工作、支付其住院期间的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期间公司减发的工资、公司2006年三季度优秀员工奖奖金等共计3.6万元。


    B区法院受理了此案。之后,肖某向与其同住一小区的B区法院法官赵某进行咨询。赵某对案件谈了几点意见,同时为肖某推荐律师李某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并向肖某提供了本案承办法官刘某的手机号码。肖某的律师李某联系了承办法官刘某。刘某在居住的小区花园,听取了李某对案件的法律观点,并表示其一定会依法审理此案。两天后,肖某来到法院找刘某说明案件的其他情况,刘某在法院的谈话室接待了肖某,并让书记员对他们的谈话内容进行了记录。


    本案经审理,一审判决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支付相关费用;肖某以各项费用判决数额偏低为由提起上诉。二审开庭审理时,由于一名合议庭成员突发急病住院,法院安排法官周某临时代替其参加庭审。在二审审理中,肖某提出了先予执行的申请。2008年5月12日,二审法院对该案作出了终审判决,该判决由原合议庭成员署名。履行期届满后,甲公司未履行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肖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甲公司则向法院申请再审。


    问题:


    1.纠纷发生后,肖某与甲公司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解决他们之间的纠纷?


    2.诉讼中,肖某与甲公司分别应当对本案哪些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3.二审中,肖某依法可以对哪些请求事项申请先予执行?对该申请应当由哪个法院审查作出先予执行的裁定?该裁定应当由哪个法院执行?


    4.若执行中甲公司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采取哪些与金钱相关的执行措施?对甲公司及其负责人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措施?


    5.根据案情,甲公司可以根据何种理由申请再审?可以向何法院申请再审?甲公司申请再审时,已经开始的执行程序如何处理?


    6.本案中.有关法官的哪些行为违反了法官职业道德?




    答案:
    解析:


    (本题22分)



    1.和解;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法院起诉。


    2.肖某应当对以下事实承担举证责任:①与甲公司存在劳动合同关系;②其受伤属工伤的事实;③各项损失的事实;④未支付全额工资和奖金的事实。甲公司应当对以下事实承担举证责任:①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②减少肖某住院期间工资报酬的事实。


    3.肖某依法可以对医疗费,住院期间的工资申请先予执行;肖某应当向二审法院申请;先予执行的裁定应当由B区法院执行。


    4.①法院可采取以下与金钱有关的执行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强制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债务的利息。②法院可对甲公司采取罚款的强制措施;对甲公司的负责人可采取罚款、拘留强制措施。


    5.甲公司可以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为由申请再审;可以向某省高级法院申请再审;执行程序继续进行。


    6.法官赵某向当事人泄露承办人信息;向当事人就法院未决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法官赵某提出法律意见;法官刘某在居住的小区花园私下会见原告肖某的代理人。


    【考点】


    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劳动争议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先予执行;执行措施;基于当事人诉权的申请再审;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详解】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5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民诉证据规定》第6条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3.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106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因此,本案中肖某对住院期间的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期间公司减发的工资可以申请先予执行。先予执行是由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作出的,那么本案中的先予执行裁定自然应由二审法院作出。


    【说明】对于先予执行的裁定执行,司法部公布的答案为由B区法院执行,这一答案的依据在于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224条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B区法院作为第一审人民法院,有权执行。但是我们应当注意到先予执行的执行管辖与普通执行管辖的区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行政案件中作出的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裁定,由审理案件的审判庭负责执行。”所以本题的答案需要我们进一步讨论。


    4.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242条第1款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第244条中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第253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第111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拘留;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第115条第1款规定:“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增加了对单位处以罚款的强制措施。


    5.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200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在本案中,很显然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故甲公司可以就此申请再审。


    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199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6.《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14条第2款规定:“法官不得向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辩护人泄漏或者提供有关案件的审理情况、承办案件法官的联系方式和其他信息;不得为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辩护人联系和介绍承办案件的法官。”第8条规定:“法官在审判活动中,不得私自单独会见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第6条第1款规定:“法官不得为当事人推荐、介绍律师作为其代理人、辩护人,或者暗示更换承办律师,或者为律师介绍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业务,并且不得违反规定向当事人及其委托的律师提供咨询意见或者法律意见。”



  • 第14题:

    (2017年)甲公司职工张某在工作中因先天性心脏病突发住院治疗 3 个月,住院期间甲公司按月向其支付病假工资。出院后,张某回公司上班。因该疾病导致活动受限,张某已不能从事原工作。公司又为其另行安排了其他工作岗位,但张某仍不能从事该工作。甲公司拟单方面解除与张某之间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
    已知:张某月工资为 3000 元,实际工作年限 8年,在甲公司工作 3年;甲公司所在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 2000 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张某住院期间,甲公司每月向其支付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 )。

    A.3000元
    B.2000元
    C.1600元
    D.2400元

    答案:C
    解析:
    在医疗期内,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最低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80 %,即 2000 × 80 %= 1600 (元)。

  • 第15题:

    (2013年)2012年 4 月 1 日,周某开始在甲公司上班。 2012年 4 月 20 日,周某与甲公司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如下:( 1 )劳动合同期限为 1年,试用期为 3 个月;(2 )劳动合同期限内,未经甲公司同意,周某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为此,甲公司要求周某缴纳了 1 万元的保证金。
    2012年 7 月 4 日,下班后,周某在处理收尾性工作时,不幸被工场内的吊灯砸伤,住院治疗2 个月。住院期间,甲公司按周某平时工资的 50 %向周某支付工资。周某痊愈出院后,甲公司以已无适合岗位为由,通知周某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周某与甲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尚未到期。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别回答下列小题。
    周某住院期间的下列费用中,应当由甲公司支付的是( )。

    A.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B.治疗工伤的康复费用
    C.住院伙食补助费
    D.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答案:D
    解析:
    ( 1 )选项 ABC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 )选项 D :由用人单位甲公司支付。

  • 第16题:

    (2019年)孙某曾应聘在甲公司工作,试用期满后从事技术工作, 2年后跳槽至乙企业成为该企业的业务骨干。甲公司为实施新的战略,拟聘请孙某担任公司高管。经协商,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
    ( 1)劳动合同期限为 2年,试用期为 3个月;
    (2)合同期满或者因其他原因离职后,孙某在 3年内不得从事与甲公司同类的业务工作,公司在孙某离职时一次性支付补偿金 10万元。
    在劳动合同期满前 1个月时,孙某因病住院。 3个月后,孙某痊愈,到甲公司上班时,甲公司通知孙某劳动合同已按期终止,病休期间不支付工资,也不向其支付 10万元补偿金。孙某同意甲公司不支付 10万元补偿金,但要求甲公司延续劳动合同至其病愈,并支付病休期间的病假工资和离职的经济补偿。甲公司拒绝了孙某的要求,孙某随即进入同一行业的丙公司从事与甲公司业务相竞争的工作。甲公司认为孙某违反了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的竞业限制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已知,孙某实际工作年限 12年。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对劳动合同终止及孙某病休期间工资待遇的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 )

    A.孙某与甲公司约定的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B.孙某与甲公司的劳动合同期限应延续至孙某病愈出院
    C.甲公司只需支付孙某劳动合同期满前1个月的病假工资
    D.甲公司应支付孙某3个月病休期间的病假工资

    答案:B,D
    解析:
    如医疗期内遇合同期满,则合同必须续延至医疗期满,职工在此期间仍然享受医疗期内的待遇(如病假工资)。

  • 第17题:

    (2019年)孙某曾应聘在甲公司工作,试用期满后从事技术工作, 2年后跳槽至乙企业成为该企业的业务骨干。甲公司为实施新的战略,拟聘请孙某担任公司高管。经协商,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
    ( 1)劳动合同期限为 2年,试用期为 3个月;
    (2)合同期满或者因其他原因离职后,孙某在 3年内不得从事与甲公司同类的业务工作,公司在孙某离职时一次性支付补偿金 10万元。
    在劳动合同期满前 1个月时,孙某因病住院。 3个月后,孙某痊愈,到甲公司上班时,甲公司通知孙某劳动合同已按期终止,病休期间不支付工资,也不向其支付 10万元补偿金。孙某同意甲公司不支付 10万元补偿金,但要求甲公司延续劳动合同至其病愈,并支付病休期间的病假工资和离职的经济补偿。甲公司拒绝了孙某的要求,孙某随即进入同一行业的丙公司从事与甲公司业务相竞争的工作。甲公司认为孙某违反了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的竞业限制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已知,孙某实际工作年限 12年。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对甲公司与孙某约定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与孙某不应约定试用期
    B.甲公司与孙某可以约定试用期
    C.甲公司与孙某可以约定离职后不得从事同类行业
    D.甲公司与孙某约定离职后不得从事同类行业的时间超过法定最长期限

    答案:A,C,D
    解析:
    ( 1)选项 AB: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2)选项 CD:竞业限制约定是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准许的,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 2年。

  • 第18题:

    肖某是甲公司的一名职员,在2006年12月17日出差时不慎摔伤,住院治疗两个多月,花费医疗费若干。 甲公司认为,肖某伤后留下残疾已不适合从事原岗位的工作,于2007年4月9日解除了与肖某的劳动合同。因与公司协商无果,肖某最终于2007年11月27日向甲公司所在地的某省A市B区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安排其工作、支付其住院期间的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期间公司减发的工资、公司2006年三季度优秀员工奖奖金等共计3.6万元。 B区法院受理了此案。之后,肖某向与其同住一小区的B区法院法官赵某进行咨询。赵某对案件谈了几点意见,同时为肖某推荐律师李某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并向肖某提供了本案承办法官刘某的手机号码。肖某的律师李某联系了承办法官刘某。刘某在居住的小区花园,听取了李某对案件的法律观点,并表示其一定会依法审理此案。两天后,肖某来到法院找刘某说明案件的其他情况,刘某在法院的谈话室接待了肖某,并让书记员对他们的谈话内容进行了记录。 本案经审理,一审判决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支付相关费用;肖某以各项费用判决数额偏低为由提起上诉。二审开庭审理时,由于一名合议庭成员突发急病住院,法院安排法官周某临时代替其参加庭审。在二审审理中,肖某提出了先予执行的申请。2008年5月12日,二审法院对该案作出了终审判决,该判决由原合议庭成员署名。履行期届满后,甲公司未履行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肖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甲公司则向法院申请再审。 根据案情,甲公司可以根据何种理由申请再审?可以向何法院申请再审?甲公司申请再审时,已经开始的执行程序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甲公司可以二审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为由申请再审;可以向某省高级法院申请再审;执行程序继续进行。

  • 第19题:

    肖某是甲公司的一名职员,在2006年12月17日出差时不慎摔伤,住院治疗两个多月,花费医疗费若干。 甲公司认为,肖某伤后留下残疾已不适合从事原岗位的工作,于2007年4月9日解除了与肖某的劳动合同。因与公司协商无果,肖某最终于2007年11月27日向甲公司所在地的某省A市B区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安排其工作、支付其住院期间的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期间公司减发的工资、公司2006年三季度优秀员工奖奖金等共计3.6万元。 B区法院受理了此案。之后,肖某向与其同住一小区的B区法院法官赵某进行咨询。赵某对案件谈了几点意见,同时为肖某推荐律师李某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并向肖某提供了本案承办法官刘某的手机号码。肖某的律师李某联系了承办法官刘某。刘某在居住的小区花园,听取了李某对案件的法律观点,并表示其一定会依法审理此案。两天后,肖某来到法院找刘某说明案件的其他情况,刘某在法院的谈话室接待了肖某,并让书记员对他们的谈话内容进行了记录。 本案经审理,一审判决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支付相关费用;肖某以各项费用判决数额偏低为由提起上诉。二审开庭审理时,由于一名合议庭成员突发急病住院,法院安排法官周某临时代替其参加庭审。在二审审理中,肖某提出了先予执行的申请。2008年5月12日,二审法院对该案作出了终审判决,该判决由原合议庭成员署名。履行期届满后,甲公司未履行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肖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甲公司则向法院申请再审。 本案中,有关法官的哪些行为违反了法官职业道德?


    正确答案: 法官赵某向当事人泄露承办人信息;向当事人就法院未决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法官赵某提出法律意见;法官刘某在居住的小区花园私下会见原告肖某的代理人。

  • 第20题:

    肖某是甲公司的一名职员,在2006年12月17日出差时不慎摔伤,住院治疗两个多月,花费医疗费若干。 甲公司认为,肖某伤后留下残疾已不适合从事原岗位的工作,于2007年4月9日解除了与肖某的劳动合同。因与公司协商无果,肖某最终于2007年11月27日向甲公司所在地的某省A市B区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安排其工作、支付其住院期间的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期间公司减发的工资、公司2006年三季度优秀员工奖奖金等共计3.6万元。 B区法院受理了此案。之后,肖某向与其同住一小区的B区法院法官赵某进行咨询。赵某对案件谈了几点意见,同时为肖某推荐律师李某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并向肖某提供了本案承办法官刘某的手机号码。肖某的律师李某联系了承办法官刘某。刘某在居住的小区花园,听取了李某对案件的法律观点,并表示其一定会依法审理此案。两天后,肖某来到法院找刘某说明案件的其他情况,刘某在法院的谈话室接待了肖某,并让书记员对他们的谈话内容进行了记录。 本案经审理,一审判决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支付相关费用;肖某以各项费用判决数额偏低为由提起上诉。二审开庭审理时,由于一名合议庭成员突发急病住院,法院安排法官周某临时代替其参加庭审。在二审审理中,肖某提出了先予执行的申请。2008年5月12日,二审法院对该案作出了终审判决,该判决由原合议庭成员署名。履行期届满后,甲公司未履行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肖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甲公司则向法院申请再审。 若执行中甲公司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采取哪些与金钱相关的执行措施?对甲公司及其负责人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措施?


    正确答案: ①法院可采取以下与金钱有关的执行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强制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债务的利息。
    ②法院可对甲公司采取罚款的强制措施;对甲公司的负责人可采取罚款/拘留/的强制措施。

  • 第21题:

    问答题
    肖某是甲公司的一名职员,在2006年12月17日出差时不慎摔伤,住院治疗两个多月,花费医疗费若干。 甲公司认为,肖某伤后留下残疾已不适合从事原岗位的工作,于2007年4月9日解除了与肖某的劳动合同。因与公司协商无果,肖某最终于2007年11月27日向甲公司所在地的某省A市B区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安排其工作、支付其住院期间的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期间公司减发的工资、公司2006年三季度优秀员工奖奖金等共计3.6万元。 B区法院受理了此案。之后,肖某向与其同住一小区的B区法院法官赵某进行咨询。赵某对案件谈了几点意见,同时为肖某推荐律师李某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并向肖某提供了本案承办法官刘某的手机号码。肖某的律师李某联系了承办法官刘某。刘某在居住的小区花园,听取了李某对案件的法律观点,并表示其一定会依法审理此案。两天后,肖某来到法院找刘某说明案件的其他情况,刘某在法院的谈话室接待了肖某,并让书记员对他们的谈话内容进行了记录。 本案经审理,一审判决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支付相关费用;肖某以各项费用判决数额偏低为由提起上诉。二审开庭审理时,由于一名合议庭成员突发急病住院,法院安排法官周某临时代替其参加庭审。在二审审理中,肖某提出了先予执行的申请。2008年5月12日,二审法院对该案作出了终审判决,该判决由原合议庭成员署名。履行期届满后,甲公司未履行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肖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甲公司则向法院申请再审。 根据案情,甲公司可以根据何种理由申请再审?可以向何法院申请再审?甲公司申请再审时,已经开始的执行程序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甲公司可以二审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为由申请再审;可以向某省高级法院申请再审;执行程序继续进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肖某是甲公司的一名职员,在2006年12月17日出差时不慎摔伤,住院治疗两个多月,花费医疗费若干。 甲公司认为,肖某伤后留下残疾已不适合从事原岗位的工作,于2007年4月9日解除了与肖某的劳动合同。因与公司协商无果,肖某最终于2007年11月27日向甲公司所在地的某省A市B区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安排其工作、支付其住院期间的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期间公司减发的工资、公司2006年三季度优秀员工奖奖金等共计3.6万元。 B区法院受理了此案。之后,肖某向与其同住一小区的B区法院法官赵某进行咨询。赵某对案件谈了几点意见,同时为肖某推荐律师李某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并向肖某提供了本案承办法官刘某的手机号码。肖某的律师李某联系了承办法官刘某。刘某在居住的小区花园,听取了李某对案件的法律观点,并表示其一定会依法审理此案。两天后,肖某来到法院找刘某说明案件的其他情况,刘某在法院的谈话室接待了肖某,并让书记员对他们的谈话内容进行了记录。 本案经审理,一审判决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支付相关费用;肖某以各项费用判决数额偏低为由提起上诉。二审开庭审理时,由于一名合议庭成员突发急病住院,法院安排法官周某临时代替其参加庭审。在二审审理中,肖某提出了先予执行的申请。2008年5月12日,二审法院对该案作出了终审判决,该判决由原合议庭成员署名。履行期届满后,甲公司未履行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肖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甲公司则向法院申请再审。 诉讼中,肖某与甲公司分别应当对本案哪些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正确答案: 肖某应当对以下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①与甲公司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②其受伤属工伤的事实;
    ③各项损失的事实;
    ④未支付全额工资和奖金的事实。
    甲公司应当对以下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①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
    ②减少肖某住院期间工资报酬的事实。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肖某是甲公司的一名职员,在2006年12月17日出差时不慎摔伤,住院治疗两个多月,花费医疗费若干。 甲公司认为,肖某伤后留下残疾已不适合从事原岗位的工作,于2007年4月9日解除了与肖某的劳动合同。因与公司协商无果,肖某最终于2007年11月27日向甲公司所在地的某省A市B区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安排其工作、支付其住院期间的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期间公司减发的工资、公司2006年三季度优秀员工奖奖金等共计3.6万元。 B区法院受理了此案。之后,肖某向与其同住一小区的B区法院法官赵某进行咨询。赵某对案件谈了几点意见,同时为肖某推荐律师李某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并向肖某提供了本案承办法官刘某的手机号码。肖某的律师李某联系了承办法官刘某。刘某在居住的小区花园,听取了李某对案件的法律观点,并表示其一定会依法审理此案。两天后,肖某来到法院找刘某说明案件的其他情况,刘某在法院的谈话室接待了肖某,并让书记员对他们的谈话内容进行了记录。 本案经审理,一审判决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支付相关费用;肖某以各项费用判决数额偏低为由提起上诉。二审开庭审理时,由于一名合议庭成员突发急病住院,法院安排法官周某临时代替其参加庭审。在二审审理中,肖某提出了先予执行的申请。2008年5月12日,二审法院对该案作出了终审判决,该判决由原合议庭成员署名。履行期届满后,甲公司未履行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肖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甲公司则向法院申请再审。 纠纷发生后,肖某与甲公司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解决他们之间的纠纷?

    正确答案: 和解;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法院起诉。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