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usouti.com

多选题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有(  )。[2000年真题]A普遍性原则B间接选举原则C平等性原则D无记名投票原则

题目
多选题
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有(  )。[2000年真题]
A

普遍性原则

B

间接选举原则

C

平等性原则

D

无记名投票原则


相似考题
更多“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有(  )。[2000年真题]”相关问题
  • 第1题:

    我国的选举制度基本原则的有()。

    A、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

    B、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C、秘密投票的原则

    D、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


    参考答案:ABCD

  • 第2题:

    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

    A.普遍性原则
    B.平等性原则
    C.直接选举原则
    D.无记名投票原则

    答案:A,B,D
    解析:
    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1)普遍性原则;(2)平等性原则;(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4)无记名投票原则。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BD。

  • 第3题:

    简述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答案:
    解析:
    (1)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 (2)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3)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 (4)差额选举的原则。 (5)秘密投票的原则。

  • 第4题:

    西方国家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正确答案: (1)普遍选举原则:它是指每个拥有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公民都拥有选举与被选举的权利。
    (2)平等选举原则:它是指每个选民所投的选票具有同等的价值,每个选民在一次选举过程中只有一次投票权,同等数量的代表应该有同等数量的选民选举产生。
    (3)直接选举原则:是指由选民直接投票选出议会代表或国家公职人员,实行此原则可以公证准确地表达并实现选民的意愿,是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理想形式。
    (4)秘密投票原则:秘密投票又称无记名投票,指的是选民遵循选举法规定按照自己的意愿填写选票并秘密地投票,选票不向他人公开,也无需记名。
    (5)自由投票原则:是指有选举权的公民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行使自己的投票权

  • 第5题:

    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

    • A、普遍性原则
    • B、平等性原则
    • C、直接选举原则
    • D、无记名投票原则

    正确答案:A,B,D

  • 第6题:

    问答题
    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正确答案: (1)权威性原则。该原则主要是指选举应对国家政治生活具有实质性的影响力。
    (2)普遍性原则。该原则涉及享有选举权的公民的广泛程度,是指是否实现了普选权。
    (3)平等性原则。该原则是指“一人一票、每票等值”,不允许任何选民享有特权。
    (4)透明性原则。该原则是指选举的充分公开和公开,它包括国事公开、候选人提名和情况公开、选举过程和结果公开、竞选经费公开以及当选议员的观点主张公开等。
    (5)自由性原则。该原则是指,选民投票是否是出于自愿并且有选择的余地。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7题:

    多选题
    下列属于我国选举制度基本原则的有(  )。
    A

    选举的普遍性原则

    B

    选举权平等原则

    C

    无记名投票原则

    D

    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原则


    正确答案: D,B
    解析:
    A项,《选举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凡符合规定的,都享有选举权,体现普遍性原则。B项,平等原则包含形式平等和实质平等,形式平等指每个选民只能在一个地方有一个投票权,不承认也不允许任何选民因民族、职业、财产状况、家庭出身、居住情况的不同而在选举中享有特权,不得歧视和非法限制任何选民对选举权的行使;实质平等是指实行城乡同票同权原则,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以及保证各地、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C项,《选举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举时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本条体现了无记名投票原则。D项,《选举法》第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可知,我国实行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原则。因此答案选ABCD。

  • 第8题:

    问答题
    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怎样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

    正确答案: 社会主义民主在本质上最主要的体现是人民当家作主,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充分体现了这一点。
    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普遍原则。
    ②选举的平等原则。
    ③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的原则。
    ④秘密投票的原则。总之,这些原则的制定,充分保证了公民或人民代表能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保证了选举出的人大代表能代表人民行使自己的权力,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我国的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正确答案: 我国的选举制度有以下六个基本原则:(1)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2)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4)秘密投票的原则。(5)从物质和法律上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利。(6)代表对选民和原选举单位负责,并受其监督。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我国选举制度有哪些基本原则?()
    A

    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

    B

    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C

    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

    D

    秘密投票原则


    正确答案: D,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选举制度基本原则的是( )o


    正确答案:

  • 第12题:

    简论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答案:
    解析:
    选举制度是法律规定的关于选举国家代议机关代表与国家公职人员的原则、程序与方法等各项制度的总称。根据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几项:
    (1)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选举权的普遍性是就享有选举权的主体范围而言的,是指一国公民中能够享有选举权的广泛程度。凡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以外,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由此可见,在我国享有选举权的基本条件有三:一是具有中国国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是年满18周岁;三是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另外,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对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没有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人,均准予其行使选举权。(2)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选举权的平等性是指每个选民在每次选举中只能在一个地方享有一个投票权,不承认也不允许任何选民因民族、种族、职业、财产状况、家庭出身、居住期限的不同而在选举中享有特权,更不允许非法限制或者歧视任何选民对选举权的行使。选举权的平等性不仅应该包括上述所谓选民的机会平等,而且应该包括选民投票的结果平等。选举权的平等性着重于实质上的平等,而不单纯是形式上的规定。(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直接选举是指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国家代表机关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间接选举则是指由下一级国家代表机关或者由选民投票选出的代表(或选举人)选举上一级国家代表机关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在我国,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所以,我国在选举中采取的是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4)秘密投票原则。秘密投票亦称无记名投票,指选民不署自己的姓名,亲自书写选票并投入密封票箱的一种投票方法。我国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秘密投票为民主选举提供了自由表示意愿的重要保障,使选民在不受外力的影响下,能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挑选他所信任的人进入国家机关。

  • 第13题:

    简述地方选举制度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正确答案: 地方选举制度是选举地方各级代议机关组成人员和地方其他公职人员的原则和制度的总称;
    基本原则:普遍选举的原则;平等选举的原则;直接选举的原则;秘密投票的原则。

  • 第14题:

    我国的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正确答案: 我国的选举制度有以下六个基本原则:
    (1)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2)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
    (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
    (4)秘密投票的原则。
    (5)从物质和法律上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利。
    (6)代表对选民和原选举单位负责,并受其监督。

  • 第15题:

    问答题
    试论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2000年真题]

    正确答案:
    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处理继承问题必须遵循的普遍适用的准则,其既是继承立法的指导思想,也是解释、适用《继承法》的依据和出发点。我国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有:
    (1)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原则
    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原则,既是继承法的目的和任务,也是继承法的首要原则。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
    ①法律确认公民的私有财产继承权,保护其不受非法侵害。
    ②在公民的继承权受到侵害时,法律予以救济,国家以其强制力予以保护。
    (2)继承权平等原则
    继承权平等原则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平等权在继承法中的落实,也是民法上平等原则的具体化。继承权平等原则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①继承权男女平等。
    ②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的继承权平等。
    ③养子女和亲生子女继承权平等。
    ④同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权利平等。
    (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主要表现在:
    ①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的划分,除依据血缘关系和亲属关系以外,还依据权利义务关系。
    ②有扶养能力而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
    ③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有遗弃、虐待、甚至故意杀害的行为的,其继承权依法丧失。
    (4)限定继承原则
    我国《继承法》实行限定继承原则,即继承人得仅于被继承人财产的范围内承担其义务。该原则的确立是为了打破传统上的“父债子还”原则。
    (5)养老育幼、保护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的利益原则
    养老育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继承法也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原则。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适当予以照顾。对于未出生的胎儿,要保留其继承份额。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被继承人必须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6)互谅互让、团结和睦原则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遗产继承问题。分割遗产时适当考虑各继承人的经济状况、与被继承人的关系、对家庭的贡献等各种因素,互相协商确定各自的继承份额。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6题:

    名词解释题
    选举制度[2000年真题]

    正确答案:
    选举制度是一国统治阶级通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关于选举代议机关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各项制度的总称,是统治阶级挑选本阶级代表人物和优秀人物进入国家机关实现国家职能的重要手段和步骤。近代选举制度有三个特点:①被选举者是代议机关的代表或议员;②形式上采用普选制;③有一套比较完整的法律规范作指导。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7题:

    问答题
    (14年10月真题)简述我国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8题:

    多选题
    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有()。
    A

    普遍性原则

    B

    间接选举原则

    C

    平等性原则

    D

    无记名投票原则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根据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几项:(一)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二)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三)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四)秘密投票原则,故选ABCD。

  • 第19题:

    问答题
    试述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正确答案:
    选举制度是一国统治阶级通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关于选举代议机关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各项制度的总称,是统治阶级挑选本阶级代表人物和优秀人物进入国家机关实现国家职能的重要手段和步骤。我国选举制度主要基本原则为:
    (1)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
    选举权的普遍性是指享有选举权的主体的广泛程度,是指除国籍、年龄、无精神病以及未经依法剥夺政治权利外,不另设其他资格限制而普遍享有选举权的原则。
    (2)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选举权的平等性是指一切选民在每次选举中只能在一个地方投一次票,而且一切选民所投的选票效力相等。由此可见,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①机会平等,每个选民都只能投一次票;②结果平等,每个选民所投选票的效力相等。
    (3)直接选举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
    直接选举是指由选民亲自投票选举代议机关代表或议员和其他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的选举方法。与它相对称的间接选举则是指由选民选举出选举人或者选举团体,然后由选举人或选举团体再选出代议机关代表或议员和其他公职人员的选举方法。
    (4)无记名投票的原则
    无记名投票又称秘密投票,是指选民不署自己的姓名,亲自书写选票并投入密封票箱的投票方法。无记名投票的优点在于保守秘密,保证选举人能够消除顾虑,打破情面,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志。
    (5)选举权的物质保障和法律保障
    我国《选举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国库开支。”同时,为了保证选民和代表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充分行使,我国选举法还以专章规定了“对破坏选举的制裁”。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