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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签订一买卖合同,但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在甲未交货时,乙可能拒绝付款。乙享有的这种权利是A 同时履行抗辩权B 后履行抗辩权C 先履行抗辩权D 不安抗辩权

题目

甲、乙签订一买卖合同,但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在甲未交货时,乙可能拒绝付款。乙享有的这种权利是

A 同时履行抗辩权

B 后履行抗辩权

C 先履行抗辩权

D 不安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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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武汉市甲厂与长沙市乙厂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由甲厂供给乙厂钢材35吨,乙厂支付货款15万元。因合同对交货期限和付款地点没有明确约定,发生纠纷,法院应该如何判决?()

    A:乙向甲付款,应在长沙市履行
    B:乙向甲付款,应在武汉市履行
    C:甲厂可随时交货给乙厂,但应给乙厂必要的准备时间
    D:甲厂可随时交货给乙厂,乙厂不得拒绝

    答案:B,C
    解析:
    没有约定履行时间的,可以随时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当事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合同法》第62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此正确答案是B、C项。

  • 第2题:

    甲、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现甲未履行债务而请求乙履行,遭乙拒绝。乙行使的权利属于(  )。

    A.请求权
    B.支配权
    C.抗辩权
    D.形成权

    答案:C
    解析:
    按照权利作用的不同,民事权利可以分为:①支配权,是指可以对标的物直接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如所有权;②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如债权;③抗辩权,是指对抗请求权或否认对方权利的权利,如不安抗辩权;④形成权,是指当事人一方可以以自己的一方行为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如对于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效力待定合同的确认权等。本题中,乙拒绝甲要求其履行债务的请求,符合抗辩权的条件,属于同时履行抗辩权。

  • 第3题:

    甲乙在买卖合同中约定,甲先付款,乙再发货。后甲未付款却要求乙发货,乙予以拒绝。乙享有的抗辩权是?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先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先诉抗辩权


    B

  • 第4题:

    甲、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现甲未履行债务而请求乙履行,遭乙拒绝。乙行使的权利属于( )。

    A.请求权
    B.支配权
    C.抗辩权
    D.形成权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民事权利的分类。民事权利按照权利作用可以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支配权是指可以对标的物直接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如所有权。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抗辩权是指对抗请求权或否认对方权利的权利。形成权是指当事人一方可以以自己的行为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本题中,乙拒绝甲要求其履行债务的请求,符合抗辩权的条件,属于同时履行抗辩权,答案应该选C项。

  • 第5题:

    甲、乙签订一买卖合同,但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在甲未交货时,乙可拒绝付款。乙享有的这种权利是(  )。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后履行抗辩权

    C.先履行抗辩权

    D.不安抗辩权

    答案:A
    解析:
    本题属于基本概念理解应用题,考核的知识点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没有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拒绝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本题的事实属于该情形,可见选项A是正确的,由此排除其他选项。 【评注】应对同时履行抗辩权有准确的理解和把握,同时也应熟悉其他抗辩权的含义和适用情形,这样才能便于对同时履行抗辩权的理解以及对各抗辩权进行辨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