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未分配利润”年初贷方余额100万元,每年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所得税率25%,2008年至2010年的有关资料如下: (1)2008年实现净利200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宣告派发现金股利150万元; (2)2009年发生亏损500万元(假设无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 (3)2010年实现利润总额600万元。(假设2010年盈余公积在2011年初计提,2010年末未计提,也未发放现金股利。)
要求:(单位用万元表示) (1)编制2008年有关利润分配的会计分录(盈余公积及利润分配的核算写明明细科目,需要做出利润分配明细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的处理); (2)编制2009年结转亏损的会计分录; (3)计算2010年应交的所得税; (3)计算2010年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的余额。
第1题:
第2题:
某企业年初未分配利润贷方余额为900万元,本年实现的净利润为700万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则本年应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为()万元。
A.70
B.90
C.20
D.0
第3题:
某企业年初未分配利润贷方余额为200万元,本年实现净利润1000万元,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50万元,该企业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A.850
B.1050
C.1200
D.1000
第4题:
某企业年初未分配利润贷方余额为200万元,本年实现净利润2000万元,按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应以盈余公积100万元,该企业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万元。
A.2000
B.2200
C.1900
D.2100
第5题:
某企业年初未分配利润为贷方余额50万元,当年净利润为100万元,则当年以10%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为()万元。
A.15
B.5
C.7.5
D.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