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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与李某原系夫妻,后由于感情破裂而离婚,离婚后李某随即与他人结婚,对此陈某一直怀恨在心,并伺机报复。一日,陈某持刀闯入李某家中,口口声声要与李某同归于尽,但在李某的苦苦哀求下,又念及往日事情,陈某最终弃刀而去。本案中,对陈某应当如何处罚?( )A.应当不处罚B.应当从轻处罚C.应当减轻处罚D.应当免除处罚

题目

陈某与李某原系夫妻,后由于感情破裂而离婚,离婚后李某随即与他人结婚,对此陈某一直怀恨在心,并伺机报复。一日,陈某持刀闯入李某家中,口口声声要与李某同归于尽,但在李某的苦苦哀求下,又念及往日事情,陈某最终弃刀而去。本案中,对陈某应当如何处罚?( )

A.应当不处罚

B.应当从轻处罚

C.应当减轻处罚

D.应当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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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张某与杨某结婚后由于性格不合,很快离婚,离婚时杨某已经怀孕2个月。8个月后杨某生下儿子小毛,杨某生产时难产,生下小毛后很快死亡,杨某的母亲陈某将小毛抱回家。张某离婚后与孙某结婚,孙某患有不育症,张某听说杨某生了小毛后,要求陈某将小毛给自己和孙某抚养。陈某认为小毛是杨某与张某离婚后所生,并且张某已经再婚,张某无权抚养小毛。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张某是小毛的监护人,陈某应当将小毛交给张某抚养
    B:陈某是小毛的监护人,张某无权要求抚养小毛
    C:张某和陈某对小毛都有监护权,应协商确定监护人
    D:张某和陈某在有关单位指定前都不享有对小毛的监护权

    答案:B,C,D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第16条、《民通意见》第21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本题中小毛虽然是杨某与张某离婚后所生,但是张某是小毛的父亲,没有合法原因不能剥夺其享有的监护权,所以张某是小毛的监护人。虽然陈某是小毛的外祖母,但是陈某只有在小毛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才能成为小毛的监护人,小毛的父亲张某有监护能力,所以陈某不享有对小毛的监护权。

  • 第2题:

    陈某与李某约定,在李某结婚时,陈某将自己的一套房屋赠与李某。该赠与行为是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


    答案:错
    解析:
    “结婚”不一定会发生,属于附条件。

  • 第3题:

    江某和陈某离婚后,孩子玲玲经法院判决由陈某抚养,后江某经人介绍与王某结婚。在此案例中,应当对玲玲履行教育义务的是( )


    A.陈某

    B.江某

    C.王某和江某

    D.陈某和江某

    答案:D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题干中,江某和陈某为玲玲的父母,无论他们是否离异,都应担起让玲玲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

  • 第4题:

    卜某(男)与井某(女)原为夫妻,两人于2004年6月中旬协议离婚。离婚后井某于同年6月底与李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卜某离婚后未再婚,而井某结婚后仍与卜某公开以夫妻的名义同居生活在一起。2005年2月中旬,井某产下一女婴,该女婴系卜某与井某的孩子。请根据所学的婚姻法知识回答以下问题:什么是重婚?重婚有哪些形式?


    正确答案: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即已有了一个合法的婚姻关系,后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
    重婚的形式有两种:
    (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办理了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构成。
    (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事实上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也已构成重婚。

  • 第5题:

    卜某(男)与井某(女)原为夫妻,两人于2004年6月中旬协议离婚。离婚后井某于同年6月底与李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卜某离婚后未再婚,而井某结婚后仍与卜某公开以夫妻的名义同居生活在一起。2005年2月中旬,井某产下一女婴,该女婴系卜某与井某的孩子。请根据所学的婚姻法知识回答以下问题:本案中,卜某与井某是否构成重婚?


    正确答案: 根据婚姻法的关规定,本案中的卜某明知井某已与李某办理结婚手续而仍与井某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一起,井某在自己已有配偶的情况下仍与其前夫卜某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一起,属于事实上的重婚。故卜某与井某两人的行为均构成重婚。

  • 第6题:

    李某的父母在李某结婚前出首付为其购买房屋一套,并在银行办理了贷款,产权登记在李某名下,后李某与王某结婚,婚后两人共同还贷。之后由于感情不和,双方离婚。请问:离婚时,该房屋如何分割?


    正确答案: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先由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则该房屋产权归李某所有,李某父母婚前出的首付以及尚未归还的贷款部分视为李某的个人债务。李某和王某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李某对王某进行补偿。

  • 第7题:

    李某余早年丧妻,将儿子李某用、李某猛含辛茹苦地拉扯大。李某用与陈某世结婚后生下女儿李某娟。李某余本来可以安享晚年,可是他偏偏闲不住,在小镇上开了个小店修车,生意红红火火的。2000年5月,李某余病逝,留下修车积攒的10万元钱。李某用、李某猛未进行分割。李某用与妻子陈某世因感情不和于2001年六月离婚。2001年七月,李某用在出差途中遭遇车祸,不幸去世。李某娟要求继承其祖父李某余遗产中属于其父李某用应继承的分额,陈某世要求分割李某余遗产中属于自己的部分,均遭到李某猛的拒绝。李某娟、陈某世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遗产。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同意李某娟、陈某世要求分割遗产的请求。


    正确答案:人民法院应当同意李某娟、陈某世要求分割遗产的请求。李某用在其父李某余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依法应当适用转继承法律关系的相关规定,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其应继承的分额。李某用之女李某娟作为转继承人有权依法取得李某余遗产的部分。由于对遗产的权利是在李某用与陈某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权利,李某用死亡时虽然已经与陈某世离婚,却不影响陈某世对该继承所取得的财产权利的享有。在适用法定转继承之前应当先将属于陈某世的财产分出。判决李某余遗产10万元,由李某猛继承5万元,李某娟转继承2.5万元,陈某世分得夫妻共同财产中的2.5万元

  • 第8题:

    单选题
    李某与陈某领取结婚证仅两天,尚未来得及举行婚礼,李某便意外死亡。不可以参加继承其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有()。
    A

    陈某

    B

    李某的父母

    C

    陈某与前夫所生之子

    D

    李某与前妻的孩子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多选题
    李某和陈某领取结婚证后,在回家的路上,李某因车祸死亡,可以参加继承其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有()
    A

    陈某

    B

    李某的父母

    C

    李某的兄弟姐妹

    D

    陈某与前夫所生之子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李某与王某婚后感情一直比较平淡,后来李某发现丈夫王某婚外与同性居住,遂起诉到法院请求离婚。双方均表示无法共同生活,同意离婚。但李某提出,因双方感情破裂系王某单方面过错所致,故要求王某赔偿10万元,妻子主张同性恋丈夫离婚时进行赔偿可以吗?

    正确答案: 根据现行《婚姻法》的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为: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将“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解释为“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也就是说,与婚外同性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并不在法律的调整范围内。世界卫生组织早已不将同性恋者视为病态,而是视为一种不同的性取向,一些国家法律还赋予同性恋合法的婚姻地位。因此,由于王某的行为不在《婚姻法》列举的离婚损害赔偿范围之内,对妻子李某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主张不予支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丁某与李某结婚多年,现两人准备离婚,丁某不可以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是()。
    A

    李某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

    B

    李某经常虐待丁某导致离婚

    C

    李某遗弃有脑瘫的儿子导致离婚

    D

    李某经常在外赌博导致离婚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卜某(男)与井某(女)原为夫妻,两人于2004年6月中旬协议离婚。离婚后井某于同年6月底与李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卜某离婚后未再婚,而井某结婚后仍与卜某公开以夫妻的名义同居生活在一起。2005年2月中旬,井某产下一女婴,该女婴系卜某与井某的孩子。请根据所学的婚姻法知识回答以下问题:本案中,卜某与井某是否构成重婚?

    正确答案: 根据婚姻法的关规定,本案中的卜某明知井某已与李某办理结婚手续而仍与井某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一起,井某在自己已有配偶的情况下仍与其前夫卜某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一起,属于事实上的重婚。故卜某与井某两人的行为均构成重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李某在离婚后,带着幼女李甲生活,后李某娶陈某,陈某本有一个儿子陈乙,甲乙成年以后,自愿提出结婚,则:()

    A:可以结婚,因为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婚姻制度
    B:不可以结婚
    C:由婚姻登记部门决定
    D:不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可以结婚

    答案:D
    解析:
    《婚姻法》第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甲乙不属任何一种情形,可以结婚,选D项。A项错在其理由。

  • 第14题:

    (2017年)陈某与李某约定,在李某结婚时,陈某将自己的一套房屋赠与李某。该赠与行为是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


    答案:错
    解析:
    李某是否结婚不一定,属于条件,所以是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 第15题:

    陈某与李某于1997年4月经协议离婚,半个月后又旧情复燃,重新共同生活。现陈某继承大笔遗产,又欲抛弃李某,李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分割财产。此案中()。

    • A、陈、李为事实婚姻关系,陈某所得遗产为个人财产
    • B、陈、李为事实婚姻关系,陈某所得遗产为共同财产
    • C、陈、李为非婚同居关系,陈某所得遗产为个人财产
    • D、陈、李为非婚同居关系,陈某所得遗产为共同财产

    正确答案:C

  • 第16题:

    丁某与李某结婚多年,现两人准备离婚,丁某不可以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是()。

    • A、李某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
    • B、李某经常虐待丁某导致离婚
    • C、李某遗弃有脑瘫的儿子导致离婚
    • D、李某经常在外赌博导致离婚

    正确答案:D

  • 第17题:

    李某和陈某领取结婚证书后,在回家的路上,李某囚车祸死亡,可以参加继承其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有( )。

    • A、陈某
    • B、李某的父母
    • C、李某的兄弟姐妹
    • D、陈某与前夫所生之子

    正确答案:A,B

  • 第18题:

    陈某1988年从部队转业,半年后与李某结婚,结婚时李某购置了一套家具。1994年陈某创作长篇小说《军人》。1999年李某得知1986年陈某的姑妈去世遗留陈某一套私房,一直由陈某的父母居住。根据以上情况,陈;李二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 A、陈某的转业费
    • B、李某所购置的家具
    • C、出版小说《军人》所得的稿费
    • D、陈某姑妈遗留的房屋

    正确答案:B,C

  • 第19题:

    问答题
    李某和王某结婚后,李某和王某的父母分别出资60万和40万为二人购买房屋一套,产权登记在李某名下,双方对此没有其他约定。后李某与王某感情不和离婚,请问:离婚时,该房屋如何分割?

    正确答案: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该房屋按照李某和王某父母的出资份额由李某和王某按份共同,李某占60%,王某占40%。分割方式,双方可以进行协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李某的父母在李某结婚前出首付为其购买房屋一套,并在银行办理了贷款,产权登记在李某名下,后李某与王某结婚,婚后两人共同还贷。之后由于感情不和,双方离婚。请问:离婚时,该房屋如何分割?

    正确答案: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先由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则该房屋产权归李某所有,李某父母婚前出的首付以及尚未归还的贷款部分视为李某的个人债务。李某和王某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李某对王某进行补偿。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李某余早年丧妻,将儿子李某用、李某猛含辛茹苦地拉扯大。李某用与陈某世结婚后生下女儿李某娟。李某余本来可以安享晚年,可是他偏偏闲不住,在小镇上开了个小店修车,生意红红火火的。2000年5月,李某余病逝,留下修车积攒的10万元钱。李某用、李某猛未进行分割。李某用与妻子陈某世因感情不和于2001年六月离婚。2001年七月,李某用在出差途中遭遇车祸,不幸去世。李某娟要求继承其祖父李某余遗产中属于其父李某用应继承的分额,陈某世要求分割李某余遗产中属于自己的部分,均遭到李某猛的拒绝。李某娟、陈某世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遗产。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同意李某娟、陈某世要求分割遗产的请求。

    正确答案: 人民法院应当同意李某娟、陈某世要求分割遗产的请求。李某用在其父李某余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依法应当适用转继承法律关系的相关规定,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其应继承的分额。李某用之女李某娟作为转继承人有权依法取得李某余遗产的部分。由于对遗产的权利是在李某用与陈某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权利,李某用死亡时虽然已经与陈某世离婚,却不影响陈某世对该继承所取得的财产权利的享有。在适用法定转继承之前应当先将属于陈某世的财产分出。判决李某余遗产10万元,由李某猛继承5万元,李某娟转继承2.5万元,陈某世分得夫妻共同财产中的2.5万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陈某1999年从部队转业,半年后与李某结婚,结婚时李某购置了一套家俱。2001年陈某创作长篇小说《军人》。2002年李某得知1997年陈某的姑妈去世遗留给陈某一套私房, 一直由陈某的父母居住。2001年李某母亲去世,李某继承其遗产10万元。根据以上情况,陈、李二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A

    陈某的转业费

    B

    李某所购置的家俱

    C

    出版小说《军人》所得稿费

    D

    李某母亲的lO万元遗产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判断题
    陈某与李某约定,在李某结婚时,陈某将自己的一套房屋赠与李某。该赠与行为是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1)“条件”可能成就,也可能不成就;“期限”必然会届至;在本题中,“结婚”不一定会发生,属于条件。(2)界定附条件还是附期限,最主要的意义在于:如果属于附条件法律行为,那么当事人恶意促成条件成就的,应当认定条件未成就,当事人恶意阻止条件成就的,应当认定条件已经成就;而如果属于附期限法律行为,则无人有能力干扰期限的届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