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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与乙为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甲为董事长。2014年4月,一次出差途中遭遇车祸,甲与乙同时遇难。关于甲、乙股东资格的继承,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A:在公司章程未特别规定时,甲、乙的继承人均可主张股东资格继承B:在公司章程未特别规定时,甲的继承人可以主张继承股东资格与董事长职位C: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甲、乙的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条件D: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甲、乙的继承人不得继承股东资格

题目
甲与乙为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甲为董事长。2014年4月,一次出差途中遭遇车祸,甲与乙同时遇难。关于甲、乙股东资格的继承,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在公司章程未特别规定时,甲、乙的继承人均可主张股东资格继承
B:在公司章程未特别规定时,甲的继承人可以主张继承股东资格与董事长职位
C: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甲、乙的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条件
D: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甲、乙的继承人不得继承股东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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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B
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75条的规定,A、C、D三项正确。根据《公司法》第44条第3款的规定,B项错误,当选。
更多“甲与乙为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甲为董事长。2014年4月,一次出差途中遭遇车祸,甲与乙同时遇难。关于甲、乙股东资格的继承,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与保姆乙约定:甲生前由乙照料,死后遗产全部归乙。乙一直细心照料甲。后甲女儿丙回国,与乙一起照料甲,半年后甲去世。丙认为自己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且尽了义务,主张甲、乙约定无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遗赠抚养协议有效 B.协议部分无效,丙可以继承甲的一半遗产 C.协议无效,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D.协议有效,应按遗嘱继承处理


    正确答案:A

  • 第2题:

    已知下列三个判断为真:( )。

    (1)要么甲出差,要么乙出差,要么丙出差。

    (2)如果甲出差,那么丙就出差。

    (3)丙因工作忙走不开。

    由此推出的是( )。

    A甲出差,而乙不出差
    B乙出差,而甲不出差
    C甲出差,乙也出差
    D甲不出差,乙也不出差


    答案:B
    解析:
    第一步:翻译题干。利用充分必要条件。

    (1)甲出差∨乙出差∨丙出差,(2)甲出差?丙出差,(3)-丙出差,该句为事实信息,即已经成立的事实。

    第二步:从事实信息开始推导,得到结论。

    由(2)中“甲出差?丙出差”和(3)中事实信息“-丙出差”利用逆否规则得到-甲出差,由此得到-甲出差∧-丙出差,又知(1)“甲出差∨乙出差∨丙出差”,利用选言命题规则再得到乙出差,因此乙出差,而甲和丙都不出差。通过分析,只有B中说法符合。

    故正确答案为B。

  • 第3题:

    甲育有二子乙和丙。甲生前立下遗嘱,其个人所有的房屋死后由乙继承。乙与丁结婚,并有一女戊。乙因病先于甲死亡后,丁接替乙赡养甲。丙未婚。甲死亡后遗有房屋和现金。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戊可代位继承
    B:戊、丁无权继承现金
    C:丙、丁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D:丙无权继承房屋

    答案:A,C
    解析:
    【考点】遗嘱继承;法定继承;代位继承【详解】《继承法》第2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所以在乙先于甲死亡时,就甲遗留的房屋和现金,按法定继承的规定予以继承。《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就甲遗留的房屋和现金,丙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戊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代位继承,丁因尽了主要赡养义务而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所以,A、C选项正确,B、D选项错误。

  • 第4题:

    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甲拟向公司股东乙转让其出资。下列关于甲转让出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表述的是()。

    A、甲可以将其出资转让给乙,无须经其他股东同意
    B、甲不得将其出资转让给乙
    C、甲可以将其出资转让给乙,但须经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
    D、甲可以将其出资转让给乙,但须经全体股东的2/3以上同意

    答案:A
    解析: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权仅涉及公司内部股权结构,因此公司法在原则上并不对其加以限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但是,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5题:

    甲立有遗嘱,死后遗产由独子乙继承。某日,甲、乙一同遭遇车祸,乙当场死亡,甲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乙的儿子丙继承甲的遗产所适用的继承方式是(  )。


    A.遗赠

    B.转继承

    C.代位继承

    D.遗嘱继承

    答案:C
    解析:
    本题属于基本概念应用题,考核的知识点是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应由被继承人子女继承的遗产份额,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继承的法律制度。在代位继承法律关系中,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称为被代位继承人,代替被代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人称为代位继承人。本题中,依据甲的遗嘱,乙是甲的遗嘱继承人,但在一次车祸中乙当场死亡,因而原本是遗嘱继承因乙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使遗嘱中遗产的继承转而为法定继承。后来,甲经抢救无效死亡,乙的儿子丙继承甲的遗产,符合代位继承的概念,因此选项C是正确的,其他选项被排除。注意本题中的“甲立有遗嘱,死后遗产由独子乙继承”一情节的描述,容易使人迷惑,误认为是遗嘱继承,而遗嘱继承不发生代位继承的问题,进而排除可代位继承这一选项。所以,在回答问题时,一定要把题目审清楚。 【评注】(1)熟记代位继承的概念;
    (2)关于代位继承的概念的理解和把握应注意几点: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亲属,具体辈数不限;无论代位继承人的人数是多少,只能代位继承继承人应继承的份额;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

  • 第6题:

    甲、乙、丙、丁、戊同在一车祸中丧生,甲、乙系夫妻关系,丙、丁系甲、乙之子女,戊为丙之子,巳为丁之妻,庚为戊之子。假如没有其他继承人,则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继承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 ‘
    A.应当首先推定甲、乙先死亡,同时认定甲、乙之间不发生继承关系
    B.应当首先推定戊先死亡
    C.巳享有对甲所留遗产的代位继承权
    D.庚享有对乙的代位继承权


    答案:A
    解析:
    【精解】根据继承法意见的规定,A项正确,B项错误。C项错在:巳享有对甲所留遗产的转继承权。D项错在:庚享有对乙的转继承权,而不是代位继承权。

  • 第7题:

    甲乙夫妻在一次事故中同时遇难,没有子女,且没有遗嘱。甲有父母,乙没有任何亲人。则甲乙的遗产()。

    • A、甲的遗产归其父母,乙归国家
    • B、甲、乙的遗产均归国家
    • C、甲、乙的遗产均归甲的父母继承
    • D、甲、乙遗产一半归国家,一半归甲的父母

    正确答案:C

  • 第8题:

    下列行为中,属于代理的是()。

    • A、甲有朋友远道而来,甲不在家,乙代甲招待该客人
    • B、甲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甲以该公司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合同
    • C、甲将希望与乙女缔结婚姻的意思表示委托丙代为告知
    • D、甲到上海出差,乙让甲帮其购买一批药材

    正确答案:D

  • 第9题:

    单选题
    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甲拟向公司股东乙转让其出资。下列关于甲转让出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

    甲可以将其出资转让给乙,无须经其他股东同意

    B

    甲不得将其出资转让给乙

    C

    甲可以将其出资转让给乙,但须经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

    D

    甲可以将其出资转让给乙,但须经全体股东的2/3以上同意


    正确答案: A
    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 第10题:

    单选题
    甲与乙为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甲为董事长。2014年4月,一次出差途中遭遇车祸,甲与乙同时遇难。关于甲、乙股东资格的继承,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

    在公司章程未特别规定时,甲、乙的继承人均可主张股东资格继承 

    B

    在公司章程未特别规定时,甲的继承人可以主张继承股东资格与董事长职位 

    C

    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甲、乙的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条件 

    D

    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甲、乙的继承人不得继承股东资格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甲委托乙用货车将一批水果运往A地,不料途中遭遇山洪,水果全部毁损。甲委托乙运输时已向乙支付运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水果损失与运费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乙应当赔偿因水果毁损给甲造成的损失

    B

    甲自行承担因水果毁损造成的损失

    C

    甲有权要求乙返还运费

    D

    甲无权要求乙返还运费


    正确答案: D,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甲乙夫妻在一次事故中同时遇难,没有子女,且没有遗嘱。甲有父母,乙没有任何亲人。则甲乙的遗产()。
    A

    甲的遗产归其父母,乙归国家

    B

    甲、乙的遗产均归国家

    C

    甲、乙的遗产均归甲的父母继承

    D

    甲、乙遗产一半归国家,一半归甲的父母


    正确答案: C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条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
    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所以,甲在继承乙的财产后,再由其父母继承。

  • 第13题:

    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甲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乙转让其股权。下列关于甲转让股权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甲可以将其股权转让给乙,无须经其他股东同意
    B.甲可以将其股权转让给乙,但须通知其他股东
    C.甲可以将其股权转让给乙,但须经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
    D.甲可以将其股权转让给乙,但须经其他股东的2/3以上同意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 第14题:

    甲被法院宣告死亡,甲父乙、甲妻丙、甲子丁分割了其遗产。后乙病故,丁代位继承了乙的部分遗产。丙与戊再婚后因车祸遇难,丁、戊又分割了丙的遗产。现甲重新出现,法院撤销死亡宣告。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丁应将其从甲、乙、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
    B:丁只应将其从甲、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
    C:戊从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都应返还给甲
    D:丁、戊应将从丙处继承的而丙从甲处继承的财产返还给甲

    答案:D
    解析:
    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本题中,丁从甲处继承的财产应当返还,丁、戊从丙处继承的而丙从甲处继承的财产返还给甲。另外,对于丁代位继承从乙处取得的财产,由于代位继承实际上是继承了甲应当继承的份额,所以在甲被撤销死亡宣告后理应返还给甲,故A、B、C项错误,D项正确。

  • 第15题:

    甲立有遗嘱,其内容为自己死后遗产全部由独生子乙继承。在一次车祸中甲乙同时遇难,甲当场死亡,乙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乙的儿子丙依甲的遗嘱集继承了甲的全部遗产。丙继承甲遗产的方式是()

    A.代位继承
    B.转继承
    C.第一顺序法定继承
    D.第二顺序法定继承

    答案:B
    解析:
    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是指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该先死亡的子女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法律制度。转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未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也死亡的。其应得的遗产份额转由他的继承人继承的法律制度。

  • 第16题:

    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甲拟向公司股东乙转让其出资。下列关于甲转让出资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表述有( )。

    A.甲可以将其出资转让给乙,无须通知和经其他股东同意
    B.甲可以将其出资转让给乙,但须通知其他股东
    C.甲可以将其出资转让给乙,但须经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
    D.甲可以将其出资转让给乙,但须经全体股东的2/3以上同意

    答案:B,C,D
    解析: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

  • 第17题:

    甲、乙为夫妻,均无父母子女。甲只有一兄丙,乙只有一妹丁。丙、丁均生活独立,且与甲、乙往来较少。2003年春节期间,甲、乙驾马车进城购买年货,回家途中因马受惊狂奔,甲、乙被摔下悬崖。戊路过时发现甲已死亡,乙尚存一点气息,戊遂将乙送往医院,但乙在被送往医院途中死亡。经查甲、乙共有房屋三间。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乙的遗产由丙独自继承

    B.甲、乙的遗产由丁独自继承

    C.甲、乙的遗产由丙、丁平分

    D.甲、乙的遗产归甲、乙所在的村所有

    答案:B
    解析:
    本题属于基本知识应用题,考核的知识点是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和转继承的问题。本题中,甲先于乙死亡,甲乙无父母子女,甲的遗产应全部由乙继承,乙尚未实际取得遗产便死亡,则乙的遗产由乙的继承人继承。而乙的配偶、父母均先于乙死亡,乙没有子女,即乙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不存在,因而应由乙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来继承乙的遗产。而乙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只有一个妹妹丁,因此,由丁继承乙的遗产,同时作为乙的法定继承人通过转继承而取得甲的遗产。因此,选项B是正确的,排除了选项A、C、D。 【评注】(1)熟记《继承法》关于继承顺序的法律规定;
    (2)对于该考点的掌握应注意:继承开始后,并非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同时参加遗产的继承,他们只能按照法律规定的上述顺序参加继承。即首先由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继承。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得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第18题:

    甲为一富商,乙为甲之子,为谋得甲之财产,乙多方虐待甲,甲宣布断绝与乙的关系,并立下字据,剥夺乙的继承权。甲年老之后,乙幡然悔悟,对甲多尽孝道,甲原谅了乙的行为。对于乙的继承权,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A、乙因虐待甲当然丧失继承人资格,无须任何程序
    • B、乙因甲宣布断绝关系而当然丧失继承权
    • C、乙因甲立下字据,剥夺其继承权而丧失继承权
    • D、乙因甲的原谅行为而恢复其继承权,且无须任何程序

    正确答案:A,B,C

  • 第19题:

    甲与乙为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甲为董事长。2014年4月,一次出差途中遭遇车祸,甲与乙同时遇难。关于甲、乙股东资格的继承,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 A、在公司章程未特别规定时,甲、乙的继承人均可主张股东资格继承 
    • B、在公司章程未特别规定时,甲的继承人可以主张继承股东资格与董事长职位 
    • C、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甲、乙的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条件 
    • D、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甲、乙的继承人不得继承股东资格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单选题
    甲与乙为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甲为董事长。2016年4月,一次出差途中遭遇车祸,甲与乙同时遇难。关于甲、乙股东资格的继承,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在公司章程未特别规定时,甲、乙的继承人均可主张股东资格继承

    B

    在公司章程未特别规定时,甲的继承人可以主张继承股东资格与董事长职位

    C

    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甲、乙的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条件

    D

    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甲、乙的继承人不得继承股东资格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根据《公司法》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可知,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东资格的继承条件作出规定,也可以直接规定禁止继承股东资格。在公司章程未作特别规定时,原股东的继承人可以主张股东资格的继承。选项B说法错误。根据规定,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据此可知,董事长等高管身份不属于继承范围。

  • 第21题:

    多选题
    甲为一富商,乙为甲之子,为谋得甲之财产,乙多方虐待甲,甲宣布断绝与乙的关系,并立下字据,剥夺乙的继承权。甲年老之后,乙幡然悔悟,对甲多尽孝道,甲原谅了乙的行为。对于乙的继承权,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

    乙因虐待甲当然丧失继承人资格,无须任何程序

    B

    乙因甲宣布断绝关系而当然丧失继承权

    C

    乙因甲立下字据,剥夺其继承权而丧失继承权

    D

    乙因甲的原谅行为而恢复其继承权,且无须任何程序


    正确答案: C,A
    解析: 对于虐待被继承人而剥夺继承人资格的,应经人民法院判决。A选项错误。在我国,宣布断绝父子关系不发生相应法律效力。B选项错误。甲立下字据不成为剥夺继承人继承权的法定理由。被继承人生前原谅继承人的行为可导致其继承权恢复。恢复继承权无须法院判决。本题正确选项为ABC。

  • 第22题:

    单选题
    下列行为中,属于代理的是()。
    A

    甲有朋友远道而来,甲不在家,乙代甲招待该客人

    B

    甲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甲以该公司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合同

    C

    甲将希望与乙女缔结婚姻的意思表示委托丙代为告知

    D

    甲到上海出差,乙让甲帮其购买一批药材


    正确答案: C
    解析: 《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A项属于道德行为,不具有法律意义;B项属于代表行为;C项属于传达行为,虽然该种意思表示不能代理,但是可以借助使者传达。

  • 第23题:

    单选题
    某甲带着儿子丙;女儿乙一起去郊游,路上遭遇车祸,甲;乙丙全部死亡,并且无法确定各自的死亡顺序,如果他们各自都有继承人,则关于他们的死亡顺序的表述正确的是()。
    A

    推定甲;乙和丙同时死亡

    B

    推定甲先死亡,乙;丙同时死亡

    C

    推定甲先死亡,乙;丙之间则不能确定

    D

    推定乙;丙同时死亡,然后甲死亡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甲与保姆乙约定:甲生前由乙照料,死后遗产全部归乙。乙一直细心照料甲。后甲女儿丙回国,与乙一起照料甲,半年后甲去世。丙认为自己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且尽了义务,主张甲、乙约定无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2年真题]
    A

    遗赠扶养协议有效

    B

    协议部分无效,丙可以继承甲的一半遗产

    C

    协议无效,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D

    协议有效,应按遗嘱继承处理


    正确答案: C
    解析:
    《继承法》第31条第1款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即生效,即使甲的女儿丙已经回国,扶养人尽了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遗赠扶养协议中约定的权利,且遗赠扶养协议效力高于遗嘱继承的效力,遗嘱继承的效力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