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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人何某到内地投资建厂,王某在其内地工厂打工,王某与资方出现了劳工争议,并诉诸内地的法院。有关文书需要向澳门送达,依《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安排》,下列哪几项是正确的?( )A.上述安排适用于劳工争议案件的送达 B.需要送达的司法文书载明的出庭日期或期限必须未过 C.内地法院可通过澳门高级法院送达 D.最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可以直接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

题目
澳门人何某到内地投资建厂,王某在其内地工厂打工,王某与资方出现了劳工争议,并诉诸内地的法院。有关文书需要向澳门送达,依《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安排》,下列哪几项是正确的?( )

A.上述安排适用于劳工争议案件的送达
B.需要送达的司法文书载明的出庭日期或期限必须未过
C.内地法院可通过澳门高级法院送达
D.最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可以直接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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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位于浙江的一制衣企业与一香港公司因供货争议诉诸内地法院,该香港公司在内地有业务代办人,依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关于相关文书的送达,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香港公司主要负责人到北京出差时可直接向其送达

    B.必须通过外交部门才可向到北京出差的香港公司主要负责人送达

    C.只要是该香港公司在内地的业务代办人,即可向其送达

    D.可以直接向该香港公司授权可接受送达的业务代办人送达


    正确答案:AD
    依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第3条,作为受送达人的自然人或者企业、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内地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向该自然人或者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送达,A对,B错。依第5条第2款,受送达人在内地设立有分支机构或者业务代办人并授权其接受送达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向该分支机构或者业务代办人送达,C错,D对。

  • 第2题:

    李某在内地某法院取得一项涉及王某的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民事判决。王某的主要财产在澳门,在内地也有少量可供执行的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李某有权同时向内地与澳门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 B.李某向澳门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的同时,可以向内地法院申请查封、扣押或者冻结王某的财产 C.如澳门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其不能仅执行该判决中的部分请求 D.该判决的执行应适用内地法律


    正确答案:B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第5条规定,A、C项错误,B项正确。依据第20条规定,该判决的执行应适用澳门法律,因此D项错误。

  • 第3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査取证的安排》(以下简称《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安排》),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北京市髙级人民法院与澳门终审法院之间可以相互委托送达与取证
    B.受托法院应优先处理受托事项,完成受托事项的期限,送达文书最迟不超过三个月
    C.送达费用一般由委托方支付
    D.受托方可根据其本辖区法律不承认对该请求事项提起诉讼的权利为由,拒绝接受委托


    答案:A
    解析:
    。依据《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安排》,协助机关内地为各高级人民法院,澳门是终审法院;送达文书的期限为两个月;送达取证费用一般互免;查托方不得以其本辖区法律规定对委托方法院审理的该民商事案件享有专属管辖权或不承认对该请求事项提起诉讼的权利为由,不予执行受托事项。

  • 第4题:

    内地李某与澳门王某因财产纠纷在澳门仲裁。仲裁庭作出裁定后需要执行。依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当事人分别向两地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的,两地法院都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其中仲裁地法院应当先进行执行清偿
    B.内地两个法院有管辖权,当事人可以同时向两个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C.申请人像有关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内地或澳门特别行政区仲裁裁决的期限,依据认可和执行地的法律确定
    D.申请人申请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应当根据执行地法律的规定,交纳诉讼费用


    答案:B
    解析:

  • 第5题:

    广东某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件劳动争议案件时,须向澳门送达一份开庭通知书。根据《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如果该文书确定的出庭日期已过,澳门法院仍应送达
    B.该中级人民法院可直接向澳门终审法院送达 .
    C.该项文书的送达可以通过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澳门终审法院进行
    D.受托方法院对该文书的内容和后果不负法律责任


    答案:B
    解析:
    依据《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第 12条的规定,不论委托方法院司法文书中确定的出庭日期或者期限是否巳过,受委托方法院均应送达。因此,A选项正确。依据《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 排》彙2条的规定,双方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均需通过各高级人民法院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终 审法院进行。最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可以直接相互委托送达和调取证据。因此,B选项错 误。该中级人民法院应当请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委托,因此,C选项正确。依据《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 行政区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第13条规定,受委托方法院对委托方法院 委托送达的司法文书和所附相关文件的内容和后果不负法律责任。因此,D选项正确。

  • 第6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查取证的安排》(以下简称《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安排》),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与澳门终审法院之间可以相互委托送达与取证
    • B、受托法院应优先处理受托事项,完成受托事项的期限,送达文书最迟不超过3个月
    • C、送达费用一般由委托方支付
    • D、受托方可根据其本辖区法律不承认对该请求事项提起诉讼的权利为由,拒绝接受委托

    正确答案:A

  • 第7题:

    湖北某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件劳工争议案件时,须向澳门送达一份开庭通知书。根据《关于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

    • A、该中级人民法院必须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和澳门终审法院进行
    • B、受托方对该文书的内容和后果不负法律责任
    • C、该文书必须通过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澳门终审法院进行
    • D、如果该文书确定的出庭日期已过,澳门法院仍应送达

    正确答案:A

  • 第8题:

    关于内地与澳门之间的调查取证,依2001年8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

    • A、双方委托调查取证,澳门一方应通过澳门高等法院进行
    • B、委托方法院可以请求代为询问当事人
    • C、最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可以直接相互委托调取证据
    • D、两地可以互免委托调查取证的费用或税项

    正确答案:B,C,D

  • 第9题:

    单选题
    李某在内地某法院取得一项涉及王某的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民事判决。王某的主要财产在澳门,在内地也有少量可供执行的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7年真题]
    A

    李某有权同时向内地与澳门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

    B

    李某向澳门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的同时,可以向内地法院申请查封、扣押或者冻结王某的财产

    C

    如澳门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它不能仅执行该判决中的部分请求

    D

    该判决的执行应适用内地法律


    正确答案: D
    解析:
    AB两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简称《内地与澳门司法协助的安排》)第5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在内地和澳门均有可供执行财产的,申请人可以向一地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申请人向一地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的同时,可以向另一地法院申请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在一地法院执行完毕后,可以根据该地法院出具的执行情况证明,就不足部分向另一地法院申请采取处分财产的执行措施。
    C项,《内地与澳门司法协助的安排》第14条规定,被请求方法院不能对判决所确认的所有请求予以认可和执行时,可以认可和执行其中的部分请求
    D项,《内地与澳门司法协助的安排》第20条规定,对民商事判决的认可和执行,除本安排有规定的以外,适用被请求方的法律规定。

  • 第10题:

    多选题
    内地某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民事案件过程中,需从澳门调取证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该中级人民法院可直接委托澳门的有关法院调取证据

    B

    澳门受托法院可以该民事案件属于其专属管辖为由拒绝执行受托事项

    C

    受托法院完成调取证据的期限最迟不得超过自收到委托书之日起三个月

    D

    最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可以直接委托调取证据


    正确答案: D,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海南某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件劳工争议案件时,须向澳门送达一份开庭通知书。根据《关于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
    A

    该中级人民法院可直接向澳门终审法院送达

    B

    受托方对该文书的内容和后果不负法律责任

    C

    该文书可以通过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澳门终审法院进行

    D

    如果该文书确定的出庭日期已过,澳门法院仍应送达


    正确答案: B
    解析: 需由高院或最高院向澳门终审法院送达,A错。

  • 第12题:

    单选题
    广州甲公司与澳门乙商户订立了食品供货合同。甲乙公司因付款问题产生争议,并诉诸内地某法院。该案需委托澳门法院进行司法协助。关于该司法协助事项,依相关规定,下列哪项表述是正确的?(  )
    A

    在澳门询问证人时,内地法院的人员不能出席直接向证人发问

    B

    委托澳门法院进行司法协助,委托书应以葡文提出

    C

    该案件司法文书送达的委托,应通过该中级人民法院所属高级人民法院转交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

    D

    请求调取的证据可以是任何证据


    正确答案: A
    解析:
    A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第19条规定,受委托方法院在执行委托调取证据时,根据委托方法院的请求,可以允许委托方法院派司法人员出席。必要时,经受委托方允许,委托方法院的司法人员可以向证人、鉴定人等发问
    B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第4条规定,委托书应当以中文文本提出。
    C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第2条规定,双方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均须通过各高级人民法院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进行。
    D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第15条规定,委托方法院请求调取的证据只能是用于与诉讼有关的证据。因此,不能调取与案件无关的证据。

  • 第13题:

    李某在内地某法院取得一项涉及王某的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民事判决。王菜的主要财产在澳门,在内地也有少量可供执行的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李某有权同时向内地与澳门右营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

    B.李某向澳门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的同时,可以向内地法院申请查封、扣押或者冻结王某的财产

    C.如澳门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它不能仅执行该判决中的部分请求

    D.该判决的执行应适用内地法律


    正确答案:B
    [考点]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以下本题中简称《安排》)自2006年4月1日起生效,也属于近两年的新法之一,考查可能性很大。
    根据《安排》第1条的规定:“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民商事案件(在内地包括劳动争议案件,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包括劳动民事案件)判决的相互认可和执行,适用本安排。”本题中,李某在内地某法院取得一项涉及王某的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民事判决,可执行财产主要在澳门,依据本《安排》的规定,如果李某在澳门申请执行,则适用澳门的法律,D项错误。
    《安排》第5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在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均有可供执行财产的,申请人可以向一地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申请人向一地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的同时,可以向另一地法院申请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待一地法院执行完毕后,可以根据该地法院出具的执行情况证明,就不足部分向另一地法院申请采取处分财产的执行措施。两地法院执行财产的总额不得超过依据判决和法律规定所确定的数额。”本题中,王某的主要财产在澳门,在内地也有少量可供执行的财产,属于在内地与澳门具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情况,按《安排》第5条第1款的规定,可以向一地法院提出执行申请,而不是同时向两地法院提1出执行申请,故A项错误。
    依据《安排》第5条第2款的规定,李某向澳门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的同时,可以向内地法院申请查封、扣押或者冻结王某的财产,故B项正确。
    如果澳门法院对王某在澳门的财产执行完毕后仍不能满足判决的财产数额,李某可以就不足部分向内地法院申请执行,所以C项错误。

  • 第14题:

    2006年3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根据该文件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内地有关劳动争议案件的判决适用该安排

    B.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劳动民事案件的判决适用该安排

    C.经裁定予以认可的判决,与被请求方法院的判决具有同等效力

    D.最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不承担提供相关法律资料的义务


    正确答案:ABC

  • 第15题:

    香港特别行政区甲公司与内地乙公司发生投资纠纷,乙公司诉诸某中级人民法院。 陈某是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是甲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关于该案的文书送达及法律适用,下 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如陈某在内地,受案法院无须通过上一级人民法院向其送达
    B.如甲公司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表明张某无权代为接收有关司法文书,则不能向其送达
    C.如甲公司在内地设有代表机构的,受案人民法院可直接向该代表机构送达
    D.同时采用公告送达和其他多种方式送达的,应当根据最先实现送达的方式确定送达日期


    答案:D
    解析:
    选项A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以下简称 《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第3条规定,作为受送达人的自然人或者企业、其他 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内地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向该自然人或者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送达。
    选项B正确。《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第4条规定,除受送达人在授权委 托书中明确表明其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接收有关司法文书外,其委托的诉讼代理人为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 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可以向该诉讼代理人送达。
    选项C正确。《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第5条第1款规定,受送达人在内 地设立有代表机构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向该代表机构送达。
    选项D错误。《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第10条规定,除公告送达方式外, 人民法院可以同时采取多种法定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采取多种方式送达的,应当根据最先实现送达的方式 确定送达日期。据此可知,公告送达是被排除在外的。

  • 第16题:

    ★ 依《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安排》,关于内地与澳门之间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下列选项正确的是哪几项?()
    A.安排涉及的民商事案件在内地包括劳动争议案件,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包括民事劳工案件
    B.受委托法院送达的司法文书必须是其中载明的出庭日期或期限未过的司法文书
    C.双方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均须通过内地各高级人民法院和溴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进行
    D.最髙人民法院与溴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可以直接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


    答案:A,C,D
    解析:
    。最髙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查取证的安排》规定,内地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在内地包括劳动争议案件,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包括民事劳工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均适用本安排。并且规定,双方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均须通过各高级人民法院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进行。最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可以直接相互委托送达和调取证据,ACD正确。根据第12条的规定,不论委托方法院司法文书中确定的出庭曰期或者期限是否巳过,受委托方法院均应送达,B错误。

  • 第17题:

    内地某中级法院审理一涉及澳门企业的商事案件。需委托澳门法院进行司法协助。关于该司法协助事项,依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在询问证人时,内地中级法院的人员不能出席直接向证人发问
    • B、因为是委托澳门法院进行司法协助,因此,委托书应以葡文提出
    • C、该案件司法文书送达的委托,应通过该中级法院所属高级法院转交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
    • D、请求调取的证据,应当是与该案件有关的证据

    正确答案:C,D

  • 第18题:

    位于深圳的一企业与一香港公司因供货争议诉诸内地法院,该香港公司在内地有业务代办人。依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关于相关文书的送达,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香港公司主要负责人到北京出差时可直接向其送达
    • B、必须通过外交部门才可向到北京出差的香港公司主要负责人送达
    • C、只要是该香港公司在内地的业务代办人,即可向其送达
    • D、可以直接向该香港公司授权可接受送达的业务代办人送达

    正确答案:A,D

  • 第19题:

    海南某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件劳工争议案件时,须向澳门送达一份开庭通知书。根据《关于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

    • A、该中级人民法院可直接向澳门终审法院送达
    • B、受托方对该文书的内容和后果不负法律责任
    • C、该文书可以通过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澳门终审法院进行
    • D、如果该文书确定的出庭日期已过,澳门法院仍应送达

    正确答案:A

  • 第20题:

    香港地区甲公司与内地乙公司发生投资纠纷,乙公司诉诸某中级人民法院。张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海是甲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关于该案的文书送达及法律适用,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 A、如张成在内地,受案法院必须通过上一级人民法院向其送达
    • B、如甲公司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表明王海无权代为接收有关司法文书,则不能向其送达
    • C、受案人民法院不可直接向甲公司在内地设的代表机构送达
    • D、同时采用公告送达和其他多种方式送达的,应当根据最先实现送达的方式确定送达日期

    正确答案:B

  • 第21题:

    单选题
    香港地区甲公司与内地乙公司发生投资纠纷,乙公司诉诸某中级人民法院。张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海是甲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关于该案的文书送达及法律适用,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A

    如张成在内地,受案法院必须通过上一级人民法院向其送达

    B

    如甲公司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表明王海无权代为接收有关司法文书,则不能向其送达

    C

    受案人民法院不可直接向甲公司在内地设的代表机构送达

    D

    同时采用公告送达和其他多种方式送达的,应当根据最先实现送达的方式确定送达日期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区域法律问题--区域司法协助。最高人民法院在1998年和2009年分别通过了关于内地与香港之间民商事司法文书的送达的规定。2009年规定第6条明确了两者的关系。依2009年规定第6条,新规定的出现并没有使旧规定失效。依第6条,人民法院仍可依1998年安排由高级人民法院送达,该条给此种方式送达一个结束的期限,即如满3个月不能送达,视为不能用此种方式送达。依2009年规定第3条,"作为受送达人的自然人或者企业、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内地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向该自然人或者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送达"。而不需要按1999年安排那样必须通过"高院"向对方送达了。A错误。依2009年规定第4条,"除受送达人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表明其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接收有关司法文书外,其委托的诉讼代理人为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可以向该诉讼代理人送达"。B正确。依2009年规定第5条第1款,"受送达人在内地设立有代表机构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向该代表机构送达"。C错误。依2009年规定第10条,"除公告送达方式外,人民法院可以同时采取多种法定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采取多种方式送达的,应当根据最先实现送达的方式确定送达日期"。本题说是"包括公告送达"就不对了。D错误。

  • 第22题:

    单选题
    香港地区甲公司与内地乙公司发生投资纠纷,乙公司诉诸某中级人民法院。陈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某是甲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关于该案的文书送达及法律适用,下列哪个选项是正确的?(  )
    A

    如陈某在内地,受案法院必须通过上一级人民法院向其送达

    B

    如甲公司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表明张某无权代为接收有关司法文书,则不能向其送达

    C

    受案人民法院不可直接向甲公司在内地设的代表机构送达

    D

    同时采用公告送达和其他多种方式送达的,应当根据最先实现送达的方式确定送达日期


    正确答案: C
    解析:
    A项,最高人民法院在1998年和2009年分别通过了关于内地与香港之间民商事司法文书的送达的规定。2009年规定第6条,明确了两者的关系。依2009年规定第6条,新规定的出现并没有使旧规定失效。依第6条,人民法院仍可依1998年安排由高级人民法院送达,该条给此种方式送达一个结束的期限,即如满3个月不能送达,视为不能用此种方式送达。依2009年规定第3条,作为受送达人的自然人或者企业、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内地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向该自然人或者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送达,不需要通过“高院”向对方送达。
    B项,2009年规定第4条,除受送达人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表明其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接收有关司法文书外,其委托的诉讼代理人为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可以向该诉讼代理人送达
    C项,2009年规定第5条第1款,受送达人在内地设立有代表机构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向该代表机构送达。
    D项,2009年规定第10条,除公告送达方式外,人民法院可以同时采取多种法定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采取多种方式送达的,应当根据最先实现送达的方式确定送达日期。

  • 第23题:

    多选题
    依《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安排》,关于内地与澳门之间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下列选项正确的是哪几项?( )
    A

    安排涉及的民商事案件在内地包括劳动争议案件,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包括民事劳工案件

    B

    受委托法院送达的司法文书必须是其中载明的出庭日期或期限未过的司法文书

    C

    双方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均须通过内地各高级人民法院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进行

    D

    最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可以直接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查取证的安排》规定,内地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在内地包括劳动争议案件,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包括民事劳工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均适用本安排并且规定,双方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
    均须通过各高级人民法院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进行最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可以直接相互委托送达和调取证据,ACD正确根据第12条的规定,不论委托方法院司法文书中确定的出庭日期或者期限是否已过,受委托方法院均应送达,B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