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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以5万元从甲商店购得标注为明代制品的瓷瓶一件,放置于家中客厅。李某好奇把玩,不慎将瓷瓶摔坏。经鉴定,瓷瓶为赝品,市场价值为100元,甲商店系知假卖假。王某下列请求哪些是合法的?A:要求甲商店赔偿10万元B:要求甲商店赔偿5万元C:要求李某赔偿5万元D:要求李某赔偿100元

题目
王某以5万元从甲商店购得标注为明代制品的瓷瓶一件,放置于家中客厅。李某好奇把玩,不慎将瓷瓶摔坏。经鉴定,瓷瓶为赝品,市场价值为100元,甲商店系知假卖假。王某下列请求哪些是合法的?

A:要求甲商店赔偿10万元
B:要求甲商店赔偿5万元
C:要求李某赔偿5万元
D:要求李某赔偿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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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王某以5万元从甲商店购得标注为明代制品的瓷瓶一件,放置于家中客厅。李某好奇把玩,不慎将瓷瓶摔坏。经鉴定,瓷瓶为赝品,市场价值为100元,甲商店系知假卖假。王某下列请求哪些是合法的?”相关问题
  • 第1题:

    李某经营个体商店亏损达数千元,于是决定停止营业。赵某遂将李某店铺租下,同时租用李某的营业执照,经营各种商品和饮料。后消费者王某在该店中购买到变质商品,为此发生纠纷,王某准备随时诉讼解决。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王某只能以赵某为被告起诉 B.王某只能以李某为被告起诉 C.王某可以以赵某为被告起诉,也可以以李某为被告起诉 D.王某可以以赵某和李某为共同被告起诉


    正确答案:CD
    本题考查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者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责任承担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7条规定:“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据此可知,选项CD为正确答案。

  • 第2题:

    2012年春节过后,甲外出打工,将一祖传瓷瓶交由邻居乙保管。乙因结婚用钱,谎称瓷瓶为自己所有,将其按照市价卖给了丙,得款1万元。2012年7月,乙见甲的房屋有倒塌危险,可能危及自己的房屋,遂以自己的名义请施工队加固甲的房屋。施工结束后,经结算需要支付工程款2万元。2012年底甲回村,因瓷瓶处分和工程款支付问题与乙发生纠纷。 结合上述材料,请回答下列问题: (1)丙能否取得瓷瓶的所有权?为什么? (2)乙出售瓷瓶是否属于侵权行为?为什么? (3)施工队应向谁请求支付工程款?为什么? (4)乙聘请施工队为甲加固房屋的行为是否构成无因管理?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丙能取得瓷瓶所有权。因为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 (2)乙属于侵权行为。乙出售瓷瓶的行为是无权处分,侵害了甲的所有权,构成侵权行为。 (3)施工队应向乙请求支付工程款。因为施工队与乙之间存在合同关系。 (4)乙构成无因管理。因为乙没有对甲的事务进行管理的义务,但为避免甲的利益受损,对甲的事务进行了管理即聘请施工队加固甲的房屋,符合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 第3题:

    (2016年)甲为庆祝好友乙60岁生日,拟赠与其古董瓷瓶一只,乙欣然同意。但双方约定,瓷瓶交付乙后,甲可以随时借用该瓷瓶。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瓷瓶交付乙前,如果甲故意将瓷瓶摔碎,甲应当向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B.瓷瓶交付乙前,如果甲因重大过失致使瓷瓶摔碎,甲应当向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C.瓷瓶交付乙前,如果甲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家庭生活的,可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D.瓷瓶交付乙后,如果甲请求借用时被乙拒绝,甲可以撤销赠与

    答案:A,B,C,D
    解析:
    (1)选项AB: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选项C: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3)选项D: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时,无论赠与财产的权利是否转移,赠与是否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或者经过公证,赠与人均可以撤销该赠与。

  • 第4题:

    (本题选项B涉及考点2018年教材有变动)甲为庆祝好友乙60岁生日,拟赠与其古董瓷瓶一只。但双方约定,瓷瓶交付乙后,甲可以随时借用该瓷瓶。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瓷瓶交付乙前,甲不得撤销赠与
    B.瓷瓶交付乙后,若被鉴定为赝品,乙有权以欺诈为由撤销赠与
    C.瓷瓶交付乙后,若甲请求借用时被乙拒绝,甲可以撤销赠与
    D.瓷瓶交付乙前,若甲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活,可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答案:C,D
    解析:
    选项B所涉及考点2018年教材有变动。(1)选项A: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
    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2)选项B:如果甲订立赠与合同时并不知道该瓷瓶是赝品,乙无权以欺诈为由撤销赠与;(3)选项C: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时,无论赠与财产的权利是否转移,赠与是否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或者经过公证,赠与人均可以撤销该赠与;(4)选项D: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 第5题:

    王某17岁,在北京打工时,不慎将20岁的李某的电脑摔坏,该损失应由()。

    • A、王某父母赔偿
    • B、王某本人赔偿
    • C、王某赔偿一半
    • D、李某自负

    正确答案:B

  • 第6题:

    李某与王某因琐事发生斗殴,李某声称要将王某杀死,并去商店买了一把菜刀。王某害怕,在李某从商店回来的路上用猎枪将李某打死。王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


    正确答案:错误

  • 第7题:

    王某因装修房屋与甲公司签订装修合同,约定工程造价为5万元,包括室内装修、墙面粉刷、洁具、灯具安装等内容。王某交付工程款,甲公司出具了发票。甲公司派业务员李某和张某具体负责王某家的装修工程。王某后又与李某、张某达成协议,为其安装中央空调(未包括在王某与甲公司签订的装修合同之中),工程款为7万元。该款由李某、张某出具收条,款项未入公司账户。工程竣工后,甲公司为造价5万元的工程部分出具保修单。因王某家中央空调出现质量问题,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赔偿损失,为此引起纠纷。对该中央空调装修部分,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公司不承担责任
    • B、甲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 C、甲公司应与王某分担责任
    • D、甲公司应与李某、张某对工程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A

  • 第8题:

    多选题
    王某以5万元从甲商店购得标注为明代制品的瓷瓶一件,放置于家中客厅。李某好奇把玩,不慎将瓷瓶摔坏。经鉴定,瓷瓶为赝品,市场价值为100元,甲商店系知假卖假。王某下列请求合法的是(  )
    A

    要求甲商店赔偿10万元

    B

    要求甲商店赔偿5万元

    C

    要求李某赔偿5万元

    D

    要求李某赔偿100元


    正确答案: B,D
    解析:
    A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甲商店有欺诈行为,王某有权要求甲商店增加赔偿,增加赔偿的金额为购买价款的三倍,即15万元。B项,王某从甲商店购买明代制品的瓷瓶一件,说明王某与甲商店形成的是买卖合同关系,该合同的标的物是假的,说明商店存在违约的情况,因此,王某也可以以违约为由要求甲商店赔偿5万元。CD两项,因为该瓷瓶实际上是赝品,市场价值才100元,因此,王某只能要求李某承担100元的侵权赔偿责任,而不能要求其承担5万元的侵权赔偿责任。

  • 第9题:

    多选题
    李某有一子李甲在外打工,无其他亲人。因春天耕种,李某借张某的耕牛耕田,李某突发脑溢血死亡。李甲从外地赶回,以为耕牛为父亲所买,继承该耕牛,并出租于王某使用。王某使用期间,耕牛生下小牛仔。之后,张某找李甲索要耕牛,被李甲拒绝。后来,王某正常使用耕牛,仍造成损失2000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小牛仔出生时李甲为善意占有,张某无权要求返还小牛

    B

    对耕牛造成的损害,张某有权要求李甲赔偿

    C

    李甲出租耕牛所获得的租金,张某有权要求李甲返还

    D

    张某有权对王某行使占有返还请求权


    正确答案: D,C
    解析:
    AC两项,《物权法》第243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本题中,小牛仔出生时,李甲虽为善意的间接占有人,但无论是善意还是恶意占有人,均应当返还原物及孳息。小牛仔属于天然孳息,而租金属于法定孳息,均可要求返还。
    B项,《物权法》第242条规定,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李甲虽原属于善意占有人,但当张某索要耕牛时,李甲即应当知道其为无权占有却拒绝归还,变成恶意占有人。此后,因使用占有物造成的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D项,因王某占有耕牛并非基于侵夺张某的占有,故张某无权对王某行使占有返还请求权。

  • 第10题:

    单选题
    王某17岁,在北京打工时,不慎将20岁的李某的电脑摔坏,该损失应由()。
    A

    王某父母赔偿

    B

    王某本人赔偿

    C

    王某赔偿一半

    D

    李某自负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小偷张某在某购物商店窃得游客王某的钱包后逃逸,王某发现后急迫。张某逃跑中撞上欲借用商店厕所的李某,因商店地板湿滑,李某摔成重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小偷张某应当赔偿李某的损失

    B

    购物商店对李某的损失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C

    王某不需要赔偿李某的损失

    D

    小偷张某和购物商店对李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 D
    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37条第1款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李某摔伤系小偷张某撞到造成,张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李某虽然借用商场厕所,商场负有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因商场地板湿滑,李某摔成重伤,商场也应承补充责任。

  • 第12题:

    多选题
    王某以5万元从甲商店购得标注为明代制品的瓷瓶一件,放置于家中客厅。李某好奇把玩,不慎将瓷瓶摔坏。经鉴定,瓷瓶为赝品,市场价值为100元,甲商店系知假卖假。王某下列请求哪些是合法的?(  )
    A

    要求甲商店赔偿20万元

    B

    要求甲商店赔偿5万元

    C

    要求李某赔偿5万元

    D

    要求李某赔偿100元


    正确答案: A,C
    解析:
    A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49条、第51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2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王某可以要求甲商店赔偿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其购买瓷瓶价款的3倍,总共为20万元。
    B项,由于甲商店知假卖假,将标注为明代制品的赝品瓷瓶出卖给李某,属于明显的欺诈行为,王某可以撤销与甲商店之间的买卖合同,合同一旦被撤销后,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甲商场应当将王某的5万元钱予以返还
    CD两项,《物权法》第245条第1款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李某应当进行赔偿,即恢复原状,因无法恢复原状时,李某只能折价赔偿,而折价赔偿的标准是参考市场价格。由于瓷瓶为赝品,市场价值为100元,所以李某仅赔偿王某100元即可。

  • 第13题:

    王某因装修房屋与甲公司签订装修合同, 约定工程造价为5万元,包括室内装修、墙面粉刷、洁 具、灯具安装等内容。王某交付工程款,甲公司出具了 发票。甲公司派业务员李某和张某具体负责王某家的 装修工程。王某后又与李某、张某达成协议,为其安装 中央空调(未包括在王某与甲公司签订的装修合同之 中),工程款为7万元。该款由李某、张某出具收条,款 项未入公司账户。工程竣工后,甲公司为造价5万元 的工程部分出具保修单。因王某家中央空调出现质量 问题,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赔偿损失, 为此引起纠纷。对该中央空调装修部分,下列表述正 确的是:( )
    A.甲公司不承担责任
    B.甲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C.甲公司应与王某分担责任
    D.甲公司应与李某、张某对工程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A
    解析:
    。本题涉及表见代理问题。根据《合同法〉第 49条的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 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 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本题中,甲 公司虽然派李某和张某具体负责王某家的装修工程, 但在王某安装中央空调上,甲公司既没有将该内容订 入装修合同,也没有对该部分工程救出具发票和工程 保修单,王某没有理由相信该部分工程已经由李某和 张某代理公司作出决定,从而公司应当对该部分工程 负责,即李某和张某的行为并未构成表见代理,甲公司 不应对该工程负责。故本题答案为A。

  • 第14题:

    甲有祖传的明代青花瓷瓶一只,以 2 万元的价格卖给乙,约定第二天交付瓷瓶。当天晚上,甲又将瓷瓶卖给了出价 5 万元的丙,并立即交付瓷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可以以自己的合同订立在先而主张甲与丙之间的合同无效
    B.甲丙之间的合同效力待定
    C.乙已经取得瓷瓶的所有权
    D.丙已经取得瓷瓶的所有权

    答案:D
    解析:
    这属于一物两卖的问题,两个合同都是有效的,但甲与丙的合同已履行甲已经将花瓶交付给丙,丙已经取得了花瓶的所有权。而乙所取得的权利是债权,根据民法原理,物权优先于债权,故乙只能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而不能要求甲或丙交付花瓶。

  • 第15题:

    王某从商店购得标注为明代制品的瓷瓶一个,花费5万元,经鉴定,瓷瓶为赝品,实际价值100元。关于王某的权利,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可以要求商店返还5万元
    B.可以要求商店返还20万元
    C.可以要求商店赔偿损失
    D.可以要求商店减少价款

    答案:A,B,C,D
    解析: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收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本题中商店存在欺诈的行为,王某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规定要求甲赔偿购买商品的价款的四倍即20万元;王某从商店购买明代制品的瓷瓶一件,说明王某与甲商店形成的是买卖合同关系,该合同的标的物是假的,说明商店存在违约的情况,会计考前超压卷,瑞牛题库软件考前一周更新,下载链接 www.niutk.com因此,王某可以要求退货,也可以以违约为由要求商店赔偿损失、减少价款。

  • 第16题:

    王某在某商店买回一箱啤酒,后在开箱饮用该啤酒时,其中一瓶发生爆炸,将王某的左手手指炸伤,经治疗花去医药费300余元。王某到商店要求赔偿,商店声称此啤酒是从某批发商张某处购得,应向张某索赔。张某言道,我并没有将此啤酒直接售于你,再说,此爆炸应为产品质量问题,要找也应该找厂家。王某找到厂家,啤酒厂称生产的啤酒无论包装还是质量都有保证,引起爆炸应是仓储中出现的问题,应找张某或商店解决。王某后以商店为被告将其诉至法院。
    问:(1)王某可以向谁索赔
    (2)若产品是因在运输中和仓储中出现的问题,王某可否向商店索赔,为什么
    (3)此案属于一般侵权还是特殊侵权


    答案:
    解析:
    (1)王某可以向商品的销售者或制造商索赔。 (2)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即便商品瑕疵是由仓储者、运输者造成的,受害人也可以直接向销售者、制造者索赔。但是他们赔偿之后,可以向仓储者、运输者进行追偿。
    (3)属于民法规定的特殊侵权。

  • 第17题:

    下列哪些是属于合法的私人所有的文物()

    • A、某人家里的祖传文物
    • B、王某从某文物商店购买的文物
    • C、张某的朋友送给他的文物
    • D、李某从朋友那里买来的文物

    正确答案:A,B,C,D

  • 第18题:

    下列行为中构成盗窃罪的有()。

    • A、王某将李某殴打倒地不能动弹,但李某意识清醒,王某拿走其手上价值6000元的手表
    • B、李某在某商店购买东西时,看到店主的钱包(内有现金3000元)从口袋里滑落,趁其不注意偷偷将钱包捡起放入包内
    • C、张某在商店购买首饰的时候,售货员出示首饰后,张某趁其不备突然拿走
    • D、郑某潜入他人家中,将家中价值800元的电视机拿走

    正确答案:B,D

  • 第19题:

    李某与王某有矛盾,李某声称要将王某杀死,并去商店买了一把菜刀。王某害怕,在李某从商店回来的路上用猎枪将李某打死,王某的行为是防卫过当。


    正确答案:错误

  • 第20题:

    多选题
    甲为庆祝好友乙60岁生日,拟赠与其古董瓷瓶一只。但双方约定,瓷瓶交付之后,甲可以随时借用该瓷瓶,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正确的有()。
    A

    瓷瓶交付乙前,若甲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活,可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B

    瓷瓶交付乙后,若甲请求借用时被乙拒绝,甲可以撤销赠与

    C

    瓷瓶交付乙后,若被鉴定为赝品,乙有权以欺诈为由撤销赠与

    D

    瓷瓶交付乙前,甲不得撤销赠与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本题考核赠与合同。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选项A正确。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选项B正确。题目中没有说甲有欺诈的故意,不能直接认定是可撤销合同。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所以乙可以要求甲赔偿;选项C错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能任意撤销;题目中不是这些法定情形,甲可以任意撤销,选项D错误。

  • 第21题:

    问答题
    王某为开服装加工厂,向李某借了10万元,购买了机器设备。合同约定还款期限为2年,利息为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2倍。2年后,眼看还款日期将近,而因整个服装市场不景气,销售服装无利可图,王某没有销售服装的经验,因此不但收不回成本,而且赔上了多年的积蓄。还款期限到了,李某向王某催要,王某答应说,就是变卖家中财产也要还给李某。后王某在拍卖家中财物时,朋友赵某知晓情形后告知王某,反正财产拍卖后的钱要还给李某,不如便宜以1万元的价格将一台价值5万元的汽车卖给他。王某表示同意。其间,王某父亲病故,其父有个人合法遗产20万元,其母早亡,继承人只有王某和王弟,因王弟遭遇车祸而残疾,生活困难,王某明确表示放弃自己的继承权。2个月后,王某的财产经核算共拍卖了6万元。李某得知王某以较低的价格把一辆汽车卖给了赵某后,要求王某把已经卖了的汽车收回,重新拍卖。而王某和赵某均不同意,于是李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认定王某和赵某之间买卖合同以及王某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并要求赵某向自己返还汽车,以冲抵债务。 问题: 李某是否有权请求法院撤销王某和赵某的买卖行为以及王某抛弃继承权的行为?为什么?

    正确答案: 本问涉及债权保全撤销权的标的范围问题。债权保全撤销权所针对的可撤销的行为为财产行为,不为身份行为。所说财产行为,依合同法和《合同法解释(一)》之规定及司法实践,具体是指:
    第一,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
    第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
    第三,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的行为;第四,放弃到期债权的行为;
    第五,放弃未到期债权的行为;
    第六,无偿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上述财产行为只要是在债权人的债权成立后发生,且导致债务人的偿债能力降低,有害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权人就可依法行使撤销权。
    所说身份行为,是指因结婚、收养、终止收养、继承的抛弃和承认等行为,身份行为不得撤销。
    本案中,王某对李某的债务成立在先,该债务合法有效,王某为逃避债务,将自己价值5万元的汽车以1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赵某,该行为具备可撤销行为的客观要件。赵某为了自己之私利,与王某恶意串通,实施该买卖汽车的行为,表明赵某存在主观恶意,因此,王某与赵某买卖汽车的行为完全符合债权撤销权的要件,债权人李某可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买卖行为。
    但王某抛弃继承权的行为虽然影响李某的债权的实现,但该行为并未使债务人王某已有的责任财产减少,已有的偿债能力降低,故该行为债权人李某不得请求撤销。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王某以5万元从甲商店购得标注为明代制品的瓷瓶一件,放置于家中客厅。李某好奇把玩,不慎将瓷瓶摔坏。经鉴定,瓷瓶为赝品,市场价值为100元,甲商店系知假卖假。王某下列请求哪些是合法的?(  )[2008年真题改]
    A

    要求甲商店赔偿20万元

    B

    要求甲商店赔偿5万元

    C

    要求李某赔偿5万元

    D

    要求李某赔偿100元


    正确答案: B,D
    解析:
    A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王某可以要求甲商店赔偿20万元。
    B项,《合同法》第54条第2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即王某可以以欺诈为由撤销合同,要求甲商店赔偿5万元损失
    CD两项,损坏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瓷瓶的市场价值为100元,王某只能要求李某赔偿100元。

  • 第23题:

    多选题
    甲为庆祝好友乙60岁生日,拟赠与其古董瓷瓶一只。但双方约定,瓷瓶交付乙后,甲可以随时借用该瓷瓶。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

    瓷瓶交付乙前,甲不得撤销赠与

    B

    瓷瓶交付乙前,若甲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活,可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C

    瓷瓶交付乙后,若甲请求借用时被乙拒绝,甲可以撤销赠与

    D

    瓷瓶交付乙后,若被鉴定为赝品,乙有权以欺诈为由撤销赠与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法律规定,一般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故选项A错;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故选项B对;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故选项C对;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故选项D错。

  • 第24题:

    单选题
    李某为个体工商户,所开商店为“利好来”便利店。雇工王某在从事店内业务时,不慎将顾客林某烫伤。林某欲提起诉讼。本案的被告为()
    A

    李某

    B

    “利好来”便利店

    C

    王某

    D

    李某和王某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