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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诉乙侵权赔偿一案,经A市B区法院一审、A市中级法院二审,判决乙赔偿甲损失。乙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甲向B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B区法院受理后委托乙的财产所在地C市D区法院执行,在执行中,案外人丙向D区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对于丙的执行异议,D区法院应当采取下列哪种处理方式?A:应当对异议进行审查,异议不成立的,应当裁定驳回;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中止执行,并函告B区法院B:应当函告B区法院,由B区法院作出处理C:应当报请C市中级法院处理D:应当报请A市中级法院处理

题目
甲诉乙侵权赔偿一案,经A市B区法院一审、A市中级法院二审,判决乙赔偿甲损失。乙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甲向B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B区法院受理后委托乙的财产所在地C市D区法院执行,在执行中,案外人丙向D区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对于丙的执行异议,D区法院应当采取下列哪种处理方式?

A:应当对异议进行审查,异议不成立的,应当裁定驳回;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中止执行,并函告B区法院
B:应当函告B区法院,由B区法院作出处理
C:应当报请C市中级法院处理
D:应当报请A市中级法院处理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B
解析:
【考点】委托执行【详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委托执行工作的若干规定》第10条规定:“案外人对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和票证提出异议的,受托法院应当及时将案外人的书面异议转交委托法院处理。委托法院应当及时作出中止执行或驳回异议的裁定,并通知受托法院。”本题中D区法院作为受托法院,对于案外人有关执行根据的执行异议没有直接处理的权力,而应当转交给委托法院B区法院处理。所以应当选B。
更多“甲诉乙侵权赔偿一案,经A市B区法院一审、A市中级法院二审,判决乙赔偿甲损失。乙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甲向B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B区法院受理后委托乙的财产所在地C市D区法院执行,在执行中,案外人丙向D区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对于丙的执行异议,D区法院应当采取下列哪种处理方式?”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市乙区公安分局以孙某涉嫌诈骗罪为由将其刑事拘留,并经乙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因案情特殊由丙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06年,丙区法院判处孙某有期徒刑3年,孙某不服上诉,甲市中级法院裁定发回丙区法院重新审理。重审期间,丙区检察院经准许撤回起诉,并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孙某申请国家赔偿。关于赔偿义务机关,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乙区公安分局、乙区检察院和丙区法院

    B.乙区公安分局、丙区检察院和丙区法院

    C.乙区检察院和丙区法院

    D.丙区检察院和丙区法院


    正确答案:D

  • 第2题:

    某省甲市A区法院受理某起行政案件后,发现本案应由本省乙市B区法院管辖,于是将案件向B区法院移送。B区法院收到案件后,认为案件应该由甲市A区法院管辖。乙市B区法院( )。

    A、将案件退回甲市A区法院

    B、报请乙市中级法院指定管辖

    C、报请甲市中级法院指定管辖

    D、与甲市A区法院协商不成,报请该省高级法院指定管辖


    参考答案:D

  • 第3题:

    判决生效后,如果乙声称没钱而拒不履行,乙家中确实没有什么值钱的财产,但其在红河市北区服装市场存有价值6万元的服装。甲应当申请执行的法院为:

    A. 红河市南区法院

    B.红河市西区法院

    C.红河市北区法院

    D.红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BC
    [考点]执行法院
    BC。《民事诉讼法》第201条第1款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红河市西区法院作为一审法院有执行权,北区法院作为与一审法院同级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法院也有执行权,B、C项正确。

  • 第4题:

    某省甲市A区法院受理一起保管合同纠纷案件,根据被告管辖权异议,A区法院将案件移送该省乙市B区法院审理。乙市B区法院经审查认为,A区法院移送错误,本案应归甲市A区法院管辖,发生争议。关于乙市B区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将案件退回甲市A区法院
    B:将案件移送同级第三方法院管辖
    C:报请乙市中级法院指定管辖
    D:与甲市A区法院协商不成,报请该省高级法院指定管辖

    答案:D
    解析:
    【考点】移送管辖;管辖权争议【详解】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第37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本题中,乙市B区法院正确的做法是先同甲市A区法院协商确定管辖法院,协商不成的,报请二者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即该省高院指定管辖。故本题的正确选项为D,A、B、C三选项皆不正确。

  • 第5题:

    甲诉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A市B区法院一审、A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乙归还借款并支付利息。乙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甲向B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B区法院受理后委托乙的财产所在地C市D区法院执行。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C市D区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应当在5日内函复是否接受委托
    B.C市D区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15日内开始执行
    C.C市D区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15日内不执行的,A市B区法院可以请求C市中级法院指令C市D区法院执行
    D.C市D区法院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A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案:B,C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9条的规定,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15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A项错误,B项正确: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本题中,C市D区法院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A市B区法院,而不是A市中级人民法院,D项错误: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15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C项正确。

  • 第6题:

    甲公司依据生效判决书向区法院申请执行,请求责令乙公司履行生效判决书所定的支付货款的义务。执行程序中,乙公司为缓解其经济困难,向区法院提供丙公司作为担保人。下列关于执行担保的表述不正确的有?

    A.乙公司申请执行担保应当经过甲公司同意
    B.暂缓执行期满后,如果乙公司仍不履行义务,法院有权执行丙公司的担保财产
    C.暂缓执行期满后,如果乙公司仍不履行义务,甲公司应起诉丙公司,取得执行根据后方可以执行丙公司的担保财产
    D.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限通常和担保期一致

    答案:C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1条的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且根据《民诉解释》第471条的规定,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的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担保财产,或者裁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但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以担保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为限。因此,选项B是正确的,而选项C是不正确的。根据《民诉解释》第469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31条的规定决定暂缓执行的,如果担保是有期限的,暂缓执行的期限应与担保限一致,但最长不得超过1年。被执行人或担保人对担保的财产在暂缓执行期间有转移、隐藏、变卖、毁损等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恢复强制执行。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

  • 第7题:

    甲公司向某区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返还货款15万元,并请求依法保全乙公司价值 10万元的汽车。在甲公司提供担保后,区法院准予采取保全措施。诉讼中,甲公司发现区 法院在乙公司没有提供担保的情况下解除保全措施,且乙公司已变卖汽车、转移货款,导致 甲公司即使胜诉,判决也无法执行。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甲公司要求某区法院赔偿损失,必须先申请确认区法院解除保全措施的行为违法
    B.甲公司要求某区法院赔偿损失,必须等曱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诉讼程序终结
    C.就区法院解除保全措施的行为是否属于国家赔偿范围问题,区法院与甲公司可以进 行协商
    D.区法院对其解除保全措施行为的合法性负有举证责任


    答案:B,D
    解析:
    B、D
    考点:“确赔合一”、司法醅偿申请的程序条件、国家醅偿协商、举证责任分配
    讲解:2010年修正前的《国家赔偿法》规定,请求赔偿应首先确认原职权行为违 法,即以获得违法确认结论为请求赔偿的前置程序。修正后的《国家赔偿法》取消了确i 前置程序。因此,A项表述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 8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认为人民法院有修正的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应当认在 民事、行政诉讼程序或者执行程序终结后提出赔偿请求,但人民法院已依法撤销对妨害诉讼、 采取的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根据该条规定,选项B正确。
    根据修正后的《国家赔偿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司法赔偿义务机关可以与赔偿请求人进行协商的是: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不包括赔偿范围,故C项表述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第13条规定: “赔偿义务机关对其职权行为的合法性负有举证责任。赔偿请求人可以提供证明职权行为违 法的证据,但不因此免除赔偿义务机关对其职权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故D项表述正确。

  • 第8题:

    甲市仲裁委员会就A公司与B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作出裁定,裁定A公司返还B公司三合板材1000张。A公司拒绝履行裁决。于是B公司向A公司住所地甲市乙区和A公司三合板所在地的甲市丙区法院申请执行。本案应由()执行。

    • A、甲市乙区法院
    • B、甲市丙区法院
    • C、乙区和丙区法院共同管辖
    • D、由最先接受申请的法院

    正确答案:D

  • 第9题:

    甲诉乙违约赔偿一案,经A市B区法院一审、A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乙赔偿甲损失。乙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甲向B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B区法院受理后委托乙的财产所在地C市D区法院执行,在执行中,案外人丙对执行标的物提出执行异议。对于丙的执行异议,D区法院应当采取下列哪种处理方式?()

    • A、应当对异议进行审查,异议不成立的,应当裁定驳回;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中止执行,并函告B区法院
    • B、应当函告B区法院,由B区法院作出处理
    • C、应当报请C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
    • D、应当报请A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

    正确答案:B

  • 第10题:

    某仲裁委裁决甲公司返还乙公司位于A区的房屋,甲公司在法定期间内拒不履行。于是乙公司向甲公司住所地的B区法院和A区法院申请执行,A/B法院先后受理了申请,本案应在()法院执行管辖。


    正确答案:A区法院

  • 第11题:

    单选题
    甲公司向某区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返还货款15万元,并请求依法保全乙公司价值10万元的汽车。在甲公司提供担保后,法院准予采取保全措施。二审法院最终维持某区法院要求乙公司返还货款10万元的判决。甲公司在申请强制执行时,发现诉讼期间某区法院在乙公司没有提供担保的情况下已解除保全措施,乙公司已变卖汽车、转移货款,致判决无法执行。甲公司要求某区法院赔偿损失。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08年真题]
    A

    《国家赔偿法》未明确规定法院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违法解除保全措施应承担赔偿责任,故甲公司的请求不成立

    B

    违法采取保全措施应包括依法不应当解除而解除保全措施

    C

    就某区法院的措施是否属国家赔偿范围问题,受理赔偿诉讼的法院可以进行调解

    D

    甲公司应当先申请确认某区法院解除保全措施的行为违法


    正确答案: D
    解析:
    ABC三项,《国家赔偿法》第38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程序,适用《国家赔偿法》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1条(2012年《国家赔偿法》第38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依法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而第3条则规定,违法采取保全措施,是指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的下列行为:①依法不应当采取保全措施而采取保全措施或者依法不应当解除保全措施而解除保全措施的;②保全案外人财产的,但案外人对案件当事人负有到期债务的情形除外;③明显超过申请人申请保全数额或者保全范围的;④对查封、扣押的财物不履行监管职责,严重不负责任,造成毁损、灭失的,但依法交由有关单位、个人负责保管的情形除外;⑤变卖财产未由合法评估机构估价,或者应当拍卖而未依法拍卖,强行将财物变卖给他人的;⑥违反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案中,区法院的行为属于依法不应当解除保全措施而解除保全措施,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区法院违法解除保全措施属于国家赔偿范围系强制性规定,不得进行调解
    D项,2012年新《国家赔偿法》取消了国家赔偿程序中的确认违法程序,当事人知道权利受侵害时可以直接请求赔偿
    【说明】原司法部答案为BD,因法律变动,现答案为B。

  • 第12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设备款纠纷一案,甲公司诉至A区法院要求乙公司支付设备款。法院受理案件后,乙公司被其他的债权人向B区法院申请破产,并且B区法院已受理对乙公司的破产案件,此时,A区法院的下列哪种做法是正确的()
    A

    缺席判决

    B

    延期审理

    C

    诉讼中止

    D

    诉讼终结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诉乙侵权赔偿一案,经A市B区法院一审、A市中级法院二审,判决乙赔偿甲损失。乙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甲向B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B区法院受理后委托乙的财产所在地C市D区法院执行,在执行中,案外人丙向D区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对于丙的执行异议,D区法院应当采取下列哪种处理方式?

    A应当对异议进行审查,异议不成立的,应当裁定驳回;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中止执行,并函告B区法院

    B.应当函告B区法院,由B区法院作出处理

    C.应当报请C市中级法院处理

    D.应当报请A市中级法院处理


    正确答案:B
    【考点】委托执行中案外人异议的处理方式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意见》第264条的规定,委托执行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受委托人民法院应当函告委托人民法院,由委托人民法院通知驳回或者作出中止执行的裁定,在此期间。暂缓执行。结合本题,案外人丙向受委托执行的D区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对于丙的执行异议,D区法院应当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即B区法院,由B区法院作出处理,而不应当对异议自行进行审查,也不应当将异议报请C市或A市中级法院处理。因此,选项B正确,选项ACD均错误。考生在复习对委托执行中案外人异议的处理方式的同时,应当注意在委托执行中遇有需要中止或者终结情形的处理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意见》第263条的规定,受委托人民法院遇有需要中止或者终结执行的情形,应当及时函告委托人民法院,由委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在此期间,可以暂缓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不得自行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因此,在委托执行中,受委托法院在遇到需要中止或者终结执行的情形时,应当将情况及时函告委托人民法院,由委托人民法院作出处理,而不能自行决定对案件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 第14题:

    根据下面材料,回答 91~93 题

    居住在红河市东区的甲诉居住在红河市南区的乙侵权一案,经红河市西区法院一审终结,判决乙赔偿甲5万元。乙向该红河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了乙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第 91 题 如果乙认为判决确有错误,可以向哪个法院申请再审?

    A. 红河市南区法院

    B.红河市西区法院

    C.红河市某中级法院

    D.省高级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D
    [考点]申请再审的法院
    D。依《民事诉讼法》第l78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在本案中,生效判决由红河市中级法院作出,乙若申请再审应向其上一级法院省高级法院申请,D项正确。

  • 第15题:

    某省甲市A区法院受理一起保管合同纠纷案件,根据被告管辖权异议,A区法院将案件移送该省乙市B区法院审理。乙市B区法院经审查认为,A区法院移送错误,本案应归甲市A区法院管辖,发生争议。关于乙市B区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将案件退回甲市A区法院

    B.将案件移送同级第三方法院管辖

    C.报请乙市中级法院指定管辖

    D.与甲市A区法院协商不成,报请该省高级法院指定管辖


    正确答案:D

  • 第16题:

    甲诉乙违约赔偿一案,经A市B区法院一 审、A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乙赔偿甲损失。乙拒 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甲向B区法院申请强 制执行,B区法院受理后委托乙的财产所在地C市D 区法院执行,在执行中,案外人丙对执行标的物提出执 行异议。对于丙的执行异议,D区法院应当采取下列 哪种处理方式?( )
    A.应当对异议进行审查,异议不成立的,应当裁 定驳回;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中止执行,并函告B区 法院
    B.应当函告B区法院,由B区法院作出处理
    C.应当报请C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
    D.应当报请A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


    答案:B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相互办理委 托事项的规定》第18条。

  • 第17题:

    北京A区的甲公司与上海B区的乙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A区人民法院判决乙公司向甲公司赔偿损失10万元。判决生效后,乙公司未自动履行,甲公司遂向A区法院申请执行。A区法院立案后委托乙公司所在地的B区人民法院代为执行。B区法院接到委托执行书后,发现乙公司早已资不抵债,无财产可供执行。对此,下列哪一种处理方法是正确的?
    A.由B区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并及时告知A区人民法院
    B.由B区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并及时告知A区人民法院
    C.B区法院应及时函告A区法院,由A区法院裁定中止执行
    D.B区法院应及时函告A区法院,由A区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答案:C
    解析:
    。《民诉意见》第261、263条,《执行规定》第102条。

  • 第18题:

    甲公司向某区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返还货款15万元,并请求依法保全乙公司价值10万元的汽车。在甲公司提供担保后,区法院准予采取保全措施。诉讼中,甲公司发现区法院在乙公司没有提供担保的情况下解除保全措施,且乙公司已变卖汽车、转移货款,导致甲公司即使胜诉,判决也无法执行。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曱公司要求某区法院赔偿损失,必须先申请确认区法院解除保全措施的行为违法
    B.甲公司要求某区法院赔偿损失,必须等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诉讼程序终结
    C.就区法院解除保全措施的行为是否属于国家赔偿范围问题,区法院与甲公司可以进行协商
    D.区法院对其解除保全措施行为的合法性负有举证音任


    答案:B,D
    解析:
    B、D
    考点:“确赔合一”、司法醅偿申请的程序条件、国家醅偿协商、举证责任分配
    讲解:2010年修正前的《国家赔偿法》规定,请求赔偿应首先确认原职权行为违法,即以获得违法确认结论为请求赔偿的前置程序。修正后的《国家赔偿法》取消了确认前置程序。因此,A项表述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8 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认为人民法院有修正的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应当在民事、行政诉讼程序或者执行程序终结后提出赔偿请求,但人民法院已依法撤销对妨害诉讼采 取的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根据该条规定,选项B正确。
    根据修正后的《国家赔偿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司法赔偿义务机关可以与赔偿请求人进行协商的是: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不包括赔偿范围,故C项表述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第13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对其职权行为的合法性负有举证责任。赔偿请求人可以提供证明职权行为违法的证据,但不因此免除赔偿义务机关对其职权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故D项表述正 确。

  • 第19题:

    住所地为A区的甲公司与住所地为B区的乙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A区人民法院判决乙向甲赔偿损失100万元人民币。甲向A区法院申请执行,A区法院委托B区法院代为执行。B区法院发现乙暂无财产可供执行。关于该案件执行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

    A.B区法院及时函告A区法院,由A区法院裁定中止执行
    B.由B区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并及时告知A区法院
    C.由B区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并及时告知A区法院
    D.B区法院及时函告A区法院,由A区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答案:A
    解析:
    2020版教材P328页
    《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15 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 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皖;在30 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中止执行的裁定应由委托法院行使。故A选项正确。

  • 第20题:

    北京A区的甲公司与上海B区的乙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A区人民法院判决乙公司向甲公司赔偿损失10万元。判决生效后,乙公司未自动履行,甲公司遂向A区法院申请执行。A区法院立案后委托乙公司所在地的B区人民法院代为执行。B区法院接到委托执行书后,发现乙公司早已资不抵债,无财产可供执行。对此,下列哪一种处理方法是正确的?()

    • A、由B区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并及时告知A区人民法院
    • B、由B区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并及时告知A区人民法院
    • C、B区法院应及时函告A区法院,由A区法院裁定中止执行
    • D、B区法院应及时函告A区法院,由A区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正确答案:C

  • 第21题:

    王某在A市甲区购买了一套住房,请A市乙区的装修公司进行装修,在装修的过程中因为疏忽大意,导致房屋墙面大面积受损。王某在与装修公司交涉无果后,于是向A市乙区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A市乙区法院认为自己无管辖权,应当由A市甲区法院管辖,于是将案件移送至甲区法院,而A市甲区法院认为该案应当由A市乙区法院管辖该案,拒绝接受A市甲区法院的移送,则关于该案的管辖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应由A市甲区法院管辖
    • B、应由A市乙区法院管辖
    • C、应当先由A市甲区和A市乙区的法院协商确定管辖权,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由A市甲区和A市乙区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 D、A市乙区法院拒绝接受移送的做法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A

  • 第22题:

    单选题
    北京A区的甲公司与上海B区的乙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A区人民法院判决乙公司向甲公司赔偿损失10万元。判决生效后,乙公司未自动履行,甲公司遂向A区法院申请执行。A区法院立案后委托乙公司所在地的B区人民法院代为执行。B区法院接到委托执行书后,发现乙公司早已资不抵债,无财产可供执行。对此,下列哪一种处理方法是正确的()
    A

    由B区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并及时告知A区人民法院

    B

    由B区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并及时告知A区人民法院

    C

    B区法院应及时函告A区法院,由A区法院裁定中止执行

    D

    B区法院应及时函告A区法院,由A区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王某在A市甲区购买了一套住房,请A市乙区的装修公司进行装修,在装修的过程中因为疏忽大意,导致房屋墙面大面积受损。王某在与装修公司交涉无果后,于是向A市乙区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A市乙区法院认为自己无管辖权,应当由A市甲区法院管辖,于是将案件移送至甲区法院,而A市甲区法院认为该案应当由A市乙区法院管辖该案,拒绝接受A市甲区法院的移送,则关于该案的管辖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应由A市甲区法院管辖

    B

    应由A市乙区法院管辖

    C

    应当先由A市甲区和A市乙区的法院协商确定管辖权,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由A市甲区和A市乙区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D

    A市乙区法院拒绝接受移送的做法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A
    解析: 考查专属管辖和移送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3条的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故A项正确。D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