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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某是某市人民法院的退休法官,在一个案件中为当事人向其原所在法庭法官郑某转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对于丁某的行为,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一项?() A.丁某的行为不符合法官司法公正的要求 B. 丁某的行为有损法官司法形象 C.丁某已经退休,其行为不影响法官的司法公正要求和法官的司法形象 D.丁某虽然已经退休,但不能利用自己的原有身份和便利条件过问、干预执法办案

题目
★★ 丁某是某市人民法院的退休法官,在一个案件中为当事人向其原所在法庭法官郑某转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对于丁某的行为,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一项?()
A.丁某的行为不符合法官司法公正的要求
B. 丁某的行为有损法官司法形象
C.丁某已经退休,其行为不影响法官的司法公正要求和法官的司法形象
D.丁某虽然已经退休,但不能利用自己的原有身份和便利条件过问、干预执法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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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200918日,最高法院向社会公布了五个严禁的规定,法官的下列哪些行为属于该规定严禁之列?(    )

    北方某省高级法院田法官给承办自己老家小学工程质量纠纷案的某基层法院孔法官打电话,希望尽快审理该案以不影响学校按时开学

    中部某法庭许法官在下乡巡回审理纠纷案件时与代理人、双方当事人、村委会主任等人一起在原告家边喝酒边调解,并在返回时收下被告赠送的5斤土豆

    西北某基层法院包法官隐瞒正在办理的伤害案被告人是其同父异母兄弟的实情继续审案

    东部某中级法院周法官指定由环球拍卖公司主持拍卖涉案的五套房屋


    答案】ACD

      【考点】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解析】选项A、C违反法官职业道德规范。《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1条规定,法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切实做到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通过自己在法庭内外的言行体现出公正,避免公众对司法公正产生合理的怀疑。

      选项B不违反法官职业道德规范。《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3条规定,法官在审判活动中,除了应当自觉遵守法定回避制度外,如果认为自己审理某案件时可能引起公众对该案件公正裁判产生合理怀疑的,应当提出不宜审理该案件的请求。

      选项D违反法官职业道德规范。《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38条规定,法官从事各种职务外活动,应当避免使公众对法官的公正司法和清正廉洁产生合理怀疑,避免影响法官职责的正常履行,避免对人民法院的公信力产生不良影响

  • 第2题:

    下列选项中,法官的哪一或哪些行为违背了司法公正的原则?( )

    A.王法官受理一案件的当事人之一正好是他大学同学李某,李某以同学之名邀其小聚,王法官碍于情面准时赴约,聚会情形正好被对方当事人看到

    B.某当事人用硫酸把其妻致成重伤,审判法官对当事人的行径大加批评,全部驳回当事人为自己的辩护,使其不敢再为自己辩护

    C.某法官向其上级人民法院就二审案件提出了个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D.某法官的亲戚是一案件的当事人,他进行了回避,只是向亲戚介绍了办案法官的联系方式和其他的一些信息


    正确答案:ABCD

  • 第3题:

    依据法官职业道德规范,关于法官行为,下列哪些评论是正确的?

    A.徐法官在接待当事人的过程中,针对当事人对判决书提出的质疑,以不屑的口吻说:"你一个文盲加法盲,有什么资格来质问我?"评论:徐法官的行为不符合司法礼仪

    B.蓝法官在开庭调解时,为营造轻松和谐的气氛,身着便装,谈笑风生。评论:蓝法官的行为违反法庭规则 C.周法官在当地出席大学同学私人投资的公司开业典礼,并在被公开介绍法官身份后登台致贺辞。评论:周法官的此行为违反了不得以职业、身份、声誉谋取利益的义务

    D.谢法官正在承办一宗合同纠纷案件。该案被告向谢法官的配偶林某任职的A公司表示,愿将一个工程项目发包给该公司,条件是让林某任该项目的主管。林某将此事告诉了谢法官,并提及发包人是该案的被告。谢法官听后未置一词。


    正确答案:ABD

  • 第4题: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据此,法院和法官应在民事审判中遵守诉讼程序,履行释明义务。下列哪一审判行为符合执法为民的要求?

    A:在李某诉赵某的欠款纠纷中,法官向赵某释明诉讼时效,建议赵某提出诉讼时效抗辩
    B:在张某追索赡养费的案件中,法官依职权作出先予执行裁定
    C:在杜某诉阎某的离婚案件中,法官向当事人释明可以同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D:在罗某诉华兴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法官主动走访现场,进行勘察,并据此支持了罗某的请求

    答案:C
    解析:
    【考点】法官释明权;执法为民【详解】释明权在现代民事诉讼理论上的含义较为广泛,它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主张或陈述的意思不明确、不充分,或有不当的诉讼主张和陈述,或者他所举的证据材料不够而误认为足够了,在这些情形下,法院对当事人进行发问,提醒、启发当事人把不明确的予以澄清,把不充足的予以补充,把不当的予以排除、修正。但是,由于实务中对哪些问题需要释明、如何释明、释明到何种程度较难掌握,操作不当就易于出现纠问式的庭审、职权的探知或诉讼辅导等有悖于法官中立的情形,加之行使释明权往往意味着对一方当事人进行援助,对方当事人容易产生误解,所以法官在行使释明权时应格外慎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规定,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据此,A选项错误,不应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6条的规定,只有在当事人提出申请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才能裁定先予执行。因此,B选项不应选。C选项中,当事人因为对法律的不了解而没有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此时法官有权对该方当事人进行释明,提醒其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故C选项正确。执法为民要求平等对待双方当事人,D选项中,法官主动走访现场,进行勘察,是对一方当事人的援助,对另一方当事人并不公平,因此D选项错误。本题正确答案为C。本题正确答案为C。

  • 第5题:

    下列法官的行为中,哪些是不符合法官职业道德的行为?( )
    A.王法官认为李法官对某经济案件的终审裁判不当,于是在自己的博客发表司法不公 正的文章
    B.法官孙某在审理某明星财产继承一案时,为了做到公正审理,不接受案件当事人及 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
    C.在审理一起强奸案件时,法官张某盛气凌人,多次制止被告人的发言
    D.钱某因曹某不按期偿还借款而将其告上法庭,并称有关证据被公安机关办理其他案 件时扣押,审理案件的法官亲自到公安机关调取证据


    答案:A,C
    解析:
    A、C
    考点:法官职业道德
    讲解:《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7条规定:“维护国家利益,遵守政治纪律,保 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不从事或参与有损国家利益和司法权威的活动,不发表有损国 家利益和司法权威的言论。”王法官在自己的博客发表司法不公正的文章,是有损司法权威 的言论,故选项A符合题意。该准则第16条规定:“严格遵守廉洁司法规定,不接受案件 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不利用职务便利或者法官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不违反规定 与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不正当交往,不在执法办案中徇私舞弊。”故选项B不符 合题意。该准则第22条规定:“尊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人格尊严,避免盛气凌人、 ‘冷硬横推’等不良作风;尊重律师,依法保障律师参与诉讼活动的权利。”因此,选项C 合题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 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 据。”因此,选项D不合题意。故A、C项当选。

  • 第6题:

    关于法官任免和法官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唐某系某省高院副院长,其子系该省某县法院院长。对唐某父子应适用任职回避规定
    B、楼法官以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对其无须免除法官职务
    C、白法官将多年办案体会整理为《典型案件法庭审理要点》,被所在中级法院推广到基层法院,收效显著。对其应予以奖励
    D、陆法官在判决书送达后,发现误将上诉期15日写成了15月,立即将判决收回,做出新判决书次日即交给当事人。其行为不违反法官职业规范规定

    答案:C
    解析:
    【考点】法官的任职条件与任免;法官的奖励和惩戒;法官的辞职与辞退【详解】根据《法官法》第16条的规定,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一)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二)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三)同一审判庭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四)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A项中省高院与县法院(基层法院)不属于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故A项说法错误。第10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法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故B项说法错误。第30条规定,法官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应当给予奖励:总结审判实践经验成果突出,对审判工作有指导作用的。故C项说法正确。D项说法错误,送达是法院依法定方式,将诉讼文书或法律文书送交给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加人的一种法律行为。裁判文书一经法院送达,便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对法院和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随意收回不利于维护裁判文书的严肃性。

  • 第7题:

    在我国,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法官职业道德规范所禁止的不当行为?
    A.受当事人之托探询其他法官承办案件的审理情况
    B.法官告知当事人其案件准备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
    C.与案件无涉的法官将当事人的诉讼理由书转交给承办该案件的法官
    D.庭长要求某法官汇报案件的审理期限问题


    答案:D
    解析:
    2010年新修订的《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14条规定尊重其他法官对审判职权的依法行 使,除履行工作职责或者通过正当程序外,不过问、不干预、不评论其他法官正在审理的案件。”2010年新修订 的《法官行为规范》第6条规定严守纪律。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不得泄露在审判工作中获取的国家秘密、商 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得过问、干预和影响他人正在审理的案件,不得随意发表有损生效裁判严肃性和权威 性的言论。”2011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 的若干规定》第2条规定:“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属、代理人、辩 护人或者其他关系人转递涉案材料;不得违反规定打听正在办理的案件情况;不得以任何理由为案件当事人 说情打招呼。”第3条规定:“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在职责范围之外收到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属、代理 人、辩护人或者其他关系人转交、邮寄的涉案材料,应当送交本院立案信访部门处理;不得直接转交案件承办 法院、案件承办部门及相关审判组织或者审判人员,也不得在涉案材料上签批任何意见。”可见,本题应选 D项。

  • 第8题:

    丁某是某市人民法院的退休法官,在一个案件中为当事人向其原所在法庭法官郑某转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对于丁某的行为,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一项?()

    • A、丁某的行为不符合法官司法公正的要求
    • B、丁某的行为有损法官司法形象
    • C、丁某已经退休,其行为不影响法官的司法公正要求和法官的司法形象
    • D、丁某虽然已经退休,但不能利用自己的原有身份和便利条件过问、干预执法办案

    正确答案:C

  • 第9题:

    某法官说:"个别法官和律师关系不正常,有些律师,不打官司,只打关系,这很危险,法官放松自己就将毁掉一生。"关于法官和律师的相互关系,下列事实中哪些违反了相关规范?()

    • A、某律师在代理案件之前及其代理过程中,向当事人宣称自己与受理案件法院的法官有亲戚关系
    • B、某法官与本案当事人委托的律师有同学关系,他自行申请回避,本院院长决定其不予回避
    • C、某律师在业务推广中使用已获得的法律服务荣誉称号,但未注明获得时间和期限
    • D、某律师担任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期间,谢绝当事人的诉讼代理委托

    正确答案:A,B,C

  • 第10题:

    单选题
    关于法官任免和法官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3年真题]
    A

    唐某系某省高院副院长,其子系该省某县法院院长。对唐某父子应适用任职回避规定

    B

    楼法官以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对其无须免除法官职务

    C

    白法官将多年办案体会整理为《典型案件法庭审理要点》,被所在中级法院推广到基层法院,收效显著。对其应予以奖励

    D

    陆法官在判决书送达后,发现误将上诉期15日写成了15月,立即将判决收回,做出新判决书,次日即交给当事人。其行为不违反法官职业规范规定


    正确答案: A
    解析:
    C项,根据《法官法》第45条第4项的规定,法官对审判工作提出改革建议被采纳,效果显著的,应当给予奖励
    A项,根据《法官法》第23条第4项的规定,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
    B项,根据《法官法》第20条第8项的规定,法官因违纪、违法犯罪不能继续任职的,应当依法提请免除其职务
    D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4条第1款第7项规定,裁定适用于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故法官应当用裁定的方式修改笔误,而不是收回判决

  • 第11题:

    多选题
    某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刘某申请认定其配偶丁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案件。在丁某的近亲属中,下列哪些人能够担当丁某的代理人()。
    A

    丁某的配偶刘某

    B

    丁某的父亲

    C

    丁某的母亲

    D

    丁某的成年儿子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刘某和杨某因为经济纠纷,当日同时来到当地基层法院的派出法庭要求法官进行审判。法官认为案情简单、权利义务关系明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法院的以下做法中错误的有(  )。
    A

    法官认为必须经过起诉、受理阶段,不能即时进行审判

    B

    法官认为适用简易程序,简便起见法庭笔录可以不记

    C

    最后的判决中,法院在判决书上盖派出法庭的印章

    D

    如果双方当事人当时要求调解,法院也不能立即进行调解


    正确答案: B,D
    解析:
    A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7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到庭后,被告同意口头答辩的,人民法院可以当即开庭审理
    B项,《简易程序规定》第24条规定,书记员应当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
    C项,如果派出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案件,最后应该加盖人民法院的印章,而非派出法庭的印章。
    D项,《关于经济纠纷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的若干规定》第2条规定,原、被告双方同时到庭请求解决纠纷的,可以当即审理,当即调解

  • 第13题:

    丁某是某市人民法院的退休法官,在一个案件中为当事人向其原所在法庭法官郑某转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对于丁某的行为,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一项?( )

    A.丁某的行为不符合法官司法公正的要求

    B.丁某的行为有损法官司法形象

    C.丁某已经退休,其行为不影响法官的司法公正要求和法官的司法形象

    D.丁某虽然已经退休,但不能利用自己的原有身份和便利条件过问、干预执法办案


    正确答案:C
    《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14条规定,尊重其他法官对审判职权的依法行使,除履行工作职责或者通过正当程序外,不过问、不干预、不评论其他法官正在审理的案件。第26条规定,法官退休后应当遵守国家相关规定,不利用自己的原有身份和便利条件过问、干预执法办案,避免因个人不当言行对法官职业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 第14题:

    依据法官职业道德规范,关于法官行为。下列哪些评论是正确的?

    A.徐法官在接待当事人的过程中。针对当事人对判决书提出的质疑,以不屑的口吻说:“你一个文盲加法盲,有什么资格来质问我?”评论:徐法官的行为不符合司法礼仪

    B.蓝法官在开庭调解时,为营造轻松和谐的气氛,身着便装,谈笑风生。评论:蓝法官的行为违反法庭规则

    C.周法官在当地出席大学同学私人投资的公司开业典礼,并在被公开介绍法官身份后登台致贺辞。评论:周法官的此行为违反了不得以职业、身份、声誉谋取利益的义务

    D.谢法官正在承办一宗合同纠纷案件。该案被告向谢法官的配偶林某任职的A公司表示,愿将一个工程项目发包给该公司,条件是让林某任该项目的主管。林某将此事告诉了谢法官,并提及发包人是该案的被告。谢法官听后未置一词。评论:谢法官的行为违反了约束家庭成员的义务


    正确答案:ABD
    [考点]法官职业道德规范
    [解析]A项考查法官是否遵守司法礼仪。《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32条规定:“法官应当尊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人格尊严,并做到:(一)认真、耐心地听取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发表意见;除非因维护法庭秩序和庭审的需要,开庭时不得随意打断或者制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发言;(--)使用规范、准确、文明的语言,不得对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有任何不公的训诫和不恰当的言辞。”选项A中徐法官的行为不符合司法礼仪,评论正确,故人选。
    B项考查法官是否遵守司法礼仪。同法第33条规定:“法官开庭时应当遵守法庭规则,并监督法庭内所有人员遵守法庭规则,保持法庭的庄严。并做到(一)按照有关规定穿着法官袍或者法官制服、佩带徽章,并保持整洁……”故蓝法官在开庭时身着便装是错误的,8评论正确,故人选。
    C项考查法官是否保持清正廉洁。同法第26条规定;“法官应当妥善处理个人事务,不得为了获得特殊照顾而有意披露自己的法官身份;不得利用法官的声誉和影响为自己、亲属或者他人谋取私人利益。”周法官在出席同学公司开业典礼并以法官身份登台致贺辞没有谋取利益,因此也就没有违反不得以职业、身份、声誉谋取利益的义务。C评论是错误的,不选。
    D项考查法官是否保持清正廉洁。同法第30条规定:“法官必须向其家庭成员告知法官行为守则和职业道德的要求,并督促其家庭成员不得违反有关规定。”谢法官对其配偶与案件被告合作一事未置一词,违反了约束家庭成员的义务,D评论正确,故入选。

  • 第15题:

    刘某和杨某因为经济纠纷,当日同时来到当地基层法院的派出法庭要求法官进行审判。法官认为案情简单、权利义务关系明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法院的以下做法中错误的是:

    A:法官认为必须经过起诉、受理阶段,不能即时进行审判
    B:法官认为适用简易程序,简便起见法庭笔录可以不记
    C:最后的判决中,法院在判决书上盖派出法庭的印章
    D:如果双方当事人当时要求调解,法院也不能立即进行调解

    答案:A,B,C,D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7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到庭后,被告同意口头答辩的,人民法院可以当即开庭审理。所以选项A错误。第24条规定,书记员应当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所以选项B错误。如果派出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案件,最后应该加盖人民法院的印章,而非派出法庭的印章。所以选项C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经济纠纷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的若干规定》第2条的规定,原、被告双方同时到庭请求解决纠纷的,可以当即审理,当即调解。所以选项D错误。所以本题正确答案是ABCD。

  • 第16题:

    建立领导干部、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有利于保障审判独立和检察独立。据此,下列做法正确的是:(2017年卷一98题,不定项)

    A.某案承办检察官告知其同事可按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
    B.某法官在参加法官会议时,提醒承办法官充分考虑某案被告家庭现状
    C.某检察院副检察长依职权对其他检察官的在办案件提出书面指导性意见
    D.某法官在参加研讨会中偶遇在办案件当事人的律师,拒绝其研讨案件的要求并向法院纪检部门报告

    答案:A,C,D
    解析: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第2条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严格遵守纪律,不得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打探案情,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A项是“按规定”,故正确。B项尽管是“在参加法官会议时提醒”,但提醒的“某案被告家庭现状”显然不是法律规定的应予考虑的因素,故B项做法不正确。C项是依职权。属于“依法正常履行职责”,故正确。D项,“拒绝”并“报告”的做法,符合“法官不得私自单方面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律师”的要求,故正确。

  • 第17题:

    下列法官的行为中,哪些是不符合法官职业道德的行为?( )
    A.王法官认为李法官对某经济案件的终审裁判不当,于是在自己的博客发表司法不公正的文章
    B.法官孙某在审理某明星财产继承一案时,为了做到公正审理,不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
    C.在审理一起强奸案件时,法官张某盛气凌人,多次制止被告人的发言
    D.钱某因曹某不按期偿还借款而将其告上法庭,并称有关证据被公安机关办理其他案件时扣押,审理案件的法官亲自到公安机关调取证据


    答案:A,C
    解析:
    A、C
    考点:法官职业道德
    讲解:《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7条规定:“维护国家利益,遵守政治纪律,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不从事或参与有损国家利益和司法权威的活动,不发表有损国家利益和司法权威的言论。”王法官在自己的博客发表司法不公正的文章,是有损司法权威的言论,故选项A符合题意。该准则第16条规定:“严格遵守廉洁司法规定,不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不利用职务便利或者法官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不违反规定与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不正当交往,不在执法办案中徇私舞弊。”故选项B不符合题意。该准则第22条规定:“尊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人格尊严,避免盛气凌人、‘冷硬横推’等不良作风;尊重律师,依法保障律师参与诉讼活动的权利。”因此,选项C合题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査核实证据。”因此,选项D不合题意。故A、C项当选。

  • 第18题:

    建立领导干部、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有利于保障审判独立和检察独立。据此,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A.某案承办检察官告知其同事可按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

    B.某法官在参加法官会议时,提醒承办法官充分考虑某案被告家庭现状

    C.某检察院副检察长依职权对其他检察官的在办案件提出书面指导性意见

    D.某法官在参加研讨会中偶遇在办案件当事人的律师,拒绝其研讨案件的要求并向法院纪检部门报告

    答案:A,C,D
    解析:
    选项 A 正确。《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第二条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严格遵守纪律,不得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打探案情,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由此可知,该案承办检察官告知同事可以按规定为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选项 B 错误。《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第三条规定,司法机关办案人员应当恪守法律,公正司法,不徇私情。对于司法机关内部人员的干预、说情或者打探案情,应当予以拒绝;对于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的,应当告知其依照程序办理。由此可知,该法官提醒承办法官考虑被告家庭现状属于干预办案行为,办案法官应当拒绝。选项 C 正确。《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第四条规定,司法60机关领导干部和上级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因履行领导、监督职责,需要对正在办理的案件提出指导性意见的,应当依照程序以书面形式提出,口头提出的,由办案人员记录在案。选项 D 正确。该法官拒绝与在办案件当事人的律师研讨案件,并向法院纪检部门报告的行为,有利于保障审判独立,防止他人干预司法。

  • 第19题:

    下列哪一选项属于违反法官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形?

    A.张法官在餐厅用餐时,发现邻桌顾客正在实施扒窃行为,但张法官视而不见,继续吃饭
    B.李法官在开庭前接到某市委书记电话,市委书记暗示其与原告系情人关系,并希望原告胜诉,李法官表示理解,但未作任何承诺,也没有采纳市委书记的意见
    C.刘法官在审判过程中向双方当事人表明自己对案件审理结果的观点
    D.孙法官就案件中某个疑难法律问题向某法学教授请教

    答案:C
    解析:
    ①A 项中张法官的行为不违反法官职业道德规范,故A 项不当选。②李法官未作任何承诺,也没有采纳市委书记的意见,此行为并没有违法法官职业道德规范,故B 选项不当选③法官在审理过程中不能向当事人表明自己对案件审理的观点和态度,刘法官的做法违背了法官职业道德规范,故C 选项当选④孙法官就疑难法律问题向法学教授请教,不涉及案件事实,并没有违背法官职业道德规范,故D 项不当选。

  • 第20题:

    某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刘某申请认定其配偶丁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案件。在丁某的近亲属中,下列哪些人能够担当丁某的代理人?()

    • A、丁某的配偶刘某
    • B、丁某的父亲
    • C、丁某的母亲
    • D、丁某的成年儿子

    正确答案:B,C,D

  • 第21题:

    单选题
    关于法官任职,下列选项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哪一项?()
    A

    郑某和王某系夫妻关系,郑某在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担任院长,王某在同一法院担任助理审判员

    B

    杨某和刘某系父子关系,杨某在乙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担任副庭长,刘某在同一法院刑事审判庭担任审判员

    C

    沈某原是丙区人民法院的法官,离任1年后,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向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

    陈某是丁市人民法院的法官,同时兼任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正确答案: D
    解析: 《法官法》第16条规定,"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一)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二)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所以A项错误,B项正确。《法官法》第17条规定,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故C项错误。《法官法》第15条规定,法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务,不得兼任律师。故D项错误。

  • 第22题:

    单选题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据此,法院和法官应在民事审判中遵守诉讼程序,履行释明义务。下列哪一审判行为符合执法为民的要求?(  )[2013年真题]
    A

    在李某诉赵某的欠款纠纷中,法官向赵某释明诉讼时效,建议赵某提出诉讼时效抗辩

    B

    在张某追索赡养费的案件中,法官依职权作出先予执行裁定

    C

    在杜某诉阎某的离婚案件中,法官向当事人释明可以同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D

    在罗某诉华兴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法官主动走访现场,进行勘察,并据此支持了罗某的请求


    正确答案: A
    解析:
    A项,《诉讼时效规定》第3条规定,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法官向当事人就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阐明和建议,违反了法定程序,不是执法为民的体现。
    B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6条第1项,人民法院对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据此,在追索赡养费的纠纷中,法院裁定先予执行必须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不能依职权采取。
    C项,根据《婚姻法》第46条,在一定的情形下,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30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46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杜某诉阎某离婚,法官向当事人履行了上述释明义务,既符合法律规定,又符合当事人的利益,体现了执法为民的要求。
    D项,《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只有在以上两种情形下,法院才应当主动收集证据。选项中不存在以上情形,法官主动走访现场,进行勘察调查取证,不符合法律程序,有损法官消极裁判者的角色,并不能体现执法为民的要求。

  • 第23题:

    多选题
    法官有下列哪些情形,属于应当依法提请免除其职务的情形?(  )
    A

    丁某,所经手的某一案件被定为错案,提起了再审

    B

    黄某,由于婚姻关系,取得了加拿大国籍

    C

    王某,因为工作的需要从某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职至上级某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

    D

    关某,在年度法官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法官法》第20条规定,法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提请免除其职务:①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②调出所任职人民法院的;③职务变动不需要保留原职务的,或者本人申请免除法官职务经批准的;④经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的;⑤因健康原因长期不能履行职务的;⑥退休的;⑦辞职或者依法应当予以辞退的;⑧因违纪、违法犯罪不宜继续任职的。

  • 第24题:

    单选题
    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属于人民检察院进行民事检察监督的范围的是(  )。
    A

    陪审员丁某审理合同纠纷案件的过程中接受当事人礼金1000元

    B

    证人马某接受当事人礼金2000元并提出了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

    C

    法官周某就某仲裁案件向仲裁员提供了对该案件当事人红星公司有利的咨询意见,红星公司以咨询费名义付给周法官6000元

    D

    法官陈某长期为某公司免费做法律顾问


    正确答案: C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第二百零八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