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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系某县日日发物流公司经理,因琐事故意伤害同事乙致乙轻伤,乙到某县公安机关报案,某县公安机关经过审查后决定对甲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如果某县公安机关认为对甲不需要拘留、逮捕,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传唤甲到其单位进行讯问 B.如果某县公安机关决定传唤甲,侦查人员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甲 C.甲面对侦查人员的讯问,受到不被强迫自证其罪原则的保护,依法享有申请律师在场的权利 D.侦查人员在讯问甲时,在文字记录的同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题目
甲系某县日日发物流公司经理,因琐事故意伤害同事乙致乙轻伤,乙到某县公安机关报案,某县公安机关经过审查后决定对甲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如果某县公安机关认为对甲不需要拘留、逮捕,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传唤甲到其单位进行讯问
B.如果某县公安机关决定传唤甲,侦查人员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甲
C.甲面对侦查人员的讯问,受到不被强迫自证其罪原则的保护,依法享有申请律师在场的权利
D.侦查人员在讯问甲时,在文字记录的同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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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县公安机关收到甲控告乙抢劫的材料,经审查后认为乙没有抢劫的犯罪事实。县公安局机关该如何处理?( )

    A.不予立案

    B.要求甲撤回控告

    C.撤销案件

    D.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作不起诉决定


    正确答案:A
    《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本题属于“没有犯罪事实”的情形,公安机关应当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甲。故选项A正确,BCD错误。

  • 第2题:

    下列关于辩护的表述不正确的有:

    A.某县公安机关奉命搜查盗窃罪犯罪嫌疑人朱某的家并第一次讯问了朱某,某县公安机关应当告知朱某有权委托辩护人
    B.甲因涉嫌抢劫罪被某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甲聘请了律师乙,若乙接受了甲的委托,应当将接受委托的事实及时告知某县公安机关
    C.若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且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检察院在起诉阶段、法院在审判阶段都负有提供法律援助的职责
    D.未成年人王某故意杀害李某,王某委托律师张某进行辩护,王某的父亲王大某也参加了庭审。在审理过程中,张某辱骂审判人员被法官指令法警带出法庭,法庭在征得王某与王大某的同意后,可以不中断法庭审理

    答案:D
    解析: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A正确。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B正确。法律援助辩护的范围可以囊括侦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对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况,公检法都负有提供法律援助的职责,C正确。对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案件,不可以在没有律师帮助的情况下进行审理,D错误。综上所述,本题应当选D。

  • 第3题:

    甲故意伤害乙被某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某县检察机关起诉,甲委托了本县律师丙,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若丙收集到了证明甲没有主观过错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某县公安机关
    B.若丙收集到了证明甲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某县公安机关
    C.若某县公安机关认为丙涉嫌串供,可以由某县公安机关对丙进行立案侦查
    D.若丙在会见甲时得知甲曾经的朋友丁为了报复社会,正在预谋对某商场实施爆炸行为,丙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

    答案:D
    解析:
    《刑诉法》第40条规定:“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故,AB错误。 《刑诉法》第42条规定:“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辩护人是律师的,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可见,C错误。 《刑诉法》第46条规定:“……但是,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的,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故,D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应当选D。

  • 第4题:

    甲为报复某县人民法院审判员乙,绑架了乙不满5岁的女儿丙,丙的母亲丁向县公安局控告甲有绑架嫌疑,公安局立案侦查。甲的妻子戊向公安局反映甲在案发后突然去某地,公安局根据这一线索侦破了此案。对于此案,下列各项观点中哪些是正确的?

    A:甲、乙是本案当事人,其他人可作为诉讼参与人
    B:如果某县人民法院审理此案,那么乙应当自行回避
    C:如果某县人民法院审理此案,乙参与此案的审理,则甲有权申请乙回避
    D:甲是被告人,乙和丁是被害人,戊是本案证人

    答案:B,C
    解析:
    甲是被告人,丙是被害人,乙和丁是丙的法定代理人,而不是被害人,戊是本案证人,因此,甲、丙与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处于当事人的诉讼地位。而乙、丁、戊则是其他诉讼参与人,他们都是为了保障诉讼顺利进行的诉讼角色,据此,AD选项表述错误。《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 第5题:

    下列情形中,公安机关对甲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是().

    • A、甲在互联网上捏造事实诽谤乙卖淫,对乙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但乙没有向公安机关报案
    • B、甲二十年前敲诈勒索乙财物数额较大,但乙没有报案,公安机关也没有立案侦查
    • C、甲盗窃后从五楼窗户爬出,失足跌下摔死
    • D、甲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

    正确答案:A,B,C,D

  • 第6题:

    甲到某地旅游,在该地某酒吧与一法国游客乙发生口角,继而打斗,甲用酒瓶将乙打伤,后经鉴定为轻伤。对本案的立案管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自诉
    • B、本案只能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 C、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对本案进行立案侦查
    • D、如果乙向公安机关控告,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正确答案:A,D

  • 第7题:

    甲到某地旅游,在该地某酒吧与一法国游客乙发生口角,继而打斗,甲用酒瓶将乙打伤,后经鉴定为轻伤。对本案的立案管辖,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自诉
    • B、本案只能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 C、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对本案进行立案侦查
    • D、如果乙向公安机关控告,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正确答案:A,D

  • 第8题:

    甲到某地旅游,在该地某酒吧与一法国游客乙发生口角,继而打斗起来,甲用酒瓶将乙打伤,后经鉴定为轻伤。对本案的立案管辖,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自诉
    • B、本案只能通过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甲的刑事责任
    • C、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对本案进行立案侦查
    • D、如果乙向公安机关控告,当地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正确答案:A,D

  • 第9题:

    犯罪嫌疑人甲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某县公安机关取保候审,保证人是他的堂弟乙。但是甲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公安机关不准其会见被害人的规定,多次纠缠被害人,要求私了,遭被害人拒绝后,扬言要再次给被害人一点厉害尝尝,乙没有尽到保证人职责。对此,某县公安机关可以()。

    • A、对乙处以罚款500元
    • B、责令甲具结悔过
    • C、给予甲治安管理处罚
    • D、对甲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

    正确答案:B,C,D

  • 第10题:

    甲到某地旅游,在该地某酒吧与一法国游客乙发生口角,继而打斗,甲用酒瓶将乙打伤,后经鉴定为轻伤。对本案的立案管辖,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自诉
    • B、本案只能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 C、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对本案进行立案侦查
    • D、如果乙向公安机关控告,当地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正确答案:A,D

  • 第11题:

    甲乙丙三人实施信用证诈骗。侦查过程中,某地级市公安机关向该市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甲、乙、丙三人。其中,甲系省、市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乙系自由职业者;丙系无国籍人士。在审查批捕过程中,检察院查明:乙已怀有两个月身孕。关于检察院对乙审查批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可以对乙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 B、可以直接建议公安机关对乙取保候审
    • C、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决定另行侦查
    • D、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正确答案:B

  • 第12题:

    多选题
    甲、乙、丙三人实施非法集资。侦查过程中,某地级市公安机关向该市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甲、乙、丙三人。其中,甲系省、市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乙系银行职员;丙系无国籍人士。在审查批捕过程中,检察院查明:乙已怀有两个月身孕。请分析案例,回答下列问题:关于检察院对乙审查批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可以对乙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B

    可以直接建议公安机关对乙取保候审

    C

    对证据有疑问,可以决定另行侦查

    D

    认为需要补充侦查,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王某因盗窃罪被某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王某交纳保证金后暂时回家,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若某县公安机关向某县检察院报请批捕,某县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王某有盗窃事实,并且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批准逮捕
    B.某县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王某,应当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C.某县公安机关逮捕王某后,某县检察院仍应当每两个月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
    D.王某被逮捕后,某县公安机关不能在侦查羁押期限内办结案件的,某县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释放王某

    答案:D
    解析:
    《刑诉法》第79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A错误,除了需要证据条件、刑罚条件,还需要危险性条件。 《高检规则》第316条规定:“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未被拘留的,应当在收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十五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不得超过二十日。”B错误。 《刑诉法》第9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没有“每两个月”的说法,C错误。 《刑诉法》第96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D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应当选D。

  • 第14题:

    下列关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表述,不正确的有:

    A.甲故意杀死乙,乙的哥哥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B.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非法处置被害人财产的,被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C.甲因盗窃罪被某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人员乙对甲讯问时实施了刑讯逼供。乙的刑讯行为随后被某县检察院发现并追究乙刑讯逼供的刑事责任,甲可就因乙刑讯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在乙刑讯逼供案中提出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应当受理
    D.丙因故意伤害丁被立案侦查,在侦查阶段,经过公安机关的调解,丙与丁达成调解协议并制作了调解书,到审判阶段,丁又向丙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除非有证据证明调解违法

    答案:B,C,D
    解析:
    《高法解释》第138条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可见,A正确。 《高法解释》第139条规定:“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可见,B错误,被害人只能通过追缴或者退赔的方式得到补偿。 《高法解释》第140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构成犯罪,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可见,C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构成犯罪”的情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不予受理。C错误。 《高法解释》第148条规定:“侦查、审查起诉期间,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提出赔偿要求,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并全部履行,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D错误,还需全部履行。 综上所述,本题应当选BCD。

  • 第15题:

    甲因盗窃罪被某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随后移送某县检察院审查起诉,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A.若某县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甲的盗窃事实存在,但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是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应当对甲作出酌定不起诉的决定
    B.若某县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甲的盗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可以对甲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决定
    C.若某县检察院认为该盗窃案并非甲实施的,应当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D.若某县检察院对甲作出了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决定,若甲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7日内向某县检察院申诉,某县检察院应当作出复查决定

    答案:A,C,D
    解析:
    酌定意味着可以起诉也可以不起诉,A错在“应当”。证据不足不起诉也称存疑不诉,如果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时证据不足,不一定以补充侦查为前提,可以直接作出不起诉决定,B正确。如果某县检察院认为该盗窃案并非甲实施的,应当对甲法定不起诉,同时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C错误。三大不起诉中,只有被酌定不起诉人有资格、有可能不服,法定不诉与存疑不诉不存在不服的救济,D错误。

  • 第16题:

    甲、乙因琐事互殴,甲处于劣势,便启动摩托车向乙撞去,致乙轻微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公安机关应对甲的行为定性为刑事犯罪
    B.公安机关不能处罚乙,因为乙是受害者
    C.结案后,公安机关应当把摩托车退还给甲
    D.公安机关对甲的互殴与撞人行为应分别决定,合并执行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治安管理处罚法。A项错误,甲启动摩托车故意伤害乙,但是仅造成乙轻微伤的后果,不构成故意伤害罪。B项错误,甲乙互殴,二者在互殴行为中均是违法行为人,均要受到处罚。C项错误,对于违法行为中的主要作案工具应当依法收缴。D项正确,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一人有两种以上违法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可以制作一份决定书。因此本题选择D项。

  • 第17题:

    某县公安机关收到甲控告乙抢劫的材料,经审查后认为乙没有抢劫的犯罪事实。县公安机关该如何处理?()

    • A、不予立案
    • B、要求甲撤回控告
    • C、撤销案件
    • D、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作不起诉决定

    正确答案:A

  • 第18题:

    2006年4月,甲将乙打伤,因伤情轻微,乙未到公安机关报案。2007年1月,甲和乙发生矛盾,乙遂到公安机关报案称2006年4月被甲打伤过。则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对甲进行治安管理处罚。()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9题:

    甲因琐事将乙打伤,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遇有下列哪种情况应当进行伤情鉴定?()

    • A、乙伤情较轻
    • B、乙要求作伤情鉴定
    • C、甲对乙的伤害程度有争议
    • D、乙对自己的伤害程度有争议

    正确答案:B,C,D

  • 第20题:

    甲、乙因琐事发生打斗,甲把乙打伤,乙到某公安派出所报案,要求追究甲的刑事责任。该公安派出所的做法正确的是()。

    • A、告知乙自行去进行伤情鉴定,有鉴定结果才好处理
    • B、制作询问笔录,并安排乙进行伤情鉴定
    • C、鉴定结果为轻伤,告知其应当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D、鉴定结果为轻伤,乙坚持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决定立案侦查

    正确答案:B,D

  • 第21题:

    甲将乙打伤,因伤情轻微,乙未到公安机关报案。次年1月,甲和乙发生矛盾,乙遂到公安机关报案称去年4月被甲打伤过。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对甲进行治安管理处罚。


    正确答案:错误

  • 第22题:

    某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行政决定时,误将甲的邻居家乙认作是甲家,而将邻居乙家的偏房拆除。()应给予乙以赔偿。

    • A、作出行政决定的机关
    • B、甲
    • C、某县人民法院
    • D、不

    正确答案:C

  • 第23题:

    单选题
    某县公安机关收到甲控告乙抢劫的材料,经审查后认为乙没有抢劫的犯罪事实。县公安机关该如何处理?()
    A

    不予立案

    B

    要求甲撤回控告

    C

    撤销案件

    D

    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作不起诉决定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立案条件。《刑事诉讼法》第110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本题属于"没有犯罪事实"的情形,公安机关应当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甲。故选项A正确,B、C、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