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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甲被指控故意杀人一案进行了第一审审理,判处甲无期徒刑。检察院认为量刑过轻,提出抗诉。关于本案的第二审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如果甲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口头方式提起上诉B.二审法院可以不开庭审理C.二审法院仅就甲的量刑问题进行审查D.第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要发回重新审判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题目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甲被指控故意杀人一案进行了第一审审理,判处甲无期徒刑。检察院认为量刑过轻,提出抗诉。关于本案的第二审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如果甲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口头方式提起上诉

B.二审法院可以不开庭审理

C.二审法院仅就甲的量刑问题进行审查

D.第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要发回重新审判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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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三(21岁)被控强奸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判处张三无期徒刑。

    检察院认为量刑过轻,提出抗诉。二审法院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A.应当公开开庭审理

    B.可以不开庭审理

    C.应当提审

    D.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参考答案D

  • 第2题:

    法院对一起共同犯罪案件审理后分别判处甲死缓、乙无期徒刑。甲没有提出上诉,乙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同时检察院针对甲的死缓判决以量刑不当为由提起抗诉。下列关于第二审程序的何种表述是错误的?

    A.二审法院可以不开庭审理

    B.二审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C.因上诉和抗诉都不是针对原审事实认定,二审法院对本案不能以事实不清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D.因本案存在抗诉,二审法院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


    正确答案:AC

  • 第3题:

    法院对一起共同犯罪案件审理后分别判处甲死缓、乙无期徒刑。甲没有提出上诉,乙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同时检察院针对甲的死缓判决以量刑不当为由提起抗诉。下列关于第二审程序的何种表述是错误的?( )

    A.二审法院可以不开庭审理
    B.二审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C.因上诉和抗诉都不是针对原审事实认定的,二审法院对本案不能以事实不清为由撤销原判,发同重审
    D.因本案存在抗诉,二审法院对乙的裁决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查二审开庭审理的范围、全面审查原则、上诉不加刑原则及其例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34条第1款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1)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2)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3)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4)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故选项A不正确,B正确。男根据《刑诉解释》第310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抗诉范围的限制。该解释第311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自诉人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所以选项C不正确。《刑事诉讼法》第237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本案中,人民检察院仅针对甲死缓以量刑不当提出抗诉,而并未对乙提出抗诉,因此二审法院对乙的裁决应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约束,所以选项D不正确。综上。本题应选ACD。

  • 第4题:

    甲、乙二人共同盗窃金融机构,第一审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0年、6年。甲上诉,乙表示服判,未上诉。在第二审法院审理期间,甲死亡。关于第二审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在上诉期满后,对乙的判决生效,可以交付执行
    B.第二审法院应当对甲、乙的案件一并进行审查、处理
    C.第二审法院认为甲构成犯罪,但量刑过重,应当改判
    D.第二审法院认为第一审对乙量刑过轻,应当改判加重其刑罚


    答案:B
    解析:
    。《刑诉解释》第248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如果提出上诉的被告人死亡,其他被告人没有提出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仍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死亡的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告无罪;审查后认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布终止审理。对其他同案被告人仍应当作出判决或者栽定。由此,选项B是正确答案。

  • 第5题:

    甲市人民法院在受理甲市检察院提起的张某故意杀人一案后,认为该案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法院处理不当的是?()

    A:继续审理本案
    B:直接将案件交由下级法院审理
    C:向上级法院请示可否审理
    D:驳回检察院的起诉

    答案:B,C,D
    解析:
    【考点】移送管辖。详解:本题考察移送管辖。依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2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应当依法审判,不再交基层人民法院审判。”从本条不难看出,A项正确,由于本题是选非题,据此BCD错误。

  • 第6题:

    甲乙因共同抢劫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10年有期徒刑,甲乙服判,某市检察院认为对甲的量刑畸轻提出抗诉,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A.对于某市检察院的抗诉,某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当制作二审决定书
    B.若二审开庭审理,某省高级人民法院可以到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C.若二审开庭审理,甲乙都应当参加法庭调查,乙可以不参加法庭辩论
    D.某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可以委托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当事人及某省检察院送达第二审裁判文书

    答案:A,C,D
    解析:
    在审判监督程序中,检察院抗诉的,法院无需制作再审决定书。二审中没有相关的规定和要求,A错误。《刑诉法》第223条第3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B正确。《高法解释》第323条第2款规定:“同案审理的案件,未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未对其判决提出抗诉的被告人要求出庭的,应当准许。出庭的被告人可以参加法庭调查和辩论。”C错误,乙要求出庭的,应当准许。没有要求,可以不参加二审。《高法解释》第335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委托第一审人民法院代为宣判,并向当事人送达第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代为宣判后五日内将宣判笔录送交第二审人民法院,并在送达完毕后及时将送达回证送交第二审人民法院。委托宣判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直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送达第二审判决书、裁定书。”D错误,某省高级人民法院只能直接向某省检察院送达第二审裁判文书。综上所述,本题应当选ACD。

  • 第7题:

    甲杀人案,犯罪手段残忍,影响恶劣,某市中级法院第一审时保证案件审判的质量,决定由刑庭庭长甲和审判员乙、丙、丁以及人民陪审员戊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经审理,法院判处甲死刑立即执行,甲上诉,检察院未抗诉。对于本案,第二审法院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不开庭审理
    B: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C:开庭审理后改判
    D: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答案: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3人至5人组成合议庭进行。第227条规定,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因此,D选项正确。

  • 第8题:

    案情: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马某故意杀人一案进行不公开审理,作出判决,宣告被告人马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书合法送达后,被告人马某提起上诉,市人民检察院也提起抗诉。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量刑畸轻,于是改判死刑立即执行。宣判后,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由2名审判员、1名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经详细翻阅本案有关诉讼材料,认为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不当。于是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中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后,判处被告人马某无期徒刑。
    问题:
    本案中死刑复核程序有何错误?


    答案:
    解析:
    本案中的死刑复核程序存在以下错误:
    1.二审判决宣判后,不应由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47条的规定,应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时。不应由2名审判员、1名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49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3.人民法院不应只翻阅本案有关诉讼材料,就作出予以核准的裁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1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
    4.人民法院在核准死刑时,对于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不当的。不应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根据《刑诉解释》第350条、第353条的规定,对法律适用不当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 第9题:

    单选题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三(21岁)被控强奸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判处张三无期徒刑。检察院认为量刑过轻,提出抗诉。二审法院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A

    应当维持原判

    B

    应当改判

    C

    应当提审

    D

    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实施故意杀人,一审法院判处甲死刑立即执行、乙无期徒刑、丙有期徒刑10年。丙以量刑过重为由上诉,甲和乙未上诉,检察院未抗诉。关于本案的第二审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可不开庭审理 

    B

    认为没有必要的,甲可不再到庭 

    C

    由于乙没有上诉,其不得另行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 

    D

    审理后认为原判事实不清且对丙的量刑过轻,发回一审法院重审,一审法院重审后可加重丙的刑罚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被告人甲因故意杀人罪、问谍罪被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上诉期间内,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量刑不当,依法提起抗诉。二审人民法院不开庭审理后,认为一审人民法院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量刑过轻,依法撤销原判,改判为死刑立即执行,并核准死刑立即执行。该案中二审人民法院违法的做法有()
    A

    接受了人民检察院的抗诉

    B

    不开庭审理本案

    C

    没有发回重审

    D

    核准执行死刑

    E

    改判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


    正确答案: A,E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法院对一起共同犯罪案件审理后分别判处甲死缓、乙无期徒刑。甲没有提出上诉,乙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同时检察院针对甲的死缓判决以量刑不当为由提起抗诉。下列关于第二审程序的何种表述是错误的?(  )[2006年真题]
    A

    二审法院可以不开庭审理

    B

    二审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C

    因上诉和抗诉都不是针对原审事实认定,二审法院对本案不能以事实不清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D

    因本案存在抗诉,二审法院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


    正确答案: A,C
    解析:
    AB两项,《刑事诉讼法》第234条第1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①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②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③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④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C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310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抗诉范围的限制。第311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自诉人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因此,本案二审中若发现有事实不清的情况,二审法院还是可以以事实不清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D项,《刑事诉讼法》第237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本题中,存在检察院的抗诉,二审法院不受上诉不加刑的限制。

  • 第13题:

    下列哪些二审案件依法应当开庭审理?( ) A.甲犯贪污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检察院认为量刑畸轻而抗诉的 B.乙犯伤害罪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乙上诉的 C.丙犯抢劫罪被一审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丙对事实、证据无异议,以量刑过重为由上诉的 D.丁犯杀人罪被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丁上诉的


    正确答案:AD
    《刑事诉讼法》第223条第1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1)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2)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3)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4)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题中,A项是由检察院提出的抗诉,应当开庭审理,当选。B项,乙为无期徒刑,上诉,不属于上述条款中规定的情形,不当选。C项中,丙对事实、证据均无异议,只是认为量刑太重,不属于上述情形,不当选。D项中,丁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而上诉的,符合上述情形,当选。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D。

  • 第14题:

    甲、乙二人共同盗窃金融机构,第一审分别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六年。甲上诉,乙表示服判,未上诉。在第二审法院审理期间,甲死亡。关于第二审,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在上诉期满后,对乙的判决生效,可以交付执行

    B. 第二审法院应当对甲、乙的案件一并进行审查、处理

    C. 第二审法院认为甲构成犯罪,但量刑过重,应当改判

    D. 第二审法院认为第一审对乙量刑过轻,应当改判加重其刑罚


    正确答案:B

  • 第15题:

    甲因故意杀人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甲服判,但检察院认为甲量刑畸轻提出抗诉,某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维持了原判。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A.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时可由审判员5人组成合议庭
    B.某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时可由审判员7人组成合议庭
    C.对于甲案,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作出一审判决前,合议庭应当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D.对于甲案,某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作出二审裁判前,合议庭应当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答案:A,B,C
    解析:
    《刑诉法》第178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至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同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三人至五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应当是单数。合议庭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案件的时候,自己担任审判长。”《刑诉法》第238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请考生注意上述不同审判程序的合议庭组成。AB错误。《高法解释》第178条规定:“合议庭审理、评议后,应当及时作出判决、裁定。拟判处死刑的案件、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合议庭应当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对合议庭成员意见有重大分歧的案件、新类型案件、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以及其他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可以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人民陪审员可以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对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院长认为不必要的,可以建议合议庭复议一次。独任审判的案件,审判员认为有必要的,也可以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甲不属于拟判处死刑的情况,在中院不属于应当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的情形,C错误。但甲案检察院抗诉了,高院裁判前应当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D正确。综上所述,本题应当选ABC。

  • 第16题:

    共用题干
    甲某、乙某、丙某因故意伤害丁某分别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8年和1年,并判处赔偿丁某医疗费等共计人民币1万元。请回答下列问题:

    如果人民检察院只对丙某的判决以量刑畸轻为由提出抗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时,如何适用上诉不加刑原则?()
    A:第二审人民法院如果认为一审对甲某、乙某和丙某量刑畸轻,可加重三人的刑罚
    B:第二审人民法院如果认为一审对甲某、乙某和丙某量刑畸轻,可要求人民检察院对甲某、乙某的判决抗诉,之后加重三人的刑罚
    C: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对丙某加重刑罚,对其他第一审被告人不得加重刑罚
    D: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对任何被告人加重刑罚

    答案:C
    解析:
    【考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上诉权人。详解:《刑事诉讼法》第216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可见,对判决的刑事部分有权上诉的是被告人甲某、乙某、丙某,丁某仅能对判决的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8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5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可见,被害人对刑事判决只有请求抗诉权。因此,本题选A、B、C项。


    【考点】附带民事诉讼上诉的处理。详解:《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14条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只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上诉的,第一审刑事部分的判决在上诉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应当送监执行的第一审刑事被告人是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在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审结前,可以暂缓送监执行。因此,B项正确。


    【考点】共同犯罪中部分上诉的处理。详解: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26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对其他同案被告人加重刑罚。故C项正确。


    【考点】上诉不加刑。详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25条的规定:审理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并应当执行下列规定:(1)同案审理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既不得加重上诉人的刑罚,也不得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2)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只是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可以改变罪名,但不得加重刑罚;(3)原判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也不得加重数罪中某罪的刑罚;(4)原判对被告人宣告缓刑的,不得撤销缓刑或者延长缓刑考验期。所以ABCD均正确。

  • 第17题:

    胡某故意伤人案,检察院以第一审判决量刑畸轻为由提起抗诉,第二审法院维持第一审判决以后,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次提出抗诉,下列哪一选项说法是不正确的?

    A.检察院前后两次抗诉的对象和权限都不同
    B.接受抗诉的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该法院可以自行审判,也可以指令下级法院再审
    C.审理再审案件的法院可以适用第一审程序进行审理,也可以适用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
    D.法院对此案进行再审时,同级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庭。同级检察院接到出庭通知后没有派员出庭,且未说明原因的,法院可以裁定按撤回抗诉处理

    答案:C
    解析:
    二审抗诉的对象是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而再审抗诉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因此,二审抗诉和再审抗诉的对象不同;基层人民检察院只能提出二审抗诉,无权提出再审抗诉;而最高人民检察院只能提出再审抗诉,无权提出二审抗诉。因此,两种抗诉的权限不同。故A 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243 条第4 款规定,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故B 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245 条第1 款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故C 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245 条第2 款规定,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高法解释》第387 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再审案件,人民检察院在开庭审理前撤回抗诉的,应当裁定准许;人民检察院接到出庭通知后不派员出庭,且未说明原因的,可以裁定按撤回抗诉处理,并通知诉讼参与人,故D 项表述正确。

  • 第18题:

    甲因故意杀死乙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A.若对一审判决不服,甲及甲的哥哥都有权独立提起上诉
    B.若上诉,只能通过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
    C.某市人民检察院若认为甲应当被判处无期徒刑,应当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D.乙的哥哥若认为对甲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有权自收到一审判决书后5日内,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

    答案:A,B,C,D
    解析:
    甲的哥哥属于近亲属,没有独立的上诉权,A错误。 根据《高法解释》第299条的规定,上诉既可通过一审法院,也可以直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B错误。 根据《刑诉法》第217条的规定,检察院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二审抗诉,C错误。 根据《刑诉法》第218条的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检察院抗诉,近亲属不行。D错误。

  • 第19题:

    下列关于死刑复核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甲因贩卖毒品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甲没有上诉。如果高院在复核时,不同意判处死刑,必须发回重审
    B:高级人民法院复核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案件,在认为必要时,可以提审被告人
    C:对一人有两罪以上被判处死刑的数罪并罚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其中部分犯罪的死刑判决、裁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D:田某因故意杀人罪被某县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人民检察院以量刑畸轻为由,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法院开庭审理后改判田某死刑,那么此案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答案:C
    解析:
    【考点】死刑复核程序。详解:《刑事诉讼法》第236条第1款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可见,高院在复核时,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故A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44条第2款、第345条第2款规定: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或者死刑缓期执行案件,应当提审被告人。可见,不是“可以”而是“应当”提审被告人,故B项错误。《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51条规定:对一人有两罪以上被判处死刑的数罪并罚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其中部分犯罪的死刑判决、裁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认为其中部分犯罪的死刑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可以改判,并对其他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故C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条的规定,可能判处无期徒刑的普通刑事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某县人民法院无权判处田某无期徒刑,D项错误。

  • 第20题: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三(21岁)被控强奸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判处张三无期徒刑。检察院认为量刑过轻,提出抗诉。二审法院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 A、应当维持原判
    • B、应当改判
    • C、应当提审
    • D、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正确答案:D

  • 第21题:

    单选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实施故意杀人,一审法院判处甲死刑立即执行、乙无期徒刑、丙有期徒刑10年。丙以量刑过重为由上诉,甲和乙未上诉,检察院未抗诉。关于本案的第二审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4年真题]
    A

    可不开庭审理

    B

    认为没有必要的,甲可不再到庭

    C

    由于乙没有上诉,其不得另行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

    D

    审理后认为原判事实不清且对丙的量刑过轻,发回一审法院重审,一审法院重审后可加重丙的刑罚


    正确答案: D
    解析:
    B项,《高法解释》第323条第1款第3项规定,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重点围绕对第一审判决、裁定有争议的问题或者有疑问的部分进行,对同案审理案件中未上诉的被告人,未被申请出庭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没有必要到庭的,可以不再传唤到庭
    A项,《高法解释》第317条第2款规定,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没有上诉,同案的其他被告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C项,《高法解释》第316条规定,第二审期间,被告人除自行辩护外,还可以继续委托第一审辩护人或者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自诉人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其他同案被告人也可以委托辩护人辩护。
    D项,《刑事诉讼法》第237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 第22题:

    多选题
    法院对一起共同犯罪案件审理后分别判处甲死缓、乙无期徒刑。甲没有提出上诉,乙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同时检察院针对甲的死缓判决以量刑不当为由提起抗诉。下列关于第二审程序的何种表述是错误的?()
    A

    二审法院可以不开庭审理

    B

    二审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C

    因上诉和抗诉都不是针对原审事实认定的,二审法院对本案不能以事实不清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D

    因本案存在抗诉,二审法院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本题考查二审开庭审理的范围,全面审查原则,上诉不加刑原则及其例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3条第1款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1)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2)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3)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4)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故选项A不正确,B正确。另根据《刑诉解释》第310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抗诉范围的限制。该解释第311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自诉人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所以,选项C不正确。《刑事诉讼法》第226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所以,选项D正确。综上,本题应选A、C。

  • 第23题:

    单选题
    胡某故意伤人案,检察院以第一审判决量刑畸轻为由提起抗诉,第二审法院维持第一审判决以后,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次提出抗诉,下列哪一选项说法是不正确的()
    A

    检察院前后两次抗诉的对象和权限都不同

    B

    接受抗诉的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该法院可以自行审判,也可以指令下级法院再审

    C

    审理再审案件的法院可以适用第一审程序进行审理,也可以适用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

    D

    法院对此案进行再审时,同级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庭。同级检察院接到出庭通知后没有派员出庭,且未说明原因的,法院可以裁定按撤回抗诉处理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