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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离婚案件,发现被告甲未出庭,而只由其代理人乙代为诉讼。经查,甲因公出差,现正在外地。试问:该案在程序上应如何处理()A.应继续开庭,并由乙代理诉讼B.应依法中止诉讼C.可以依法延期开庭审理D.应依法终结诉讼

题目

某县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离婚案件,发现被告甲未出庭,而只由其代理人乙代为诉讼。经查,甲因公出差,现正在外地。试问:该案在程序上应如何处理()

A.应继续开庭,并由乙代理诉讼

B.应依法中止诉讼

C.可以依法延期开庭审理

D.应依法终结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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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法院对于诉讼中有关情况的处理,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甲起诉其子乙请求给付赡养费。开庭审理前,法院依法对甲、乙进行了传唤,但开庭时乙未到庭,也未向法院说明理由。法院裁定延期审理
    B:甲、乙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甲在前往法院的路上,胃病发作住院治疗。法院决定延期审理
    C:甲诉乙离婚案件,在案件审理中甲死亡。法院裁定按甲撤诉处理
    D:原告在诉讼中因车祸成为植物人,在原告法定代理人没有确定的期间,法院裁定中止诉讼

    答案:B,D
    解析:
    【考点】延期审理;诉讼中止;诉讼终结【详解】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1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民诉意见》第112条第1款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A选项中乙属于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其经过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不适用延期审理,并且延期审理应适用决定,而非裁定,故A项错误,不选。B项中甲因胃病发作住院治疗,符合延期审理的条件,故B项正确,应选。根据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151条第(3)项的规定,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应当终结诉讼,故C项错误,不应选。第15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D项符合其中第(2)项的规定,正确,应选。本题正确答案为BD。

  • 第2题:

    王某和赵某在法院为离婚和财产分割问题对簿公堂。在庭前准备和证据交换中,双方均出席了诉讼,但开庭当日王某却因为急病入院无法出席,遂希望由其代理人初律师代为诉讼。对此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王某是离婚案件的重要当事人,不出席无法审理,应该拘传
    B:王某是离婚案件的重要当事人,一定要出席
    C:王某是离婚案件的被告,因此不出席可以缺席判决
    D:王某因为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但是只要出具书面意见,还是可以由其代理人初律师代为诉讼

    答案:A,B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离婚案件的特殊性在于很多情况必须当事人亲自表达和处理问题,所以即使有诉讼代理人也要出席,但是法律也规定了这一例外情况,因此与B相比,还是D的说法最符合法律的规定。一般而言诉讼代理人的出席等于当事人的出席,所以本案无论如何不应该缺席判决,更不可能拘传还在病重的王某,A和C都是不当的处理方式。@##

  • 第3题:

    齐某向甲区人民法院起诉与赵某离婚,为避免诉讼中的尴尬局面,齐某委托王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并授权王律师为全权代理人。对于该离婚案件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王律师作为全权代理人,有权代为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与进行和解
    B:齐某可以在征得人民法院许可的情况下不出庭参加案件审理
    C:齐某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甲区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D:齐某可以不出庭,因其已经委托王律师作为全权代理人

    答案:C
    解析:
    【考点】离婚案件中的诉讼代理。详解: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因此,C项正确。

  • 第4题:

    某基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甲与乙离婚案件时, 发现被告乙未出庭而只有乙的委托代理人丙出庭,审 判员问及乙为何不出庭时,丙说乙到外地出差去了,人 民法院打电话到乙的单位询问乙的真实情况,乙的单 位负责人说乙因公出差,现确实在外地,请问人民法院 对此该如何处理?( )
    A.人民法院应继续开庭并由丙代理诉讼
    B.人民法院应依法决定延期开庭审理
    C.人民法院应依法裁定中止诉讼,等乙返回本地 再开庭审理
    D.人民法院应依法裁定终结诉讼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延期审理。法律根据为《民事诉 讼法》第132条。

  • 第5题:

    下列选项中,哪些情况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应裁定中止诉讼?()

    A:被告死亡,继承人远在美国
    B:原告因车祸致残成为植物人,还没有确定法定代理人
    C:因发洪水冲坏道路,被告无法参加诉讼
    D:甲诉乙离婚案件,在诉讼中甲死亡

    答案:A,B,C
    解析:
    【考点】诉讼中止。详解: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0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所以,A、B、C项分别属于以上的第(1)项、第(2)项、第(4)项规定的情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而D项则属于应当裁定终结诉讼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