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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与乙银行有长期的业务往来,2000年双方订立一个借款合同,乙方借给甲方10万元,于10月10日交付,甲方1年后还清。乙方要求甲方提供担保,甲遂请丙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后来由于丙公司经营不善,乙银行有些担心其所担保的债权,遂于甲商议,乙银行再借给甲公司10万元用于偿还前笔10万元贷款,期限1年,但是甲应当要求资金实力雄厚的丁公司提供担保,这项交易成功,丁公司为甲公司的这笔贷款提供了担保,甲拿到这笔贷款后转手还给了乙银行,偿清了前笔贷款。10个月后,甲公司破产,乙银行请求丁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丁公

题目

甲公司与乙银行有长期的业务往来,2000年双方订立一个借款合同,乙方借给甲方10万元,于10月10日交付,甲方1年后还清。乙方要求甲方提供担保,甲遂请丙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后来由于丙公司经营不善,乙银行有些担心其所担保的债权,遂于甲商议,乙银行再借给甲公司10万元用于偿还前笔10万元贷款,期限1年,但是甲应当要求资金实力雄厚的丁公司提供担保,这项交易成功,丁公司为甲公司的这笔贷款提供了担保,甲拿到这笔贷款后转手还给了乙银行,偿清了前笔贷款。10个月后,甲公司破产,乙银行请求丁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丁公司此时明白了其中的真相,遂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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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A, C, D
更多“甲公司与乙银行有长期的业务往来,2000年双方订立一个借款合同,乙方借给甲方10万元,于10月10日交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1990年7月10日签订一份合同,约定由甲向乙供应一套设备并负责送货、安装,货款总额300万元。同年10月10日。甲公司将设备运抵乙方,设备安装后。调试运转正常。乙公司即付货款280万元.双方同意剩余20万元待设备运转3个月后如果没有质量问题时再行支付。3个月后,乙方未向甲方提出质量问题,甲方去函要求乙方支付余款20万元。乙方以目前尚不能肯定设备有无质量问题为由,要求再等3个月。甲方未允,去函要求乙方至迟到1991年2月10日前结清全部货款及迟延利息。乙方未答复。此后3年内,双方未再就此事交涉。1994年5月,甲公司清理合同时发现乙公司尚欠其20万元设备款,遂派人到乙公司追讨,经双方协商,于1994年5月30日达成书面协议,乙公司同意于1994年6月30日前付清所欠货款。至6月30日,乙公司仍未付清此款。甲公司遂起诉于法院。
    问:(1)甲、乙双方于1990年7月10日所签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应截止于何时?
    (2)假设乙公司在1991年3月10日发现设备有质量问题,能否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3)一种意见认为,本案诉讼时效已过,乙公司有权拒付余款20万元,这种意见是否正确?为什么?
    (4)如何看待甲、乙双方于1994年5月30日达成的协议?


    答案:
    解析: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约定的付清余款截止时间为1991年1月10日,在此日期前,乙方未向甲方付款,诉讼时效开始计算为2年,截止时间应为1993年1月10日。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因为甲方违反了质量担保。
    (3)本案的诉讼时效在甲方提起诉讼时已经超过,因为诉讼时效到1993年1月10日到期,权利人甲方并未在1993年1月10日前起诉,而是一直未予交涉,所以诉讼时效经过。但作为权利人甲方,丧失的仅仅是程序上的诉权,实体上的权利并不因此消灭,甲方仍然有权要求乙方清偿债权,乙方也有义务清偿。
    (4)双方在诉讼时效之外的时间达成还款协议,应视为是债权人给予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宽限,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 第2题:

    甲、乙双方签订成套设备采购合同,合同总价为200万元。合同订立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了30万元定金,乙收取定金后拒不发货,则甲可以要求乙返还( )万元。

    A.30
    B.40
    C.60
    D.200

    答案:C
    解析: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本题甲方向乙方支付30万元定金,未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故乙应返还30万元*2=60万元。

  • 第3题:

    甲与乙签订工程设计合同,合同约定:设计费为80万元,甲方向乙方支付16万元定金。合同订立后,甲方实际向乙方支付了10万元定金,乙方收取定金后拒不履行合同,则()。

    A . 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返还10万元
    B . 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返还16万元
    C . 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返还20万元
    D . 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返还32万元

    答案:C
    解析:
    四、定金
    《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第四版教材P39

  • 第4题:

    甲与乙签订工程设计合同,合同约定设计费为80万元。甲方向乙方支付16万元定金。合同订立后,甲方实际向乙方支付了10万元定金,乙方收取定金后拒不履行合同。则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A.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返还10万元
    B.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返还16万元
    C.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返还20万元
    D.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返还32万元

    答案:C
    解析:
    2019版教材P32页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所以甲方可以要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 第5题:

    甲与乙签订工程设计合同,合同约定设计费为80万元,甲方向乙方支付16万元定金。合同订立后,甲方实际向乙方支付了12万元定金,乙收取定金后拒不履行合同,则甲可 以要求乙返还( )万元。

    A. 12 B. 24 C. 16 D. 32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定金的内容。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 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