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usouti.com

甲公司与乙公司在合同中约定,甲公司应于2006年6月6日先向乙公司交付货物,之后乙公司再向甲公司付款。因为甲公司仓库存储空间不足,其于2006年5月9日便向乙公司提出提前履行债务。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A.经乙公司同意的,甲公司可以提前履行B.甲公司应当遵守合同约定,其履行时间不得早于2006年6月6日C.乙公司可以拒绝甲公司的提前履行D.如果不损害乙公司的利益,甲公司是可以提前履行的

题目

甲公司与乙公司在合同中约定,甲公司应于2006年6月6日先向乙公司交付货物,之后乙公司再向甲公司付款。因为甲公司仓库存储空间不足,其于2006年5月9日便向乙公司提出提前履行债务。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经乙公司同意的,甲公司可以提前履行

B.甲公司应当遵守合同约定,其履行时间不得早于2006年6月6日

C.乙公司可以拒绝甲公司的提前履行

D.如果不损害乙公司的利益,甲公司是可以提前履行的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B
更多“甲公司与乙公司在合同中约定,甲公司应于2006年6月6日先向乙公司交付货物,之后乙公司再向甲公司付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乙公司交付了货物,乙公司未在合同约定的支付货款期限内付款。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有权通知乙公司解除合同
    B:符合解除条件的,甲公司应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解除合同
    C:合同解除后,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返还货物
    D:合同解除后,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

    答案:C,D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对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并不能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的,对方应催告迟延履行方在合理期限内履行,迟延履行方经催告后仍不履行债务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甲公司已经交付了货物,乙公司支付货款的履行期限在合同内容上不是特别重要,即使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届满后履行,也不至于使合同目的落空。因此乙公司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付货款,甲公司应向乙公司发出履行催告,给乙公司规定一个宽限期,乙公司在该宽限期届满时仍未履行的,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甲公司不能不给乙公司宽限期,直接通知乙公司解除合同,所以A选项不正确。《合同法》第94条规定的合同解除与合同撤销不同,合同解除权是形成权,当事人依单方意思表示就可以将合同解除,不需要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除,当事人对可撤销合同必须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才能发生撤销的效力,所以B选项不正确。本题中甲公司已经交付货物,合同解除后,甲公司有权要求恢复原状,即要求乙公司返还货物,并有权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所以CD选项正确。

  • 第2题:

    (2018年)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先向乙公司支付货款,乙公司再向甲公司交付货物。后来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对于乙公司提出的给付请求权,甲公司拟行使不安抗辩权。下列关于不安抗辩权行使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甲公司行使不安抗辩权,必须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乙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甲公司应当恢复合同的履行
    C.甲公司可以通过行使不安抗辩权直接解除合同
    D.甲公司行使不安抗辩权而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乙公司

    答案:C
    解析:
    选项 C:可以先中止,如果对方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了适当担保,不能解除合同,相反,应恢复履行;只有对方既未恢复履行能力又未提供适当担保,才可以解除合同。

  • 第3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先向乙公司支付货款,乙公司再向甲公司交付货物。后来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对于乙公司提出的给付请求权,甲公司拟行使不安抗辩权。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不安抗辩权行使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甲公司行使不安抗辩权,必须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乙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甲公司应当恢复合同的履行
    C.甲公司可以通过行使不安抗辩权直接解除合同
    D.甲公司行使不安抗辩权而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乙公司

    答案:C
    解析:
    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所以,甲公司不能直接解除合同。

  • 第4题:

    (2018年)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先向乙公司支付货款,乙公司再向甲公司交付货物。后来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对于乙公司提出的给付请求权,甲公司拟行使不安抗辩权。下列关于不安抗辩权行使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甲公司行使不安抗辩权,必须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乙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甲公司应当恢复合同的履行
    C.甲公司可以通过行使不安抗辩权直接解除合同
    D.甲公司行使不安抗辩权而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乙公司

    答案:C
    解析:
    选项C:可以先中止,如果对方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了适当担保,不能解除合同,相反,应恢复履行;只有对方既未恢复履行能力又未提供适当担保,才可以解除合同。

  • 第5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先向乙公司支付货款,乙公司再向甲公司交付货物。后来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对于乙公司提出的给付请求权,甲公司拟行使不安抗辩权。下列关于不安抗辩权行使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甲公司行使不安抗辩权,必须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乙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甲公司应当恢复合同的履行
    C.甲公司可以通过行使不安抗辩权直接解除合同
    D.甲公司行使不安抗辩权而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乙公司

    答案:C
    解析:
    选项C:可以先中止,如果对方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了适当担保,不能解除合同,相反,应恢复履行;只有对方既未恢复履行能力又未提供适当担保,才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