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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家中有一个黄花梨木制作的椅子,赵某不知该椅子价值。李某路过赵某家中发现椅子,遂出价1万元向赵某收购该床。赵某卖出后,得知李某以100万元的价格转卖,便要求李某退还该椅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双方买卖出于自愿,该合同是有效的,赵某无权向李某提出返还要求B.该合同在订立时显失公平,赵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合同的请求C.合同的撤销权除非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主动放弃,否则不会消灭D.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题目

赵某家中有一个黄花梨木制作的椅子,赵某不知该椅子价值。李某路过赵某家中发现椅子,遂出价1万元向赵某收购该床。赵某卖出后,得知李某以100万元的价格转卖,便要求李某退还该椅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双方买卖出于自愿,该合同是有效的,赵某无权向李某提出返还要求

B.该合同在订立时显失公平,赵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合同的请求

C.合同的撤销权除非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主动放弃,否则不会消灭

D.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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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李某是一家古玩店老板,得知赵某家中有一花瓶,系赵某的祖父留下,李某即上门与赵协议用千元买下。随后,李某将该花瓶送至某拍卖行进行拍卖,卖得价款10万元。赵某在一个月后得知此事,认为李某欺骗了自己,要求李某退回花瓶。李某以买卖花瓶是双方自愿的,拒绝赵某的请求。赵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买卖行为,并请求李某返还该花瓶。( )


    正确答案:√
    本题考核点为可撤销合同。李某与赵某之间的买卖属于显失公平的买卖行为,且显失公平系由于赵某欠缺经验所致,因此赵某有权请求法院撤销。可撤销合同一旦被撤销,合同即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赵某有权请求李某返还财产。

  • 第2题:

    有6位经济分析师张、王、李、赵、孙、刘,坐在环绕圆桌连续等距排放的6张椅子上分析一种经济现象。每张椅子只坐l人,6张椅子的顺序编号依次为1、2、3、4、5、6。其中:(1)刘和赵相邻;(2)王和赵相邻或者王和李相邻;(3)张和李不相邻;(4)如果孙和刘相邻,则孙和李不相邻。如果王和李相邻,那么( )也一定是相邻的。


    A. 张和孙
    B. 王和赵
    C. 王和孙
    D. 李和刘

    答案:A
    解析:
    解题指导: 如果王和刘相邻,题意指出刘和赵相邻,这样的话王不能和赵相邻,只能是王和李相邻。张和李不能相邻,则孙和李相邻,由于孙和李相邻,则孙和刘不相邻,这样6个人的顺序是孙、李、王、刘、赵、张。故A项正确。故答案为A。

  • 第3题:

    某山区农民赵某家中有一花瓶,系赵某的祖父留下。李某通过他人得知赵某家有一清朝花瓶,遂上门索购。赵某不知该花瓶真实价值,李某用1.5万元买下。随后,李某将该花瓶送至某拍卖行进行拍卖,卖得价款11万元。赵某在一个月后得知此事,认力李某欺骗了自己,通过许多渠道找到李某,要求李某退回花瓶。李某以买卖花瓶是双方自愿的,不存在欺骗,拒绝赵某的请求。经人指点,赵某到李某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合同,并请求李某返还该花瓶。 问: (1)赵某的诉讼请求有无法律依据?为什么? (2)法院应如何处理?


    答案:
    解析:
    (1)赵某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李某与赵某之间的合同属于显失公平的买卖合同,且显失公平系由于赵某欠缺交易经验所致,因此赵某有权依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请求法院撤销合同。买卖合同一旦被撤销,合同即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依据《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赵某有权请求李某返还财产。依上述理由,赵某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 (2)法院应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撤销该花瓶买卖合同。并依据《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要求李某将花瓶退还给赵某,赵某将收到的花瓶款退还给李某。若李某愿意支付与该花瓶价值相当的价款,赵某也同意接受,赵某可以不用撤销该合同,由李某补齐余下的价款即可。

  • 第4题:

    有6位经济分析师张、王、李、赵、孙、刘,坐在环绕圆桌连续等距排放的6张椅子上分析一种经济现象。每张椅子只坐l人,6张椅子的顺序编号依次为1、2、3、4、5、6。其中:(1)刘和赵相邻;(2)王和赵相邻或者王和李相邻;(3)张和李不相邻;(4)如果孙和刘相邻,则孙和李不相邻。如果赵和李相邻,那么张可能与( )两者相邻。


    A. 王和李
    B. 王和刘
    C. 赵和刘
    D. 刘和孙

    答案:D
    解析:
    解题指导: 根据赵和李相邻,刘与赵相邻,则王和赵不相邻,那么王和李相邻,张和李不相邻。已经得出的顺序是刘、赵、李、王,根据第四个条件得出,张与孙和刘相邻。故D 项正确。故答案为D。

  • 第5题:

    2017年11月10日,李某邀请张某前往家中做客,张某带着王某家的宠物狗前往并将宠物狗放在李某家的阳台上晒太阳。李某提醒张某说:“把宠物狗放在阳台容易掉下去”。张某让李某放心不会有事。后宠物狗从阳台掉落,将从楼下路过的赵某砸伤,医药费2000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李某所在小区的物业应对赵某的损害相应的赔偿责任

    B.李某应对赵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C.张某应对赵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D.王某应对赵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A,D
    解析:
    本题综合考查安保义务人责任和饲养动物损害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 37 条的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据此可知, 安保义务人的责任属于过错责任,在第三人侵权的情形下且安保义务人无过错的,无需承担责任。小区物业没有过错,无需承担侵权责任。故 A 项说法错误,当选。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 78 条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减轻责任。据此可知,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责任主体系饲养人或管理人。本题中,张某系宠物狗的管理人,不听李某提醒将宠物狗放在阳台砸伤路人赵某,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故 C 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建筑物的所有人李某提醒管理人,尽到一定的提醒的义务,但是没有尽到相当的注意义务,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B项说法正确,不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