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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某故意伤害李某一案,由某县公安局负责侦查,郑某在第一次被讯问后,发现负责本案侦查的侦查员王某是自己伤害李某的现场目击者,于是郑某提出申请,要求王某回避。但王某表示自己一定会公正处理案件,坚持不回避。后来此案被起诉到人民法院,在法院开庭审理前,李某的诉讼代理人宋某请该案合议庭审判员陈某到饭店吃饭,边吃边了解案件。开庭审理时,郑某以次为理由申请陈某回避。审判长以理由不合法驳回了张某的申请。问: (1)、王某是否应当回避?为什么?(2)、王某的回避决定由谁作出?(3)、郑某申请陈某回避的理由是否有法律依据?依

题目

郑某故意伤害李某一案,由某县公安局负责侦查,郑某在第一次被讯问后,发现负责本案侦查的侦查员王某是自己伤害李某的现场目击者,于是郑某提出申请,要求王某回避。但王某表示自己一定会公正处理案件,坚持不回避。后来此案被起诉到人民法院,在法院开庭审理前,李某的诉讼代理人宋某请该案合议庭审判员陈某到饭店吃饭,边吃边了解案件。开庭审理时,郑某以次为理由申请陈某回避。审判长以理由不合法驳回了张某的申请。

问: (1)、王某是否应当回避?为什么?

(2)、王某的回避决定由谁作出?

(3)、郑某申请陈某回避的理由是否有法律依据?依据何在?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1)王某应当回避。因为王某是本案的证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其应当回避。
(2)王某的回避决定由公安机关的负责人作出。
(3)陈某是承办该案的审判人员,其接受当事人一方请客吃饭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郑某申请其回避符合第29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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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犯罪嫌疑人李某聘请律师高某作为自己涉嫌抢劫一案的辩护律师,公安机关接到举报,高某在履行辩护职责时涉嫌毁灭证据等犯罪,请问以下做法正确的是:( )

    A.为防走漏风声,不通知高某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所属的律师协会
    B.审查后发现高某之案与李某之案有关联,为提高工作效率,决定由侦办李某案件的侦查机关对高某立案侦查
    C.由侦办李某案件的上一级侦查机关对高某之案立案侦查
    D.为避免利益冲突,侦办李某案件的上一级侦查机关指定与侦办李某案件平级的其他合适的侦查机关对高某之案立案侦查

    答案:C,D
    解析:
    本题考查对辩护人的人身保障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4条第2款的规定,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辩护人是律师的,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故AB错误。根据《六机关规定》第9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发现辩护人涉嫌犯罪,或者接受报案、控告、举报、有关机关的移送,依照侦查管辖分工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定报请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的上一级侦查机关指定其他侦查机关立案侦查,或者由上一级侦查机关立案侦查。不得指定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的下级侦查机关立案侦查。故CD正确。

  • 第2题:

    李某因涉嫌虐待被监管人被立案侦查,侦查中李某欲委托辩护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公安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B.李某在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其在法院工作的父亲和母亲同时担任其辩护人
    C.李某可以自己委托辩护人,李某在押的,也可以由其配偶代为委托辩护人
    D.本案李某如果没有聘请辩护人,侦查机关应当通知法援机构为他指派律师辩护

    答案:C
    解析:
    辩护一共分三种自行辩护、委托辩护、法律援助辩护
    选项A.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3条第2款规定,侦查机关在第1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注意,虐待被监管人案件的侦查机关并非公安机关,应当是人民检察院。所以应当是人民检察院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选项A错误。
    选项B,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3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可知,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李某的父母属于法院的工作人员,并不是律师身份。选项B错误。
    选项C,根据宪刑事诉讼法》第33条第3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选项C正确
    选项D,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可知,本案并不属于强制法律援助的情形。选项D错误。

  • 第3题:

    赵某、钱某合伙诈骗李某人民币2万元,某县公安局甲、乙、丙、丁四名侦查员共同办理本案。其中应当回避的是()。

    A.甲,赵某以前因抢劫被甲处理过

    B.乙,是赵某舅舅的邻居

    C.丙,在参与本案侦查工作前,曾担任过本案的证人

    D.丁,案发前曾经参加某次马拉松城市赛,赵某也参加了该次马拉松


    ABCD

  • 第4题:

    赵某在甲省乙市贩卖毒品,张某为自己吸食而从赵某处购买毒品。赵某涉嫌重大毒品犯罪被乙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关于本案侦查,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乙市公安局经批准可对张某实施通信监控的侦查措施

    B.乙市公安局经批准对赵某实施通信监控的侦查措施,实施后三个月内发现须将技术侦查措施变更为行动监控的技术侦查措施,需要重新办理批准手续

    C.由于本案案情复杂、疑难,对赵某实施的通信监控期限届满需要继续延长三个月,需要经过批准手续

    D.若本案需要隐匿真实身份实施侦查,应报甲省公安厅负责人批准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技术侦查措施。A.选项,《公安部规定》第255条规定:"技术侦查措施是指由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实施的记录监控、行踪监控、通信监控、场所监控等措施。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与犯罪活动直接关联的人员。"据此,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对象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与犯罪活动直接关联的人员,本案中,张某从赵某处购买毒品吸食,属于与犯罪活动直接关联的人员,对其可以实施通信监控等技术侦查措施。A选项正确。B.选项,《公安部规定》第258条规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措施种类、适用对象和期限执行。在有效期限内,需要变更技术侦查措施种类或者适用对象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256条规定重新办理批准手续。"据此,变更技术侦查措施种类,应当重新办理批准手续。B选项正确。C.选项,《公安部规定》第257条第3款规定:"对复杂、疑难案件,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有效期限届满仍需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经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审核后,报批准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延长技术侦查措施期限决定书。批准延长期限,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故此,C选项正确。D选项,《公安部规定》第262条第1款规定:"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由侦查人员或者公安机关指定的其他人员隐匿身份实施侦查。"据此,采取隐匿身份实施侦查,只需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即可,D选项错误。

  • 第5题: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张某涉嫌盗窃罪被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在张某 被侦查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之日或第一次讯问之前,无权进行自己辩护
    B.赵某涉嫌故意伤害被侦查机关立案侦查,赵某 要求其正在读大学的侄子赵某某为其进行辩护
    C.王某涉嫌危害国家安全被侦査机关立案侦查, 王某的辩护律师李某会见在押的王某,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D.唐某涉嫌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被提起公诉,唐某从北京、上海和广州各聘请了一名优秀的律师共同为其进行辩护


    答案:C
    解析:
    。A项中,张某有权为自己进行辩护,自行辩护的时间贯穿整个刑事诉讼过程。B项中,侦査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D项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同一时间内至多可以委托两名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