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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比尔?盖茨为________事业已投入260亿美元,超过全部财产的一半,甚至早早立下遗嘱,死后的财富都要捐献出去。 ②晨曦中,山海关城楼的________隐约可见。 ③国庆节前夕,党和国家领导人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盛大宴会,________各国贵宾。 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A.慈善 雄姿 招待 B.慈善 雄威 接待 C.慈悲 雄威 招待 D.慈善 雄姿 接待

题目
①比尔?盖茨为________事业已投入260亿美元,超过全部财产的一半,甚至早早立下遗嘱,死后的财富都要捐献出去。
②晨曦中,山海关城楼的________隐约可见。
③国庆节前夕,党和国家领导人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盛大宴会,________各国贵宾。
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A.慈善 雄姿 招待
B.慈善 雄威 接待
C.慈悲 雄威 招待
D.慈善 雄姿 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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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70岁的范某亲笔留下遗嘱:“长女工作稳定,有固定收入,但儿子尚无正式工作,因此,自己死后全部财产由儿子继承。”遗嘱立下后不久范某去世,对该遗嘱效力说明正确的是()。

    A.不符合男女平等的原则,所以无效

    B.无见证人,所以无效

    C.未经公正,所以无效

    D.符合法律规定,所以合法有效。继承按照其遗嘱进行


    参考答案:D

  • 第2题:

    遗赠:指公民采用遗嘱方式将个人合法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公民,并于遗嘱人死亡后发生执行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设立遗嘱的人在遗赠中称为遗赠人,遗嘱指定接受遗赠的人称为受遗赠人。

    下列属于遗赠的是( )。

    A.李某死后将他的财产留给他的儿子

    B.张某将其赌博所得,共计12万元捐献给国家

    C.刘某死前一年把6万元人民币捐献给希望小学

    D.王某立下遗嘱,打算死后将其全部财产捐献给红十字基金会


    正确答案:D
    D  [解析]根据定义,遗赠的关键词是“合法财产”“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公民”,所以A项和B项不正确,C项的赠与关系发生在刘某生前,也不正确。故选D。

  • 第3题:

    下列遗嘱中,无效的是:( )

    A.李某临终前立下书面遗嘱,将自家耕地的所有权留给儿子李甲
    B.16岁的小明立下遗嘱,死后将自己的手机留给同桌小丽
    C.林某仅有一个儿子在外留学,其邻居王某欺骗林某其儿子在国外赌博成瘾,林某遂立下书面遗嘱将全部遗产留给邻居王某
    D.黄某死前留下遗嘱将所居住房屋留给其女儿黄梅,其儿子发现后私自将遗嘱内容改为将房屋留给黄某儿媳黄梅丽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涉及遗嘱无效的问题。《继承法意见》第38条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耕地,即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所有,故A选项中的遗嘱无效。《继承法》第22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故BCD选项中的遗嘱均为无效。正确答案为ABCD。

  • 第4题:

    甲有一子一女,二人请了保姆乙照顾甲,为了感谢乙,甲自书遗嘱指定由乙继承自己的全部遗产。后甲又立下公证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儿子。不久,甲病危,临终前立下口头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女儿。假设上述三份遗嘱均满足有效要件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遗产处理应以自书遗嘱为主
    B.遗产处理以公证遗嘱为准
    C.遗产处理应以口头遗嘱为准
    D.三份遗嘱内容相互抵触,应按法定承担程序处理遗产

    答案:B
    解析:
    公证遗嘱是指经过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认可其真实性与合法性的书面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亲自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与其他遗嘱方式相比,更能保障遗嘱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因而效力最高。《继承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 第5题:

    甲在2002年6月立下遗嘱,将其遗产的一半由其子乙继承。甲2004年8月不幸死亡,现甲的继承人与乙在权利上发生纠纷,则(  )。
    A.由于遗嘱时间已经超过2年,乙因遗嘱而取得的权利已经消灭
    B.乙只可以依据遗嘱继承甲遗产的一半
    C.乙不仅可以依据遗嘱继承甲遗产的一半,也可以依据法定继承继承甲遗产另一半中的部分
    D.乙只能依据法定继承继承甲遗产一半中的部分


    答案:C
    解析:
    【精解】遗嘱本身不存在时效问题,故A项错误。乙不仅可以依据甲生前所立遗嘱继承甲遗产的一半,对于甲生前未作处理的部分,也有权继承其应得的遗产份额,故选C项。

  • 第6题:

    2016年3月8日,在国际妇女节这天,()宣布总额超过2400万美元的19项新资助,该资助将用于支持创新措施,以提高全世界妇女及女孩的生活和福利。

    • A、比尔盖茨基金会
    • B、梅琳达基金会
    • C、比尔及梅琳达·盖茨基金会
    • D、壹基金

    正确答案:C

  • 第7题:

    张三老伴早亡,只有两个儿子,都已成年并能独立生活,他在60岁的时候自己书写了一份遗嘱,将自己的财产平均分配给两个儿子,后来由于跟小儿子发生矛盾,在65的时候又立下一份遗嘱将自己的财产全部留给大儿子,并经过了公证。最后,张三生病卧床,请人代写了最后一份遗嘱,并找了两个邻居作为见证,把自己的财产全部捐献给本村的养老院。张三去世后,他的财产应该如何处理?()

    • A、两个儿子平分
    • B、留给大儿子
    • C、给养老院
    • D、上缴国家

    正确答案:C

  • 第8题:

    是谁用3000万美元购得了《哈默手稿(Codex Hammer)》()

    • A、比尔·盖茨
    • B、达·芬奇
    • C、亨利·摩尔

    正确答案:A

  • 第9题:

    ()梦露甚至在生前立下遗嘱:将自己多少万美元的不动产中的一半遗赠给斯特拉斯伯格一家?

    • A、25
    • B、50
    • C、75
    • D、100

    正确答案:B

  • 第10题:

    单选题
    是谁用3000万美元购得了《哈默手稿(Codex Hammer)》()
    A

    比尔·盖茨

    B

    达·芬奇

    C

    亨利·摩尔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孤寡老人胡某生前立下遗嘱,写明在其死后存款归其学生王某所有。胡某死后,王某接受了存款,则王某取得存款的方式是________。
    A

    法定继承

    B

    遗嘱继承

    C

    遗赠

    D

    遗赠抚养协议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比尔盖茨说他成功的秘诀是()。
    A

    吃亏

    B

    做自己最擅长的事

    C

    积累人脉

    D

    学习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遗赠是指公民采用遗嘱方式将个人合法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公民,并于遗嘱人死亡后发生执行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设立遗嘱的人在遗赠中称为遗赠人,遗嘱指定接受遗赠的人称为受遗赠人。下列属于遗赠的是( )。

    A.李某死后将他的财产留给他的儿子

    B.张某将其赌博所得,共计l2万元捐献给国家

    C.刘某死前一年把6万元人民币捐献给希望小学

    D.王某立下遗嘱,打算死后将其全部财产捐献给红十字基金会


    正确答案:D
    57.D[解析-1根据定义,遗赠的关键词是“合法财产”“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公民”,所以A项和V项不正确,C项的赠与关系发生在刘某生前,也不正确。故选D。

  • 第14题:

    微软公司总裁比尔?盖茨是当今世界首富,他富可敌国,其个人资产相当于全美40% 的贫穷人口的所有房地产、退休金和投资的总和。有人统计,盖茨每秒钟进账就有2500美 元。有一次,他去某饭店开会,由于找不到停车位,他的朋友建议他把车停在贵宾席上,但为此要多付出一些钱。盖茨拒绝了。朋友见状不解:“我来付。”但还是被盖茨拒绝了,他认为不值。盖茨曾说:“等你有1亿美元的时候,就明白钱不过是一种符号,简直毫无意义。”但他和妻子几乎每年都向社会捐助10亿美元以上的资金。
    关于比尔?盖茨停车一事,说明( )。
    (A)他只不过是在给社会做个样子
    (B)他是个对自己“小气”,而对社会慷慨的人
    (C)盖茨是个不务虚名,而务实的人
    (D)财富越多,做事越吝啬


    答案:B,C
    解析:
    盖茨停车不进人贵宾席,朋友为他付钱,他也拒绝了。说明他是个不务虚名,而务实的人。他和妻子几乎每年都向社会捐助10亿美元以上的资金,说明他是个对自己 “小气”,而对社会慷慨的人。

  • 第15题:

    下列遗嘱有效的是:

    A.甲委托其妻到公证处办理的公证遗嘱
    B.乙口述遗嘱,由其孙子记录,乙签字认可
    C.丙写下遗嘱将其财产全部留给照顾其多年的保姆,但未签名
    D. 丁遭遇车祸,临死前,立下口头遗嘱,由两名交警在场证明

    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继承法》。
    第二步,《继承法》第17条第5款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因此,丁于危机情况下在两名交警的见证下的口头遗嘱有效。
    因此,选择D选项。

  • 第16题:

    刘天顺与王凡系夫妻,膝下一儿一女,儿子为刘二,女儿为刘兰。刘天顺早年立下亲笔遗嘱,将自己的全部财产在死后由儿女平分。1996年,刘天顺患肝癌后。刘二很少来照顾刘天顺,倒是刘兰一直关心他的生活,为他洗衣做饭。刘天顺觉得女儿刘兰为他付出那么多,应当多分些财产。于是亲自到公证机关立下公证遗嘱,其财产均由刘兰继承。刘二得知后,从此再不回来,见到刘天顺也不理睬,见到刘兰更是怒目而视。刘天顺病危住院,刘二也未曾探望过,弥留之际,刘天顺当着一位医生和两位护士的面,表示他的遗产全部由其妻王凡和刘兰平分。刘二得知此事,不屑一顾,反而领着妻子儿女到外地游玩。刘天顺死后,继承人因继承权发生纠纷。问:
    如何确认本案中遗嘱的效力?应当按照哪个遗嘱执行?为什么?


    答案:
    解析:
    本案中一共有三份遗嘱,自书遗嘱、公证遗嘱和口头遗嘱。本案应当按照公证遗嘱执行分配刘天顺的遗产,因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立有数份遗嘱的,其他遗嘱形式都不能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即公证遗嘱具有最高效力。
    【精解】本案例适用的法条是《继承法》第20条。本案例主要围绕遗嘱的效力展开,故较为容易作答。

  • 第17题:

    比尔盖茨说他成功的秘诀是()。

    • A、吃亏
    • B、做自己最擅长的事
    • C、积累人脉
    • D、学习

    正确答案:B

  • 第18题:

    以下遗嘱中可能有效的是()。

    • A、严某立下的代书遗嘱,代书人为企业合伙人李某,见证人为李某和另一合伙人
    • B、贾某在患有严重老年痴呆症时立下的自书遗嘱
    • C、邢某立下的自书遗嘱,在遗嘱中未将部分财产分配给丧失劳动能力的、没有其他经济来源的、一直由他扶养的继子
    • D、甄某立下的录音遗嘱,在遗嘱中对自己及妻子的全部财产进行分配

    正确答案:A

  • 第19题:

    最早提出“物联网”的事谁?()

    • A、彭明盛
    • B、美国麻省理工学院
    • C、比尔盖茨
    • D、钱大群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70岁的范某亲笔留下遗嘱:“长女工作稳定,有固定收入,但儿子尚无正式工作,因此,自己死后全部财产由儿子继承。”遗嘱立下后不久范某去世,对该遗嘱效力说明正确的是()。

    • A、不符合男女平等的原则,所以无效
    • B、无见证人,所以无效
    • C、未经公正,所以无效
    • D、符合法律规定,所以合法有效。继承按照其遗嘱进行

    正确答案:D

  • 第21题:

    前两天,国际著名的慈善家比尔盖茨退休了,留下了600亿美元的家产,全部用于慈善事业,对此你有何感想?


    正确答案: (1)比尔盖茨此举是十分值得赞美和肯定的,给我们诠释了人生的真正意义是为社会做出贡献;人生的真正价值不在于拥有多少金钱,而是用金钱为社会做出了多少有价值的事情。
    (2)企业家肩上更多的是社会责任,比尔?盖茨这样伟大的企业家就是把社会的进步、更多人的快乐和幸福作为己任。没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不算是真正的企业家,只能是追逐金钱的商人。
    (3)在我国,大多数商业界人士都是很有良知、社会责任感的,像四川汶川地震后涌现出唐山市企业家皇甫志友的慷慨解囊的动人事迹等。那些唯利是图、坑害消费者行为是为人所不齿的。
    (4)如果我们大家都有社会责任感、能为别人着想,那无论什么灾难都不能吓倒我们的。

  • 第22题:

    问答题
    赵某立一遗嘱,将全部遗产给幼子,并经公证。不久因病卧床,赵某又自书一遗嘱,长子、幼子各一半。不久,与长子争吵.长子离去,次女侍候。病危时找来邻居、街道干部、亲友等三人,立口头遗嘱,次女、幼子各一半。赵死后,三人争议:幼子要全部,长子要一半,次女也要一半。  问:法院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林某死前立下遗嘱,自己的一半财产权归妻子李某所有,对于遗嘱中“一半财产权”所涉及的住房,指的是“整个房子的一半”,还是“属于林某份额的一半”。家人之间有不同的理解。儿子认为,父亲所指为母亲应继承属于父亲那部分房产的一半,而不是整个房产的一半。妻子李某则认为,房子是其与丈夫林某的共同财产,自己应拥有整个房产(包括属于丈夫的另一半房产)。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妻子李某与子女对遗嘱的理解属于主观目的解释

    B

    林某遗嘱存在歧义,故存在违法情形

    C

    遗嘱中林某的“一半财产权”首先应进行文义解释

    D

    妻子李某与子女之间的争议在于他们均有正式的法律解释权


    正确答案: D
    解析:
    A项,“主观目的解释”是根据文件制定者的目的或意图来进行解释,本题若进行此种解释方法,应当是按照立遗嘱人林某的意图来解释,因林某已去世,妻子李某和子女对遗嘱的解释都是立足于自己的目的。
    B项,林某遗嘱中不存在虚假、违法等情形。
    C项,在法律解释方法体系中,文义解释是应当最先使用的方法,在没有特殊理由的情形下,不得最先使用其他解释方法。
    D项,所谓正式解释,是指具有解释权的人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狭义法律”具有解释权的人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